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清如申请外宿,是瞒着父母的。
她的本意是极好的,觉得顾明俊住在校外,她要是住在校内的话,两人见面相处的时间未免就少了许多。
热恋中的女生,比男生更粘人。
结果,学校一个电话打到了她监护人手机上。
宋母知道后,坚决表示反对,硬性要求她改成了住校,否则就要来陪读。
在母亲陪读和住校这两者之间,宋清如无奈之下,只能妥协,理智的选择了后者。
都大学生了啊!
还要被母亲陪读?
那是什么神仙体验?
每个年轻人心中,都有一个远方的梦想!
好不容易才离开家乡,脱离家庭的管束,来到这异乡,满心期待开启一段精彩的人生呢!
顾明俊本来想着,只要宋清如办好了外宿手续,他就在公司和学校之间的地段租个房子,和她开始美好的同居生活。
愿望落空,他也就懒得租房了。
一个人住在冰冷冷的出租房里,独守宁静而又寂寞的夜晚,听风听雨到天明吗?
住在小阿姨家里,起码还有两个伴呢!
闲得没事,还能偶尔看看两个美女换衣服的背影,或者闻闻她们沐浴后身上散发出来的少女体香,多么惬意啊!
小小的色心,谁还没有一丁半点呢?
女生看到帅气的男生,不一样会尖叫、会犯花痴?
电视里播放的偶像剧,不都是女生在追吗?
是以,顾明俊仍然住在胡杏儿的小窝里,和两个美女姐姐,过着神仙一般的共居日子。
第二天下午,顾明俊放学后,和宋清如一起聊天耍呢,沈晴的电话打了过来。
她知道老板的下课时间,要等下课后才会开手机,所以有事的话,也会等到这个点再打过来。
“顾总,那人我约好了,在一家私房菜馆,时间是今天下午六点。时间地点,都是他定的。我把地址短信给你吧。我和杏儿已经在去的路上了,怕晚了订不到位置。你自己来吧。”
顾明俊应了一声,看看时间,已经是五点半了。
他问宋清如去不去?
宋清如一听是应酬,便说不去了,她准备到图书馆去看小说。
她双手吊在顾明俊脖子上,微微嘟着嘴:“亲我一下再走。”
顾明俊左右瞧瞧:“这可是校园。”
宋清如撒娇道:“怕什么啊!你不敢?怕被别的女生误会?”
顾明俊再不敢二话,搂住她的杨柳小腰,就是一顿猛亲,亲得她嘴角都红了。
宋清如身子软软的,似要融化在他怀里,低声道:“晚上来找我呀,我们去压操场。我听室友说,有一片林子挺静谧的,很适合谈恋爱。”
顾明俊呼吸顿时粗了起来:“要不我还是租个房子?偶尔去住住?”
宋清如道:“浪费钱!我平时也出不去。你租个房子,是不是想带其它女生去耍啊?”
顾明俊头皮发麻:“我哪有其它女生?我只有你一个啊。”
“上次我去你们系找你,看到有一个娇俏小女生,一直在和你聊天,嘻嘻哈哈的,她是谁啊?”
“你是说文心吧?我和她又不熟,只是偶尔讨论一下题目。”
“友谊就是从讨论题目发展起来的呀!我们之间,不就是这样的吗?友情发展发展,就变成恋情了!”
顾明俊没想到,她如此多愁善感,随即又想,她若不是这般敏感,自己也不可能只用几篇富有感情的作文和浪漫的情书,就征服了她的芳心。
“你要这么说的话,我还不放心你一个人去图书馆自习呢!那里男生多得很,坐在你左右,很容易和你勾搭。”
还击女生吃干醋的最佳方法,就是把同样的话题,转移到她身上去。
这一招果然凑效。
宋清如笑道:“我才不会被人勾搭呢!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
“这可是你说的啊,哪天要是被我撞破了——咳,你最好勾搭那些瘦弱一些的,太强壮的,我怕我打不过他。”
“扑哧!你打不过时,我帮你。”宋清如咯咯笑了,把头埋在他胸口,温存了一会儿,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顾明俊挺喜欢她这种粘人的性格。
小鸟依人的女生,更能激发男生的雄风。
顾明俊打了的士,来到沈晴所说的饭店。
沪上有很多老弄堂,老巷子,老建筑,在大拆大建的时代,虽然拆了许多,但有特色的、有纪念意义的建筑,还是保留了下来。
这家私房菜馆,就建在这样的老式弄堂里。
顾明俊下车后,朝巷子里慢慢走过去。
临街是欧化的墙面,但走进弄堂里,却发现这里仍然是最地道的华夏味道。
青石板铺就的小巷子,窄窄的,搁在古代,可能刚好够一辆马车驶过吧?
若是下雨天气,雨雾蒙蒙,偶有一个撑伞的姑娘走过,那就成了画一样的景象。
一条街都是卖小吃的,这让他想到了家乡的小吃街。
他昨天还和家人通了电话,父亲顾建国,向他“汇报”了顾大厨近段时间的生意。
虽然是父子关系,但谁叫顾明俊是真正的“老板”呢!
