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逛街,若是王府想要置办产业,大伴觉得可以开什么铺子?”
任兴嘴角咧了咧,永王可是当今圣上的亲弟弟,他若是想要搜刮民脂民膏,只要不是逼的天怒人怨,谁都管不着他,哪里需要开商铺赚辛苦银子。
可任兴是朱厚炜心腹,永王的话对他而言比圣旨还要管用的多,既然主子问了,他自然要分析作答。
“大王,商贾之道无非是赚大钱还是赚小钱,又或是赚快钱和赚慢钱,以老奴来看,寻常铺子开了没多大意思,王府不如开间酒楼。”
“酒楼?”
任兴点了点头,他之所以说要开酒楼其实也是通过察言观色得出的结论。
今日王爷落足的地方就是春来酒楼,也点了几道春来酒楼的招牌菜,可很显然王爷对这几道菜的口味并不满意。
再联想到在京师宫中的时候,王爷还指点过永王殿的小厨房几道菜式,当真是色香味俱全,因此任兴第一个想法就是开上一家大酒楼。
于是任兴很是肯定道“酒楼生意可大可小,以王府的实力,若是开酒楼,足以在这湖州府开一间首屈一指的大酒楼,配上大王曾经命人压榨的纯色油和味精和新奇菜式,酒楼日进斗金不是问题。”
朱厚炜呵呵笑道“开酒楼倒是不错,口味是关键,人脉同样重要,想必大伴是觉得王府开酒楼,这湖州官场谁都得给三分面子,日后不管是商贾还是官员用宴都会选择王府所开酒楼,如此一来,日进斗金倒还真不不是什么问题。”
任兴讪讪笑了笑,其实他就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没敢明言罢了,想想看,永王爷在自己的封地开了酒楼,官场和商场中人谁敢不给面子。
王爷确实不能过问地方政事,可王府要是给当官的上眼药,当今圣会如何决断?
十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金榜题名走上仕途,什么玩笑都能开,谁会拿自己的乌纱帽开玩笑……
“这事大伴安排下去办,在繁华地带能盘就盘,不能盘就收购几间铺面拆了建,不过切记不可巧取豪夺,若是让本王知道下面的人用王府的势去压榨民间,本王必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这种事已经不是永王第一次干了,任兴知道朱厚炜的底线,自然不敢触碰。
“其实除了开酒楼以外,本王还想开钱庄……”说到钱庄二字,朱厚炜的两只眼睛里面都射出了精光。
钱庄就是银行的前身,在后世一般人自嘲自己没钱的时候就喜欢说,你当我是开银行的啊,可见银行的暴利。
私人银行没准还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破产,可有官方背景的银行几乎不存在倒闭的可能性,当然开银行不可能说开就开,可掣肘朱厚炜的几乎一样没有。
任兴还没能从主子要开钱庄的话当中回过神来,钱庄这玩意并不新奇,至少在前宋王朝就已经出现过,可想要谋取暴利好像没那么容易。
商贾的社会地位之所以低下,完全是因为标榜自己为正人君子的文官觉得商人逐利,浑身上下都充斥着铜臭,哪怕官员自己家族或者直接以下人的名义经商,可依旧不会改变他们在驳斥商贾时候的大义凛然。
商人逐利,自然不会放弃大利甚至是暴利,然而事实是在大明各地并非没有钱庄,只是都是零零碎碎,没有形成规模,行不成规模,只靠几家钱庄能有多大的利润?
