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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娘子却兴致勃勃地问道:“小微,你说的是真的吗?看美人真能延长寿命?”
黄氏忙道:“她一个小丫头家,知道什么?不过是故意气陌寒罢了。”
林微微不服气:“我说的是真的!没有在开玩笑!冯姨,你家小书生多养眼呀!绝对的赏心悦目!每天看上一刻钟,能够愉悦身心,净化眼睛,放松心灵……”
她看到的一篇文章,说人心情舒畅的时候,会刺激身体产生多巴胺。而多巴胺是一种对身体有意的元素,可以减少帕金森等症状的产生。所以,看帅哥能延长寿命,是有科学依据的!
黄氏忍不住开始说教了:“那你也不能盯着男子看。男女有别,女孩子家要矜持。好在这里没有外人,否则,你的名声要不要了?”
“我一个傻子,还有什么名声?我又不指着别人养活,所以,嫁不嫁人,对我来说没啥区别。人生短短几个秋,活得开心自在就好!何必在意世俗眼光?”
林微微突然觉得重生在这小山村也挺好,有母亲有兄弟姐妹,不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大多数邻里村民都淳朴善良,懂得感恩。她现在活得比前世更逍遥自在。
黄氏却自责伤心地看着她:“都怪娘不好,没照顾好你,让你高烧烧坏了脑子,被叫了那么多年的傻子……”
“娘……”林微微最看不得别人眼泪汪汪的模样,她赶紧道,“我却觉得您和爹爹很了不起。在那样兵荒马乱的战乱之中,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和爹爹抱着背着我们姐弟,再艰难也从未想过抛弃我们。”
林微微揽着黄氏的肩膀,动情地道:“我还是傻子的时候,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您也没嫌弃过我……我为有你这样的好娘亲,而感到庆幸和自豪!”
黄氏感动得热泪盈眶。女儿长大了,真的懂事了,能够体谅父母的辛劳,就是再苦再累,她也觉得值得了!
不过,她依然对女儿的婚姻有着别样的执著:“二妮儿,嫁人是女人的最终宿命。你现在这么懂事,又能干,肯定能找到一个值得托付的人。所以,终身不嫁的话,以后万不可再说了。”
林微微撇撇嘴道:“地,我能种;猎,我能打;野菜,我能采集;买卖,我也能做……干嘛要想不开,找一个饭得给他做,衣服得给他洗,脾气不好的,还不时揍你一顿的大爷去伺候他呢?”
黄氏叹了口气,道:“女人,生来就是这命!你想想,你不成亲,膝下没个孩子,到老了,不能动了,身边连个伺候的都没有……”
“我给二姐养老!我儿子将来要是不孝顺二姐,我把他腿打断!”小二娃脑补着二姐给那男人做牛做马,把男人伺候得跟大爷似的,不如意的时候还反过来揍二姐,也觉得二姐不嫁为好。
林微微稀罕地捧着小家伙的脸,在他细腻的面颊上亲了一下:“我的好二娃,二姐没白疼你!”
林大妮儿在一旁酸溜溜地道:“二娃,你光养你二姐?你忘了,你还有个大姐吗?”
“大姐,你要是嫁不出去,我也养着你!”小二娃笑嘻嘻地道。
林大妮儿没好气地道:“谁嫁不出去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说完,狠狠地瞪了林微微一眼——要不是因为这傻子的拖累,她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没定下亲事。这扫把星,讨厌鬼!
林微微一脸无辜:她怎么又得罪这刺猬一样的大妮儿了?简直是莫名其妙!莫不是大姨妈来了,内分泌失调?
“娘,您就别杞人忧天了,行不?说不定哪天,你闺女我就变得超级抢手,媒婆能把咱家的门槛给踩平呢!我去给庄稼浇水了!”林微微拎起水桶就要往门外走。
黄氏看看天色,对她道:“这天都快黑了,山上不安全,要不……还是明天早上再浇吧?”
