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森面对所有女性都是一种玩世不恭的模样,让人第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风趣幽默,还有些个邪魅。
他算不上妇女之友,可足足吸引了未婚女性的目光。
今天不一样,他完全生不出一丝一毫的邪念,而且跟女人四目相对,一句话也不说。
气氛绝无仅有的尴尬。
然后,这个女人开始带面纱,面纱也是纯白色的,除了眼睛还露出来,其他都给遮住了。
女人戴面纱的时候,普森心里就在祈祷,求求你了,别戴,千万别戴。
任心里如何祈求,这件事还是阻止不了的,普森非常绅士的鞠躬,尽可能平和的自我介绍:“您好,我是近卫步枪团的军官,来这里看看有没有幸存者。那个,我叫普森。”
女人双手重新相握,抱在胸前微微欠身。
普森又暗自赞叹一声完美。
“我叫可亦。”女人声音平淡如水,眼眸波光粼粼的。
“教堂的使女?”
“是。”
“您在附近有没有发现有人生还?”
“没有。”
“哦,这样啊。”
“嗯。”
一问一答加上一问一答,普森修行的所有武功荡然无存,好多秘籍都给忘了,翻箱倒柜找不出来。
他看似若无其事的四下看,然后无比悲伤地摇头说道:“有多少无辜的人在这场灾难当中丢了性命,我为他们感到悲伤。您是在为这些人祈祷吗?”
“是。”
普森挠头,节奏整个乱了,他坐在黑乎乎的台阶上,仿佛劳累过度,看着那个原来雕塑的地方说:“可惜,这么好的神像没有了。”
“不是的。”可亦摇头,“神像不见了是因为神明降临,使者们已经回去找车了,我们要把神明曾站立过的地方运回去。”
普森听后指了指那个底座问:“是把这个东西运回去供奉?”
可亦点头。
这个肯定让普森笑出声来,那个神像已经化了一地,那是银的,被高温给融化了而已。
银还可以重铸,不行还能卖钱,你们光运回去一个石头底座有什么用?
可亦绣眉微皱,有些不悦:“贵族老爷,这是神迹,并不好笑。”
普森有点慌了,又有些不高兴,他嘴角扬起来,邪魅地一笑:“小美人儿,长这么漂亮,怎么脑子有问题?”
说出话来,他真想抽自己一巴掌,老毛病又犯了。
身为教堂使女的可亦认为自己遭受了羞辱,但她并没有发作,而是平淡地说:“请您离开吧,我跟您没有什么好说的。”
这下子,普森脾气上来了,他指着地面的一片废墟大吼大叫:“傲气什么啊?我再怎么不虔诚也救了五条人命,你为这场灾难做了什么事?祈祷?你们教堂呢?又做了什么?”
他对女人在自己面前傲气这件事深恶痛绝,甚至只要女人在他这里不是百依百顺的,就感到不舒服,非常不舒服。
可亦被怼的哑口无言,百口莫辩之下选择闭上眼睛。
这番举动更是惹普森生气,嘴里依旧不依不饶的:“我们救援的时候你们出来捣乱,现在火灭了,你们不去看看伤员,居然还闹腾着把一个破石墩子运回去膜拜,这不混蛋吗?你们的神就教你们干这事?”
“请不要诋毁神明……”
“没有啊,我没诋毁神明啊?你哪里听出来的?”
普森回想一下,这个女人除了长相好看外一无所有,也不打算再浪费时间了,冷哼一声扭头就走。
等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又是百爪挠心,想起来那个绝美至极的面容后悔死了。
那个雕塑的底座到底是运送到了教堂里面,每每有人来朝拜,就说是神迹,神脱离了神像的束缚,来到了人间。
这天之后,有一个人也经常去教堂,他不说自己的困惑也不回答问题,在里面一呆一个小时。
关于这场天降横祸,国王暴怒,这里是王都,一把火烧了那么大面积,史上从没有过。
因此,绞死十几个责任人,革职三十人,罗米太公干脆辞职了,回家养老。
接替了全军总司令位置的是一个一等侯,四十岁出头的年纪,上台后全面整顿军队,很多人被调离了原来的位置。
这引起了许多贵族的强烈不满,但是他们的怒火发泄不到国王身上,总找那个一等侯的麻烦。
如今,贝蒙的地位水涨船高,他成了重建工作的总负责人,每天从早忙到晚。
因为以上种种,洛汗被指定销毁军队淘汰下来的武器,勍惟太公负责监督审查。
至于余涟,他倒是没有什么具体工作,又干回了老本行。
左蓝望眼欲穿地看看下水口外面,没任何人的踪影,偶尔过来这边的人也是士兵。
他的邻居总拿这件事调侃:“哟,贵族小姐不来了?家里有事?总不至于把你给忘了吧?”
