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森接到信是第二天下午,也就是宵禁的一个月前,发现三等侯被害的当天。
说实话,这封请求见面的信打开后,普森是挺意外的,认为这个女人脑子不太正常。
说是有事情说,最后没讲,现在明白告诉你了,我有新欢了,还往上凑。
看到信后第一反应是拒绝,后来想了想吧,那个可亦暂时约不出来,清高得很。既然那个约不出来,这个又赶着过来,那就见一面吧。
距离信中约定的时间还有几个小时,闲着没啥事,他把两支手枪拆开来,上油擦拭,擦着擦着时间就到了。
这两把枪已经抽空测试过了,非常好用,砸弹夹时会清脆的卡巴卡巴响,每次出门他会随身带着,用来代替佩刀。
枪别身上,外面套一件宽松的大衣,能完全遮蔽住手枪的痕迹。
他走出门去,现在的太阳已经没那么毒辣,可温度依旧不低,套着大衣属实有那么点的:蠢。
路旁有不少人说话,大多是几个人听一个人在那里讲。
还有人往路口指指点点。
出于好奇心,普森慢慢走过去听。
说话的那个对着一圈人说:“我猜肯定是情杀,都听说了,这个三等侯的女人是抢过来的,抢的还是一个一等侯的嘞。”
周围这群人倒吸凉气,鸟叫一样叽叽喳喳吵架,似乎在为这个观点争执。
普森问那个讲话的:“说什么呢?怎么回事啊?”
“你不知道啊?”这人挺激动的,“给你说,就那个路口,街角那里,看见没,就那。死人了,一个三等侯和全家都被杀了。”
普森往街角看看,地面还有没清理干净的血迹,他又问:“有这种事?贵族被杀了?骗人的吧?”
那人一听拍着大腿:“你怎么就不信那!我瞧的真真的,这件事还是我第一个发现的。兄弟,我敢肯定,就是情杀。”
这种说法基本胡扯,普森也懒得听下去了,回到路上接着走。
讨论这件事的人还不少,隔上一段距离就有那么几个人围着说。
普森每个地方都听上几耳朵,说啥的都有,情杀、仇杀、暗杀,更有甚者,说是那个三等侯在马车上摔下来死掉的。
普森摇摇头,心想这件事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也就不去听了,一路走到约定见面的地方。
等到了那家茶楼,贝拉已经提前等着了,他们这个圈子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就是说双方约定好了时间,不仅仅不可以迟到,还必须提前五到十分钟,算是某种互相尊重。
今天的贝拉全身朴素,这种朴素指的是没戴首饰,穿着方面还是能看出不一样来的。
普森大大咧咧往对面一坐,轻描淡写地说:“不有事找我吗?说吧,什么事。我时间可是很紧张的,耽误了你要拿东西出来赔。”
贝拉捏起一块小点心说:“这个,我以前可爱吃了。还有这个,那个,这些都是。”
普森皱眉,不明白什么意思。
“其实偶尔喝喝酒也挺不错的。”贝拉端起桌上的茶水,“现在也喝不了了,茶也不错。对了,你没见过我抽烟吧?跟喝酒一样,偷着没人的地方抽点。”
普森眉头紧锁,看着面前这个疯女人讲一堆听不懂的话。
“甜的也好、辣的也好,以后都不能动了。你说为什么……”
“你怀孕了对吧?”
“嗯,没错。”贝拉亲和地点头,直视普森那双眼睛,完全没有怯懦。
“他妈的!”
