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华正陷入沉思,这时客厅里却蓦地响起一声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
清晨阳光穿透窗帘,散射至杨家公寓的客厅中,足以让人看清室内的全部细节
杂陈堆叠的死尸,颜色灰白。半凝结的暗红鲜血,像是被打翻的粘稠油漆。最后还有瘫软在地面上的两名护士姑娘。
发出扰人高分贝尖叫的,便是其中之一的王艳。至于小萌,并非比她强到哪里去。只是她已经被吓到极致,而只知道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罢了。
郎华冲出门去,没看到意料之内的突发情况,见到的却是眼前这样一幕。
他不禁皱起眉头,瞪了王艳一眼。眉眼间透露出的警告意味十足。
这一瞪颇有奇效,王艳立马收了声。只不过她却是比方才,颤抖地更加厉害起来。
杨晓晓此时也是一脸诧异——她还从未见过郎华露出如此不耐烦的表情。
杨清嬅和段晴虽然紧紧缩在了杨本生身后。
不过相较于失声尖叫的护士们,她们眼睛中的惊恐不比别人少,但好歹是牢牢站住了。
段晴甚至还有意识地,伸手捂住了弟弟的眼睛。
段晴的弟弟,就是眼前那位黑黑瘦瘦的小男孩。
即便他此时因为生病和饥饿而一脸菜色,一双眼珠却在段晴指缝间乌溜溜转着,牢牢盯着着狼藉一片的客厅。
比起成年人还要好一些的表现么?
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呢?还是天生性格……
或者该是一个可造之材才对。
再加上昨天的“库房事件”,这对姐弟倒是又让郎华高看不少。对小男孩他也是多望了两眼。
接踵而来的变故让人感到心神烦躁,郎华忍住想要将房门摔上的冲动,叹了一口气。
“杨叔你们带人进次卧吧。至于缘由经过,晓晓会负责跟你们讲清楚。”
他顿一顿补充道:“我……我就在外面想些事情,你们不要管。”
一行人只得陆续进到房间里。就连王艳和小萌两位护士,也瑟缩着亦步亦趋跟在杨本生后面。
外间的血腥气太重,并不适合她们受惊后久居。
“吱扭”的关门声响起,空旷的公寓中又只剩下了郎华一个人。
郎华在客厅中信步走着,面无表情地跨过一具具尸体。
灰白色的伤口皮肉翻卷,死尸瞪大着无神的双眼,表情凝固在临死前的那一刻。
一双作战靴踏在滩滩血污上,之后复又抬起。半凝固状态的血浆,粘在鞋底被带到半空,呈现一种拉丝般的视觉效果。
他推开一间间房门,凝视着每一处房间。
眼睛看到很多,心里想到的也有很多。
末世爆发、世道险恶,他们一旦从这里走出去去往秘密基地,恐怕便再也难有回来的时刻。
灾变后尸群肆虐的城市中,并不具备幸存者小队安然穿行的条件。
郎华驻足在主卧房门前,在这一周中这里曾被马大夫妇占据寄居。
房间里那件被劈了当柴烧的衣橱,据说是二十年前萍姨结婚时带来的嫁妆。
而那些被随意撕毁挥洒的现金和首饰,也仿佛再现了这些破门而入的不速之客,在当晚究竟是陷入
何样的一种狂欢。
那几件首饰不多,听说是杨叔早年间买给萍姨的结婚纪念日礼物。萍姨借口怕弄丢不见,爱惜的很,根本就没戴出去过几次。
而那些曾被捆扎地整整齐齐,现在却如同碎纸一般的纸钞,却是他们夫妻二人口中的“礼金”。
“留给未来的小华用作娶媳妇的礼金”——他们曾是这样说的吧。
哪怕他只是个养子,只是个不愿意改姓、不愿意叫爸叫妈 的养子。
虽然在被杨家接纳为养子的那一天开始,郎华便打定主意做个过客。
虽然这些东西在郎华眼中,在这些“鸠占鹊巢者”眼中,只是些末世生存里无用的废纸和装饰品。
但它们分明还拥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
对郎华上尉来说,对少年郎华来说。
这是前所未有的两年时光,是许久未曾体验过的亲切和关怀……
家人、期盼、温柔、信任……
过去的两年中,郎华几乎沉醉在这些事物之中难以自拔。
但他在寂静无人的时刻,在床铺的某个小小角落里,在黑暗透不进一丝光亮的屋子中,他仍然意识到——有些事情即将到来,依旧无可避免。
他害怕可能会再次经历的鲜血,以及重来一次的失去。
在那个夜晚的某一刻,他甚至想到了死。
这对于一个奇迹重生的幸运儿应该是无比可笑的,因为应该没有人会在重生后立马选择结束生命。
就像在游戏中使用“第二条命”加满血条后,不会有人立即送死跳崖。
但我们都清楚地知道——这不是游戏。
