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可望被诛后,献营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张献忠亲自过问,每日几时行军,几时扎营,选择哪里,都由他亲自观察、判断,并下达命令,而原先孙可望的亲兵,也大部分被他收到自己的亲兵营里。
同时,张献忠暴虐的性子也收敛了不少,不再鞭打属下,对刘志则更加器重。
“杀马吧。”
两日后,因为捕猎无所得,张献忠只能下令杀马。
除了张献忠的坐骑,其他骡马都被宰杀,但也只够填饱献营一天的肚子。
而更令张献忠焦躁的是,派出的探哨却始终没有传回消息,令他们无法知道江西的情势,就这么在大山密林中摸进,等到了江西,等待他们的,会不会又是另一个天罗地网呢?
但时至今日,也没有退路了,不去江西,难道还要返回湖广被官军围剿吗?
过去,还有李自成的策应,左良玉的敷衍,但现在大明天下却只有他们这最后的一伙流贼了。
张献忠日夜焦虑,狂躁难安,一夜醒来,忽然发现大腿内侧长出了一个脓疮,奇痒、疼痛不已,隐隐地还有一些恶臭,疼的他站不住,日不能行,夜不能睡,简直是痛不欲生,军中没有医官,山中也无法却找郎中,张献忠只能自己忍受,两天之后,连马都不能骑了,众人纷纷想办法为八大王医治,但没有一个管用的,刘志却不多说,只趴下了为张献忠吸吮脓疮。
---脓疮充满恶臭,但刘志一点都不嫌弃。
“老十三,真是额的好儿啊~~”
张献忠平生第一次被感动了。
而后,他将营中所有事务和亲兵营都交给了刘志,一来他被感动,认为刘志是好儿子,二来,他也实在是没有精力了,刘志为他吸吮脓疮虽然减轻了他的疼痛,但并不能去除病根,他时时还是处在极度的痛苦和昏昏沉沉之中,已经无法正常理事。
“你得发誓,忠于额老张,如果背叛,你的祖先在地下不宁,你的后代,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代代为娼,永远永远不得翻身!”
但张献忠还是有点不放心,令刘志发誓。
“是。”
刘志跪在地上,脸色肃然,用一种忠心无比的声音说道:“我张志,永远忠于义父,听义父话,为义父赴汤蹈火。若有违背,我列祖列宗在地下不宁,子孙后代,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代代为娼,永远永远不得翻身!”
见刘志说的毫无犹豫,张献忠这才放心了。
……
三天后。
张献忠迷迷糊糊的醒来,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隐隐好像是有水滴落在自己的额头上,他睁开眼睛,使劲望去,果然,是有水滴不断的从上方落下,如溶洞岩水一样,一滴一滴的落在他额头上。
“恩?”
随即他看清楚了,是有一个人拧着湿布子,在他头上挥洒。
再凝神望,他看清楚了,居然是刘志。
刘志一脸狞笑,正用湿布淋他的脸呢。
张献忠的头脑登时就是一清。同时他也才发现,自己的双脚双手都被捆住了,已经是动弹不得。
一瞬之间,张献忠明白了,怕什么来什么,刘志叛了他了!
啊!
张献忠愤怒的大叫:“狗崽子~~~”
虽然手脚都被捆住了,但张献忠嘴巴却还是自由的,刘志居然没有堵住他的嘴。
“小三子!石成!”
张献忠呼叫自己的亲兵。
但没有人回应。
虽然他还在自己的帐篷里,看起来一切如旧,但他平常一喊必到的两个人,此时却是没有回应。
只有他愤怒的声音在帐篷里回荡。
刘志没有阻止张献忠,他狞笑的按部就班的将湿布子拧干了,淋的张献忠一头一脸,狼狈不堪,然后伸手一抓,从旁边提过两颗血淋淋地首级来,一手一个,举高了,亮给张献忠看,嘴里狞笑道:“小三子,石成,八大王唤你们呢,你们还不快答应?”
