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骆天明附身的珍妮,模板并不怎么好,长相、身材都只能算一般。
但花季少女就算千般不好,至少够娇嫩,也足以吸引人了。
再加上骆天明刻意培养起来的书卷气,以及锻炼了十年的移魂大法带来的会说话的眼睛,都给他加了不少分,让他看起来更加明媚可人。
在珍妮成长起来的时候,正是米国盛行姓解放的年代,无数男男女女,在这个口号的影响下,对性的态度极其随便。
往往两个男女只是刚认识,就可以去滚床单。甚至一大帮人一起滚,毫无廉耻之心。
原版的珍妮,就是被这种思想影响了,堕落成了废人。
骆天明当然不会被几句口号就影响了,但身边都是放浪形骸的男女时,一本正经的骆天明就成了异类,和人群格格不入。
他还想在这里过几天舒服日子,被所有人排斥可不行,于是他干脆也给自己找了伴儿,不过不是男人,而是女人。
在姓解放的米国,同行恋已经不算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比起姓解放的滥浇来说,简直是洒洒水了。
好在有个伴儿之后,骆天明总算不会被当成是异类了,虽然还是免不了会被嘲讽。
不过让骆天明有些烦恼的是,他找的这个伴儿,是个真正的同行恋。
这个伴儿的名字叫爱丽丝?菲尔德,长的是相当漂亮,能力也相当不错,是个医学院的高材生。
唯一的问题是,爱丽丝的性格相当强势,把自己当成男人。
这样的性格体现在生活中,就是处处照顾骆天明,尤其是在床上,更加关照他。
骆天明现在的身体毕竟是女人,一切生理结构都是女性,被关照的结果就是,充分享受到了女性高超的感觉。
骆天明曾结过几次婚,身为男人的性高超是非常了解的,可是女性的高超却是首次了解。
两者比较来说,骆天明认为,男性的高超其实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满足感,而女性就是生理上的感觉更强烈。
不过不管哪一种,骆天明都不讨厌,也不痴迷。有也行,没有也无所谓。
当然,前提是让他达到高超的必须是女人,男人他可受不了,说什么都不干的。
即使骆天明已经明白了生命的本质,男女没什么不同,但他依然改不掉凡人的陋习。
知道了骆天明的性取向之后,最伤心的莫过于阿甘了。
阿甘从小就喜欢珍妮,这种事情不会因为智商低就不想,完全是本能。
可是骆天明成了“同行恋”,阿甘还有什么希望?自然是非常伤心了。
但阿甘可贵就可贵在,他认准了一个人,就绝不会背叛,不管这个人变成什么样。
尽管阿甘也知道,他和珍妮是不可能的,却依然不会对其他女人动心,只是默默的守在骆天明身边。
阿甘这个样子,让骆天明心里颇为过意不去,要是阿甘终生不娶,岂不成了他的罪过?
原版的阿甘,还能捡了珍妮的孩子养着,好歹算是当了爸爸。
现在骆天明来了,不可能生孩子了,阿甘岂不是要孤独终老?
