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一只猫
二十七这天,李二伯过来帮刘家杀鸡。【小说文学网】张志凡就在边儿上看热闹。
李二蛋擦着鼻涕也在边儿上凑趣儿。“张志凡,你不怕啊?血糊糊的。”
张志凡看着二蛋快成缎子模样的套袖,心里纠结着。这熊孩子将来是怎么长成地方电视台主持人的呢?小时候这么不知道干净埋汰啊!“怕啥。你吃的时候也没见怕。”
李二蛋笑嘻嘻的:“吃怕啥,又不血糊糊。”
“猪血你不也吃了。李二蛋,你鼻涕快过河了!”张志凡小盆友的食欲全无了。他觉得作为发小,虽然上辈子初中毕业之后有那么几年没来往,可还是有感情的。自己得为他将来的茁壮成长做贡献才行。于是把他妈给他的手绢被贡献了出来。“拿手绢擦!你妈说你的套袖都针扎不透了。”
这时候李二正在掖着鸡膀子,听到张志凡重复老婆说儿子的话,笑得手一软差点儿没把鸡给撒开。“这俩熊孩子!别在一边儿逗我笑。二蛋,你跟小凡学学!你还比他大一岁呢!”
李二蛋瘪嘴不乐意了。“他个还比我高呢!”
张志凡黑线无比。感情这里边儿还有我的错呢?“你要是以后都用手绢儿擦鼻涕,明年这时候你就比我高了。”
李二蛋再聪明也只是比张志凡大了十个月的六岁孩蛋子,哪里有张志凡的心眼儿。想到自己可以比明明比自己小还比自己高的张志凡高,这手绢就手绢呗!于是李二蛋小盆友从此就养成了随身带手绢的习惯。即便是将来走上了工作岗位,也已久没改这个习惯。在往后那个纸巾“横行”的年代,他多次因为吃饭事时出自己的手绢擦手而错过姻缘,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关键是张志凡也并不知道这些……
小鸡炖蘑菇是冬日里最诱人的菜色之一。热乎乎的奶黄色鸡汤里松蘑和鸡块上下翻腾着。不等锅离开灶台,张志凡就磨着他姥姥给他盛了一碗热汤。没盐没味精,喝着一样鲜美无比。这是纯自然的味道,张志凡眯着眼睛想着。
再睁开眼睛,张志凡就看到一只小花猫趴在他们家厨房的窗台上。那小样瘦巴巴的,眼睛直直的看着锅里的食物。估计是饿的。
张志凡挺喜欢小动物。但上辈子的家境可没有现在这么好。大姨当时虽然也拿走了郑庆国一多半财产却并不是现在这样几乎全部都归她了。而且即便现在大姨的钱也只是大姨的钱。就算他知道大姨真的是在给自己攒着,他也不想惦记什么。就是日子可以让全家过得更舒坦一些。所以收养一只流浪猫应该没什么的吧?至少这大冬天的,冻死在外面也可怜。敖峰不是说他们得修行得积攒修为么,救猫一命也算数是吧?
好吧。说一千道一万不过是张志凡自己萌上了这只小花猫而已。于是他把鸡汤放下,蹦跶了出去。站在离猫挺远的地方蹲下来,伸出手勾勾着:“咪咪咪,来我给你好吃的。”
这猫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人养过,对人还挺亲。不像真正的野猫怕人。看到张志凡勾手,它立刻就从窗台上蹦下来走了过去。迈得正经是猫步,看着还挺有范儿的。凑到张志凡手边闻了闻,发现了香香的鸡肉味儿,于是舔了一下。
张志凡乐了。这小家伙儿不怕人呐!于是也没多想就把猫给抱了起来。现在他才五岁高龄,自然没多大力气,可抱只猫还是挺轻松。由此可见这猫也的确是皮包骨了。
王清云看外孙子抱进来一只猫,赶紧问:“谁家的你就给抱来了?”