“没事!您别忘了,我可是徒手打死过野猪的人!熊瞎子摔跤都摔不过我!”林微微咧开嘴,露出洁白得能做牙膏广告的牙齿。
“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林大妮儿不屑地嗤笑了一声。
林微微懒得跟更年期提前的家伙一般见识。她拎着水桶往地里去,地里劳作的人已经寥寥无几。山间的田里,晚上也不太安全。据说前不久,隔壁村有人傍晚在地里劳作,被下山的野猪拱死了。十里沟这边,晚上田里就不敢留人了!
一开始,林微微还往山上跑几个来回,做做样子。后来,放眼望去,一个人都没了,她就不再掩饰,敞开了往庄稼地里放空间水。她发现,无论她怎么放水,空间里那汪泉水,水位都不见下降。
野狼灰灰,被她放出来遛遛。那头野狼,进了空间不过半日,整个状态都不一样了,精神抖擞,有种威风凛凛之态。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就仿佛一个王者,在巡视自己的领地一般。
它亦步亦趋地跟在林微微的身后,她上山,它就上山;她下山,它也瘸着腿跟着,就像一只大型犬似的,无比温顺。
林微微浇水的时候,就放心地任它在田里转悠。野狼虽然瘸着一条腿,却丝毫不影响它的速度。一转眼的工夫,它竟钻进别人家的庄稼地里,叼着一只被咬断喉咙的兔子出来,献宝地放在林微微的脚边。
林微微赞许地拍拍它的脑袋:“不错嘛!给你收空间里,当你明天的早餐!”
被夸奖了的野狼灰灰,虽依然一脸倨傲,却更勤奋了。一会儿叼来一只青蛙,一会儿衔来一只田鼠,收获还挺不错嘛!
终于把三亩田全部浇完,林微微这才发现,野狼灰灰已经好久没送战利品回来了。她直起腰,举目四望,到处黑魆魆的,就是看不见灰灰的踪影。
这野性难驯的家伙,难道回归山林了?它的前腿还没完全好透呢,虽然能够自己捕猎了,可要是遇到它的天敌,只有吃亏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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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娘子却兴致勃勃地问道:“小微,你说的是真的吗?看美人真能延长寿命?”
黄氏忙道:“她一个小丫头家,知道什么?不过是故意气陌寒罢了。”
林微微不服气:“我说的是真的!没有在开玩笑!冯姨,你家小书生多养眼呀!绝对的赏心悦目!每天看上一刻钟,能够愉悦身心,净化眼睛,放松心灵……”
她看到的一篇文章,说人心情舒畅的时候,会刺激身体产生多巴胺。而多巴胺是一种对身体有意的元素,可以减少帕金森等症状的产生。所以,看帅哥能延长寿命,是有科学依据的!
黄氏忍不住开始说教了:“那你也不能盯着男子看。男女有别,女孩子家要矜持。好在这里没有外人,否则,你的名声要不要了?”
“我一个傻子,还有什么名声?我又不指着别人养活,所以,嫁不嫁人,对我来说没啥区别。人生短短几个秋,活得开心自在就好!何必在意世俗眼光?”
林微微突然觉得重生在这小山村也挺好,有母亲有兄弟姐妹,不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大多数邻里村民都淳朴善良,懂得感恩。她现在活得比前世更逍遥自在。
黄氏却自责伤心地看着她:“都怪娘不好,没照顾好你,让你高烧烧坏了脑子,被叫了那么多年的傻子……”
“娘……”林微微最看不得别人眼泪汪汪的模样,她赶紧道,“我却觉得您和爹爹很了不起。在那样兵荒马乱的战乱之中,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和爹爹抱着背着我们姐弟,再艰难也从未想过抛弃我们。”
林微微揽着黄氏的肩膀,动情地道:“我还是傻子的时候,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您也没嫌弃过我……我为有你这样的好娘亲,而感到庆幸和自豪!”
黄氏感动得热泪盈眶。女儿长大了,真的懂事了,能够体谅父母的辛劳,就是再苦再累,她也觉得值得了!
