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才老板说自己离家十二年了,可是与我一般,有什么难处?”

    伴着阿绫的提问,百里臻将目光再次落到了那个正在煎油墩子的男人身上。

    常年火炉边的劳作,已熏得他的脸又红又黑,不过依然可以看出他五官突出轮廓分明,是丽南郡那边人的典型模样。

    百里臻打量着小贩儿的时候,他也开口了,许是因为要讲过去的故事,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低沉,就仿佛沉在了岁月的最深处一般似的。

    “夫人猜得不错,我十二年前背井离乡确实是有些难处,只不过,与夫人主动离家外出闯荡不同,我当初.....流落他乡,实属无奈。这事儿,还要从我们家的背景说起。”

    说着,他憨憨地笑了一声,周围的人也心领神会。他过去也是个少爷这种事儿,附近熟悉他的人,都知道。

    “说来也不怕各位笑话,在这街上的应该也都知道,我家也算是当地有点儿脸面的家族。敝姓王,三横王。家父在郡府里做师爷,家母与郡守何大人的夫人是手帕交,我也有幸何大人家的大公子自小相熟,一起读书。”

    “我家祖上虽也是读书人,可我实在天资平平,十年寒窗苦读,最多也不过考出个秀才而已。可何大公子却是不同,他自小便聪明之极,那一年居然一朝进了殿试,金榜题名。当时,是我陪着他进京赶考的,也是我第一次上京。发榜那天,他高兴地拉着我,将长宁街从头跑到尾,还与我在醉仙楼大吃了一顿犒劳自己。现在想想,那段鲜衣怒马的日子,可真是我人生最辉煌的时候呀。”

    小贩儿说着说着,声调儿越来越高,眼神中也渐进有光,似乎是对年少轻狂之时的怀念。只不过,那光,倏地就没了。他的声音,再次低沉了下来。

    “只不过好景不长,那一年的冬日,落了一场大雪,雪下得很凶,竟然堆积了起来三天才化干净。这在南方是极罕见的,一时人心惶惶,认为这是不祥之兆。身为郡守,何大人那时候为了赈灾是忙得团团转,何大公子如今有了功名在身,只等第二年朝廷发文录用,于是也跟着何大人一道儿忙赈灾,好积攒经验。好在这样的大雪就下了一场,何大人他们又处置及时妥当,未继续造成更严重的灾害,丽南郡人民总算缓了过来。再加上那之后的次年,也就是十二年前春,春天如约而至,人们便忘了之前的那场雪灾,觉得厄运已经过去了。但是,谁得没有想到,就在这个春天,一个我们都未曾预料到的变故,发生了。”

    人们已然沉浸在了这段往事里,如今听他最后这句话,都不由得,跟着揪起了心。而他,却只淡淡地抬头望了望天。

    “那时候的天气,大概也如今日这般温暖了吧,天空湛蓝湛蓝的,云朵洁白如棉絮。玉兰花开的时候,东裕皇后携攸宁公主回西梁省亲的队伍,来到了丽南郡。再往西南走,过了丽南郡,便是到了西梁的地界。作为接待方,尽管因为之前的雪灾,郡府账面上没多少余粮和钱财了,只不过对方乃皇后公主之尊,为尽地主之谊,何大人东拼西凑,算是颇为体面地款待了东裕皇后和攸宁公主。不过,这位皇后娘娘也是个美丽又和气的人,她早先便知道郡府为了赈灾已是囊中羞涩,便吃食用度与郡守一家等同便可。是以,何夫人和家母便特意做了些拿手菜招待这二位贵人,我还依稀记得,当时年仅三岁的攸宁公主,最喜欢的便是这油墩子了。”

    说着说着,他漆黑的眼眸晃了晃。那个小姑娘的音容笑貌,他至今都难以忘怀。那是个开朗明亮如太阳一般的孩子,笑容纯净得没有一丝阴霾,无论是谁见了她,都会惊叹,这世上居然有如此鲜亮的姑娘。

    更何况,她出身皇族,却被她的母后教养得那般平易近人。

    可惜,可惜,可惜啊......

