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看城里的商业区,差不多都是你的地盘。你知道,我不贪心。只要不冒犯我,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我不是这里本地人,我是一个拳手。我的帮派名字叫做“怒雷”,我也一直管束手下服从这里的规则,老老实实交钱从你手上购买食品、药物、子弹和女人……可就算是这样,你的利润还有多少?”

    弗拉索夫用力咬紧牙关,恶狠狠地盯着曹新能,仿佛一头随时准备扑上去啃断他喉咙的野兽。

    这个该死的中国人,把话说的太直接了。

    现在的确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喜欢的好时节。可是曹新能说的问题也很令人心焦————人太少了,直接导致顾客群体大幅度缩减。这座城市繁荣时期有上百万人,现在最多只剩下几万。即便是在闹市,人群也显得稀稀拉拉。

    病毒爆发的时候,弗拉索夫亲手把自己最憎恨的警察局长吊死在路灯杆上。那家伙其实比黑帮更像黑帮,无论什么钱都要上来分一份,据说他还吃过不下十个处女。那家伙的下场很惨,胖胖的尸体腐烂以后什么也没有剩下。现在,死人过多也问题也开始困扰弗拉索夫。尽管没人过问他的生意,收入却大幅度缩水,帮派成员也越来越少。

    总而言之一句话:弗拉索夫现在混得根本不像是掌控一个城市的黑帮大佬,更像是和平年代贫民窟里的高级乞丐。

    强压着怒火,弗拉索夫盯着曹新能那张该死的脸,低声问:“你给我的建议就是合并?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曹新能线条粗犷的脸上露出邪恶笑容:“你想要什么?或者应该说,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待遇?”

    待遇?

    这个名词对弗拉索夫来说很是新鲜。他凝神思考了几秒钟,隐隐约约觉得好像有所明悟。

    “你能给我什么?”

    弗拉索夫犹豫了一阵子,一边发问,一边从大衣内袋里摸出一个银色的扁酒壶,拧开盖子,递了过去。

    “我能给你的东西,远比你想象中要多的多。”

    曹新能也不客气,接过酒壶仰脖灌了一口。火辣辣的酒精饮料顺着喉管笔直流入身体。这是品质上佳的龙舌兰酒,入口的感觉就像硫酸,覆盖在咽喉食道上的粘膜会被这种烧酒彻底腐蚀,让饮用者根本感觉不到第二口是什么味道。

    这里的人就喜欢烈酒,他们管所有白酒都叫做“伏特加”。弗拉索夫扁酒壶里的这种龙舌兰还算不错,回味绵长,只是刚入口的感觉实在很糟糕,曹新能甚至觉得那是难喝到极点的毒药。

    酒的回味的确不错,曹新能忍不住又灌下去第二口。高浓度酒精是他感觉脸庞消失了,随即感觉不到鼻子的存在。这里所指当然是嗅觉,进而双手都变得有些麻木。

    “我说,你想变得像我一样吗?”

    带着酒精的麻醉效果,曹新能挥舞着扁酒壶大声喊叫。他挺直胸脯,黑色的头发被理成很短的平头,冷峻的脸上显出几分狂热,腰身结实,粗壮的手臂上肌肉贲张,高大的身子挡住了空油桶里冒出的火焰,在地面上拖出很远的黑色阴影覆盖了大片面积。

    “变得像你一样?”

    弗拉索夫显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显得很疑惑:“什么意思?”

    曹新能咧嘴大笑着,浓烈酒气从他的毛孔里渗透出来,豪放的声音在旧厂房里回荡:“你知道我在地下拳斗场的战绩。我以前不是你们这里的人,我是外来者。我在拳斗场上前前后后赢了一百零八场,所有的对手都死了。我可没用武器,也没有什么卑鄙的阴谋诡计。我赢得正大光明。我记得,你曾经是我的观众。”

    这些话所言非虚,弗拉索夫听了也频频点头。

    “野兽”的名头在这里非常响亮。连赢一百零八场的记录至今为止没人能够打破。从第一场拳赛开始,曹新能的对手至少都是三个以上,最多的时候达到五个。觉得徒手格斗不过瘾,也为了让拳赛场老板和自己多赚点钱,曹新能甚至提出“让对手持械,我自己空手”这种可怕的建议。

    有了第一场赛事压倒性的胜利为基础,哪怕比这更疯狂的建议,拳斗场老板都会仔细考虑。观众也不是傻瓜,他们会分析拳赛双方的强弱优势,自然会毫不犹豫买持有武器,而且人多的一方赢。