很多大主意,都得顾明俊拿。
所以,顾建国和何素丽夫妇,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就当是在给儿子打工好了,而且是高级打工仔呢!
他俩现在是逢人就夸儿子的好,夸儿子考上了211大学,还给家里治下了这么大一份家产。
顾明俊这么乱七八糟的想着,猛一抬头,看到一个木头制作的招牌,上面用龙飞凤舞的笔墨,写了三个大字:“朵颐轩”。
“有点意思!”顾明俊笑了笑。
他是个俗人,也是个地道的商人,但他很敬重这种能把生意做成文化的人。
门框两侧,挂了幅木制的对联,联云:“虽无易牙调羹手,却有孟尝饱心。”
大门是开着的,但只看到院里的一方影壁。
影壁上绘着寒梅远山图景,院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好一个雅致的所在!
在这繁杂的都市尘嚣中,尤其难得!
既然是家庭私房菜馆,里面负责一切事务工作的,也必然是一家人了。
收银台后面是个三十来岁的妇女,跑堂的是两个汉子,后厨什么样,暂时看不到。
顾明俊走进来,一眼就看到胡杏儿和沈晴两个人,正在前台和收银员在嘀咕什么。
“小阿姨!沈晴!”顾明俊喊了一声,“人还没到吗?”
胡杏儿回过头来,说道:“小俊,你来看看,这里的菜,可贵着呢!我们随便点了几个家常菜,居然要一千多!”
顾明俊倒沉得住气,接过菜谱一看,笑道:“就点了这几个菜啊?太寒酸了吧?多点几样,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点上。嗯,另外,再给我们上三瓶好酒,不一定非得是国酒,但一定要正宗!”
收银的妇女笑道:“先生真是个有品味的人,你放心好了,我们这里的酒,再正宗不过了。有自家陈酿的米酒,度数分高低两种,随你自由选择,你要不要尝尝?”
她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转过身,在身后的柜子上,舀了一勺子酒,倒在一只小小的纸杯里,端给顾明俊。
顾明俊尝了尝,点头道:“不错,就用这种高度酒好了。”
妇女笑道:“先生真是个识货人。”
胡杏儿低声道:“就四个人吃,你点这么多?不浪费了吗?”
顾明俊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胡杏儿道:“哟,那你今天喊我们来,不会还想让我们使美人计喂狼吧?”
顾明俊呵呵一笑:“小阿姨,你多虑了。我想,人家可是个讲究人,不一定对你有想法呢!”
胡杏儿气得呲牙咧嘴。
她的本意是极好的,觉得顾明俊住在校外,她要是住在校内的话,两人见面相处的时间未免就少了许多。
热恋中的女生,比男生更粘人。
结果,学校一个电话打到了她监护人手机上。
宋母知道后,坚决表示反对,硬性要求她改成了住校,否则就要来陪读。
在母亲陪读和住校这两者之间,宋清如无奈之下,只能妥协,理智的选择了后者。
都大学生了啊!
还要被母亲陪读?
那是什么神仙体验?
每个年轻人心中,都有一个远方的梦想!
好不容易才离开家乡,脱离家庭的管束,来到这异乡,满心期待开启一段精彩的人生呢!
顾明俊本来想着,只要宋清如办好了外宿手续,他就在公司和学校之间的地段租个房子,和她开始美好的同居生活。
愿望落空,他也就懒得租房了。
一个人住在冰冷冷的出租房里,独守宁静而又寂寞的夜晚,听风听雨到天明吗?
住在小阿姨家里,起码还有两个伴呢!
闲得没事,还能偶尔看看两个美女换衣服的背影,或者闻闻她们沐浴后身上散发出来的少女体香,多么惬意啊!
小小的色心,谁还没有一丁半点呢?
女生看到帅气的男生,不一样会尖叫、会犯花痴?
电视里播放的偶像剧,不都是女生在追吗?
是以,顾明俊仍然住在胡杏儿的小窝里,和两个美女姐姐,过着神仙一般的共居日子。
第二天下午,顾明俊放学后,和宋清如一起聊天耍呢,沈晴的电话打了过来。
她知道老板的下课时间,要等下课后才会开手机,所以有事的话,也会等到这个点再打过来。
“顾总,那人我约好了,在一家私房菜馆,时间是今天下午六点。时间地点,都是他定的。我把地址短信给你吧。我和杏儿已经在去的路上了,怕晚了订不到位置。你自己来吧。”
顾明俊应了一声,看看时间,已经是五点半了。
他问宋清如去不去?
宋清如一听是应酬,便说不去了,她准备到图书馆去看小说。
她双手吊在顾明俊脖子上,微微嘟着嘴:“亲我一下再走。”
顾明俊左右瞧瞧:“这可是校园。”
宋清如撒娇道:“怕什么啊!你不敢?怕被别的女生误会?”
