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风声狂啸,身下景色如同流光,前方的一切狂扑而来,然后又飞快地被甩到身后,这是艾莱特从未体验过的极速。
“啊啊太快啦这太快啦,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速度啊!”他喊了一路,每当碰上特殊景色,他都要大呼小叫一番。
他就这么大叫了不到一个小时,前方就出现了南月王国的都城月轮城。
等两人在城外降落后,艾莱特脑袋还有些晕晕乎乎的,他有些不敢相信:“我们这就到啦?”
他记得焦土城离月轮城有1500公里呢,可他们才飞了不到一个小时。
林克笑道:“刚才我的速度是每秒600米,一个小时就是2000多公里,你说我们现在到了没?”
艾莱特啧啧惊叹:“这就是传奇力量吗?真是让我大开了眼界。”
那种浮光掠影的速度,尤其是这样的高速之后,林克竟然还能脸色如常,毫无疲惫的模样,这样的力量让人不得不叹服啊。
林克笑道:“不用羡慕我,你再努力些时日,力量就能突破10级。到时候,我就把这手虚空漫步教给你。”
“这是空间魔法吧?我恐怕学不会啊。”艾莱特想学,又有些惴惴不安,他深知空间魔法的难度。
“就一个赶路的魔法而已,不难的前面就到月轮城了,拿着这颗符文石。”林克朝地面降落下去,将一颗传讯符文石递给艾莱特。
艾莱特接过符文石,奇怪地问:“怎么,我们不一起行动吗?”
“当然不,这将是你一个人的任务,你去负责和格林特魔法学院的魔法使团接触,你去觐见南月王国的国王,你去调查都城里的异常情况,都是你一个人办。至于我,我会在王都暗中调查对手的情况。如果你感觉应付不过来,就用符文石联系我。”
他当久了菲尔德领主,一举一动都被人关注,身上还背着整个领地的责任,时间一久,就有点厌倦。这时候艾莱特也已经是强大的魔法师,正好趁着锻炼他的机会,他一个人就可以稍稍放松下了。
艾莱特没想到是这样,不过转念一想,也是,不就是辛迪加嘛,总不能万事让林克一个人干,他现在已经是拥有9级力量的8级魔法师,这点事难道还办不成?
他和林克不一样。
林克自从来到这世界后,就一直东奔西走,几乎没有停歇,对他来说,费罗曼世界已经到了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的地步了,他现在就想稍稍卸下包袱,找机会歇一下。而艾莱特,大部分时间都窝在魔法塔里学习魔法,整个世界依旧十分有趣。更让他感兴趣的是,这次出使南月王国,他是第一次以一个巅峰强者的视角观察过这个世界。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把事情办得漂亮。”艾莱特自信满满。
林克微笑:“很好,去吧,如果真有危险,别忘了我给你的防御符文石。”
“你就放心吧,哈哈,那我就去了。”艾莱特跃跃欲试,那模样和神态,就像是一个刚刚脱离父母羽翼的孩子一般。
说完,他给自己释放了一个5级的猫鼬迅捷,转身朝月轮城城门方向飞奔而去。
林克目送艾莱特一路离去,一直到他进了城门,才长吐口气,原地做了个扩胸动作,又跑跳了几下,感觉整个人一下自由许多。
现在,他不再是菲尔德领主,也不是什么传奇魔法师,而是一个来月轮城游玩的普通旅客当然,这是开玩笑的,虚灵战士很不好应对,他必须保持对事态的掌控。
对了,他身上的衣服太显眼,黑色暗银纹战袍加上暗红色的披风,看着并不醒目,但有心人一看就知道他身份不简单,必须改一下。
意念微微一动,林克身上光芒微微一闪,就化作了一套紧身的墨青色皮甲,腰间则是龙王之怒。
完成之后,林克又在身前凝出一面水镜观察自己的形象。
‘嗯,皮甲太新了,改旧点。领主徽记太显眼,收起来。龙王之怒的形状实在太酷,收敛一下。身上太干净,不像是个普通游侠,弄脏一些差不多了。’
一番打扮之后,林克就穿了一身半旧不新的皮甲,腰间一把普通钢剑,头发也剔成了寸头,脸上灰蒙蒙地全是灰尘,看着就是一个普通佣兵。
一切就绪,林克就往月轮城内走去。