    只有极少数眼光不错的赌徒才能赢钱,其中就包括弗拉索夫。他前前后后通过曹新能赢了大量食品和武器。如果不是因为这样对曹新能心生好感,也不会站在这个地方跟他说话。

    那些对手死得很惨。曹新能似乎喜欢暴虐的打法,不是直接用拳头把某人脑袋砸爆,就是当场砸断某人的脊梁骨。他身材高大,与其他对手比较起来,占据了优势。可是他反应灵活,拳赛中从未被武器杀伤,即便是最简单的刀伤也没有。尤其是那些想要互相配合趁机偷袭的家伙,无一例外都在他手上死得很惨,甚至被他倒提着,双手抓住对方双腿,当着观众的面,把活人硬生生撕成两半。

    尽管输了钱,观众仍然喜欢残暴和刺激。他们的愤怒可以用鲜血和人命抚平,只要看到赛场上害得自己输钱的家伙惨死,就会多多少少感觉到心理平衡,最多只是抱怨几句,不会发誓赌咒什么“以后老子再也不赌”之类的空话。

    “想拥有我这样的力量吗?”

    曹新能轻描淡写地说着,张望四周,随手从旁边废弃的机械工作台上拿起一根废钢筋。

    那是一根直径约莫有成年人三指宽的螺纹钢。分量十足,大约两米长。光是用手拿起来都很费劲。弗拉索夫眼睁睁看着曹新能把粗大的螺纹钢握在手里,双手各自抓住钢筋一端,就像在健身房里玩着橡胶握力棒,运势待发,似乎是想要把这根坚硬的物体掰弯。

    “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吧?”

    弗拉索夫并不看好这种行为,甚至觉得这样做的曹新能很愚蠢:“这可是建筑用的钢筋,你以为是什么?随随便便就能弄断的儿童玩具吗?”

    曹新能松开左手,右手握着螺纹钢在空中用力挥舞了几下,黑黝黝的眸子盯着弗拉索夫,意味深长地说:“如果我真的把它弄断了呢?”

    “这不可能!”

    弗拉索夫想也不想就张口说道:“野兽,我知道你很能打,可是这里不是拳斗场,钢筋也不是那些败在你手下的废物。如果你真能做到这一点,我可以考虑你的建议。”

    曹新能扬起眉毛:“仅仅只是考虑?”

    这根本就是在逼迫弗拉索夫表态。

    弗拉索夫很狡猾。他握着扁酒壶,举至唇边,微笑着说:“我对你们中国人很有好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能……”

    话音未落,曹新能已经重新握住钢筋两端,开始发力。

    粗大的螺纹钢发出“嘎嘎吱吱”的金属声响,那是被狂暴力量挤压发出声音。脸上带有几分戏谑表情的弗拉索夫右手僵在了空中,脑子里丝毫没有想要喝酒的意识。他睁大双眼,目瞪口呆看着那根螺纹钢在曹新能手里改变了形状,先是变成一个“u”字,然后被反拧过来,颠倒前后位置掰了几下,钢筋终于不堪重负,从中间折断开来。

    “哐啷!”

    两根废弃金属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撞击。曹新能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挺直身子,冷冷注视着嘴唇大张,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的弗拉索夫。

    “……我的上帝,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弗拉索夫整个身体都在颤抖,话音充满了对力量的敬畏:“恐怕只有传说中的山岭巨人才有这种力量。你……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等等……你到底吃过些什么?”

    他把这种力量归功于食物。这是普通人潜意识里的逻辑思维。

    “机会就摆在你的面前。”

    曹新能也不解释,淡淡地说:“你可以变得跟我一样,甚至比我更强。不要说是区区一根钢筋,就算一辆重型卡车,你也可以轻而易举抬起来。然后把它当做武器,随意碾压任何人。”

    “我加入!我同意你的要求!”

    没有任何考虑,弗拉索夫毫不犹豫张口答道。他的眼睛里闪烁着狂热,快步朝前走去,一直走到曹新能身边,抬起头,敬畏地看着他肌肉粗壮的胳膊:“告诉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像你一样?我现在明白了你那些话的意思。见鬼……难道你们中国人真有什么魔法?还是你们擅长的功夫?”

    曹新能从弗拉索夫手上夺过扁酒壶,朝着自己嘴里灌下最后一口。正在逐渐适应的神经已经不再对烈酒产生抗拒,仿佛被无数羽毛塞满气管的窒息感变得通畅。他用手指狠狠捏着酒壶,当着弗拉索夫的面,可怜的银色酒壶开始变形,然后破裂,彻底变成一团毫无用处的废铁。

    “记住!我们的团队名字叫做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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