“姥姥,它刚才在窗台上看咱家炖鸡呢。肯定饿了。你看它瘦的多可怜。肯定没人养。咱家养吧。我可喜欢了。”说着把猫举起来往姥姥身边凑了凑。他知道姥姥也喜欢小动物,上辈子小饭馆儿里剩下的没刺激性的东西都让他姥姥和母亲大人喂养附近的流浪猫狗了。基本上他们全家都对带毛的有兴趣。没养也不过是当初没那个闲心。
王清云手里忙活着晚饭,当然不能去摸猫。不过这小猫儿虽然瘦巴巴的,看起来倒是干净精神,大眼睛圆溜溜跟葡萄粒儿似的,的确招人稀罕。“都不怕人,指不定是谁家养的。你先给他用汤和点儿饭,然后把它放了吧。有人养的它就回去了。要是还回来咱就养它。”反正在她觉得,养猫也不费劲,无非就是弄口吃的,而且猫吃得也不多。不用看着不用拴着的。外孙子喜欢真没人家的,多一口饭的玩意儿。
张志凡开心了。赶紧就踮着脚从碗架子里拿出一个小碗儿,然后舀了一匙饭,再里面放了勺鸡汤给搅和了。“咪咪,来吃饭。”
这只猫吃完鸡汤拌饭就走了。张志凡心里老大不乐意。还腹诽着这猫真不给劲。吃了自己的鸡汤拌饭转头就走。连个“喵”都不给。不过他半夜嘘嘘回到炕上之后,还没等睡着呢,就听到窗户外有喵喵的叫声。张志凡立刻翻身坐起来,打开了自己炕边的小窗的窗帘。借着月色,他一眼就看出是白天那只猫。
张志凡自从闹腾着非要自己睡之后刘英架不住儿子的软磨硬泡,找瓦匠帮忙在里屋的拐角靠着厨房灶台的地方给他垒了一个单人的小炕,现在帘子一挂他也算是有自己房间的人了。就是大冬天的窗户都用窗纸给湖上了,想开就得拆窗纸。所以他下意识地开窗户没开动,就想起来了。然后登上鞋穿上棉袄偷出了屋,到外面就把猫给抱进来了。
这一夜一人一猫睡得四仰八叉的。刘英第二天早上叫儿子起来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只猫,想起儿子吃饭那时候说的事儿,心里就知道这猫是昨儿晚上弄进来的。虽然她也没觉得养猫有什么,就是对儿子大半夜开门都不打招呼这件事不太满意。
于是刚醒来的张志凡就被娘亲大人上了一堂夜晚防盗教育课。
张志凡虚心受教,然后把根本没因为他们母子说话而醒过来的猫给抱了起来。指着猫的脑门儿说:“听到没有?半夜回家是要挨骂的!以后不许那么晚回来!”
刘英被儿子给气乐了。“你这臭小子,我说你你说猫!赶紧的别扯淡了,你姥姥把饭都做好了。”
刘家的早饭从来不糊弄。王清云即便是当年还有工作的时候也没在吃食上亏过自己的女儿。现在张志凡可是她的心头肉,那就更不可能有半分懈怠了。基本上每天早上都肯定会有清粥小菜。馒头、包子、馅饼儿油条总是能有一样。头天晚上的剩菜如果是荤腥大的也不会拿出来,而是留到中午再热了吃。所以早饭一直很健康。
今天的早饭是鸡蛋粥外加白面大馒头。张志凡特别喜欢姥姥蒸的馒头,又暄又劲道,吃到嘴里面香味儿十足。因为这年头都是用的面肥发面,所以得用小苏打来中和。姥姥做了几十年,从来没有碱大了发黄发涩的时候。张志凡发面揉面的本领都是跟姥姥学的,小饭馆儿那么红火,姥姥的功劳也是巨大的。
小花猫被弄醒之后就喵喵的围着王清云乱转。王清云听闺女教育外孙的话已经知道这猫昨天半夜过来了。心里也是想着这猫许是没人家的,养着也就养了。于是就用昨天剩下的鸡汤和到了新鲜的大米粥里。凉汤已经成了冻,跟热粥混到一起温度倒也合适。
张志凡看着鸡汤冻和的大米粥,他吧嗒了嘴,然后把碗端了起来:“姥姥,我也要!”