看到两颗呲牙咧嘴,血迹尚没有完全干透的首级,张献忠眼中的狂怒变成了惊骇,小三子和石成都死了,说明刘志已经完全控制了他帐篷内外,他的亲兵营也肯定被刘志瓦解,所以刘志才敢如此的胆大包天,肆无忌惮。
原来,额竟然成了孤家寡人。
一瞬间,张献忠满是悲凉。
“哈哈哈哈~~”
毕竟是有名的大贼,见过的大场面无数,张献忠眼睛里的狂怒和悲凉,很快就变成了大笑。
一边笑一边赞:“好,好小子,想不到你的手段居然如此高超,连额都被你骗过了!好好好,和你相比,可望就是一头猪啊。”
刘志随手一抛,将两颗骨碌碌地扔了出去,拍拍手,目光狞笑的望着张献忠:“孙可望可不是一般的猪,他是一头凶猛的野猪,若没有你出手,一时半会我是除不了他的。所以啊,八大王,这一切都是你罪有应得,谁让你连自己的干儿子都信不过、一点小错就要将他挖心掏肺呢?”
“哈哈哈哈~~”
张献忠又是笑,凶眼里毫无恐惧,大声道:“额老早就听说,你每次都将老子赏给你的金银,一两不留的分给属下,这些天粮草困难,你都是最后一个取食。小三子和额说,你笼络人心,志向不小,要老子小心你,可惜啊,老子没有当回事,结果栽你手里了,玩了一辈子鹰结果被鹰啄了眼,真他娘的懊恼。说吧,你要如何处置老子?是要交给狗朝廷领赏,还是杀了老子?”
“放心,我不会将你交给狗朝廷的!”刘志脸上的笑,渐渐凝固。
“为什么?”张献忠好奇。
刘志咬牙切齿:“因为在这天底下,我第一恨的是你,第二,就是朱家皇帝和李湘云,总有一日,我要将他们千刀万剐!”
“好,好~~有我献营的脾气,老子死在你手里也不冤了。”张献忠大笑。
刘志慢慢的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刃,用他锋利明亮的刀锋映着自己的蜡黄脸,嘴里冷笑道:“义父可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你?”
“不外乎老子弄瘸了你,你想要报仇,还有,你垂涎老子的位置……”张献忠笑。
刘志摇头:“错了,看来义父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死的。”
“为什么?”张献忠真好奇了,他以为,刘志和孙可望一样,都操着取而代之的心思,只不过刘志更狠更毒,伪装更深,他被刘志骗了罢了。
刘志慢慢蹲下来,将手中的小刀放在张献忠的眼皮子上。
---刀锋冰冷,恐惧直入心间。
但张献忠却不惧,依然支着眼皮子,跳都没有跳一下。
“你踩瘸了我,鄙视、鞭打于我,是我必杀你的两个理由,但这却不是你最大的罪孽……”刘志声音阴沉。
“有屁快放,老子最恨磨磨蹭蹭!”张献忠骂。
“义父……你还记得郑小姐吗?”极怒之下,刘志声音依然冷静。
“恩?哪个郑小姐?”张献忠祸害的女人太多了,他根本想不起。
“就是庐州郑知府郑履祥的女儿,你答应过,让她一直跟着我的,可罗山兵败,所有女眷都丢后,你却逼着她为你泡茶、给你暖被窝……”刘志声音忽然颤抖了起来。
张献忠想起来了,随即哈哈哈的大笑起来:“老子想起来了,那女娃子硬气的很啊,不服老子,还和老子瞪眼,老子两巴掌甩过去,就打的她没有了气息,给他娘的纸糊的似的……”
“你记起来了?”刘志也是笑,但却是狞笑,眼睛的杀意更浓。
“记起了。老十三,虽然老子被你坑了,但老子还真有点佩服你的隐忍和不择手段,连替老子吸脓疮的事,你都能做出来,换做老子,就是打死老子,老子也是下不去嘴的,所以,老子不得不对你高看几眼,但想不到啊,你所有的一切,居然只是为了那一个女人!哈哈哈哈,太愚蠢,太愚蠢了~这天下底什么都缺,唯独不缺女人,但是成了事,还怕没有女人吗?”