    “休整三日之后,一行人马再次出发。这是他们在入西梁前最后一次休整,这后面他们便要一路行进至西梁了。顺利完成接待任务,还没有为郡里的财政雪上加霜,何大人从前一年雪灾起吊着的一口气,总算舒了出来。却是不想,几日之后,竟然传来了那一行人在半路上遇难的噩耗。”

    东裕皇后蔺维熙薨了,攸宁公主失踪,十二年前的那场惨案虽然已被人们逐渐淡忘,但一旦提起,无人不知。

    他说到这里,大部分人,已然猜出了个大概。

    惨案一出,西梁成帝蔺泽和东裕文帝容樾是闹得大汉不可开交,如同热锅上麻衣的元帝为了平息两国的愤怒,自然不得不硬着头皮,将出了事儿的丽南郡大小官员该杀头的杀头,该罢官的罢官,该发配的发配。

    可唯独对何郡守的发落上,元帝迟迟下不去笔。他晓得这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之前的雪灾中,正是因为他的及时处置,才保下许多百姓的生命,这样的官,别说是杀,就是贬谪了,都是伤了天下士大夫的心。然而,东裕西梁这边才不管这些,丽南郡最大的官不诛,他们是决不松口的。

    正在元帝左右为难的时候,他收到了何郡守悬梁自尽的消息,并留书:“九泉之下,臣先去寻东裕皇后求个真相。”元帝看后,大为感叹,以掌拍案,连说了三次“忠臣”。

    本以为东裕西梁这样便罢休了,可谁想他们还揪着何郡守的家室,言当时招待时这些人亦有嫌疑。好在元帝先一步已经着人将这一家老小妇孺遣送走了,对外便说已经全部处决。

    “家父随何大人而去,家母承受不了打击一下子病倒,不久便撒手人寰。家中仆人走的走,散的散,整个家族就这样子倒了。我本欲与何大公子结伴北上避难,可他怕连累我,在我们出了丽南郡后一个雨夜悄悄走了,至此,我便孤身一人。”

    没人知道,十二年前,这个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在经历了颠沛流离家破人亡之后,当发现伴在自己身边的最后一个人也悄悄离开的时候,究竟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才熬过来的。只不过,可以想象,那个雨夜,他定然在痛彻心扉后,心如死灰。

    春夜的雨,竟然比冬日的雪,还要凉上几分呵。

    冷得刺骨,钻心之痛。

    整个平日里热闹非凡的早市一条街,忽得静得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

    周围的听众,有些已经拿着帕子,悄悄抹起了泪来。

    “真是抱歉,让大家一大早就听了这么个无趣又伤感的故事。我的不是,我的不是。”那小贩儿忽得一亮嗓子一拍手,将这凝滞的死寂打破,而后笑着说,“大概是前半生已经倒霉透了,那之后我便净遇见好事儿了,你们瞧,我现在这样,不也很快活嘛!”

    他欢快的语气一下子又把大家逗乐了,一时间,热闹又回到这条小街上。仿佛刚才的静默,不过是一场梦。

    阿绫吃了个包子,又喝了碗豆花,吃饱喝足后,便拿着小贩儿特地煎了一纸袋的油墩子,和周围几家店的吃食,拉着百里臻走了。

    “今日,多谢各位款待啦!无论是油墩子还是包子,无论是煎饼还是豆花,都很好吃!这么多年行走在外,这还是第一次能一下子就吃遍如数种美味,多亏各位老板了!我们夫妻俩就此别过,以后有机会,定会再来的!”

