风雪连天。

    敕勒川中,一处山谷里,居中的一顶大帐里,烧着大块的木柴,火势正旺,巨大的帐篷内温暖如春。

    地毯上。

    一群胡人正坐在地上拿刀吃把子肉。

    “想不到这冰糖放在铁锅里一炒,再炖肉,这肉是既好看又好吃啊,尤其是再加了点这个茶叶和酒,真是绝了。”

    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左耳吊着个大金环,左手一根带骨肉,右手一把锋利刀子,吃的满嘴流油。

    “那些汉人还真是会吃,老子吃了这么多年的牛羊肉,还不知道能这样吃。”

    上首一个粗壮汉子手里端着个黄金酒碗,细细品尝着碗中美酒。

    这酒碗有些特殊,细看之下能发现这居然是用一个人的头盖骨做成的,镶上黄金做成了一个酒器。

    帐中的人都知道这个酒碗的来历,那是用这个男人父亲的头骨做成的,亲生父亲。男子是一个部落首领,他父亲当年是老首领,后来渐老,打算把首领之位传给幼子,按他们部族的传统,长子分家立业,幼子则继承家业守业。

    男人不服,于是带着部下杀了父亲和兄弟们,最后把父亲的妾侍收继做了自己女人,把父亲的头骨都拿来镶金做了酒器。

    凭着这一手,整个部落无人敢以传统说事,没人敢反对他。

    “高车人带来的话你们也听到了吧?”男子放下酒器,目光扫过众人。

    那个肥头大耳朵戴金环的家伙道,“他算老几?他说让我们把汉家奴儿送过去,我们就送?凭什么?”

    一个络腮胡的首领也道,“我不管阿副罗首领你是何打算,但我不可能把我部落中的汉奴放走的,这些是我的财产。”

    “穷奇首领说的对,我也不可能放的。那唐将说几句话,就还能吓着我们了?”

    另一个人则干脆道,“要我说,这个姓程的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居然跑到金河口来筑寨,还派兵又进驻了榆林城,这些地盘,可都是颉利可汗划给咱们放牧的草场,他们凭什么来占了?”

    “要我说,咱们就得联手把他们灭了,要不然,他们以后就不走了,咱们明年还怎么过去放牧?”

    喝着从唐人那里换来的美酒奶茶,吃着用冰糖炒糖色加茶叶炖煮的牛肉,连手里吃肉的刀子都是唐人那换来的。

    但是这些人却并不会因此对唐人如何尊重。

    “不能让唐人再呆在那里了!”

    “必须将他们赶走!”

    还有人则干脆提出说金河口唐人的寨子里有许多商货。

    ·······

    程处默回头,身后旌旗招展,红旗如血染。

    五百骑,其实并不算多,但出巡在外,人皆双马,所以看上去倒是很多了,再加上程处默这段时间巡视在外,走访了不少部落,一些杂胡小部落对于程处默的大方豪爽,以及兵甲锐利很是印象深刻。

    于是对程处默提出要召他们子弟历练历练的要求,也都没怎么拒绝。

    所以现在程处默的五百巡骑后面,还跟了一千杂胡诸部的协从子弟。

    一千五百骑,其实已经是一支不错的力量了。

    在他们前面,一座山谷里,是一支突厥人的部落,也就百余人的部落。

    他们在几天前,袭击了来此的一支商队,把商队掳掠为奴,将货物哄抢一空。

    有一个护卫侥幸逃脱报信。

    “真要动手吗?是否先上报秦都督?”

    程处默冷着脸。

    他能跟杂胡牧民们喝酒说笑,能跟他们交易做买卖,但前提是这些人识趣懂事。

    现在有人却在他的地盘上劫货杀人。

    他眯起眼睛,眼睛里尽是杀意。

    “我振武军难道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还上报都督?”

    “军使,咱们这毕竟是突厥人的地盘啊。”

    前面确实只有一个小部落,但据收到的情报,这次的事件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已经有许多突厥人拒绝把汉家奴隶交还,甚至抢劫事件也陆续发生。

    现在振武军已经通知商队暂不要再往东前往胡部交易了。

    “杀人偿命!”

    程处默只吐出四个字,然后端起了马槊,“杀!”

    百余人的小部落,根本不知道触犯大唐后的恐怖结果。

    一千五百骑直接突入营地。

    不到片刻。

    整个营地便四处弥漫着一股血腥味。

    营帐拖倒,突厥人扑了一地。

    殷红的鲜血染红了地上的白雪。

    牛羊在惊惶乱叫。

    还有些妇人藏在牛圈羊栏里,此时也被拖了出来。

    程处默提着滴血的横刀走过营地,目光冷漠的看着那些倒地的突厥尸体。

    “找到商队的人了没有?”

