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鹿心中又气又恨,自己心爱的女人居然如此干脆地背叛了自己,还连累阎宁的计划行程全部暴露在了长生教的眼中。

    所以,他要跟着阎宁下斗,想亲眼见一见蓝小岚,把话说清楚。

    如果遇到危险,他可以以命相搏,换阎宁的安全。

    “你……”

    阎宁才张口,坐在车上的王天赐便冷声打断道:“你跟去做什么,拖我们的后腿吗?”

    曹鹿脸色涨红,脑袋上青筋突起:“我虽然没你们厉害,但是我可以当肉盾!若是遇到什么危险,我挡着,你们跑!”

    “胡说些什么!”阎宁听了,不由得一怒,自己的兄弟怎么能将性命看得如此轻微。

    曹鹿握紧拳头:“老大,我一定要跟你们走一趟,亲自见到小岚才行!”

    阎宁还想拒绝,庄小雅却拉了拉他的衣服,劝道:“臭阎宁,你就让他去吧。”

    阎宁一愣:“你任性也就算了,怎么还帮老鹿说话?这次下斗危险难测,说不定我们就回不来了!”

    “可是你看看老鹿现在的这幅模样,回来与回不来,真的有区别吗?”庄小雅不忍心地说道。

    阎宁看向曹鹿,此时的他无精打采,眼中尽是失望和愧疚,如果再让他这样下去,恐怕会得抑郁症。

    更何况,曹鹿已经隐隐摸到了修道的门槛,若是长期抑郁,非常有可能走火入魔。

    “老大,你就让我跟着你们一起去吧。”曹鹿苦着脸说道。

    阎宁思考良久,心中也不忍看到自己兄弟一步步走向堕落,于是叹了口气:“上车吧。”

    曹鹿听了,也没有露出多少高兴的神色,只是默默地走到了车上,坐在了后排。

    王天赐就坐在他身边,阎宁要带上曹鹿,他也没有办法,只能冷声对曹鹿说道:“你最好听话点。”

    曹鹿心中空洞,对王天赐的恐惧感也消失了,默默地点了点头。

    阎宁和庄小雅回到了车上,庄小雅抱着喵大宝坐在副驾驶,阎宁发动车子,便离开了建州大学。

    而众人都没有发现,一袭黑衣的李立国正站在校外的某个阴暗拐角。

    看着阎宁他们离开,李立国冷哼一声,拿出了手机,打开了视频通话。

    “他们出发了?”

    视频里传来一阵女人的声音,那声音软软的,无比诱惑。而手机视频中显示的,正是蓝小岚!

    不,她并不是真正的蓝小岚,只是样貌相同罢了。

    “出发了,白桐,此行记得要将阎宁那小子碎尸万段!”李立国恶狠狠地说道。

    原来假冒的蓝小岚真名叫做白桐,只见白桐不屑一笑:“你这是在命令我?”

    李立国微怒:“这是教主的意思!”

    “别以为送给教主一个灵体,就成了教会的重要人物!李立国,我告诉你,没有实力,你早晚会被踩下去的。”白桐冷笑着说道。

    李立国剧烈地喘着气——他把自己的女儿献给了教主,教主心喜,赐予了一个护法职位给他,这个白桐也是护法之一,可他自认为教主偏向他,于是在教会里趾高气昂,今天这个白桐如此顶撞他,让他如何不生气?

    白桐望着手机中气急的李立国,心中痛快,而后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电话。

    此时,白桐正坐在一辆轿车内,轿车里头还有两人——一位是身穿黑色袈裟的邪空和尚,另一位,是一个浑身被黑布裹着的怪异老头。

    “他们出发了,我们跟上吧。”白桐说道。

    邪空和尚闭着眼睛,手里拿着佛珠,微微点头,而坐在后排的那个黑衣人,仿佛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嗯”字,而后便一言不发了。

    白桐美丽的眼睛不由得翻了一个白眼,如果不是教主安排,她才不想与这两个家伙一起行动呢。

    但虽然心里不喜欢,但还是要紧跟阎宁他们的行程,于是她发动了车子,脚踩油门,顺着阎宁等人离开的道路,缓缓消失在黑夜之中。

    ……

    三天后,华夏西部,西川某条高速上。

    经过三天的奔波,一行四人一猫已经没有才上路时的新鲜感。

    尽管沿途的风景从高耸的山脉变成了广袤无垠的草原,众人依然没有什么心思去欣赏,而是呆在车上昏昏欲睡。

    如今是王天赐在开车,曹鹿坐在前排,庄小雅坐在后排靠在阎宁的怀中,喵大宝卷缩在庄小雅的大腿上。

    阎宁把玩着手机,看了一眼地图,说道:“再经过一个服务站,我们就可以下高速了,运气好的话,天黑之前能在西川的神山市落脚。”

    王天赐的眼睛紧紧盯着道路前方,口中说道:“还有多久?”

    “按照现在的速度,三分钟便能见到服务站。”阎宁答道。

    由于众人携带着许多违禁品的缘故,大家不能坐飞机与火车,这次的行动王天赐让阎宁严格保密,就算是刑正也不能知道。

    刑正当然不能知道,否则王天赐还怎么打勾王墓的主意?

    神山市紧靠神山,南面有黄河环绕,可谓是依山伴水。

    神山——便是众人此行的目的地,之所以得此名,是因为传说神山上住着一户神仙,那神仙开了一间道观,名为葫芦观。

    葫芦观不出名、神山上的葫芦上也不出名,出名的是那葫芦观里的神仙,据说已经活了有两百多年了。

    喵大宝懒洋洋地翻了个身,说道:“早点下了这该死的高速,猫爷我好几天没吃正常的食物了!”

    “棺材脸,那勾王墓里究竟有什么宝贝,让你不远千里也要进去?”曹鹿好奇地问道。

    阎宁心中一直也有同样的疑惑,但他不准备问出口,曹鹿此时问起,阎宁也不由得竖起了耳朵。

    可王天赐的回答让他们很扫兴:“为了钱,勾王墓里有很多明器。”

    所谓明器,其实是冥器,也就是墓主人的随葬品。

    勾维王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帝王,在那个战争年代,最不值钱的就是金银财宝,所以他的帝王墓中,冥器一定不会少,而且绝对价格不菲。

    但阎宁却觉得,王天赐此行的目的,绝对不会是为了钱。

    (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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