普森一拳砸在桌子上,盘子杯子叮当作响。
贝拉慌忙扶住茶杯,也不生气,还是那样看着普森。
普森被看的心里不舒服,没在发火,也没惊讶。
在贝拉心里,她等着普森表态,她需要这个男人的表态,这种表态对她来说是最大的帮助或者解脱。
踌躇为难好久,两个人就一个看着另一个,另一个看着不知道哪里,时间这样度过去了。
普森终于站起来了,满满喝干净一杯凉透了的水说道:“给我点时间。”
说完扭头就走。
说实话,贝拉有些难过,但没有发作出来,她既然决定出来找这个男人,就不会闹腾。
然后,她收拾下装束,也离开了这里。
普森离开茶楼后可没去河边之类的地方散心,他去了市场买了些家庭日用品。
买完出来的路上,又看见了商店的橱窗,掂量下手头不宽裕的钱,毅然决然走进去。
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几个包裹。
拿着满满的东西,他走进了一个小胡同。
胡同又短又狭窄,马车在这种地方属于绝迹的事物。
几个老妇人坐在胡同口那里,一双双不太友好地目光跟着普森走。
还有几个小孩,看普森来了,排着队跟在后面,吱吱呀呀唱起了童谣。
不光老人和孩子,胡同里面还有成群的狗,这个时间,有两条狗正打着架,一个黑的一个黄的。
普森实在厌烦,放下东西随地捡起一块石头。
哄一下,小孩和狗乌泱泱跑了。
几个老大妈指着普森开始说,普森是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但一准跟自己有关系。
他丢下石头,慢悠悠捡起自己的东西,走到一个门前停下。
完全没敲门,用下巴压住右手的东西,腾出来的右手直接开门,钻进去后再关门。
院子里有一个水井,水井边上是个小小的花园,花园里有不少野花,仅有一朵称得上名贵的。
这个地方住着普森的父母,当年私奔了闹得沸沸扬扬的主角。
这里有屋舍三间,有一间屋顶已经坏了,上面搭上了木板,琴声在那个坏了屋顶的房子里飘出来。
普森晃荡着进去,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就两个琴,一个看上去就价值不菲,可惜已经坏了。
另一个是比较廉价的那种,不修边幅的男人正在那里弹着琴。
普森没有打扰,拎着东西去了另外一个房子。
房子里的女人正在准备晚饭,用来做饭的是土坯上面架着的一口大锅。
火烧的很旺,女人不时用衣袖擦额头上的汗水。
普森乐呵呵地走过去,陪着女人蹲下,拎着那几件东西说:“别弄了,看我带来了好东西。”
这个女人十分没好气地看了普森一眼,伸出手揉了揉普森的头发:“又乱花钱。”
“不是,不是,怎么能说是乱花钱。”普森任由别人摸头发,“这个还有这个,都是人家送的,就这些菜是我自己买的。”
女人完全没给普森好脸色,责怪一般说:“就你能,人家送的还好意思拿,不会自己买啊?”
“您这就没意思了。”普森被说了一通依然开心,“我说自己买的,您嫌乱花钱,我说别人送的,您又……”
“行了行了,别在这里捣乱,屋里坐会儿,饭马上好了。”
女人推开普森,后者一脸调皮的样子,乐呵呵地走了。
普森走后,女人那张被烟熏的有些黑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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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有事情说,最后没讲,现在明白告诉你了,我有新欢了,还往上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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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信中约定的时间还有几个小时,闲着没啥事,他把两支手枪拆开来,上油擦拭,擦着擦着时间就到了。
这两把枪已经抽空测试过了,非常好用,砸弹夹时会清脆的卡巴卡巴响,每次出门他会随身带着,用来代替佩刀。
枪别身上,外面套一件宽松的大衣,能完全遮蔽住手枪的痕迹。
他走出门去,现在的太阳已经没那么毒辣,可温度依旧不低,套着大衣属实有那么点的:蠢。
路旁有不少人说话,大多是几个人听一个人在那里讲。
还有人往路口指指点点。
出于好奇心,普森慢慢走过去听。
说话的那个对着一圈人说:“我猜肯定是情杀,都听说了,这个三等侯的女人是抢过来的,抢的还是一个一等侯的嘞。”
周围这群人倒吸凉气,鸟叫一样叽叽喳喳吵架,似乎在为这个观点争执。
普森问那个讲话的:“说什么呢?怎么回事啊?”
“你不知道啊?”这人挺激动的,“给你说,就那个路口,街角那里,看见没,就那。死人了,一个三等侯和全家都被杀了。”
普森往街角看看,地面还有没清理干净的血迹,他又问:“有这种事?贵族被杀了?骗人的吧?”