张献忠大笑着连连摇头。
“她不是一般的女人!”像是被侮辱,刘志疯了一般的嘶吼,苍白的脸色也涨成了通红,他手中的刀锋往下一压,口中叫道:“她是天上的仙女,人间的洁爱,天下所有的女人加到一起,也不如她一个人。我发过誓的,谁敢伤害她一根汗毛,我就要谁的命!原本她好好的,可你却害了她……如果不是你,她现在还在我身边,还活的好好,都是你害了她,你这个脏东西,我要将你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说到这里,刘志激动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眼眼夺眶而出,面目扭曲狰狞,蒸腾的恨意,似乎将整个帐篷都点燃了。
“哈哈哈哈~~”
张献忠却还是大笑,即便他的眼皮已经被刀锋压出了血,他却依然不惧,哈哈笑道:“娘求的,把女人看的这么重,不过就是一个不经人事的小崽子……”
显然,他还是不能理解刘志的想法。在他看来,女人不过就是衣服,说穿就穿,说扔就扔,哪有什么情义?将女人看成命根子,继而做出疯狂的动作,那根本就是傻子。
“六百一十二天了!”
刘志咬牙切齿,声音已经哽咽:“你害她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我夜夜都梦见她,她在梦里哭泣,求我为她报仇,我的心都要碎了……”
说到此,刘志抬起左手,使劲的抓着胸口,满脸痛苦,仿佛此时此刻,他又看见哭泣的郑小姐了。
随后,刘志猛的睁开眼,狞笑的瞪向张献忠:“你最会折磨人,这三年跟着你,我也学了不少,今日不知道你想怎么死?……凌迟怎么样?我一刀一刀剐了你。”
张献忠不惧,张着血盆大口,同样狞笑:“你要凌迟老子?好啊,老子自从起事造反,就已经做好了被狗朝廷凌迟的准备,但狗朝廷没有这么的能力,临了临了,却是落在你这个小瘸子手里了,小瘸子,要想凌迟额老张,刀得快,手得稳,可别怕老子溅你一身的血啊!”
“义父教诲的是。”
刘志拖了一下瘸腿,一字一句:“我一定会小心。保证割够你一千刀。”
声音平淡,但声音里的仇恨和诅咒,却让人不寒而栗。
张献忠又哈哈大笑起来:“少吓唬老子,你现在就动手,老子叫一声就不是张献忠!”
刘志抬起头,双手合十,向西天拜了一下,含着眼泪,肃然道:“郑小姐,你在天有灵,看我如何剐了这个脏东西,为你报仇雪恨!”
“磨磨蹭蹭干什么?还不快动手,老子皮痒的很!”张献忠瞪眼。
刘志也不再说,拉过马扎,在张献忠身边坐下,目光扫视,狞笑道:“义父,我们从哪里开始呢?”
“随你他娘的便!”张献忠骂。
“嘿嘿~~”
刘志嘿嘿狞笑几声,说道:“那就是双脚开始吧。”说着,用手中的锋利短刃,轻松的将张献忠的裤子划成了碎片,露出他两条满是黑毛、如猿一般的大腿,随即,将短刃放在张献忠的左脚脚腕上,狞笑:“义父,你一定不知道脚筋被挑断是什么滋味,今日就让你尝一尝……”
---因为脚腕受伤,变成了瘸子,刘志好像对他人的脚腕和脚筋特别有执念。
“去你娘的!”张献忠麻子脸凶狠。
而刘志的短刃已经刺入了他的脚腕。
刘志狰狞大叫:“郑姑娘,你看见没有?”
张献忠全身剧烈的颤抖了起来,巨大的疼痛令他几乎要晕过去,但他依然咬着牙,笑道:“你他娘的没吃饭?就不能用点劲,哈哈哈,对对对,就是这样!爽,真他娘的爽!”
就像是专业的外科医师,刘志轻松而准确的挑断了张献忠双脚的脚筋。刚开始,张献忠还能谈笑,显得无所畏惧,但随着鲜血喷涌和全身颤栗,他脸色渐渐煞白,冷汗如雨,一句话也说不出了,只能咬紧牙关。
张献忠的血,令刘志兴奋,他双眼里奔涌着报复的快感,眼角又激动的泪光,这么长时间的隐忍和屈辱,为了就是这一刻,唯一让他有点失望的是,张献忠居然一声疼叫都没有---他只所以没有堵住张献忠的嘴,就是想要听他的疼叫和求饶,但想不到张献忠还真是够硬,双脚脚筋被挑断,这巨大的疼痛他居然也能忍耐,从头到尾,一声疼叫也没有……
同时,张献忠暴虐的性子也收敛了不少,不再鞭打属下,对刘志则更加器重。
“杀马吧。”
两日后,因为捕猎无所得,张献忠只能下令杀马。
除了张献忠的坐骑,其他骡马都被宰杀,但也只够填饱献营一天的肚子。
而更令张献忠焦躁的是,派出的探哨却始终没有传回消息,令他们无法知道江西的情势,就这么在大山密林中摸进,等到了江西,等待他们的,会不会又是另一个天罗地网呢?