没当被调侃了,左蓝就瞪那个人一眼,愤然说道:“关你什么事?找你的死去!”
邻居又回击他:“不想死了,每天有人送饭,睡觉自然醒,挺好。”
贝基没来是有原因的,这个小女孩已经到了王都外的庄园里住下,她和自己妈妈以及自己姐姐心心念念的就是王都里的生活。
她妈妈给贝蒙写了好几封信,一封都没回来过,这让两姐妹忧愁万分。
直到有一天,贝基的外公乘马车去了王都。
老人家也是不容易,这么大岁数了还得掺和自己闺女的事情,拉下老脸来在贝蒙家里等了半天。
这才等到了劳累一整天的贝蒙回来。
贝蒙回家后把大衣脱下,正准备喝杯酒睡觉,突然就看到了自己岳父站在厅里面,当时脸就板起来了。
贝基的外公笑眯眯的,走上前去亲切地握手:“贤婿哎!累了吧?你现在今非昔比了,看你忙成这个样子,老人家我心疼啊。你不知道,我那个女儿整天对着我痛哭,就希望你能允许她回来。”
“您女儿?”贝蒙冷哼一声,丝毫不给自己岳父面子。
老岳父不敢着急,一副懊恼的神态:“那天她回去了,我就把她训斥了一顿。你说说像话吗?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算怎么回事?可是,我女儿不也是为了孩子们着想吗,夫妻俩有什么解决不了的矛盾。贤婿,你说对不对啊?”
“对,对。”贝蒙烦躁地点头。
“这就对了嘛!你们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也不枉费老头我亲自跑一趟。”老人家乐开了花,“贤婿,你现在今非昔比了,我都听管家说了,好多人排着队要见你一面。”
贝蒙鼻子一抽,这个费先生,当真什么事都要说出来。
老岳父使劲握住贝蒙的手,关怀备至地说:“你也累了,老头我不打搅,明天我就回去,相信我那不懂事的女儿会很高兴的。”
贝蒙默默点头,目送老丈人上了楼梯,自己闷闷不乐地倒上一杯酒,喝完了回屋睡觉去了。
王都在经历过一次灾祸后,虽然许多人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但好在一切重新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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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不上妇女之友,可足足吸引了未婚女性的目光。
今天不一样,他完全生不出一丝一毫的邪念,而且跟女人四目相对,一句话也不说。
气氛绝无仅有的尴尬。
然后,这个女人开始带面纱,面纱也是纯白色的,除了眼睛还露出来,其他都给遮住了。
女人戴面纱的时候,普森心里就在祈祷,求求你了,别戴,千万别戴。
任心里如何祈求,这件事还是阻止不了的,普森非常绅士的鞠躬,尽可能平和的自我介绍:“您好,我是近卫步枪团的军官,来这里看看有没有幸存者。那个,我叫普森。”
女人双手重新相握,抱在胸前微微欠身。
普森又暗自赞叹一声完美。
“我叫可亦。”女人声音平淡如水,眼眸波光粼粼的。
“教堂的使女?”
“是。”
“您在附近有没有发现有人生还?”
“没有。”
“哦,这样啊。”
“嗯。”
一问一答加上一问一答,普森修行的所有武功荡然无存,好多秘籍都给忘了,翻箱倒柜找不出来。
他看似若无其事的四下看,然后无比悲伤地摇头说道:“有多少无辜的人在这场灾难当中丢了性命,我为他们感到悲伤。您是在为这些人祈祷吗?”
“是。”
普森挠头,节奏整个乱了,他坐在黑乎乎的台阶上,仿佛劳累过度,看着那个原来雕塑的地方说:“可惜,这么好的神像没有了。”
“不是的。”可亦摇头,“神像不见了是因为神明降临,使者们已经回去找车了,我们要把神明曾站立过的地方运回去。”
普森听后指了指那个底座问:“是把这个东西运回去供奉?”
可亦点头。
这个肯定让普森笑出声来,那个神像已经化了一地,那是银的,被高温给融化了而已。
银还可以重铸,不行还能卖钱,你们光运回去一个石头底座有什么用?
可亦绣眉微皱,有些不悦:“贵族老爷,这是神迹,并不好笑。”
普森有点慌了,又有些不高兴,他嘴角扬起来,邪魅地一笑:“小美人儿,长这么漂亮,怎么脑子有问题?”