“买定离手”的机会只有一次。
或许对于一个输过一次的“赌徒”,他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时即便是有全部身家在手,也总会显得捉襟见肘罢。
因为现世复杂多变,因为现实繁复莫测。
……
而后在妄想轻生的下一刻,他便将这个荒谬的想法抛诸脑后、昏然睡去。
那时已过午夜,晨光微曦,天色将亮。
第二节
前世今生不过了了三十年,郎华竟是有一半的岁月是在这末世中度过。
他知道自己是永远都不可能和这场末世撇的清了。
换言之其实这世上的所有人,这个地球上的所有种族、所有生命都和这场末世躲不开干系。
因为这早就是发生过的事,因为这是已经缓缓拉开序章的一场大幕。
末世浪潮开启,一场浮沉、一场争渡,最终有幸见到落幕那天的不知能有几人许。
至于余下的,不过皆灰飞烟灭而已。
……
经历过的太多,郎华在有些时候反而看不通透起来。
成百上千次的经历过不代表就习惯了。
在郎华眼睁睁看着身边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地那些年里,发生过很多事情,他唯独记得一个人、一件事。
大壮,末世前期215团三营的成员之一,人长的像名字般又高又壮,性格却又憨厚无比,明明有接近两米的个头却平日里喜欢弓着个腰。
不过部队里没有其他地方的那些个腌臜事,战友间气氛融洽,非但没有嘲笑过大壮还多次好言
提醒他注意身姿和自信。但每次大壮都是傻笑着摇头说习惯了改不了。
那时的郎华初入215团不过两年,从军官培训营里出师后带着手下的侦察小队展露头角、屡犯险地,也获得了不少荣誉和嘉奖。
当时距离郎华被师部评为战斗英雄还有半年时间。(还是那时两年之后的事)
也是在那一年之后的一次会战中,连队战壕里李义山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华子,在前线不要冲杀的太狠,英雄向来活不长久。”
而大壮是郎华小队里的辅攻兵,主要负责火力支援和辎重担负,用起小型机炮和枪榴器来是一把好手。
小队奉团部指令突击进入邪教组织“黑血坛”的某处分部,在精确情报的支持下很快杀光了所有能拿得起武器的邪教反抗者。
唯独在临近撤退前的那一刻,大壮在甬道里发现了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样子,但看着干干净净的不像是被抓来的幸存者,分明便是“黑血坛”中的人。
就在大壮恳求郎华放过女孩的下一刻,一把刀穿透他的后心从胸前肋间捅了出来。
郎华已经记不清女孩当时说了句什么,大概是“她殉教死后会上天堂获得永生”之类。小队里的成员都红了眼,但大壮听到了拉环掉地的声响,扭头看到了女孩怀里的手榴弹,便毅然而然地将整个甬道堵了起来。
那时大壮的战友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大壮站直身体。
惊人食量喂养出的近两米身高,部队锻炼造就的健壮臂膀……霎时间便将整个甬道塞得严严实实。
然后便是震耳欲聋的声响、飞溅且温热的鲜血碎肉、仅随其后的头脑嗡鸣……
郎华能记起的大壮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什么“别管我,快跑”,而是一句撕心裂肺的“队长!”
那时他与大壮的最后一次默契——郎华在紧急关头将小队中剩下的所有人扑到在地,避免了更多的伤亡。
“队长,孩子是无辜的。放过这个小姑娘吧。”
“小朋友你不要怕,我们都是好人,不会伤害你的。”
可是你不伤害别人,别人就不会伤害你了么?
那时郎华才知道了——好人不长命的原因所在。
在末世里除了猎物就是猎手,你可以不杀别人,却挡不住别人时时刻刻要来取了你的性命。
所以郎华之后一改从前的稳健作风,只身作战杀了很多的人,在战场上、在任务中、在很多次的敌方大本营里。
他不要命,他要的是别人的命。
因为对自己比对敌人还狠,对面阵营的人们唤他作“疯狼”。
无辜?可怜?
凭什么他的兵就要死?
就因为善良?就因为宽厚、仁义?
这是什么鸟毛道理!
如果自己能够在第一时间,便驳斥掉大壮那个可笑的理由。
大壮也许就不会死吧。
当时的郎华太年轻了,根本承受不住一条鲜活生命的重量。
事后师部认定他作为队长在这次意外中不用负任何责任,但郎华还是执意辞去了一身职务。
直到“第一次大反攻”和“全面溃败”前,郎华都没有再带过兵。
“啊啊啊啊啊啊!”