但时至今日,也没有退路了,不去江西,难道还要返回湖广被官军围剿吗?
过去,还有李自成的策应,左良玉的敷衍,但现在大明天下却只有他们这最后的一伙流贼了。
张献忠日夜焦虑,狂躁难安,一夜醒来,忽然发现大腿内侧长出了一个脓疮,奇痒、疼痛不已,隐隐地还有一些恶臭,疼的他站不住,日不能行,夜不能睡,简直是痛不欲生,军中没有医官,山中也无法却找郎中,张献忠只能自己忍受,两天之后,连马都不能骑了,众人纷纷想办法为八大王医治,但没有一个管用的,刘志却不多说,只趴下了为张献忠吸吮脓疮。
---脓疮充满恶臭,但刘志一点都不嫌弃。
“老十三,真是额的好儿啊~~”
张献忠平生第一次被感动了。
而后,他将营中所有事务和亲兵营都交给了刘志,一来他被感动,认为刘志是好儿子,二来,他也实在是没有精力了,刘志为他吸吮脓疮虽然减轻了他的疼痛,但并不能去除病根,他时时还是处在极度的痛苦和昏昏沉沉之中,已经无法正常理事。
“你得发誓,忠于额老张,如果背叛,你的祖先在地下不宁,你的后代,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代代为娼,永远永远不得翻身!”
但张献忠还是有点不放心,令刘志发誓。
“是。”
刘志跪在地上,脸色肃然,用一种忠心无比的声音说道:“我张志,永远忠于义父,听义父话,为义父赴汤蹈火。若有违背,我列祖列宗在地下不宁,子孙后代,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代代为娼,永远永远不得翻身!”
见刘志说的毫无犹豫,张献忠这才放心了。
……
三天后。
张献忠迷迷糊糊的醒来,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隐隐好像是有水滴落在自己的额头上,他睁开眼睛,使劲望去,果然,是有水滴不断的从上方落下,如溶洞岩水一样,一滴一滴的落在他额头上。
“恩?”
随即他看清楚了,是有一个人拧着湿布子,在他头上挥洒。
再凝神望,他看清楚了,居然是刘志。
刘志一脸狞笑,正用湿布淋他的脸呢。
张献忠的头脑登时就是一清。同时他也才发现,自己的双脚双手都被捆住了,已经是动弹不得。
一瞬之间,张献忠明白了,怕什么来什么,刘志叛了他了!
啊!
张献忠愤怒的大叫:“狗崽子~~~”
虽然手脚都被捆住了,但张献忠嘴巴却还是自由的,刘志居然没有堵住他的嘴。
“小三子!石成!”
张献忠呼叫自己的亲兵。
但没有人回应。
虽然他还在自己的帐篷里,看起来一切如旧,但他平常一喊必到的两个人,此时却是没有回应。
只有他愤怒的声音在帐篷里回荡。
刘志没有阻止张献忠,他狞笑的按部就班的将湿布子拧干了,淋的张献忠一头一脸,狼狈不堪,然后伸手一抓,从旁边提过两颗血淋淋地首级来,一手一个,举高了,亮给张献忠看,嘴里狞笑道:“小三子,石成,八大王唤你们呢,你们还不快答应?”