进城之后,林克现在城内随意地绕了一圈,尤其是佣兵集聚的小酒馆,他刻意多呆了一会儿。两个小时后,他已经掌握了月轮城内最近发生的异常事件。
目前城内是一切正常的,但在城南的商道上却出现了一伙穷凶极恶的劫匪。
这伙劫匪是半个月前出现的,来无影去无踪,实力强大,下手极狠,从商道上过的商队几乎无一幸免,一个活口都不留。
往日里,这商道非常热闹,人来人往,是南月王国和南境最重要的交通要道,但现在,这条商道竟然被一伙莫名其妙的劫匪给封锁了。
国王当然不答应了。
这半个月,他用了各种方法,甚至出动过一队千人王国骑士团去清剿劫匪,但都无功而返,那些劫匪根本不接招,一见国王来硬的他们就躲。
目前,国王应对办法就重金悬赏了,林克到达的时候,赏金数额已经提升到了3000金币。
因为这样的赏金,许多佣兵聚集在月轮城,摩拳擦掌地准备争夺这笔巨款。
现在,林克呆在城南一间叫‘摩拳擦掌’的普通小酒馆里,别看这间酒馆小,但这个酒馆中聚集的佣兵平均力量却是最强大,最弱的也有4级,如果说有佣兵能完成任务的话,那肯定就是酒馆里的这些人了。
在这里,林克坐在角落里,身前摆了一杯青叶酒,一碟炒青豆,一边无聊地吃着,一边竖起耳朵听着酒馆里佣兵们的说话声,还有一部分注意力则在腰间的龙王之怒上。
他现在龙力恢复速度达到了45点每秒,几乎和红龙女王相当,这些恢复的龙力反正无用,林克就用来给龙王之怒充能,等龙力足够了,龙王之怒就会解锁新等级。
酒馆里的佣兵们聊的都是劫匪的事。
“听说那些劫匪都会一些神奇手段,我听一个骑士说,他们身体会变,一剑刺过去,他身体就成了一团水,等剑收来,他就毫发无损。”
“这不就是魔法嘛,有什么稀奇?”
“他要变成水,我们就用矮人炸弹嘛,5个绑在一块扔过去,他就算全身变成水也炸裂了。”
“话是这么说,但他们能让王国骑士团束手无策,那肯定是很有本事的,也不知道这次谁能赚到这边赏金。”
“总有能人的,怕啥。”
只要这句话一说,众人就都会点头同意,然后会喝上一口酒,接着就会重新开始一个新话题,这也同样。
酒馆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又有人道:“听说北方又要打战了。”
“哦?”“噢。”“唉”
酒馆里顿时出现各种不同声音,然后众人就等着这个从北方来的佣兵说他知道的消息。
这佣兵喝了口酒,叹道:“一个月前,我在北方的格林斯通,我亲眼见到大量战士和物资运送前往铁壁防线。我还听从黑森林来的家伙说,那些暗精灵杂种又开始召唤异位面生物了。”
酒馆里又是沉默,有人低骂道:“暗精灵杂种!”
“嘿,尖耳朵的都不是好东西!我那天碰到一个高精灵游侠,他眼睛长在头顶上,那模样,我真恨不得把他脑袋拧下来!”
“你这说的是”
酒馆里话题顿时就转到莫名其妙地方向去了,林克也无所谓,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了,他已经确定,城南的那些劫匪就是虚灵战士,而且还是那种力量最普通的虚灵战士。
他们出现的目的嘛,应该就是试探他的反应,看看他这个菲尔德领主会对南月王国的事会干涉到什么样的程度。
既然对方要试探,林克就任对方这么干,他只要呆在暗处,耐心看着对手出招就是了,等艾莱特应付不过来再说。
这段时间在领地实在忙坏了,他真要休息下了,这么想着,林克就放松了大部分心神。
他干脆双手抱着后脑,脚架在桌子上,一边吃炒青豆,一边听这些佣兵胡天胡地的海侃,实在是说不出的惬意。
正听的有趣,他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弓箭手走进酒馆。
这家伙脸庞十分俊朗,还长着一副充满男人魅力的络腮胡,眼神满是沧桑,一看就是有故事的大叔。
他的实力也非常不错,体内的战气竟然有7级,加上一双长过膝盖的猿臂,箭术应该很有一手。
作为佣兵,他这样的实力,足够横行一方了,名气肯定也不小。
他进来后,酒馆静了下,然后林克就听到有人低声喊道:“看,鹰眼阿尔凡来了。”
鹰眼阿尔凡?