不过,她依然对女儿的婚姻有着别样的执著:“二妮儿,嫁人是女人的最终宿命。你现在这么懂事,又能干,肯定能找到一个值得托付的人。所以,终身不嫁的话,以后万不可再说了。”
林微微撇撇嘴道:“地,我能种;猎,我能打;野菜,我能采集;买卖,我也能做……干嘛要想不开,找一个饭得给他做,衣服得给他洗,脾气不好的,还不时揍你一顿的大爷去伺候他呢?”
黄氏叹了口气,道:“女人,生来就是这命!你想想,你不成亲,膝下没个孩子,到老了,不能动了,身边连个伺候的都没有……”
“我给二姐养老!我儿子将来要是不孝顺二姐,我把他腿打断!”小二娃脑补着二姐给那男人做牛做马,把男人伺候得跟大爷似的,不如意的时候还反过来揍二姐,也觉得二姐不嫁为好。
林微微稀罕地捧着小家伙的脸,在他细腻的面颊上亲了一下:“我的好二娃,二姐没白疼你!”
林大妮儿在一旁酸溜溜地道:“二娃,你光养你二姐?你忘了,你还有个大姐吗?”
“大姐,你要是嫁不出去,我也养着你!”小二娃笑嘻嘻地道。
林大妮儿没好气地道:“谁嫁不出去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说完,狠狠地瞪了林微微一眼——要不是因为这傻子的拖累,她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没定下亲事。这扫把星,讨厌鬼!
林微微一脸无辜:她怎么又得罪这刺猬一样的大妮儿了?简直是莫名其妙!莫不是大姨妈来了,内分泌失调?
“娘,您就别杞人忧天了,行不?说不定哪天,你闺女我就变得超级抢手,媒婆能把咱家的门槛给踩平呢!我去给庄稼浇水了!”林微微拎起水桶就要往门外走。
黄氏看看天色,对她道:“这天都快黑了,山上不安全,要不……还是明天早上再浇吧?”
“没事!您别忘了,我可是徒手打死过野猪的人!熊瞎子摔跤都摔不过我!”林微微咧开嘴,露出洁白得能做牙膏广告的牙齿。
“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林大妮儿不屑地嗤笑了一声。
林微微懒得跟更年期提前的家伙一般见识。她拎着水桶往地里去,地里劳作的人已经寥寥无几。山间的田里,晚上也不太安全。据说前不久,隔壁村有人傍晚在地里劳作,被下山的野猪拱死了。十里沟这边,晚上田里就不敢留人了!
一开始,林微微还往山上跑几个来回,做做样子。后来,放眼望去,一个人都没了,她就不再掩饰,敞开了往庄稼地里放空间水。她发现,无论她怎么放水,空间里那汪泉水,水位都不见下降。
野狼灰灰,被她放出来遛遛。那头野狼,进了空间不过半日,整个状态都不一样了,精神抖擞,有种威风凛凛之态。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就仿佛一个王者,在巡视自己的领地一般。
它亦步亦趋地跟在林微微的身后,她上山,它就上山;她下山,它也瘸着腿跟着,就像一只大型犬似的,无比温顺。
林微微浇水的时候,就放心地任它在田里转悠。野狼虽然瘸着一条腿,却丝毫不影响它的速度。一转眼的工夫,它竟钻进别人家的庄稼地里,叼着一只被咬断喉咙的兔子出来,献宝地放在林微微的脚边。
林微微赞许地拍拍它的脑袋:“不错嘛!给你收空间里,当你明天的早餐!”
被夸奖了的野狼灰灰,虽依然一脸倨傲,却更勤奋了。一会儿叼来一只青蛙,一会儿衔来一只田鼠,收获还挺不错嘛!
终于把三亩田全部浇完,林微微这才发现,野狼灰灰已经好久没送战利品回来了。她直起腰,举目四望,到处黑魆魆的,就是看不见灰灰的踪影。
这野性难驯的家伙,难道回归山林了?它的前腿还没完全好透呢,虽然能够自己捕猎了,可要是遇到它的天敌,只有吃亏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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