钱庄想要谋利,靠的是存息,也就是把银子存在钱庄,存银子的人要付给钱庄一笔保管费,这笔费用有月息和年息,存率一般是30文到百文左右,可如今的有钱人家就算手头上有银子,宁肯埋在地底下,也不愿意露白,让他们把银子存进钱庄,简直比登天还难。
除了存银以外就是放贷,借贷的一般是商贾和寻常百姓,商贾借贷多数是因为生意周转不及,所以在外借无门的时候才会找到钱庄质押借贷,并且支付高昂的贷息。
而百姓借贷则多半是逼不得已,事实上如今的绝大多数钱庄开设的目的就是百姓,让遭受天灾人祸的百姓来借贷,最后无力偿还贷银和高昂的利息,最终只能变卖自己的土地。
这种事在历史上有一个很专业的名词叫做土地兼并。
土地兼并为什么会被后世认定是王朝循环更替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这种方式是光明正大的掠夺属于百姓的财富,将越来越多的寻常百姓逼到破产,久而久之引起民变,成为压垮一代王朝的第一根稻草。
永王就藩,皇家赐予二十万亩土地给永王府,可真要说起来这二十万亩土地的主人并不是永王,永王只是拥有对这二十万亩土地的田租的收税权,简单点说就是这些田地原本要给官府交税,现在不用交税给官府,直接交给了永王府罢了。
所以说这二十万亩土地的主人还是百姓,如果这些土地的主人变成了朱厚炜,那将会瞬间多出几千户失地百姓,会不会激发民变不敢说,但是社会增加数千上万不稳定因素是可以肯定的。
任兴也只当是永王想要通过钱庄来兼并土地,别的还没想到太多,可既然王爷要干,他身为奴才就是最坚定的支持者,就算最后弄的天怒人怨,也是在所不惜。
在他们这些奴才眼里没有是非更无对错,只要是主子的,那就算是错的也是对的,完成不了就是失职。
“大伴可知道开一家钱庄最重要的是什么?”
任兴一愣应道“银子?”
这回答没错,没有银子储备开什么钱庄,人家来钱庄借贷,你没银子放出去,难不成就凭永王府三个字打白条?
朱厚炜呵呵笑道“银子储备乃是根本,这一点无可厚非,可开钱庄也是做生意,而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开银……钱庄最最重要的就是信用?没有信用谁敢把银子存在钱庄,钱庄若是没有储户,光凭王府的底子又能放多少贷出去?”
任兴嘴角咧了咧,永王可是当今圣上的亲弟弟,他若是想要搜刮民脂民膏,只要不是逼的天怒人怨,谁都管不着他,哪里需要开商铺赚辛苦银子。
可任兴是朱厚炜心腹,永王的话对他而言比圣旨还要管用的多,既然主子问了,他自然要分析作答。
“大王,商贾之道无非是赚大钱还是赚小钱,又或是赚快钱和赚慢钱,以老奴来看,寻常铺子开了没多大意思,王府不如开间酒楼。”
“酒楼?”
任兴点了点头,他之所以说要开酒楼其实也是通过察言观色得出的结论。
今日王爷落足的地方就是春来酒楼,也点了几道春来酒楼的招牌菜,可很显然王爷对这几道菜的口味并不满意。
再联想到在京师宫中的时候,王爷还指点过永王殿的小厨房几道菜式,当真是色香味俱全,因此任兴第一个想法就是开上一家大酒楼。
于是任兴很是肯定道“酒楼生意可大可小,以王府的实力,若是开酒楼,足以在这湖州府开一间首屈一指的大酒楼,配上大王曾经命人压榨的纯色油和味精和新奇菜式,酒楼日进斗金不是问题。”
朱厚炜呵呵笑道“开酒楼倒是不错,口味是关键,人脉同样重要,想必大伴是觉得王府开酒楼,这湖州官场谁都得给三分面子,日后不管是商贾还是官员用宴都会选择王府所开酒楼,如此一来,日进斗金倒还真不不是什么问题。”
任兴讪讪笑了笑,其实他就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没敢明言罢了,想想看,永王爷在自己的封地开了酒楼,官场和商场中人谁敢不给面子。
王爷确实不能过问地方政事,可王府要是给当官的上眼药,当今圣会如何决断?
