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
嫉妒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当别人超过自己时,有的人会感到心里不舒服,不平衡,这种情绪就是嫉妒。如果超过自己的人是关系较近的人,比如同事或者同学,这种情绪可能更强烈。因为这对比可比性强,而且实实在在就在面前,可能天天会看到。
嫉妒是一种普遍的情绪,大多数人可能都产生过这种情绪。有句俗语:“不吃饭的女人这世上也许还有几个,不吃醋的女人却一个也没有。”这句话对女性有些歧视,但也很生动的说明了嫉妒的普遍性。
嫉妒产生于利益的追求和虚荣。当人看到他人的物质生活、名誉地位、能力本领超过了自己,就可能心理不平衡,希望自己能赶上他或超过他,于是就生出嫉妒之心。
很多人认为嫉妒是不好的品性,其实,嫉妒也有积极作用。当人产生嫉妒情绪时,可以向两个方面发展。一个方面是把嫉妒化作一种动力,促使自己努力、奋发,弥补自己的不足,赶超超过自己的人。古语云:“知耻而后勇”,这“勇“就是上进心,同样,知妒也可以后勇,把嫉妒心化为上进心。这就是嫉妒的积极作用。一个上进心强的人,嫉妒心很可能也强。譬如说《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才华高,心气高,在这方面可列金陵十二钗之首。但她也好嫉妒,小肚鸡肠,听见别的女人受夸奖心里就不平衡,看到别的姑娘对宝哥哥好也不痛快,她的短命夭亡与此不无关系。如果把强烈的妒火化为上进的推动力,可能会快速进步,反之,就可能产生可怕的后果。而一个完全没有嫉妒心的人,也可能是一个没有上进心的人,麻木不仁,得过且过。
所以有了嫉妒情绪应该让它向好的方面发展,化为上进心。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也应学会控制,把妒火控制在不越界的范围内。控制妒火的界线是什么呢?是不伤害他人,不影响事业,最好把妒火埋藏在心中,控制住它。如果让妒火失控,可能会产生可怕的后果。
嫉妒向不好的方面发展,可能由嫉生愤,由愤生恨,这就离出事不远了。妒火失控会伤害人,伤害事业。有的人妒火中烧,会发泄到学习、工作上,不好好做功课,拿工作当泄气筒,自然危害事业。如果把妒火发泄到他人身上,就会伤害人,轻的是造谣中伤、诽谤诋毁,像寓言中的狐狸,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重的可能伤人身体,甚或害人性命。李斯因嫉妒同学韩非的才能,先向秦王进谗言,后将韩非害死在狱中,一代英杰就这样毁于妒火之中。庞涓因嫉妒孙膑的学识超过自己,用毒计陷害孙膑,使孙膑被剜去膝盖成为残疾人。而圣经中该隐由于嫉妒杀死了他的亲兄弟亚伯。在乔万尼奥里的著名小说《斯巴达克斯》中,斯巴达克斯的恋人因为嫉妒引来政府军,屠杀起义队伍,这就不只害了嫉妒的个人,而伤及许多无辜了。2002年发生在南京毒死42人的惊天大案,也是由嫉妒引起的。可见妒火一旦熊熊燃烧,后果真是可怕!更新最快../ ../
失控的嫉妒这样可怕,不能不认真对待。一要使它向好的方面转化,二要努力控制,而要做到这些,就要开阔胸怀,加强道德修养。当你妒火中烧时,把视野放开些,心情就会平定些。比如,你可以想:她穿上了漂亮衣服,可没穿上的人也不少,这样你的嫉妒情绪就会平息些。再比如你还可以想,他这方面比我强,可那方面我还比他强呢,心理也会平衡些。还可以想,甲跑得快,乙唱得好,丙长得漂亮,各人都有长处,如果我都嫉妒起来,那还有个完吗?还应想到,因嫉妒而危害别人的人,自己也会遭秧,比如水浒上的王伦,嫉妒武艺高强的林冲,多次陷害他,可到头来自己身首异处。而胸怀宽广,不嫉妒人之才,反而重才爱才的人,自己也会相得益彰。比如欧阳修是北宋文坛领袖,他当年提拔后生苏东坡,有人便对欧阳修说:“苏东坡才情极富,若公识拔此人,只怕十年之后,天下人只知苏东坡而不知欧阳修。”但欧阳修一笑了之,依旧提拔苏东坡。后人更加崇敬欧阳修。苏东坡脱颖而出后,更是感恩在心,他为欧阳修写的悼文,名动千古。