说出话来,他真想抽自己一巴掌,老毛病又犯了。
身为教堂使女的可亦认为自己遭受了羞辱,但她并没有发作,而是平淡地说:“请您离开吧,我跟您没有什么好说的。”
这下子,普森脾气上来了,他指着地面的一片废墟大吼大叫:“傲气什么啊?我再怎么不虔诚也救了五条人命,你为这场灾难做了什么事?祈祷?你们教堂呢?又做了什么?”
他对女人在自己面前傲气这件事深恶痛绝,甚至只要女人在他这里不是百依百顺的,就感到不舒服,非常不舒服。
可亦被怼的哑口无言,百口莫辩之下选择闭上眼睛。
这番举动更是惹普森生气,嘴里依旧不依不饶的:“我们救援的时候你们出来捣乱,现在火灭了,你们不去看看伤员,居然还闹腾着把一个破石墩子运回去膜拜,这不混蛋吗?你们的神就教你们干这事?”
“请不要诋毁神明……”
“没有啊,我没诋毁神明啊?你哪里听出来的?”
普森回想一下,这个女人除了长相好看外一无所有,也不打算再浪费时间了,冷哼一声扭头就走。
等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又是百爪挠心,想起来那个绝美至极的面容后悔死了。
那个雕塑的底座到底是运送到了教堂里面,每每有人来朝拜,就说是神迹,神脱离了神像的束缚,来到了人间。
这天之后,有一个人也经常去教堂,他不说自己的困惑也不回答问题,在里面一呆一个小时。
关于这场天降横祸,国王暴怒,这里是王都,一把火烧了那么大面积,史上从没有过。
因此,绞死十几个责任人,革职三十人,罗米太公干脆辞职了,回家养老。
接替了全军总司令位置的是一个一等侯,四十岁出头的年纪,上台后全面整顿军队,很多人被调离了原来的位置。
这引起了许多贵族的强烈不满,但是他们的怒火发泄不到国王身上,总找那个一等侯的麻烦。
如今,贝蒙的地位水涨船高,他成了重建工作的总负责人,每天从早忙到晚。
因为以上种种,洛汗被指定销毁军队淘汰下来的武器,勍惟太公负责监督审查。
至于余涟,他倒是没有什么具体工作,又干回了老本行。
左蓝望眼欲穿地看看下水口外面,没任何人的踪影,偶尔过来这边的人也是士兵。
他的邻居总拿这件事调侃:“哟,贵族小姐不来了?家里有事?总不至于把你给忘了吧?”
没当被调侃了,左蓝就瞪那个人一眼,愤然说道:“关你什么事?找你的死去!”
邻居又回击他:“不想死了,每天有人送饭,睡觉自然醒,挺好。”
贝基没来是有原因的,这个小女孩已经到了王都外的庄园里住下,她和自己妈妈以及自己姐姐心心念念的就是王都里的生活。
她妈妈给贝蒙写了好几封信,一封都没回来过,这让两姐妹忧愁万分。
直到有一天,贝基的外公乘马车去了王都。
老人家也是不容易,这么大岁数了还得掺和自己闺女的事情,拉下老脸来在贝蒙家里等了半天。
这才等到了劳累一整天的贝蒙回来。
贝蒙回家后把大衣脱下,正准备喝杯酒睡觉,突然就看到了自己岳父站在厅里面,当时脸就板起来了。
贝基的外公笑眯眯的,走上前去亲切地握手:“贤婿哎!累了吧?你现在今非昔比了,看你忙成这个样子,老人家我心疼啊。你不知道,我那个女儿整天对着我痛哭,就希望你能允许她回来。”
“您女儿?”贝蒙冷哼一声,丝毫不给自己岳父面子。
老岳父不敢着急,一副懊恼的神态:“那天她回去了,我就把她训斥了一顿。你说说像话吗?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算怎么回事?可是,我女儿不也是为了孩子们着想吗,夫妻俩有什么解决不了的矛盾。贤婿,你说对不对啊?”
“对,对。”贝蒙烦躁地点头。
“这就对了嘛!你们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也不枉费老头我亲自跑一趟。”老人家乐开了花,“贤婿,你现在今非昔比了,我都听管家说了,好多人排着队要见你一面。”
贝蒙鼻子一抽,这个费先生,当真什么事都要说出来。
老岳父使劲握住贝蒙的手,关怀备至地说:“你也累了,老头我不打搅,明天我就回去,相信我那不懂事的女儿会很高兴的。”
贝蒙默默点头,目送老丈人上了楼梯,自己闷闷不乐地倒上一杯酒,喝完了回屋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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