林克听过这个名字,前世游戏中他是个很不错的佣兵,可惜他运气不好,在一次任务中碰到了佛多炎魔,然后被恶魔活撕生吞了,最后只留下一只靴子,而林克的任务就是通过这只靴子上的气息追踪那只佛多炎魔。
这一世恶魔没有南下,他自然就还活着。
这人左右张望了下,然后就径自朝林克走过来,因为整个酒馆就林克这一桌还没坐满,他说道:“伙计,把你的脚搁地上去吧”
林克身体一动没动,懒洋洋斜眼瞥了他一眼:“你爱坐不坐。”
他现在是粗鲁的佣兵,佣兵可不讲什么礼节,佣兵之间讲的是拳头的大小,拳头大才能好好说话。
比如,他现在想认识一下这个鹰眼,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他打一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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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太快啦这太快啦,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速度啊!”他喊了一路,每当碰上特殊景色,他都要大呼小叫一番。
他就这么大叫了不到一个小时,前方就出现了南月王国的都城月轮城。
等两人在城外降落后,艾莱特脑袋还有些晕晕乎乎的,他有些不敢相信:“我们这就到啦?”
他记得焦土城离月轮城有1500公里呢,可他们才飞了不到一个小时。
林克笑道:“刚才我的速度是每秒600米,一个小时就是2000多公里,你说我们现在到了没?”
艾莱特啧啧惊叹:“这就是传奇力量吗?真是让我大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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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笑道:“不用羡慕我,你再努力些时日,力量就能突破10级。到时候,我就把这手虚空漫步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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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赶路的魔法而已,不难的前面就到月轮城了,拿着这颗符文石。”林克朝地面降落下去,将一颗传讯符文石递给艾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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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不再是菲尔德领主,也不是什么传奇魔法师,而是一个来月轮城游玩的普通旅客当然,这是开玩笑的,虚灵战士很不好应对,他必须保持对事态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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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劫匪是半个月前出现的,来无影去无踪,实力强大,下手极狠,从商道上过的商队几乎无一幸免,一个活口都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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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话题顿时就转到莫名其妙地方向去了,林克也无所谓,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了,他已经确定,城南的那些劫匪就是虚灵战士,而且还是那种力量最普通的虚灵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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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听的有趣,他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弓箭手走进酒馆。
这家伙脸庞十分俊朗,还长着一副充满男人魅力的络腮胡,眼神满是沧桑,一看就是有故事的大叔。
他的实力也非常不错,体内的战气竟然有7级,加上一双长过膝盖的猿臂,箭术应该很有一手。
作为佣兵,他这样的实力,足够横行一方了,名气肯定也不小。
他进来后,酒馆静了下,然后林克就听到有人低声喊道:“看,鹰眼阿尔凡来了。”
鹰眼阿尔凡?
林克听过这个名字,前世游戏中他是个很不错的佣兵,可惜他运气不好,在一次任务中碰到了佛多炎魔,然后被恶魔活撕生吞了,最后只留下一只靴子,而林克的任务就是通过这只靴子上的气息追踪那只佛多炎魔。
这一世恶魔没有南下,他自然就还活着。
这人左右张望了下,然后就径自朝林克走过来,因为整个酒馆就林克这一桌还没坐满,他说道:“伙计,把你的脚搁地上去吧”
林克身体一动没动,懒洋洋斜眼瞥了他一眼:“你爱坐不坐。”
他现在是粗鲁的佣兵,佣兵可不讲什么礼节,佣兵之间讲的是拳头的大小,拳头大才能好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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