看到两颗呲牙咧嘴,血迹尚没有完全干透的首级,张献忠眼中的狂怒变成了惊骇,小三子和石成都死了,说明刘志已经完全控制了他帐篷内外,他的亲兵营也肯定被刘志瓦解,所以刘志才敢如此的胆大包天,肆无忌惮。
原来,额竟然成了孤家寡人。
一瞬间,张献忠满是悲凉。
“哈哈哈哈~~”
毕竟是有名的大贼,见过的大场面无数,张献忠眼睛里的狂怒和悲凉,很快就变成了大笑。
一边笑一边赞:“好,好小子,想不到你的手段居然如此高超,连额都被你骗过了!好好好,和你相比,可望就是一头猪啊。”
刘志随手一抛,将两颗骨碌碌地扔了出去,拍拍手,目光狞笑的望着张献忠:“孙可望可不是一般的猪,他是一头凶猛的野猪,若没有你出手,一时半会我是除不了他的。所以啊,八大王,这一切都是你罪有应得,谁让你连自己的干儿子都信不过、一点小错就要将他挖心掏肺呢?”
“哈哈哈哈~~”
张献忠又是笑,凶眼里毫无恐惧,大声道:“额老早就听说,你每次都将老子赏给你的金银,一两不留的分给属下,这些天粮草困难,你都是最后一个取食。小三子和额说,你笼络人心,志向不小,要老子小心你,可惜啊,老子没有当回事,结果栽你手里了,玩了一辈子鹰结果被鹰啄了眼,真他娘的懊恼。说吧,你要如何处置老子?是要交给狗朝廷领赏,还是杀了老子?”
“放心,我不会将你交给狗朝廷的!”刘志脸上的笑,渐渐凝固。
“为什么?”张献忠好奇。
刘志咬牙切齿:“因为在这天底下,我第一恨的是你,第二,就是朱家皇帝和李湘云,总有一日,我要将他们千刀万剐!”
“好,好~~有我献营的脾气,老子死在你手里也不冤了。”张献忠大笑。
刘志慢慢的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刃,用他锋利明亮的刀锋映着自己的蜡黄脸,嘴里冷笑道:“义父可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你?”
“不外乎老子弄瘸了你,你想要报仇,还有,你垂涎老子的位置……”张献忠笑。
刘志摇头:“错了,看来义父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死的。”
“为什么?”张献忠真好奇了,他以为,刘志和孙可望一样,都操着取而代之的心思,只不过刘志更狠更毒,伪装更深,他被刘志骗了罢了。
刘志慢慢蹲下来,将手中的小刀放在张献忠的眼皮子上。
---刀锋冰冷,恐惧直入心间。
但张献忠却不惧,依然支着眼皮子,跳都没有跳一下。
“你踩瘸了我,鄙视、鞭打于我,是我必杀你的两个理由,但这却不是你最大的罪孽……”刘志声音阴沉。
“有屁快放,老子最恨磨磨蹭蹭!”张献忠骂。
“义父……你还记得郑小姐吗?”极怒之下,刘志声音依然冷静。
“恩?哪个郑小姐?”张献忠祸害的女人太多了,他根本想不起。
“就是庐州郑知府郑履祥的女儿,你答应过,让她一直跟着我的,可罗山兵败,所有女眷都丢后,你却逼着她为你泡茶、给你暖被窝……”刘志声音忽然颤抖了起来。
张献忠想起来了,随即哈哈哈的大笑起来:“老子想起来了,那女娃子硬气的很啊,不服老子,还和老子瞪眼,老子两巴掌甩过去,就打的她没有了气息,给他娘的纸糊的似的……”
“你记起来了?”刘志也是笑,但却是狞笑,眼睛的杀意更浓。
“记起了。老十三,虽然老子被你坑了,但老子还真有点佩服你的隐忍和不择手段,连替老子吸脓疮的事,你都能做出来,换做老子,就是打死老子,老子也是下不去嘴的,所以,老子不得不对你高看几眼,但想不到啊,你所有的一切,居然只是为了那一个女人!哈哈哈哈,太愚蠢,太愚蠢了~这天下底什么都缺,唯独不缺女人,但是成了事,还怕没有女人吗?”
