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采蘑菇大队临时变更为找乌米大队,在黑瞎子屯旅游,就是这么任性。

    这片高粱地够大,不少老年游客也都比较有经验,很快,就找了一些乌米出来,分给小娃娃和那些不敢进庄稼地的女游客。

    没错,有些女士,总是担心庄稼地里有虫子,或者是担心被庄稼叶子刮破她们娇嫩的肌肤。

    采来的乌米,把外面卷着的嫩叶剥下去,就露出了乳白色的乌米棒。咬上一口,感觉沙沙的,里面都是细碎的小颗粒,跟面粉似的。所以,黑色的小颗粒,沾到牙齿或者舌头上,才会变成黑嘴的。

    虽然是粉状的,但是却不那么干。吃到嘴里糯糯的,口感很是奇特。味道呢,带着一股植物的清香,仔细吧嗒吧嗒,还稍稍有些发甜,总之,是一种很特别的味道,在别的食物上,从来没有品尝到过。

    小胖墩童麟阁也终于不哭了,他的小白哥哥给他掰了几个乌米,小胖墩吃得好不开心。

    游客们也都挺高兴的,这玩意虽然不像野果子那么有味道,但是感觉很奇特:怎么高粱还能长出这么奇特的东西呢?

    村里的导游也解释不明白啊,还得田小胖出马:“这玩意呢,其实也是一种真菌,学名叫黑穗病。在高粱,糜子,玉米等等作物上,都能生长,鲜嫩的时候可以食用。要是老了,里面的黑粉就彻底干巴,不能吃了。玉米的乌米个头最大,但是味道不好,一般都不会吃。最好的就是高粱乌米了,据说,在国外有些地方,对乌米的开发利用比较好,还是一种保健食用菌呢,专门有出售的,而且价格不菲。”

    大伙也涨了不少知识,果然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过想想要采的蘑菇,不也是菌类嘛,同样可以食用。

    近些年,因为农药的大量使用,作物上已经很少发生黑穗病,所以,乌米自然也就看不到了。

    尤其是那些老年人,吃着乌米,又回忆起过去的年代。那时候食物匮乏,打乌米吃,好歹也能填一填肚皮啊,所以呢,他们吃的不是乌米,而是回忆……

    吃完乌米,簌簌口,牙齿和舌头又变回原来的颜色,仅有的一点担心也彻底消失了。否则的话,顶着一口大黑牙,还真受不了。

    田小胖又额外采了一些,叫伊万诺夫先收着,回去跟狗尿苔一起,叫医疗组帮着化验一下。在乌米里面,他也同样感觉到一股古怪的能量波动。

    对熊能量的研究,毕竟还处于初始阶段,许多功效,尚待开发。

    大部队继续前进,不少小娃子都频频把目光投向龙小妹,她头上那一对儿雉鸡翎,实在太拉风了。

    “等到来年,俺们养鸡场的野鸡就可以出售了,到时候,每人送你们两根雉鸡翎。”田小胖也瞧出娃子们的心思,于是就直接许诺,换回来娃子们的一片欢呼声。

    也有不甘心的,还弱弱地问呢:“可不可以不杀野鸡,直接把雉鸡翎拽下来啊?”

    “你要能抓到野鸡,你就拽吧,拔成秃毛鸡都没事。”田小胖也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他们这边的野鸡,算是不那么怕人的了,不过你要是靠近的话,肯定掉头就跑,一头钻进青纱帐,别说小娃子了,就算是大人也撵不上啊。

    充当导游的包大明白,就开始给大伙白话上了:撵野鸡的话,得是冬天,没有藏身的地方,野鸡飞行能力较差,俗话说“野鸡飞不过三节地”。实在飞不动了,野鸡就会一头扎进雪里装鸵鸟,这时候,追上来的人就可以把野鸡拎起来活捉了。

    把小娃子们听得,一个个都向往不已,恨不得赶紧到冬天,也活捉野鸡。

    追上野鸡,再大吼一声“看你往哪里逃”,想想就爽翻天了。

    讲着讲着,包大明白也兴致大发,嘴里哼哼起来:“大姑娘美啊大姑娘浪,大姑娘走进青纱帐——郎啊郞,你往哪嘎达藏,可真把俺急够呛——”

    有胆小的小游客,瞅着周围草木狼林的青纱帐就开始害怕,紧紧扯住大人的衣袖:“那里不会真的藏着狼吧?”

    大伙也不觉好笑:此郎非彼狼啊!