清晨阳光穿透窗帘,散射至杨家公寓的客厅中,足以让人看清室内的全部细节
杂陈堆叠的死尸,颜色灰白。半凝结的暗红鲜血,像是被打翻的粘稠油漆。最后还有瘫软在地面上的两名护士姑娘。
发出扰人高分贝尖叫的,便是其中之一的王艳。至于小萌,并非比她强到哪里去。只是她已经被吓到极致,而只知道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罢了。
郎华冲出门去,没看到意料之内的突发情况,见到的却是眼前这样一幕。
他不禁皱起眉头,瞪了王艳一眼。眉眼间透露出的警告意味十足。
这一瞪颇有奇效,王艳立马收了声。只不过她却是比方才,颤抖地更加厉害起来。
杨晓晓此时也是一脸诧异——她还从未见过郎华露出如此不耐烦的表情。
杨清嬅和段晴虽然紧紧缩在了杨本生身后。
不过相较于失声尖叫的护士们,她们眼睛中的惊恐不比别人少,但好歹是牢牢站住了。
段晴甚至还有意识地,伸手捂住了弟弟的眼睛。
段晴的弟弟,就是眼前那位黑黑瘦瘦的小男孩。
即便他此时因为生病和饥饿而一脸菜色,一双眼珠却在段晴指缝间乌溜溜转着,牢牢盯着着狼藉一片的客厅。
比起成年人还要好一些的表现么?
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呢?还是天生性格……
或者该是一个可造之材才对。
再加上昨天的“库房事件”,这对姐弟倒是又让郎华高看不少。对小男孩他也是多望了两眼。
接踵而来的变故让人感到心神烦躁,郎华忍住想要将房门摔上的冲动,叹了一口气。
“杨叔你们带人进次卧吧。至于缘由经过,晓晓会负责跟你们讲清楚。”
他顿一顿补充道:“我……我就在外面想些事情,你们不要管。”
一行人只得陆续进到房间里。就连王艳和小萌两位护士,也瑟缩着亦步亦趋跟在杨本生后面。
外间的血腥气太重,并不适合她们受惊后久居。
“吱扭”的关门声响起,空旷的公寓中又只剩下了郎华一个人。
郎华在客厅中信步走着,面无表情地跨过一具具尸体。
灰白色的伤口皮肉翻卷,死尸瞪大着无神的双眼,表情凝固在临死前的那一刻。
一双作战靴踏在滩滩血污上,之后复又抬起。半凝固状态的血浆,粘在鞋底被带到半空,呈现一种拉丝般的视觉效果。
他推开一间间房门,凝视着每一处房间。
眼睛看到很多,心里想到的也有很多。
末世爆发、世道险恶,他们一旦从这里走出去去往秘密基地,恐怕便再也难有回来的时刻。
灾变后尸群肆虐的城市中,并不具备幸存者小队安然穿行的条件。
郎华驻足在主卧房门前,在这一周中这里曾被马大夫妇占据寄居。
房间里那件被劈了当柴烧的衣橱,据说是二十年前萍姨结婚时带来的嫁妆。
而那些被随意撕毁挥洒的现金和首饰,也仿佛再现了这些破门而入的不速之客,在当晚究竟是陷入
何样的一种狂欢。
那几件首饰不多,听说是杨叔早年间买给萍姨的结婚纪念日礼物。萍姨借口怕弄丢不见,爱惜的很,根本就没戴出去过几次。
而那些曾被捆扎地整整齐齐,现在却如同碎纸一般的纸钞,却是他们夫妻二人口中的“礼金”。
“留给未来的小华用作娶媳妇的礼金”——他们曾是这样说的吧。
哪怕他只是个养子,只是个不愿意改姓、不愿意叫爸叫妈 的养子。
虽然在被杨家接纳为养子的那一天开始,郎华便打定主意做个过客。
虽然这些东西在郎华眼中,在这些“鸠占鹊巢者”眼中,只是些末世生存里无用的废纸和装饰品。
但它们分明还拥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
对郎华上尉来说,对少年郎华来说。
这是前所未有的两年时光,是许久未曾体验过的亲切和关怀……
家人、期盼、温柔、信任……
过去的两年中,郎华几乎沉醉在这些事物之中难以自拔。
但他在寂静无人的时刻,在床铺的某个小小角落里,在黑暗透不进一丝光亮的屋子中,他仍然意识到——有些事情即将到来,依旧无可避免。
他害怕可能会再次经历的鲜血,以及重来一次的失去。
在那个夜晚的某一刻,他甚至想到了死。
这对于一个奇迹重生的幸运儿应该是无比可笑的,因为应该没有人会在重生后立马选择结束生命。
就像在游戏中使用“第二条命”加满血条后,不会有人立即送死跳崖。
但我们都清楚地知道——这不是游戏。
“买定离手”的机会只有一次。
或许对于一个输过一次的“赌徒”,他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时即便是有全部身家在手,也总会显得捉襟见肘罢。