    阿绫两手抱着各式各样香喷喷热腾腾的美味食物,朝早市一条街上那些个热情的商户道别,仿佛是这十里八乡最受欢迎的妞儿。

    不止阿绫,连她的“临时夫君”百里臻,手里都被塞了三个纸包,阿绫直后悔自己今天逛街之前,没拉个平板车出来,不然,说不定能把一个车都装满,所有人的早饭都能省下来了。

    之前她顶着太史公司马迁的英俊小脸儿,获得满京城妇女同志的喜爱,这其中多少有看脸的成分在里面。可如今这次,去除了脸面的影响,作为一个完全的陌生人,还能有如此收获,阿绫觉得,自己的“能力”是获得认可的。

    因为她无需系统指点、天生就自带的“天赋演技”,百里臻那个明显是“我身上没有散碎银子”的举动,居然愣是凭着她一张嘴上下两片嘴皮子,被当(吹)成(成)了“真男人真性情”,不仅一举赢得了全街人的好感度,还获赠了这么一大捧早餐,这个投资回报率简直了。

    这不,她就是吃个早餐,临走了,还被这么多人依依送别哩。

    “相逢即是缘,再会再会!”

    “后会有期啊!”

    “二位保重。”

    ......

    听听听听,这深情厚谊的,哪像是刚认识不过半个时辰的交情。

    被塑造成“沉默寡言真男人”的形象,面对热切的道别,百里臻也只是非常符合人物形象地闭紧了嘴,微微颔首,而后便在自己那位“临时媳妇”的拉扯下,走出了这条热闹得仿佛随时在过年的街。

    虽说即便不刻意塑造所谓的“沉默寡言真男人”的形象,百里臻也是这样的人,能不开口,尽量不开口。

    反正,他有个自来熟的“媳妇”,即便他是个哑巴,都没问题。

    走出这条街之后,阿绫脸上的表情,渐渐淡了下来。

    就好似,这条街外的世界一样,远离喧闹,重归平静。

    这一天早上的收获,可真是超乎她的想象。

    一走出这条街,她唇边噙着的笑意,便一点点收了回来。

    她周身的气息变化得非常明显,走在她身旁的百里臻,立马变感觉到了。

    “你认出来人了?”百里臻虽是反问,却语气肯定。

    这话里,有两重含义:第一,说明说到的那个“人”有两重甚至多重身份,而百里臻显然知道这件事;第二,百里臻发现并且确定,阿绫也知道这件事。

    “那个人,就是何旬。”阿绫略略一抬眼,看了眼走在身旁的男人,发现他目不斜视写前走,并没有看她,便微微点了点头道,并不隐瞒。

    丽南郡十二年前的郡守何俊的嫡长子,名何旬。

    “如何认出来的?”百里臻问道,比起“是什么”,百里臻更为想知道的是“为什么”。

    “臣见过他的画像。”阿绫说道,而后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然后就记住了。”

    何旬是十三年前的进士,且位列一甲,是以宫里的资料库里便有他的画像,就像现代简历上的一寸照片一样,展示人的面貌。

    虽然是画,不过这古代的画师技术可是实打实的,人像画得很逼真,是那种即使不认识这个人,拿着画像也能一准儿找到的那种程度。

    “亏得你这还认得。”饶是百里臻,这会儿都有些佩服阿绫的记忆了。

    十三年前,她不过四五岁,人又不在京中,应是没机会亲眼见到当年何旬的真人的,那么她脑子能辨识何旬的依据,就真的只有那一寸见方的画像了。

    更何况,一成不变的东西,记起来并不难,可人是会变化的,十二年过去,历经坎坷,人的面容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了,靠脸找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其实,路过那摊头的时候,臣只有三分把握。”阿绫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比起“认得出”,更像是“懵得出”,其实,内心里远没有表现出得那般肯定,“后来与他说了会儿话,这三分便到了五分、七分,至于后来他说起的那些经历时,臣便肯定,就是何旬了。”

    她这话里,一半真,一半假,真的是她当时第一个下意识里,确实是凭感觉懵出这个人的,不过下一瞬,她就肯定,这便是何旬。

    答案自然是那个在“靠谱和不靠谱的边缘来回试探”的系统。

    系统提示:此人是何旬。

    倘若百里臻知道的话,不知道该是什么样的表情啊。

    ------题外话------

    沙雕小剧场:

    阿绫:我家夫君和我一样,豆花搁糖。

    臻臻:再说一遍。

    阿绫:什么。

    臻臻:刚刚那句话倒数第九和第十个字,再说一遍。

    阿绫:......夫......君?

    臻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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