想了想之后,骆天明决定,给他找个贴心人。
根据阿甘的情况,骆天明认为,他的老婆应该具备以下优点。
一,性格要温柔贤惠,即使丈夫再怎么愚笨,也会从一而终,不离不弃;
二,要不贪慕虚荣,阿甘并不是一开始就有钱的,在没钱的时候,也不能另攀高枝;
三,阿甘也许在很长时间里,心里都只爱珍妮一个人,一般的女人都会忍不住嫉妒,但阿甘的老婆不能嫉妒,即使嫉妒也要藏在心里,有足够的耐心感化阿甘。
用这些条件一扣,骆天明发现只有华人女人最合适。
米国大妞就不用说了,一言不合就离婚,何况现在正是闹姓解放的时候,以阿甘的情况,非要娶个老婆的话,弄不好要去开帽子店了。
欧洲女人也差不多,非洲女人就不考虑了。
日本女人倒是温顺,可极少有愿意跟丈夫一起过苦日子的,一看不好立马换人。
因此,骆天明在纽约、旧金山等地的唐人街踅摸了好久,才终于选定了一个叫王丽静的少女,以雇佣的名义,让她给阿甘做保姆。
虽然以后的华人,思想也变化很大,开放程度不比米国大妞差多少,但这个时候还是六十年代,受影响还比较小。
米国的华裔,有史以来就是受歧视的种族,虽然在各大城市都有唐人街,可他们很少参与外面的事情,都是在唐人街里自成一体。
正因为如此,在米国人当中轰轰烈烈的姓解放运动,对他们来说好像是外国的事情,根本影响不到他们。
所以,骆天明找的这个华裔姑娘,观念依然很保守,是非常传统的贤妻良母。
不过阿甘却不太领情,在依靠能跑这个优点,在橄榄球上崭露头角,被大学特招之后,居然又报了名去参军。
要知道,此时正是越战时期,米国大兵在越南伤亡惨重,却始终无法取得胜利,人人视战场为鬼门关。
偏偏阿甘这个倔头非要去参军,而且还意外的立下了功劳,一跃成了军官,并受到总统的接见。
不过总统接见可不是什么好事,而是被当成了旗子,被挂起来展示。
要知道,米国在越南战场上表现的可不怎么样,花费巨大、损兵折将不说,还连连曝出丑闻,什么强碱、滥杀、虐福之类事情层出不穷。
尤其是米国民众,在亲人朋友连连战死的消息传来后,无数人开始反战,时不时的就来一场游行,要求米国撤军。
政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千方百计的想要破局。难得有阿甘这么个非常正面,没有一丝污点的典型,当然要竖起来当旗帜。
可阿甘随即就给他们反手一巴掌,他居然也去参加反战游行了。
阿甘当然不是故意的,只是在路过的时候,游行的组织者看他穿着军装,就强行把他拉上台说两句。阿甘不懂拒绝,就上台了。
不巧的是,恰好有人捣乱,将扩音器的电源给拔了,所以阿甘在台上到底讲了什么,下面的人根本没听见。
但他出现在反战游行的演讲台上,单单这一件事,就足以让他脱下军装了。
但花季少女就算千般不好,至少够娇嫩,也足以吸引人了。
再加上骆天明刻意培养起来的书卷气,以及锻炼了十年的移魂大法带来的会说话的眼睛,都给他加了不少分,让他看起来更加明媚可人。
在珍妮成长起来的时候,正是米国盛行姓解放的年代,无数男男女女,在这个口号的影响下,对性的态度极其随便。
往往两个男女只是刚认识,就可以去滚床单。甚至一大帮人一起滚,毫无廉耻之心。
原版的珍妮,就是被这种思想影响了,堕落成了废人。
骆天明当然不会被几句口号就影响了,但身边都是放浪形骸的男女时,一本正经的骆天明就成了异类,和人群格格不入。
他还想在这里过几天舒服日子,被所有人排斥可不行,于是他干脆也给自己找了伴儿,不过不是男人,而是女人。
在姓解放的米国,同行恋已经不算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比起姓解放的滥浇来说,简直是洒洒水了。
好在有个伴儿之后,骆天明总算不会被当成是异类了,虽然还是免不了会被嘲讽。
不过让骆天明有些烦恼的是,他找的这个伴儿,是个真正的同行恋。
这个伴儿的名字叫爱丽丝?菲尔德,长的是相当漂亮,能力也相当不错,是个医学院的高材生。
唯一的问题是,爱丽丝的性格相当强势,把自己当成男人。
这样的性格体现在生活中,就是处处照顾骆天明,尤其是在床上,更加关照他。
骆天明现在的身体毕竟是女人,一切生理结构都是女性,被关照的结果就是,充分享受到了女性高超的感觉。
骆天明曾结过几次婚,身为男人的性高超是非常了解的,可是女性的高超却是首次了解。
两者比较来说,骆天明认为,男性的高超其实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满足感,而女性就是生理上的感觉更强烈。
不过不管哪一种,骆天明都不讨厌,也不痴迷。有也行,没有也无所谓。
当然,前提是让他达到高超的必须是女人,男人他可受不了,说什么都不干的。
即使骆天明已经明白了生命的本质,男女没什么不同,但他依然改不掉凡人的陋习。
知道了骆天明的性取向之后,最伤心的莫过于阿甘了。
阿甘从小就喜欢珍妮,这种事情不会因为智商低就不想,完全是本能。
可是骆天明成了“同行恋”,阿甘还有什么希望?自然是非常伤心了。
但阿甘可贵就可贵在,他认准了一个人,就绝不会背叛,不管这个人变成什么样。
尽管阿甘也知道,他和珍妮是不可能的,却依然不会对其他女人动心,只是默默的守在骆天明身边。
阿甘这个样子,让骆天明心里颇为过意不去,要是阿甘终生不娶,岂不成了他的罪过?