被嫉妒者应如何对待嫉妒呢?左宗棠的回答是:“能受天磨*汉,不遭人嫉是庸才。”左宗棠一生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把新疆维护在中国的版图中是他的伟绩之一。但左宗棠一生非常坎坷,由于遭人嫉妒屡受诽谤和排挤,可无论受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他总是韧性坚持。“能受天磨*汉,不遭人嫉是庸才”这句话成了他人生的写照,也成为他一生信奉的经典名言。
被人嫉妒而被诽谤中伤是一种折磨,但能经受住这种折磨才是真正的钢铁汉。更超脱的看问题,遭人嫉妒说明自己有过人之处,不是庸才,非但不应为被嫉妒而烦恼,反应为不是庸才而自豪。
有朋友为被人嫉妒而烦恼,找我倾诉,我跟他了聊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又根据这次聊天,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这篇文章。嫉妒是人的本性之一。人生来就有嫉妒心。因为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而动物就有嫉妒心。如看到别的伙伴吃得好,住得好,有好又多的异性伙伴,它都会嫉妒。甚至想办法去争夺。这种本性也遗传到人的身上。如何正确对待嫉妒,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课题。每一个人都应对此有所思考,并正确做出判断和处理。如果此文对有嫉妒心之人和被嫉妒之人能有所启迪,也不算我白忙活了一回。也希望广大读者就此问题展开探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谈出更多的看法和想法,相互借鉴,岂不?快哉
嫉妒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当别人超过自己时,有的人会感到心里不舒服,不平衡,这种情绪就是嫉妒。如果超过自己的人是关系较近的人,比如同事或者同学,这种情绪可能更强烈。因为这对比可比性强,而且实实在在就在面前,可能天天会看到。
嫉妒是一种普遍的情绪,大多数人可能都产生过这种情绪。有句俗语:“不吃饭的女人这世上也许还有几个,不吃醋的女人却一个也没有。”这句话对女性有些歧视,但也很生动的说明了嫉妒的普遍性。
嫉妒产生于利益的追求和虚荣。当人看到他人的物质生活、名誉地位、能力本领超过了自己,就可能心理不平衡,希望自己能赶上他或超过他,于是就生出嫉妒之心。
很多人认为嫉妒是不好的品性,其实,嫉妒也有积极作用。当人产生嫉妒情绪时,可以向两个方面发展。一个方面是把嫉妒化作一种动力,促使自己努力、奋发,弥补自己的不足,赶超超过自己的人。古语云:“知耻而后勇”,这“勇“就是上进心,同样,知妒也可以后勇,把嫉妒心化为上进心。这就是嫉妒的积极作用。一个上进心强的人,嫉妒心很可能也强。譬如说《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才华高,心气高,在这方面可列金陵十二钗之首。但她也好嫉妒,小肚鸡肠,听见别的女人受夸奖心里就不平衡,看到别的姑娘对宝哥哥好也不痛快,她的短命夭亡与此不无关系。如果把强烈的妒火化为上进的推动力,可能会快速进步,反之,就可能产生可怕的后果。而一个完全没有嫉妒心的人,也可能是一个没有上进心的人,麻木不仁,得过且过。
所以有了嫉妒情绪应该让它向好的方面发展,化为上进心。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也应学会控制,把妒火控制在不越界的范围内。控制妒火的界线是什么呢?是不伤害他人,不影响事业,最好把妒火埋藏在心中,控制住它。如果让妒火失控,可能会产生可怕的后果。