    “没找到,我们找到几个汉家奴,他们说商队被袭后,商队的人只在这里关押了一晚上,然后就被送走了。”

    “送哪去了?”

    “说是送到首领那去了。”

    “把这些该死的突厥贼子都砍了。”

    校尉劝说,“重伤的可以砍了,但轻伤的可以留着,没受伤的更不能砍了,这些送到丰州去可是很值钱的。”

    程处默看了眼惊慌无措的突厥人。

    “不杀可以,但每人砍掉两根大拇指,脸上再给我烙个奴隶印记,绑起来带走。”

    汉家身份的奴隶,则被程处默亲自接待,给了他们温暖的衣袍。

    “我会送你们回东受降城,到了那里,你们就回家了,以后不再是奴隶,恢复自由之身,我也会上报朝廷,与你们家乡联系,为你们寻找亲人。找到亲人就可以送你们回家,若是联系不上也没关系,可以在东受降城安置,分田授地,重新开始生活。”

    十几个汉家奴隶不敢相信,刚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听到这话,激动的跪下磕头。

    振武军士兵提着横刀,把突厥俘虏一个个的砍掉双脚大拇指,惨叫声此起彼伏。

    妇人和孩子逃过一劫,但也被在脸上用烧红的烙铁烙上了奴隶印记。

    其它胡族的奴隶,并没有得到汉人那样的待遇,他们的主人没了,但却马上变成了振武军的战利品,成为了振武军的财产,也将被与那些缴获的骆驼牛羊马匹等一起被送回东受降城。

    程处默宣布给杂胡协从们记一功,还称这次缴获中的战利品,将一有部份赏赐给他们,暂且记在账上。

    杂胡们很高兴。

    杀牛宰羊,直接在山谷里炖起了肉来。

    饱餐一顿之后,程处默便带兵杀向下一个部落。

    ·······

    转战七天。

    程处默挑了七个小部落,杀死突厥贼百余,俘虏千余,解救汉家儿女百余。

    缴获的牛羊万头。

    草原在流血。

    突厥人在为他们的狂妄付出代价。

    不过突厥人也终于回过神来。

    阿副罗和穷奇也终于联合了数个部落,集结战士,冒着风雪,开始围堵追击这支唐军。

    风雪之中。

    程处默盯着对面的敌人。

    足有上万的突厥贼,他们有的披着皮甲,有的穿着袍子,有持长矛的,也有挺刀的。

    密密麻麻,犹如人海。

    “军使,咱们上当了,刚才那伙游骑是他娘的诱饵。”

    “突厥人太多了,咱们撤吧。”

    程处默看着对面估计得有一万人马,做为一个合格的将领,判断敌军人数,这是最基本的。

    一万人应当没错。

    不过他不相信突厥这一万都是精锐,按他这段时间对突厥人的深入了解,这一万人估计是除了老弱后一起上阵的,估计里面还有青壮妇人。

    这并不稀奇,草原上号称全民皆兵。

    部落间交战,往往都是整个部族一起上战场的,除了骑不上马的小孩子或骑不动马的老人,不管男人女人还是少年老少,开战便是全族拼命。

    打赢了就抢,打输了就跑。

    程处默也有些后悔自己有些贪功了,看到一队突厥骑兵,便想将他们歼灭,没想到这是个简单的诱敌之计。

    好在他们也有所警醒,刚追到山谷口就马上勒马停住了,否则真追进了山谷里,对方这么多伏兵,他们这千多人跑都跑不掉。

    “撤,回东受降城!”

    程处默没有大意,更没有嚣张的想要以两千敌万人。

    哪怕对方明显也是些乌合之众,可数量上的巨大优势,有时也是能够取胜的。

    何况他自己的两千人,也有一千五是杂胡子弟协从军。

    现在唯一问题就是,虽然没被围住,但雪地里想撤速度也不可能快,就怕会被追上。

    “撤!”

    命令一下。

    结果一千五百骑杂胡子弟协从军,倒是跑的比兔子还快,而且还是四散而逃。

    简直瞎了程处默的眼睛。

    他娘的,这些人果然靠不住。

    “军使,现在怎么办?”

    “慌什么,那些狗日的也不是什么好鸟,跑了也好,倒省的冲撞了咱们的兵马阵形,他们跑他们的,我们撤我们的。”

    程处默顾不得这个时候骂这些懦弱的家伙了。

    好在他毕竟也是将门子弟,又是御训过的天子门生,有皇帝和李靖等一大堆朝廷名将教导过的,这些日子又带兵巡边,所以倒也不慌。

    麾下五百振武军,纷纷调转马头。

    “撤!”

    没有人恋战。

    战马带起无数雪粉,飘飘洒洒,一千五百杂胡子弟早就四散而逃,而五百振武军却保持着整齐,向西南疾驰撤退。

    后面,上万突厥人马呼啸狂叫着紧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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