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振云领着一帮悍匪们正在大块咀嚼着手里的羊肉,虽然腥膻味唧哝,多半都还是生的,但在这四周空寂的沙漠里,有的吃酒已经不错了。连烤羊肉的火都是几十个青壮小伙搭起了人墙,把先前路边捡来的胡杨木跟沙柳树根烤成的。

    苏振云撇了撇嘴,有些动了恻隐之心,想起自己从小的时候,也是差一点在街头饿死,幸亏遇上师父,也就是苏青,才让自己逃过了被饿死的生命,竹简茁壮成长成一个青云会里的顶梁柱。

    “剩下吃不完的羊肉,让他们分着吃点,告诉他们,饿的话,剩下的羊,该杀就杀了吧!”

    旁边小弟听到吩咐,向一帮被绑架出来的村名传道。

    这些沙风口的青壮年,本来都是沙漠边上,世世代代靠天吃饭的苦命汉,上天让他们出生在这种地方,已经是对他们做了极大的惩罚。但正是这种恶劣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汉子,却有着其他地方男人少有的爷们劲。

    坚韧,豪爽,抱团,讲义气这些品质,基本都是与生俱来的。

    被掳走的当时,碍于苏振云跟地下那伙悍匪手里都有真家伙。领头的村民库尔班江,生的人高马大,鼻梁英挺,要不是一顶维族特有的小圆帽,大家还以为是个西方人。库尔班江是在古尔邦节出生的,从小村里人就把他看着有正义感跟受到胡大庇佑的孩子,村里同龄的小孩自然而然地把他当成了同龄人的领袖。

    沙风口村位于沙漠边缘,主要以放牧羊群为主,偶尔也饲养骆驼作为脚力。另外,由于与沙漠接壤,沙风口周围的几座山丘仰仗着山泉水,也算得上是一片不算小的绿洲。放牧之余,绿洲边上的野山羊,胡狼,野兔,也是他们的猎捕对象。

    准确的说,库尔班江这些人,既是牧民,也算得上是猎手。

    对于一个猎手来说,被人抵着枪口,无疑于是向他们神圣的胡大发起挑衅,被掳走的当晚,在没搞清楚地方情况的背景下,库尔班江用维吾尔语告诉大家,先忍忍,等时机成熟,再干掉这伙不知死活的外来人。

    眼下,苏振云正想着他心底里生出的怜悯,也算得上是为自己过去以来做的坏事减轻了一些罪业。他哪里会想到,这四五十个人高马大的牧民,外表如绵羊般温顺,心底里,却已经蓄谋已久。

    库尔班江看着苏振云跟手底下人递过来的羊腿,还有剩下几十只陷入沙子里的羊羔,嘴里已经是诅咒连连,他吩咐弟兄们先进食,一会儿抓住机会,出奇制胜,一举动手,干掉这帮外地来撒野的土匪。

    从人数上人体格上,库尔班江一点也不担心,虽然看到那帮人个个都不是善类,格斗技能也是个个一流,但在沙漠里,这帮人早就已经输掉落最有利的战斗环境。

    在这里,是库尔班江跟其他兄弟们的天下。

    羊腿渐渐啃完,剩下的羊群,一部分被库尔班江跟弟兄们赶着往来时的路上回赶,剩下些老弱残羊,库尔班江吩咐大家直接剥了吃了。

    接下来,吃饱的苏振云半眯着眼睛在沙坡上打盹,下面的弟兄已经给他披上了一件厚厚的军大衣。而另一头,几十个村民,正如饿狼一般,扑向自己一路养大的羊群,直接剥皮生吃了。

    青云会聚起来的这帮悍匪,虽然个个都非一般人,但看到库尔班江等人,又是饮血,又是大块咀嚼,生的羊肉在他们嘴里,如同烤熟,炖煮好了一样。

    几个从台湾过来的青云会弟子,硬是生生被吓住了。此地民风,果然彪悍。

    库尔班江跟乡亲们吃饱喝足,个个脸上都是一嘴羊毛,满脸鲜血,看上去,跟吸血鬼也没什么区别。用茹毛饮血来形容,丝毫也不觉得夸张。

    苏振云还在打盹,手底下的悍匪们也都是大半躺在沙子上养精蓄锐。

    “时机来了,弟兄们,看在胡大的庇佑上,今天,就是他们接受惩罚的时候。”

    库尔班江说到这里,又对着几个领头的小头目传达了具体的作战计划,一会儿分成几个小组,一组人对付几个,一组人对付几个,实在不行,到时候跟他们火拼了。

    刚安排完,天上突然乌云厚了起来,紧接着便是扬沙漫起。库尔班江跟其他沙风口的村民,嘴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看样子,胡大真正显灵了。

    “老大,醒醒,变天了。”

    一旁那个带刀疤的小弟殷勤说道。

    “去,去,去,不就变个天吗?老子困死了,你让老子在睡会儿。”

    苏振云眼睛微微睁开了一眼,又合上了。

    带刀疤的小弟本来想继续说什么,但想到苏振云的秉性,要是再打扰,只怕自己舌头都要被割下来,耸了耸肩,退出了几步开外。

    天上乌云越来越密,冬天的塔克拉玛干,天气只怕是比川剧的招牌动作——变脸,还要善变三分。眼看着乌云如千重万重排山倒海压了过来,本来才是午后没多久,眼下,却比黑夜还黑了上了三分。

    风沙刮得更猛烈了!