刘素站起来接过张志凡手里的碗,起身去厨房给他舀了一匙鸡汤冻。“你还馋猫食。别光顾着吃稀的,馒头多吃点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猫食都是王清云给预备的关系,小花猫从此之后除了睡觉的时候整天跟着王清云转悠。弄得她越发地喜欢这个小家伙儿了。
二十九这天工厂都放假了。姐儿俩听说百货商场有什么新年促销品,是从南方运过来的时髦货,俩人约好了几个邻居的嫂子和姐妹儿一起去逛街了。张志凡也没在家,而是被他姥姥拉着去逛市场了。家里虽然什么都不缺,但年画啊,来年的日历疙瘩,春联福字儿什么的还没买呢。这东西年轻人可不乐意选,她也乐得带外孙去逛逛。年前的大市场也挺热闹的。
张志凡因为年纪小,平常除了家附近的几条胡同之外也没怎么去过外面。他记得小时候总觉得去一趟百货商场明明只过了三条大马路上就跟出一趟远门似的。现在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心情,因为平时根本就没机会出去啊!
记忆里这个大市场在他们这片平房动迁之后被改造成了凌景市最大的农贸市场。也算是他童年时期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点儿念想。其实他对现在这个时间段的市场是啥模样都有什么完全没印象,所以现在逛起来也是新鲜。
这年头还有一些老年人卖自己写的春联和福字,但更多人则喜欢那些印着花的新花样。张志凡见在一份卖盘子碗的摊子后面有一个上岁数的老爷子在卖自己写的春联,他当时就被那上面的字给吸引了。
要说张志凡对跟学习有关系的哪方面最在意,那就是他的字了。他的字被他娘亲评价为蜘蛛爬的,被他大姨叫做狗啃的,被姥姥说成猫挠的,被一杆老师形容得五花八门。他小时候哪在意那个。跟很多普通的小孩子一样,看到写作业拿笔就心里闹腾,只要拿起纸笔,那屁股沾到椅子就头大。所以也没在意过字有多难看。但后来认识了林江,他就自卑了。那小子学习成绩也不算顶好,却写得一笔好字。而且人家也没学过什么书法,还说什么“你就一笔一划写就行了啊!”让张志凡火大。反正那之后他就开始特别在意别人的字好不好,而且能不动笔就不动,今天看到这个字,他当时就喜欢上了。“姥姥!那个老爷爷的对联好看!咱们买吧!”
王清云顺着外孙子的手指看去,也瞧见了那个并不招眼的小摊子。看到那摊到半开的几个对联,顿时眼睛一亮。那字是真漂亮!当下就把手里的印刷货放下,带着张志凡到了那个摊子。“老哥哥,你这对联怎么卖?”
老者似乎生意很糟糕,并没什么心思。不过看上去也是不乐意摆摊这么丢脸。所以也没抬头,而是直接回答:“一块钱。”
“嚯!”边儿上看热闹的人先来了这么一嗓子。也是,这年头一块钱够买肉打酒的了。谁会来买这个没有金边添彩的手写对联。同样的价格,那边能买一副大对联再送张福字儿,外加一堆窗花。于是有两个也瞧出字不错的人都打消了念头,转身就走了。当然这一点老者并没有看到。
张志凡觉得自家不差钱儿啊!他是想着反正现在在家也没事儿,买副对联回去,自己回去临摹去,从五岁开始练,就不信这辈子还是蜘蛛爬狗啃的!所以他磨开了:“姥姥!买吧!多漂亮!跟电视上那个叫什么……哦对,叫博物馆上的字一样好看!姥姥买吧买吧!”
