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子爷,臣听说荷兰人的船上装了不少军火,据说一开始是准备卖给我们的。”

    小冰河期的秋天来的很早,也很短,还不等人适应秋风,温度就一天天的变冷了,是冷,不是凉。

    穿着身圆领衫的石磊骑在马上,跟在世子爷的后面,一对眸子偶尔的会投向远处,就像是担心周围会不会冒出居心不良的匪类似的,其实,这根本就不可能,或许军马场看似荒凉,可军马场内外都是对世子爷感激涕零的军户!

    要是有匪徒,不等他们进入马场,估计就被军户们拿下了。

    “哦?那些荷兰人居然想当军火商,他们现在还用着火绳枪呢,还不如百姓们手里的燧发枪,卖给谁啊!”

    同样穿着身圆领衫的朱国强脸上溢满了得意的笑容。

    现在明军用的是击发枪,至于百姓用的是燧发枪,前者更可靠、更准确,而后者……用起来更便宜。

    现在的大明武备可是远远领先于世界各国啊。现在欧洲的燧发枪不过刚发展起来而已,还没有普遍装备,不过,这些欧洲人也就是靠着火绳枪征服了半个世界啊!

    “我是担心他们在咱们这边卖不掉,会不会卖给其它人。”

    “其它人,你是说建奴!”

    话声落下时,看到一群马在草地上缓缓奔驰。

    朱国强笑着岔开了话题,扭头道。

    “许安林,咱们这座马场,今年明年能育出多少新马?”

    马政司主事许安林原本是太仆寺小吏,太仆寺是大明专门负责马政的地方,这个衙门或许没有办好大明的马政,但许安林养马确实有一手,虽说他对育马是外行,可是朱国强给他拿来了《养马学》等教材,那些教材系统完整,内容丰富,在这个时代绝对堪称神书。

    甚至平虏军现在的育马,就是有样学样的借鉴了书里的育马知识。

    “回世子爷话,咱们的军马场一共有7586匹母马,另外有36482母匹寄养于各卫的军户家中,目前有九成的母马已经怀上了小马,明年至少产出四万三千匹马,估计会有三万匹左右是公马,……”

    点点头,朱国强又对许安林道,

    “许安林,你记住,想要育成新马,就不能混杂种马,公马一定要去势,无论是军马场的,还是民间的……”

    在这个时代马政很重要,骑兵需要军马,炮兵需要挽马。就是民间的马车也需要轻重挽马。而偏偏低劣矮小的蒙古马,从来没有经过系统科学的选育,既不适合骑兵骑乘,也不适合军民挽用,所以必须改良蒙古马。

    于是朱国强便借鉴了俄罗斯培育顿河马的改良方式,以阿拉伯纯种公马与蒙古母马杂交至第五代,再将其后代横交固定,即可产生与顿河马相似的新型马。

    不过,现在辽东并没有阿拉伯马,现在育马用的是朱国强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黑科技”——阿拉伯马冻晶,价格便宜、量大。不过范·迪门他们过来之后,朱国强已经向荷兰人发出了一个订单——委托他们从奥斯曼的巴格达省购买300匹阿拉伯马,在这个时代,进行远洋贸易还真离不开那些“海上马车夫”,他们不仅掌握着这个时代最先进的航海技术,而且还在世界各地建有贸易站,有些东西离开他们还真不一定能买得到。

    至少眼下,这些荷兰人对大明来说还是有用的。在军马场逛了半天,在侍卫们升起了炭火烤羊时,朱国强示意石磊坐在到自己身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随口说道。

    “你觉得范·迪门会把武器卖给建奴?”

    “世子爷,以那些西洋人贪财的性子来看,他们带了那么多武器过来,肯定不会再带回去的,离开大连后,他们只要转个弯,就能到朝鲜,从那可以直接把船上的火器卖给建奴。”

    “四石,那以你之见,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沉思片刻,石磊说道。

    “世子爷,这几天荷兰人一直在往船上装棉布、绸缎以及香皂还有其它的各种商品,他们好像把军火都装到了其中的两艘船上,咱们不妨直接把这两艘船处理掉。”

    石磊口中的处理是怎么处理?肯定是弄沉那两艘船,这有的了办法。不过朱国强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沉思默想片刻后,他朝远处看去。

    “四石,我们早晚会跟荷兰人决裂,快则四五年,慢则七八年,还是先抓住他们的一些把柄的好,有了这些把柄,咱们才能在决裂时丢出来,现在既然他送了把柄过来,不妨先攒着,等一等,等到时机成熟时,再兴师问罪。”

    和荷兰人决裂是必然的,或许现在大明需要这个“海上马车夫”,但是当大明在南洋站稳脚的时候,就是把荷兰人赶出南洋的时候,巴达维亚……那里自古以来都是大明的领土啊!

    要知道,那里的土邦曾经可是接受大明册封的,甚至大明在那里还有旧港宣慰司那样的衙门,这不正是“自古以来”的名证吗?现在不过只是一时权宜之计罢了。

    “可是那些武器要是落到建奴的手里,肯定会给咱们造成威胁的!”

    “只是一些火绳枪而已。”

    冷笑之余,朱国强反问道。

    “四石,你猜,现在有没有建奴混进咱们这边偷刺探军械机密?”

    “这……”

    世子爷的问题,让石磊眉头皱成了一团儿,连忙说道。

    “世子爷,臣这就去查办此事!”

    ……

    每天都有人逃到大连,这些被建奴从关内掠到关外的百姓,这一路上不知遭受了多少劫难。尽管需要对这些难民甄别,可实际上这种甄别不过只是了胜于无,不过只是随意询问几句话而已,毕竟,女真建奴是不可能逃过的,逃来的肯定都汉人。

    其实,倒不是没考虑过这些难民中可能混杂有建奴的探子,可是因为这些难民都是送到大连做工,倒也不担心其中有探子,至少不担心探子打开城门——因为大连没有城墙。

    而且那边确实需要工匠和劳力。

    曹尔玉也就是和这些人一起混进大连的,不过在这里他叫曹喜,是从建奴庄子里逃出来的逃奴。

    对于当惯了主子的他来说,想掩人耳目并不容易,毕竟,奴隶就是奴隶,奴才不等于奴隶。

    庄子里的奴隶是要挨打的,奴才那可都是主子面前的红人。为了适应一下身份变化,他甚至特意跑到庄子里去体验了一阵子生活,那几天他可是没少挨打,更是没少受气。到最后也是从庄子里逃出来的。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这个是爹告诉他的道理,后来更重要的是要在主子面前表忠心,吃这些苦主子可都是看到的,只要主子看到他的辛苦,就肯定会记得他,将来才会重用他。

    这么一想,吃的这些苦也就是值得的。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他在大连城里招的这些苦受的这些罪,外人看不到啊。

    外人看不到,主子更看不到。

    “你说我这是遭的哪门的罪啊?”

    头一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曹尔玉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对于当惯了奴才的他来说,尽管他内心千方百计的想为主子把事情办好,可是办的这些差事,总要让主子看到自己的辛苦吧。

    可是在这个地方无论受多少罪,受多少累,主子他也看不到啊。

    而且对于主子来说,他可记不住你受了多少累,最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办成差事。

    可是这个差事难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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