嫉妒向不好的方面发展,可能由嫉生愤,由愤生恨,这就离出事不远了。妒火失控会伤害人,伤害事业。有的人妒火中烧,会发泄到学习、工作上,不好好做功课,拿工作当泄气筒,自然危害事业。如果把妒火发泄到他人身上,就会伤害人,轻的是造谣中伤、诽谤诋毁,像寓言中的狐狸,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重的可能伤人身体,甚或害人性命。李斯因嫉妒同学韩非的才能,先向秦王进谗言,后将韩非害死在狱中,一代英杰就这样毁于妒火之中。庞涓因嫉妒孙膑的学识超过自己,用毒计陷害孙膑,使孙膑被剜去膝盖成为残疾人。而圣经中该隐由于嫉妒杀死了他的亲兄弟亚伯。在乔万尼奥里的著名小说《斯巴达克斯》中,斯巴达克斯的恋人因为嫉妒引来政府军,屠杀起义队伍,这就不只害了嫉妒的个人,而伤及许多无辜了。2002年发生在南京毒死42人的惊天大案,也是由嫉妒引起的。可见妒火一旦熊熊燃烧,后果真是可怕!更新最快../ ../
失控的嫉妒这样可怕,不能不认真对待。一要使它向好的方面转化,二要努力控制,而要做到这些,就要开阔胸怀,加强道德修养。当你妒火中烧时,把视野放开些,心情就会平定些。比如,你可以想:她穿上了漂亮衣服,可没穿上的人也不少,这样你的嫉妒情绪就会平息些。再比如你还可以想,他这方面比我强,可那方面我还比他强呢,心理也会平衡些。还可以想,甲跑得快,乙唱得好,丙长得漂亮,各人都有长处,如果我都嫉妒起来,那还有个完吗?还应想到,因嫉妒而危害别人的人,自己也会遭秧,比如水浒上的王伦,嫉妒武艺高强的林冲,多次陷害他,可到头来自己身首异处。而胸怀宽广,不嫉妒人之才,反而重才爱才的人,自己也会相得益彰。比如欧阳修是北宋文坛领袖,他当年提拔后生苏东坡,有人便对欧阳修说:“苏东坡才情极富,若公识拔此人,只怕十年之后,天下人只知苏东坡而不知欧阳修。”但欧阳修一笑了之,依旧提拔苏东坡。后人更加崇敬欧阳修。苏东坡脱颖而出后,更是感恩在心,他为欧阳修写的悼文,名动千古。
被嫉妒者应如何对待嫉妒呢?左宗棠的回答是:“能受天磨*汉,不遭人嫉是庸才。”左宗棠一生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把新疆维护在中国的版图中是他的伟绩之一。但左宗棠一生非常坎坷,由于遭人嫉妒屡受诽谤和排挤,可无论受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他总是韧性坚持。“能受天磨*汉,不遭人嫉是庸才”这句话成了他人生的写照,也成为他一生信奉的经典名言。
被人嫉妒而被诽谤中伤是一种折磨,但能经受住这种折磨才是真正的钢铁汉。更超脱的看问题,遭人嫉妒说明自己有过人之处,不是庸才,非但不应为被嫉妒而烦恼,反应为不是庸才而自豪。
有朋友为被人嫉妒而烦恼,找我倾诉,我跟他了聊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又根据这次聊天,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这篇文章。嫉妒是人的本性之一。人生来就有嫉妒心。因为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而动物就有嫉妒心。如看到别的伙伴吃得好,住得好,有好又多的异性伙伴,它都会嫉妒。甚至想办法去争夺。这种本性也遗传到人的身上。如何正确对待嫉妒,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课题。每一个人都应对此有所思考,并正确做出判断和处理。如果此文对有嫉妒心之人和被嫉妒之人能有所启迪,也不算我白忙活了一回。也希望广大读者就此问题展开探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谈出更多的看法和想法,相互借鉴,岂不?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