原版的阿甘,还能捡了珍妮的孩子养着,好歹算是当了爸爸。
现在骆天明来了,不可能生孩子了,阿甘岂不是要孤独终老?
想了想之后,骆天明决定,给他找个贴心人。
根据阿甘的情况,骆天明认为,他的老婆应该具备以下优点。
一,性格要温柔贤惠,即使丈夫再怎么愚笨,也会从一而终,不离不弃;
二,要不贪慕虚荣,阿甘并不是一开始就有钱的,在没钱的时候,也不能另攀高枝;
三,阿甘也许在很长时间里,心里都只爱珍妮一个人,一般的女人都会忍不住嫉妒,但阿甘的老婆不能嫉妒,即使嫉妒也要藏在心里,有足够的耐心感化阿甘。
用这些条件一扣,骆天明发现只有华人女人最合适。
米国大妞就不用说了,一言不合就离婚,何况现在正是闹姓解放的时候,以阿甘的情况,非要娶个老婆的话,弄不好要去开帽子店了。
欧洲女人也差不多,非洲女人就不考虑了。
日本女人倒是温顺,可极少有愿意跟丈夫一起过苦日子的,一看不好立马换人。
因此,骆天明在纽约、旧金山等地的唐人街踅摸了好久,才终于选定了一个叫王丽静的少女,以雇佣的名义,让她给阿甘做保姆。
虽然以后的华人,思想也变化很大,开放程度不比米国大妞差多少,但这个时候还是六十年代,受影响还比较小。
米国的华裔,有史以来就是受歧视的种族,虽然在各大城市都有唐人街,可他们很少参与外面的事情,都是在唐人街里自成一体。
正因为如此,在米国人当中轰轰烈烈的姓解放运动,对他们来说好像是外国的事情,根本影响不到他们。
所以,骆天明找的这个华裔姑娘,观念依然很保守,是非常传统的贤妻良母。
不过阿甘却不太领情,在依靠能跑这个优点,在橄榄球上崭露头角,被大学特招之后,居然又报了名去参军。
要知道,此时正是越战时期,米国大兵在越南伤亡惨重,却始终无法取得胜利,人人视战场为鬼门关。
偏偏阿甘这个倔头非要去参军,而且还意外的立下了功劳,一跃成了军官,并受到总统的接见。
不过总统接见可不是什么好事,而是被当成了旗子,被挂起来展示。
要知道,米国在越南战场上表现的可不怎么样,花费巨大、损兵折将不说,还连连曝出丑闻,什么强碱、滥杀、虐福之类事情层出不穷。
尤其是米国民众,在亲人朋友连连战死的消息传来后,无数人开始反战,时不时的就来一场游行,要求米国撤军。
政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千方百计的想要破局。难得有阿甘这么个非常正面,没有一丝污点的典型,当然要竖起来当旗帜。
可阿甘随即就给他们反手一巴掌,他居然也去参加反战游行了。
阿甘当然不是故意的,只是在路过的时候,游行的组织者看他穿着军装,就强行把他拉上台说两句。阿甘不懂拒绝,就上台了。
不巧的是,恰好有人捣乱,将扩音器的电源给拔了,所以阿甘在台上到底讲了什么,下面的人根本没听见。
但他出现在反战游行的演讲台上,单单这一件事,就足以让他脱下军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