因为现世复杂多变,因为现实繁复莫测。
……
而后在妄想轻生的下一刻,他便将这个荒谬的想法抛诸脑后、昏然睡去。
那时已过午夜,晨光微曦,天色将亮。
第二节
前世今生不过了了三十年,郎华竟是有一半的岁月是在这末世中度过。
他知道自己是永远都不可能和这场末世撇的清了。
换言之其实这世上的所有人,这个地球上的所有种族、所有生命都和这场末世躲不开干系。
因为这早就是发生过的事,因为这是已经缓缓拉开序章的一场大幕。
末世浪潮开启,一场浮沉、一场争渡,最终有幸见到落幕那天的不知能有几人许。
至于余下的,不过皆灰飞烟灭而已。
……
经历过的太多,郎华在有些时候反而看不通透起来。
成百上千次的经历过不代表就习惯了。
在郎华眼睁睁看着身边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地那些年里,发生过很多事情,他唯独记得一个人、一件事。
大壮,末世前期215团三营的成员之一,人长的像名字般又高又壮,性格却又憨厚无比,明明有接近两米的个头却平日里喜欢弓着个腰。
不过部队里没有其他地方的那些个腌臜事,战友间气氛融洽,非但没有嘲笑过大壮还多次好言
提醒他注意身姿和自信。但每次大壮都是傻笑着摇头说习惯了改不了。
那时的郎华初入215团不过两年,从军官培训营里出师后带着手下的侦察小队展露头角、屡犯险地,也获得了不少荣誉和嘉奖。
当时距离郎华被师部评为战斗英雄还有半年时间。(还是那时两年之后的事)
也是在那一年之后的一次会战中,连队战壕里李义山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华子,在前线不要冲杀的太狠,英雄向来活不长久。”
而大壮是郎华小队里的辅攻兵,主要负责火力支援和辎重担负,用起小型机炮和枪榴器来是一把好手。
小队奉团部指令突击进入邪教组织“黑血坛”的某处分部,在精确情报的支持下很快杀光了所有能拿得起武器的邪教反抗者。
唯独在临近撤退前的那一刻,大壮在甬道里发现了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样子,但看着干干净净的不像是被抓来的幸存者,分明便是“黑血坛”中的人。
就在大壮恳求郎华放过女孩的下一刻,一把刀穿透他的后心从胸前肋间捅了出来。
郎华已经记不清女孩当时说了句什么,大概是“她殉教死后会上天堂获得永生”之类。小队里的成员都红了眼,但大壮听到了拉环掉地的声响,扭头看到了女孩怀里的手榴弹,便毅然而然地将整个甬道堵了起来。
那时大壮的战友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大壮站直身体。
惊人食量喂养出的近两米身高,部队锻炼造就的健壮臂膀……霎时间便将整个甬道塞得严严实实。
然后便是震耳欲聋的声响、飞溅且温热的鲜血碎肉、仅随其后的头脑嗡鸣……
郎华能记起的大壮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什么“别管我,快跑”,而是一句撕心裂肺的“队长!”
那时他与大壮的最后一次默契——郎华在紧急关头将小队中剩下的所有人扑到在地,避免了更多的伤亡。
“队长,孩子是无辜的。放过这个小姑娘吧。”
“小朋友你不要怕,我们都是好人,不会伤害你的。”
可是你不伤害别人,别人就不会伤害你了么?
那时郎华才知道了——好人不长命的原因所在。
在末世里除了猎物就是猎手,你可以不杀别人,却挡不住别人时时刻刻要来取了你的性命。
所以郎华之后一改从前的稳健作风,只身作战杀了很多的人,在战场上、在任务中、在很多次的敌方大本营里。
他不要命,他要的是别人的命。
因为对自己比对敌人还狠,对面阵营的人们唤他作“疯狼”。
无辜?可怜?
凭什么他的兵就要死?
就因为善良?就因为宽厚、仁义?
这是什么鸟毛道理!
如果自己能够在第一时间,便驳斥掉大壮那个可笑的理由。
大壮也许就不会死吧。
当时的郎华太年轻了,根本承受不住一条鲜活生命的重量。
事后师部认定他作为队长在这次意外中不用负任何责任,但郎华还是执意辞去了一身职务。
直到“第一次大反攻”和“全面溃败”前,郎华都没有再带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