    库尔班江口中一句维语冒了出来,身边几十个青年好像个个都打了鸡血,只见他们个个脸上都从身上扯下了一片衣服,将自己的鼻子跟嘴捂上。几十个青壮小伙,整齐而有规律地变成了六七拨小分队。

    原来库尔班江下了马上行动的命令,跟在山丘上围捕虎狼一般,他们个个都眼中带着怒火,悄悄向沙坡上青云会那帮悍匪靠了过去。

    苏振云虽然很困,但眼下伸手不见五指,自己迷迷糊糊中还隐约做了一个梦,梦中的自己遍体鳞伤,倒在一片血泊之中……

    他是在噩梦中被惊醒的,醒来第一句话就是:“我操,天色变得这么坏怎么不早说,兄弟们,抄家伙。”

    但哪里还有人回应他,只听见一片噼里啪啦的子弹声发出,接着便是一阵阵惨叫,有台湾闽南语混杂着高山族的哭腔,还有维族男子呼唤胡大的声音,夹杂着,呼喊着,极其惨烈。

    苏振云立马从地上弹了起来,刚一跳起,就被一具沉沉的尸体弹了过来。仔细睁大眼睛细看,正是刚刚叫自己的刀疤小弟。

    苏振云立马怒了,拔出随身绑在手上的沙漠之鹰,也不怕伤着自家兄弟,照着声音撕裂处就是一通乱射。

    青云会内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在敌我形势不明的时候,不管是谁,只要认为有危害,都可以毫不犹豫,直接射杀。这种带有六亲不认的特质,苏振云深深刻在脑海里,当然,其他几个青云会的兄弟也是,在漆黑一团中,也是六亲不认,随意厮杀起来。

    苏振云沙漠之鹰的子弹飞出,接着就是听到另一名自家兄弟中弹骂娘的声音,再接着,他自己的左肩上,一颗0。44口径的沙漠之鹰子弹,贴着肩头骨的位置直接擦过,连着肩膀的一块皮肤直接被擦伤变成焦黑。鲜血也一个劲地冒了下来。

    “这他妈谁不长眼睛,连老子都敢杀,你们是不想活了。”苏振云忍着剧痛叫嚷道,开枪的人肯定是他的手下,只有自己人才有枪,而且,这帮土包子,就算是夺过沙漠之鹰,多半也是不会打。

    但他明显想错了,打出这枪的,正是库尔班江。他跟大伙自小在沙漠边长大,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这种大风沙,刚刚他们捂着口鼻的同时,还自己撒了泡尿擦了擦脸庞,带着一股自己尿骚冲劲的青年人,明显眼力比那帮青云会的要强上了许多。

    看到黑暗中青云会自己人都是开枪乱射,虽然伤了十来个兄弟,甚至还有几个当场死了,但库尔班江看清了形势,暂退了回来,他等的就是看青云会在混乱之中的自相残杀。

    库尔班江瞄准时机,从一个外籍悍匪手中夺过沙漠之鹰,又抢过他头上的头盔之后,照着苏振云就打了过去。

    不过这也是他第一次玩沙漠之鹰这种手枪,平常顶多是玩玩苏联人留下来的65式,还有火铳子。

    沙漠之鹰的射程很远,精准度极高,最远能够达到两百米,刚刚苏振云一阵乱跳,肩头上只是擦伤,但他眼里含着沙子,嘴里,鼻子里都是灌满了许多黄沙,一个不注意,一颗子弹再次飘来。

    砰!

    这一枪,库尔班江直接照着苏振云身体着力点最宽的腹部打了过去,这一下,苏振云明显没有之前走运,腋下几公分的地方,0。44孔径的子弹直接穿进了他的身体。

    “嗷……嗷……”

    苏振云脸上大片冷汗冒了起来,泪水也不自觉地从眼眶里夺眶而出。就在眼泪水流出片刻之后,不远处,一个山羊胡大个正半蹲着,捂着条破布,准本他的第三次点射。

    “我******,敢打老子,原来搞半天,是你这鸟人在作祟,去死吧!”

    一声怒轰,苏振云的沙漠之鹰三连发从枪膛内鱼贯而出,那个勇敢威猛的维族英雄也定格在了时光里。

    而苏振云,也是一个栽倒,躺在了血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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