十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金榜题名走上仕途,什么玩笑都能开,谁会拿自己的乌纱帽开玩笑……
“这事大伴安排下去办,在繁华地带能盘就盘,不能盘就收购几间铺面拆了建,不过切记不可巧取豪夺,若是让本王知道下面的人用王府的势去压榨民间,本王必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这种事已经不是永王第一次干了,任兴知道朱厚炜的底线,自然不敢触碰。
“其实除了开酒楼以外,本王还想开钱庄……”说到钱庄二字,朱厚炜的两只眼睛里面都射出了精光。
钱庄就是银行的前身,在后世一般人自嘲自己没钱的时候就喜欢说,你当我是开银行的啊,可见银行的暴利。
私人银行没准还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破产,可有官方背景的银行几乎不存在倒闭的可能性,当然开银行不可能说开就开,可掣肘朱厚炜的几乎一样没有。
任兴还没能从主子要开钱庄的话当中回过神来,钱庄这玩意并不新奇,至少在前宋王朝就已经出现过,可想要谋取暴利好像没那么容易。
商贾的社会地位之所以低下,完全是因为标榜自己为正人君子的文官觉得商人逐利,浑身上下都充斥着铜臭,哪怕官员自己家族或者直接以下人的名义经商,可依旧不会改变他们在驳斥商贾时候的大义凛然。
商人逐利,自然不会放弃大利甚至是暴利,然而事实是在大明各地并非没有钱庄,只是都是零零碎碎,没有形成规模,行不成规模,只靠几家钱庄能有多大的利润?
钱庄想要谋利,靠的是存息,也就是把银子存在钱庄,存银子的人要付给钱庄一笔保管费,这笔费用有月息和年息,存率一般是30文到百文左右,可如今的有钱人家就算手头上有银子,宁肯埋在地底下,也不愿意露白,让他们把银子存进钱庄,简直比登天还难。
除了存银以外就是放贷,借贷的一般是商贾和寻常百姓,商贾借贷多数是因为生意周转不及,所以在外借无门的时候才会找到钱庄质押借贷,并且支付高昂的贷息。
而百姓借贷则多半是逼不得已,事实上如今的绝大多数钱庄开设的目的就是百姓,让遭受天灾人祸的百姓来借贷,最后无力偿还贷银和高昂的利息,最终只能变卖自己的土地。
这种事在历史上有一个很专业的名词叫做土地兼并。
土地兼并为什么会被后世认定是王朝循环更替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这种方式是光明正大的掠夺属于百姓的财富,将越来越多的寻常百姓逼到破产,久而久之引起民变,成为压垮一代王朝的第一根稻草。
永王就藩,皇家赐予二十万亩土地给永王府,可真要说起来这二十万亩土地的主人并不是永王,永王只是拥有对这二十万亩土地的田租的收税权,简单点说就是这些田地原本要给官府交税,现在不用交税给官府,直接交给了永王府罢了。
所以说这二十万亩土地的主人还是百姓,如果这些土地的主人变成了朱厚炜,那将会瞬间多出几千户失地百姓,会不会激发民变不敢说,但是社会增加数千上万不稳定因素是可以肯定的。
任兴也只当是永王想要通过钱庄来兼并土地,别的还没想到太多,可既然王爷要干,他身为奴才就是最坚定的支持者,就算最后弄的天怒人怨,也是在所不惜。
在他们这些奴才眼里没有是非更无对错,只要是主子的,那就算是错的也是对的,完成不了就是失职。
“大伴可知道开一家钱庄最重要的是什么?”
任兴一愣应道“银子?”
这回答没错,没有银子储备开什么钱庄,人家来钱庄借贷,你没银子放出去,难不成就凭永王府三个字打白条?
朱厚炜呵呵笑道“银子储备乃是根本,这一点无可厚非,可开钱庄也是做生意,而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开银……钱庄最最重要的就是信用?没有信用谁敢把银子存在钱庄,钱庄若是没有储户,光凭王府的底子又能放多少贷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