王清云也觉得一块钱不太核算。不过她现在也被两个女儿说的“不差钱儿”了。大过年的,难得外孙子这么喜欢这幅对联儿,于是从口袋里拿出手绢,打开之后掏了一张一块钱的票。“给您。您给挑一对儿合家平安的好词儿。”
二十七这天,李二伯过来帮刘家杀鸡。【小说文学网】张志凡就在边儿上看热闹。
李二蛋擦着鼻涕也在边儿上凑趣儿。“张志凡,你不怕啊?血糊糊的。”
张志凡看着二蛋快成缎子模样的套袖,心里纠结着。这熊孩子将来是怎么长成地方电视台主持人的呢?小时候这么不知道干净埋汰啊!“怕啥。你吃的时候也没见怕。”
李二蛋笑嘻嘻的:“吃怕啥,又不血糊糊。”
“猪血你不也吃了。李二蛋,你鼻涕快过河了!”张志凡小盆友的食欲全无了。他觉得作为发小,虽然上辈子初中毕业之后有那么几年没来往,可还是有感情的。自己得为他将来的茁壮成长做贡献才行。于是把他妈给他的手绢被贡献了出来。“拿手绢擦!你妈说你的套袖都针扎不透了。”
这时候李二正在掖着鸡膀子,听到张志凡重复老婆说儿子的话,笑得手一软差点儿没把鸡给撒开。“这俩熊孩子!别在一边儿逗我笑。二蛋,你跟小凡学学!你还比他大一岁呢!”
李二蛋瘪嘴不乐意了。“他个还比我高呢!”
张志凡黑线无比。感情这里边儿还有我的错呢?“你要是以后都用手绢儿擦鼻涕,明年这时候你就比我高了。”
李二蛋再聪明也只是比张志凡大了十个月的六岁孩蛋子,哪里有张志凡的心眼儿。想到自己可以比明明比自己小还比自己高的张志凡高,这手绢就手绢呗!于是李二蛋小盆友从此就养成了随身带手绢的习惯。即便是将来走上了工作岗位,也已久没改这个习惯。在往后那个纸巾“横行”的年代,他多次因为吃饭事时出自己的手绢擦手而错过姻缘,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关键是张志凡也并不知道这些……
小鸡炖蘑菇是冬日里最诱人的菜色之一。热乎乎的奶黄色鸡汤里松蘑和鸡块上下翻腾着。不等锅离开灶台,张志凡就磨着他姥姥给他盛了一碗热汤。没盐没味精,喝着一样鲜美无比。这是纯自然的味道,张志凡眯着眼睛想着。
再睁开眼睛,张志凡就看到一只小花猫趴在他们家厨房的窗台上。那小样瘦巴巴的,眼睛直直的看着锅里的食物。估计是饿的。
张志凡挺喜欢小动物。但上辈子的家境可没有现在这么好。大姨当时虽然也拿走了郑庆国一多半财产却并不是现在这样几乎全部都归她了。而且即便现在大姨的钱也只是大姨的钱。就算他知道大姨真的是在给自己攒着,他也不想惦记什么。就是日子可以让全家过得更舒坦一些。所以收养一只流浪猫应该没什么的吧?至少这大冬天的,冻死在外面也可怜。敖峰不是说他们得修行得积攒修为么,救猫一命也算数是吧?
好吧。说一千道一万不过是张志凡自己萌上了这只小花猫而已。于是他把鸡汤放下,蹦跶了出去。站在离猫挺远的地方蹲下来,伸出手勾勾着:“咪咪咪,来我给你好吃的。”
这猫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人养过,对人还挺亲。不像真正的野猫怕人。看到张志凡勾手,它立刻就从窗台上蹦下来走了过去。迈得正经是猫步,看着还挺有范儿的。凑到张志凡手边闻了闻,发现了香香的鸡肉味儿,于是舔了一下。
张志凡乐了。这小家伙儿不怕人呐!于是也没多想就把猫给抱了起来。现在他才五岁高龄,自然没多大力气,可抱只猫还是挺轻松。由此可见这猫也的确是皮包骨了。
王清云看外孙子抱进来一只猫,赶紧问:“谁家的你就给抱来了?”