张献忠大笑着连连摇头。
“她不是一般的女人!”像是被侮辱,刘志疯了一般的嘶吼,苍白的脸色也涨成了通红,他手中的刀锋往下一压,口中叫道:“她是天上的仙女,人间的洁爱,天下所有的女人加到一起,也不如她一个人。我发过誓的,谁敢伤害她一根汗毛,我就要谁的命!原本她好好的,可你却害了她……如果不是你,她现在还在我身边,还活的好好,都是你害了她,你这个脏东西,我要将你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说到这里,刘志激动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眼眼夺眶而出,面目扭曲狰狞,蒸腾的恨意,似乎将整个帐篷都点燃了。
“哈哈哈哈~~”
张献忠却还是大笑,即便他的眼皮已经被刀锋压出了血,他却依然不惧,哈哈笑道:“娘求的,把女人看的这么重,不过就是一个不经人事的小崽子……”
显然,他还是不能理解刘志的想法。在他看来,女人不过就是衣服,说穿就穿,说扔就扔,哪有什么情义?将女人看成命根子,继而做出疯狂的动作,那根本就是傻子。
“六百一十二天了!”
刘志咬牙切齿,声音已经哽咽:“你害她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我夜夜都梦见她,她在梦里哭泣,求我为她报仇,我的心都要碎了……”
说到此,刘志抬起左手,使劲的抓着胸口,满脸痛苦,仿佛此时此刻,他又看见哭泣的郑小姐了。
随后,刘志猛的睁开眼,狞笑的瞪向张献忠:“你最会折磨人,这三年跟着你,我也学了不少,今日不知道你想怎么死?……凌迟怎么样?我一刀一刀剐了你。”
张献忠不惧,张着血盆大口,同样狞笑:“你要凌迟老子?好啊,老子自从起事造反,就已经做好了被狗朝廷凌迟的准备,但狗朝廷没有这么的能力,临了临了,却是落在你这个小瘸子手里了,小瘸子,要想凌迟额老张,刀得快,手得稳,可别怕老子溅你一身的血啊!”
“义父教诲的是。”
刘志拖了一下瘸腿,一字一句:“我一定会小心。保证割够你一千刀。”
声音平淡,但声音里的仇恨和诅咒,却让人不寒而栗。
张献忠又哈哈大笑起来:“少吓唬老子,你现在就动手,老子叫一声就不是张献忠!”
刘志抬起头,双手合十,向西天拜了一下,含着眼泪,肃然道:“郑小姐,你在天有灵,看我如何剐了这个脏东西,为你报仇雪恨!”
“磨磨蹭蹭干什么?还不快动手,老子皮痒的很!”张献忠瞪眼。
刘志也不再说,拉过马扎,在张献忠身边坐下,目光扫视,狞笑道:“义父,我们从哪里开始呢?”
“随你他娘的便!”张献忠骂。
“嘿嘿~~”
刘志嘿嘿狞笑几声,说道:“那就是双脚开始吧。”说着,用手中的锋利短刃,轻松的将张献忠的裤子划成了碎片,露出他两条满是黑毛、如猿一般的大腿,随即,将短刃放在张献忠的左脚脚腕上,狞笑:“义父,你一定不知道脚筋被挑断是什么滋味,今日就让你尝一尝……”
---因为脚腕受伤,变成了瘸子,刘志好像对他人的脚腕和脚筋特别有执念。
“去你娘的!”张献忠麻子脸凶狠。
而刘志的短刃已经刺入了他的脚腕。
刘志狰狞大叫:“郑姑娘,你看见没有?”
张献忠全身剧烈的颤抖了起来,巨大的疼痛令他几乎要晕过去,但他依然咬着牙,笑道:“你他娘的没吃饭?就不能用点劲,哈哈哈,对对对,就是这样!爽,真他娘的爽!”
就像是专业的外科医师,刘志轻松而准确的挑断了张献忠双脚的脚筋。刚开始,张献忠还能谈笑,显得无所畏惧,但随着鲜血喷涌和全身颤栗,他脸色渐渐煞白,冷汗如雨,一句话也说不出了,只能咬紧牙关。
张献忠的血,令刘志兴奋,他双眼里奔涌着报复的快感,眼角又激动的泪光,这么长时间的隐忍和屈辱,为了就是这一刻,唯一让他有点失望的是,张献忠居然一声疼叫都没有---他只所以没有堵住张献忠的嘴,就是想要听他的疼叫和求饶,但想不到张献忠还真是够硬,双脚脚筋被挑断,这巨大的疼痛他居然也能忍耐,从头到尾,一声疼叫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