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方远,是在舍友柳笛的生日篝火宴会上。

    他是柳笛的老乡,但长得一点也不像北方人:高而极瘦,整洁得有些过了,皮肤是久不见阳光的苍白,以至于有时候看上去竟像是半透明的;唯一特别的地方只有那双深遂得不见底的眼睛。

    柳笛一直是这场生日会的中心,而他又是柳笛的中心,于是玩笑的对象很自然的指向他们俩。虽是不约而同的做辩解,但他们的心情却明显地南辕北辙了。柳笛叫大家别乱说,可她的眉她的眼、她盈盈的笑意,甚至是她及肩的头发都像在鼓励着。

    而方远则敷衍地笑笑,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常常是在人们嘻笑的短暂间隔中,便沉寂到自己的世界里。透过跳动的火焰,那张苍白的脸沉静而肃穆地和身周的喧哗隔离开来,也滞留了我的目光。有一次他忽然抬头,不经意地和我对视了一会。他在想些什么呢,是否和我一样,在猜测火焰后面的冷冷的、若有所思的面孔?

    他的表情令我困惑。也许正因为这种困惑,使我有了接近他的**。

    生日会的那个晚上,难以入睡的柳笛向我述说衷肠。不是因为我和她的关系好到什么程度,而仅仅是因为那时只有我还未睡着。我头脑一热,便答应了她,替她去试探方远。

    我例外了,在这以前我从不多管闲事。可以说,一开头,我就误入歧途。

    …………

    …………

    受人之托,当然得忠人之事。

    我得知第二天上午,方远他们三四节没课,便算好时间,到他们教室外等他。

    他看上去有些意外:你们也没课吗?

    翘掉嘛。其实翘课是我的家常便饭。我宁可在图书馆或电脑前泡着,或是什么也不做地任思绪泛散,也不愿听那些枯燥无味的法律专业课。至于成绩,能比刚刚过关强一点,我就心满意足了。

    也许是还不太熟,开始时我们许久不曾说话。

    秋日的天空极高极蓝,阳光很亮但不刺眼,校道边成片成片的野菊花肆意地开放,整个世界仿佛都变成金黄,很温馨很踏实的感觉。我的精神开始游走。我几乎忘了我来找方远的目的,而是和他一起分享这份平静与安宁。

    一辆单车急驰而来,方远拉住我往边上闪,这一拉,才把我从臆想的状态中拉回现实。我找他是为了柳笛,可是我该怎么开口呢?我总不成直直地问,柳笛她喜欢你,你喜不喜欢她吧?

    我想了又想,决定以退为进。

    我先对他说了我那忧伤的故事。故事当然是编的,我说得不多也不清晰,全是支离破碎的片断。我不敢过于煽情,因为在我的直觉里,他是像水母一样敏感的人,任何的疏忽都会换来他的耻笑。

    他竟然听得很仔细。他天生是个擅于倾听的人。

    我在断断断续续的述说中,突然地问:你也有喜欢的人吗?

    有。他的爽快出乎我的意料,我忘了我一直在用的婉转战术,冲口就问:是谁啊?但马上发觉不妥,连忙改口:对不起,我不该问的。

    他模模糊糊的笑笑:她很傻的。

    不会是你老乡吧?我半是玩笑的问他。

    你是说柳笛?----不可能的。

    如果真的喜欢,就别不好意思嘛!其实她也不错啊,人漂亮又温柔,虽然有钱却不骄奢。现在这样的女孩子可不多了。

    那没用。我承认她的性格很好,可能也只有像她那样没脾气的人才能容忍我的喜怒无常;但是不够。她有她的耐性和韧性,她会迁就我,可她永远不可能理解我为什么快乐,为什么难过。你不觉得那样很悲哀?大概是因为很少说这么长的句子,他说得急了些,脸上显出异样的潮红。

    我默然。在我心深处,也有着和他一样的想法。我要那个永远属于我的人,我要那种心灵交会的会心一笑。因此尽管也有人向我示好,但我却一直装聋作哑。我恪守我的信念,并因此担上‘清高‘的名声。实际上我根本没有‘清高‘的资本,因为我承受不住倾尽所有后,终于一无所有的毁灭;我不敢试。

    但我很清楚我的思维是不对的。人生在世,难得知己,微一犹豫,便是错过。我自己没胆色,却也不愿让别人也这么遗憾终生。于是我说,你太理想化了。恋人么,性格互补为上,事事都交心的,做朋友更合适。

    他笑了一下:有的时候我也这么想。甚至我试过,可还是不行,我找不到感觉。

    那么,他试过去喜欢柳笛,只不过失败了罢了?也有可能是别的女孩。总之可以确定的是,他不见得喜欢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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