那人一听拍着大腿:“你怎么就不信那!我瞧的真真的,这件事还是我第一个发现的。兄弟,我敢肯定,就是情杀。”
这种说法基本胡扯,普森也懒得听下去了,回到路上接着走。
讨论这件事的人还不少,隔上一段距离就有那么几个人围着说。
普森每个地方都听上几耳朵,说啥的都有,情杀、仇杀、暗杀,更有甚者,说是那个三等侯在马车上摔下来死掉的。
普森摇摇头,心想这件事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也就不去听了,一路走到约定见面的地方。
等到了那家茶楼,贝拉已经提前等着了,他们这个圈子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就是说双方约定好了时间,不仅仅不可以迟到,还必须提前五到十分钟,算是某种互相尊重。
今天的贝拉全身朴素,这种朴素指的是没戴首饰,穿着方面还是能看出不一样来的。
普森大大咧咧往对面一坐,轻描淡写地说:“不有事找我吗?说吧,什么事。我时间可是很紧张的,耽误了你要拿东西出来赔。”
贝拉捏起一块小点心说:“这个,我以前可爱吃了。还有这个,那个,这些都是。”
普森皱眉,不明白什么意思。
“其实偶尔喝喝酒也挺不错的。”贝拉端起桌上的茶水,“现在也喝不了了,茶也不错。对了,你没见过我抽烟吧?跟喝酒一样,偷着没人的地方抽点。”
普森眉头紧锁,看着面前这个疯女人讲一堆听不懂的话。
“甜的也好、辣的也好,以后都不能动了。你说为什么……”
“你怀孕了对吧?”
“嗯,没错。”贝拉亲和地点头,直视普森那双眼睛,完全没有怯懦。
“他妈的!”
普森一拳砸在桌子上,盘子杯子叮当作响。
贝拉慌忙扶住茶杯,也不生气,还是那样看着普森。
普森被看的心里不舒服,没在发火,也没惊讶。
在贝拉心里,她等着普森表态,她需要这个男人的表态,这种表态对她来说是最大的帮助或者解脱。
踌躇为难好久,两个人就一个看着另一个,另一个看着不知道哪里,时间这样度过去了。
普森终于站起来了,满满喝干净一杯凉透了的水说道:“给我点时间。”
说完扭头就走。
说实话,贝拉有些难过,但没有发作出来,她既然决定出来找这个男人,就不会闹腾。
然后,她收拾下装束,也离开了这里。
普森离开茶楼后可没去河边之类的地方散心,他去了市场买了些家庭日用品。
买完出来的路上,又看见了商店的橱窗,掂量下手头不宽裕的钱,毅然决然走进去。
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几个包裹。
拿着满满的东西,他走进了一个小胡同。
胡同又短又狭窄,马车在这种地方属于绝迹的事物。
几个老妇人坐在胡同口那里,一双双不太友好地目光跟着普森走。
还有几个小孩,看普森来了,排着队跟在后面,吱吱呀呀唱起了童谣。
不光老人和孩子,胡同里面还有成群的狗,这个时间,有两条狗正打着架,一个黑的一个黄的。
普森实在厌烦,放下东西随地捡起一块石头。
哄一下,小孩和狗乌泱泱跑了。
几个老大妈指着普森开始说,普森是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但一准跟自己有关系。
他丢下石头,慢悠悠捡起自己的东西,走到一个门前停下。
完全没敲门,用下巴压住右手的东西,腾出来的右手直接开门,钻进去后再关门。
院子里有一个水井,水井边上是个小小的花园,花园里有不少野花,仅有一朵称得上名贵的。
这个地方住着普森的父母,当年私奔了闹得沸沸扬扬的主角。
这里有屋舍三间,有一间屋顶已经坏了,上面搭上了木板,琴声在那个坏了屋顶的房子里飘出来。
普森晃荡着进去,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就两个琴,一个看上去就价值不菲,可惜已经坏了。
另一个是比较廉价的那种,不修边幅的男人正在那里弹着琴。
普森没有打扰,拎着东西去了另外一个房子。
房子里的女人正在准备晚饭,用来做饭的是土坯上面架着的一口大锅。
火烧的很旺,女人不时用衣袖擦额头上的汗水。
普森乐呵呵地走过去,陪着女人蹲下,拎着那几件东西说:“别弄了,看我带来了好东西。”
这个女人十分没好气地看了普森一眼,伸出手揉了揉普森的头发:“又乱花钱。”
“不是,不是,怎么能说是乱花钱。”普森任由别人摸头发,“这个还有这个,都是人家送的,就这些菜是我自己买的。”
女人完全没给普森好脸色,责怪一般说:“就你能,人家送的还好意思拿,不会自己买啊?”
“您这就没意思了。”普森被说了一通依然开心,“我说自己买的,您嫌乱花钱,我说别人送的,您又……”
“行了行了,别在这里捣乱,屋里坐会儿,饭马上好了。”
女人推开普森,后者一脸调皮的样子,乐呵呵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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