    终于进了林子,空气更加湿润,游客在导游的指导下,开始低头采蘑菇,这月份,主要是榛蘑,红松伞还有牛肝菌居多。

    尤其是牛肝菌,一片一片的,个头也大,最大的,跟汤碗的碗口似的,采上十几个就能装一筐,把大伙都高兴坏了。

    “这大黏糊团子少采啊,俺们平时都不吃滴——”包大明白一瞧游客都奔着大牛肝菌去了,连忙出声提醒。

    其实,黏糊团子味道还是不错的,就是可选择的蘑菇种类太多,所以遭到村民的嫌弃。

    不过呢,今年有了野菜厂,加工起来方便,所以,黏糊团子也被列入到采集的目录之中。

    大伙都低着头采蘑菇,也有例外的,比如说童麟阁,就总想别出心裁,仰着小脑瓜,专门往树上踅摸。

    “找啥呢,瞅着点路,别一会撞树上!”田小胖提醒了一句。

    “猴头!”小胖墩头也不低地回应了一句。

    行,野心不小。不过呢,这片全是松树林,你就算把脖子拗断喽,也找不到猴头啊。你个小胖墩,也是一瓶不满半瓶咣当那伙的。

    田小胖嘴里正数落着呢,就看到小胖墩duang的一下,跟迎面跑过来的一只白鹿撞了个对头碰。

    跟小霸王顶牛,俺都替你感觉脑门疼得慌——田小胖刚才还提醒小胖墩呢,小心别撞树上。结果呢,树是没撞,撞了个更霸道的。

    结果当然不用说,小胖墩直接被撞翻了。幸好小霸王没咋使劲,这小子很快爬起来,搂着白鹿的脖子:“小霸王啊,想我了没?”

    小霸王嫌弃地将他甩开,然后扬起脑袋,朝着田小胖呦呦呦叫了几声。

    啥意思?田小胖有点没搞懂,刚要准备去找小丫或者龙小妹帮着翻译一下,然后,就听到前面的林子里,传来叮愣当啷的响声,好像是铃铛发出的声响。

    这是?田小胖一愣,这铃铛听着有点熟悉,应该是鹿铃,可是,小霸王的手下,基本上都是野生状态,从来都不戴铃铛啊?

    难道是——田小胖想到一种可能,不由得激动起来,迈开大步,循着铃声的方向奔过去。

    没跑几步呢,林子里就出现一群驯鹿的身影,脖子下面都挂着铃铛,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它们不紧不慢地迈着悠然的步伐,仿佛这片森林,就是属于它们的家园。

    “得力克大哥,真的是你呀!”田小胖看到走在鹿群前面的壮汉,正是鄂温克大萨满得力克。

    得力克取下嘴里的鹿哨,然后张开双臂,和田小胖紧紧拥抱。两个人彼此拍打着对方的后背,就像是久别重逢的兄弟。

    “小胖兄弟,我们来了,我们都来啦!”得力克显得很兴奋,和前几次见面的时候,有了很大的不同。

    那时候,他的眼里,始终带着一股挥不去的阴霾,那是对前途的迷惘和对族人的哀伤。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复存在。

    田小胖向着驯鹿群望去,只见驯鹿的后背上,都驮着一些物资,还有一些小娃娃和上了年岁的老人,也骑在鹿背上,好奇地向这边张望。

    “上面批准了我们族人的要求,以后,我们驯鹿鄂温克终于能够重新回归森林,继续和驯鹿为伴!”得力克伸手向着鹿群方向一指,显得豪情万丈。

    事实上,这件事绝对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要不是黑瞎子屯在高层的影响力实在太过巨大,上面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田小胖也感觉到无比欣慰:“得力克大哥,恭喜啊,以后,咱们就真的成为一家人啦!”

    他知道,森林,驯鹿,自由,才是驯鹿鄂温克真正的追求,从现在开始,这个民族,又重新拥有了灵魂。

    都不用田小胖张罗,小丫就带着几十名小娃子迎了上去,很快,就和那些新来的鄂温克小伙伴打成一片。

    这些鄂温克少年,他们都是真正的森林之子,这一点,倒是跟田小胖家的娃子有些相似。

    得力克的族人都围拢上来,老老小小加在一起,还不到一百人的样子。而田小胖,也终于再次见到了那位可敬的老酋长,年近百岁的玛利亚·索。

    老人曾经来过黑瞎子屯,并且,进行了全面的考察,然后才做出迁徙的决定。虽然经过了将近一个月的长途跋涉,但是对于以森林为家的驯鹿鄂温克来说,这才是他们生活的常态,所以,一点也不显得疲惫。

    她的脸上,满是皱纹,刻满了岁月的风霜。此时此刻,她的皱纹里面,却满含着笑意,一双丝毫不见昏花的眼睛,微笑着望着田小胖,目光中满是慈爱。

    田小胖连忙上去见礼:“老人家,欢迎您回家——”

    回家吗?老人身子一颤,纵使是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沧桑,早就看惯了人间百态,老人听到回家这两个字,还是忍不住潸然泪下:终于又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园了啊……

    呦呦呦——小霸王的嘴里又发出一串悠长的鹿鸣,随后,那些驯鹿,也都跟着齐鸣。欢快的鹿鸣声,在林间久久回荡。似乎,这些驯鹿,也在为它们的新生而欢呼。

    忽然间,一声声狗叫,打断了鹿鸣。是得力克族人带来的大狗,它们是保护驯鹿的得力助手。

    有野兽!得力克和他的族人们对这些大狗再熟悉不过,于是,都抄起了武器,有棍棒标枪和弓箭,将鹿群收拢到中间保护起来,然后,满眼戒备地望着那幽深的森林。

    不用这么紧张吧?田小胖抓抓后脑勺,这一片儿是他的地盘,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母豹子!”只听小囡囡一声欢呼,然后噔噔噔跑过去。

    大伙很快发现,左前方的林子里,一只优雅的远东豹,徐徐走来。而在母豹子的身后,还跟着两个满身斑点的小家伙,个头跟小花猫似的。

    这两只小豹子,还傻头傻脑地四下张望,打量着这新奇的地方,还有这些奇奇怪怪的两条腿生物:好奇怪呦,他们用两条腿也能站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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