顾明俊再不敢二话,搂住她的杨柳小腰,就是一顿猛亲,亲得她嘴角都红了。
宋清如身子软软的,似要融化在他怀里,低声道:“晚上来找我呀,我们去压操场。我听室友说,有一片林子挺静谧的,很适合谈恋爱。”
顾明俊呼吸顿时粗了起来:“要不我还是租个房子?偶尔去住住?”
宋清如道:“浪费钱!我平时也出不去。你租个房子,是不是想带其它女生去耍啊?”
顾明俊头皮发麻:“我哪有其它女生?我只有你一个啊。”
“上次我去你们系找你,看到有一个娇俏小女生,一直在和你聊天,嘻嘻哈哈的,她是谁啊?”
“你是说文心吧?我和她又不熟,只是偶尔讨论一下题目。”
“友谊就是从讨论题目发展起来的呀!我们之间,不就是这样的吗?友情发展发展,就变成恋情了!”
顾明俊没想到,她如此多愁善感,随即又想,她若不是这般敏感,自己也不可能只用几篇富有感情的作文和浪漫的情书,就征服了她的芳心。
“你要这么说的话,我还不放心你一个人去图书馆自习呢!那里男生多得很,坐在你左右,很容易和你勾搭。”
还击女生吃干醋的最佳方法,就是把同样的话题,转移到她身上去。
这一招果然凑效。
宋清如笑道:“我才不会被人勾搭呢!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
“这可是你说的啊,哪天要是被我撞破了——咳,你最好勾搭那些瘦弱一些的,太强壮的,我怕我打不过他。”
“扑哧!你打不过时,我帮你。”宋清如咯咯笑了,把头埋在他胸口,温存了一会儿,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顾明俊挺喜欢她这种粘人的性格。
小鸟依人的女生,更能激发男生的雄风。
顾明俊打了的士,来到沈晴所说的饭店。
沪上有很多老弄堂,老巷子,老建筑,在大拆大建的时代,虽然拆了许多,但有特色的、有纪念意义的建筑,还是保留了下来。
这家私房菜馆,就建在这样的老式弄堂里。
顾明俊下车后,朝巷子里慢慢走过去。
临街是欧化的墙面,但走进弄堂里,却发现这里仍然是最地道的华夏味道。
青石板铺就的小巷子,窄窄的,搁在古代,可能刚好够一辆马车驶过吧?
若是下雨天气,雨雾蒙蒙,偶有一个撑伞的姑娘走过,那就成了画一样的景象。
一条街都是卖小吃的,这让他想到了家乡的小吃街。
他昨天还和家人通了电话,父亲顾建国,向他“汇报”了顾大厨近段时间的生意。
虽然是父子关系,但谁叫顾明俊是真正的“老板”呢!
很多大主意,都得顾明俊拿。
所以,顾建国和何素丽夫妇,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就当是在给儿子打工好了,而且是高级打工仔呢!
他俩现在是逢人就夸儿子的好,夸儿子考上了211大学,还给家里治下了这么大一份家产。
顾明俊这么乱七八糟的想着,猛一抬头,看到一个木头制作的招牌,上面用龙飞凤舞的笔墨,写了三个大字:“朵颐轩”。
“有点意思!”顾明俊笑了笑。
他是个俗人,也是个地道的商人,但他很敬重这种能把生意做成文化的人。
门框两侧,挂了幅木制的对联,联云:“虽无易牙调羹手,却有孟尝饱心。”
大门是开着的,但只看到院里的一方影壁。
影壁上绘着寒梅远山图景,院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好一个雅致的所在!
在这繁杂的都市尘嚣中,尤其难得!
既然是家庭私房菜馆,里面负责一切事务工作的,也必然是一家人了。
收银台后面是个三十来岁的妇女,跑堂的是两个汉子,后厨什么样,暂时看不到。
顾明俊走进来,一眼就看到胡杏儿和沈晴两个人,正在前台和收银员在嘀咕什么。
“小阿姨!沈晴!”顾明俊喊了一声,“人还没到吗?”
胡杏儿回过头来,说道:“小俊,你来看看,这里的菜,可贵着呢!我们随便点了几个家常菜,居然要一千多!”
顾明俊倒沉得住气,接过菜谱一看,笑道:“就点了这几个菜啊?太寒酸了吧?多点几样,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点上。嗯,另外,再给我们上三瓶好酒,不一定非得是国酒,但一定要正宗!”
收银的妇女笑道:“先生真是个有品味的人,你放心好了,我们这里的酒,再正宗不过了。有自家陈酿的米酒,度数分高低两种,随你自由选择,你要不要尝尝?”
她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转过身,在身后的柜子上,舀了一勺子酒,倒在一只小小的纸杯里,端给顾明俊。
顾明俊尝了尝,点头道:“不错,就用这种高度酒好了。”
妇女笑道:“先生真是个识货人。”
胡杏儿低声道:“就四个人吃,你点这么多?不浪费了吗?”
顾明俊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胡杏儿道:“哟,那你今天喊我们来,不会还想让我们使美人计喂狼吧?”
顾明俊呵呵一笑:“小阿姨,你多虑了。我想,人家可是个讲究人,不一定对你有想法呢!”
胡杏儿气得呲牙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