“姥姥,它刚才在窗台上看咱家炖鸡呢。肯定饿了。你看它瘦的多可怜。肯定没人养。咱家养吧。我可喜欢了。”说着把猫举起来往姥姥身边凑了凑。他知道姥姥也喜欢小动物,上辈子小饭馆儿里剩下的没刺激性的东西都让他姥姥和母亲大人喂养附近的流浪猫狗了。基本上他们全家都对带毛的有兴趣。没养也不过是当初没那个闲心。
王清云手里忙活着晚饭,当然不能去摸猫。不过这小猫儿虽然瘦巴巴的,看起来倒是干净精神,大眼睛圆溜溜跟葡萄粒儿似的,的确招人稀罕。“都不怕人,指不定是谁家养的。你先给他用汤和点儿饭,然后把它放了吧。有人养的它就回去了。要是还回来咱就养它。”反正在她觉得,养猫也不费劲,无非就是弄口吃的,而且猫吃得也不多。不用看着不用拴着的。外孙子喜欢真没人家的,多一口饭的玩意儿。
张志凡开心了。赶紧就踮着脚从碗架子里拿出一个小碗儿,然后舀了一匙饭,再里面放了勺鸡汤给搅和了。“咪咪,来吃饭。”
这只猫吃完鸡汤拌饭就走了。张志凡心里老大不乐意。还腹诽着这猫真不给劲。吃了自己的鸡汤拌饭转头就走。连个“喵”都不给。不过他半夜嘘嘘回到炕上之后,还没等睡着呢,就听到窗户外有喵喵的叫声。张志凡立刻翻身坐起来,打开了自己炕边的小窗的窗帘。借着月色,他一眼就看出是白天那只猫。
张志凡自从闹腾着非要自己睡之后刘英架不住儿子的软磨硬泡,找瓦匠帮忙在里屋的拐角靠着厨房灶台的地方给他垒了一个单人的小炕,现在帘子一挂他也算是有自己房间的人了。就是大冬天的窗户都用窗纸给湖上了,想开就得拆窗纸。所以他下意识地开窗户没开动,就想起来了。然后登上鞋穿上棉袄偷出了屋,到外面就把猫给抱进来了。
这一夜一人一猫睡得四仰八叉的。刘英第二天早上叫儿子起来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只猫,想起儿子吃饭那时候说的事儿,心里就知道这猫是昨儿晚上弄进来的。虽然她也没觉得养猫有什么,就是对儿子大半夜开门都不打招呼这件事不太满意。
于是刚醒来的张志凡就被娘亲大人上了一堂夜晚防盗教育课。
张志凡虚心受教,然后把根本没因为他们母子说话而醒过来的猫给抱了起来。指着猫的脑门儿说:“听到没有?半夜回家是要挨骂的!以后不许那么晚回来!”
刘英被儿子给气乐了。“你这臭小子,我说你你说猫!赶紧的别扯淡了,你姥姥把饭都做好了。”
刘家的早饭从来不糊弄。王清云即便是当年还有工作的时候也没在吃食上亏过自己的女儿。现在张志凡可是她的心头肉,那就更不可能有半分懈怠了。基本上每天早上都肯定会有清粥小菜。馒头、包子、馅饼儿油条总是能有一样。头天晚上的剩菜如果是荤腥大的也不会拿出来,而是留到中午再热了吃。所以早饭一直很健康。
今天的早饭是鸡蛋粥外加白面大馒头。张志凡特别喜欢姥姥蒸的馒头,又暄又劲道,吃到嘴里面香味儿十足。因为这年头都是用的面肥发面,所以得用小苏打来中和。姥姥做了几十年,从来没有碱大了发黄发涩的时候。张志凡发面揉面的本领都是跟姥姥学的,小饭馆儿那么红火,姥姥的功劳也是巨大的。
小花猫被弄醒之后就喵喵的围着王清云乱转。王清云听闺女教育外孙的话已经知道这猫昨天半夜过来了。心里也是想着这猫许是没人家的,养着也就养了。于是就用昨天剩下的鸡汤和到了新鲜的大米粥里。凉汤已经成了冻,跟热粥混到一起温度倒也合适。
张志凡看着鸡汤冻和的大米粥,他吧嗒了嘴,然后把碗端了起来:“姥姥,我也要!”
刘素站起来接过张志凡手里的碗,起身去厨房给他舀了一匙鸡汤冻。“你还馋猫食。别光顾着吃稀的,馒头多吃点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猫食都是王清云给预备的关系,小花猫从此之后除了睡觉的时候整天跟着王清云转悠。弄得她越发地喜欢这个小家伙儿了。
二十九这天工厂都放假了。姐儿俩听说百货商场有什么新年促销品,是从南方运过来的时髦货,俩人约好了几个邻居的嫂子和姐妹儿一起去逛街了。张志凡也没在家,而是被他姥姥拉着去逛市场了。家里虽然什么都不缺,但年画啊,来年的日历疙瘩,春联福字儿什么的还没买呢。这东西年轻人可不乐意选,她也乐得带外孙去逛逛。年前的大市场也挺热闹的。
张志凡因为年纪小,平常除了家附近的几条胡同之外也没怎么去过外面。他记得小时候总觉得去一趟百货商场明明只过了三条大马路上就跟出一趟远门似的。现在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心情,因为平时根本就没机会出去啊!
记忆里这个大市场在他们这片平房动迁之后被改造成了凌景市最大的农贸市场。也算是他童年时期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点儿念想。其实他对现在这个时间段的市场是啥模样都有什么完全没印象,所以现在逛起来也是新鲜。
这年头还有一些老年人卖自己写的春联和福字,但更多人则喜欢那些印着花的新花样。张志凡见在一份卖盘子碗的摊子后面有一个上岁数的老爷子在卖自己写的春联,他当时就被那上面的字给吸引了。
要说张志凡对跟学习有关系的哪方面最在意,那就是他的字了。他的字被他娘亲评价为蜘蛛爬的,被他大姨叫做狗啃的,被姥姥说成猫挠的,被一杆老师形容得五花八门。他小时候哪在意那个。跟很多普通的小孩子一样,看到写作业拿笔就心里闹腾,只要拿起纸笔,那屁股沾到椅子就头大。所以也没在意过字有多难看。但后来认识了林江,他就自卑了。那小子学习成绩也不算顶好,却写得一笔好字。而且人家也没学过什么书法,还说什么“你就一笔一划写就行了啊!”让张志凡火大。反正那之后他就开始特别在意别人的字好不好,而且能不动笔就不动,今天看到这个字,他当时就喜欢上了。“姥姥!那个老爷爷的对联好看!咱们买吧!”
王清云顺着外孙子的手指看去,也瞧见了那个并不招眼的小摊子。看到那摊到半开的几个对联,顿时眼睛一亮。那字是真漂亮!当下就把手里的印刷货放下,带着张志凡到了那个摊子。“老哥哥,你这对联怎么卖?”
老者似乎生意很糟糕,并没什么心思。不过看上去也是不乐意摆摊这么丢脸。所以也没抬头,而是直接回答:“一块钱。”
“嚯!”边儿上看热闹的人先来了这么一嗓子。也是,这年头一块钱够买肉打酒的了。谁会来买这个没有金边添彩的手写对联。同样的价格,那边能买一副大对联再送张福字儿,外加一堆窗花。于是有两个也瞧出字不错的人都打消了念头,转身就走了。当然这一点老者并没有看到。
张志凡觉得自家不差钱儿啊!他是想着反正现在在家也没事儿,买副对联回去,自己回去临摹去,从五岁开始练,就不信这辈子还是蜘蛛爬狗啃的!所以他磨开了:“姥姥!买吧!多漂亮!跟电视上那个叫什么……哦对,叫博物馆上的字一样好看!姥姥买吧买吧!”
王清云也觉得一块钱不太核算。不过她现在也被两个女儿说的“不差钱儿”了。大过年的,难得外孙子这么喜欢这幅对联儿,于是从口袋里拿出手绢,打开之后掏了一张一块钱的票。“给您。您给挑一对儿合家平安的好词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