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的小区,一楼停车场在深夜是基本不开灯的,同时这里因为线路老旧的原因,也缺少监控摄像头。

    若不是这里有秦锋对父母最后的回忆,秦锋是不会住在这种地方的。

    三名大汉纷纷从窗口处跳了下来,打开战术手电筒,在黑暗的停车场中寻找着秦锋的身影。

    这一次,他们可不是来抓走秦锋这么简单了,而是要杀了他。

    本来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能带走就带走,不能带走就当场杀了,如今他们在楼上被秦锋反杀四人,他们怎么可能还会放过秦锋。

    “守在门口的伙计,说没看见那小子出来,有情况他们那边会动手。”

    为首的那名大汉,从耳机那边得到了小区门口那边的情报。

    这个老旧的小区采用的是封闭式管理,只有一个大门口可以出入,同时这个小区仅有四栋楼,每一栋楼的楼梯都有封闭式门禁,没有门禁卡,一般人是进不去的

    篮球场那边一览无遗,脑子有泡都不会躲在篮球场那边。

    除了篮球场之外,地面能够躲藏的地方,只有一楼的停车场。

    这个小区环境不算太好,能搬出去的都搬出去了,留在这里的都是一些老人和小孩子,所以一楼停车场都是一些电动车之类的,小车寥寥无几。

    “从他跳下来只过了半分钟,他跑不远的,搜。”

    “格兰斯,你搜a栋,唐尼搜b栋,我搜c栋,d栋一起搜。”

    两名大汉点了点头,拿着战术手电筒,将光亮调到最大,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持枪,快速搜索着。

    三个人,若是正常的话,一分钟时间不到,就能迅速搜索整个一楼停车场。

    三道手电筒的亮光,同时在每一栋的一楼停车场摇晃了起来。

    负责搜寻b栋的,是叫做唐尼的金发大汉,为什么知道他是金发?因为这家伙的头发到了肩膀,头套根本遮不住。

    很快,唐尼在b栋停车场的中端,听见了厚重承重柱后方,传来的细微对话。

    “你好,是东江市警察局吗,鎏金花园小区出现了不明武装分子,请你们马上派人过来。”

    “好的,这边马上安排出警,你要小心保护好自己!”

    .....

    唐尼心中一凛,小家伙,居然躲在这里偷偷打电话呢?

    熟知大夏语的他,自然是知道秦锋已经报警,看来必须要尽快杀掉秦锋了,否则等警方赶到,他们必死无疑。

    “我可怜的胆小鬼,是否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哭泣....”

    “别怕,上帝会拯救你的。”

    唐尼一个箭步直接冲向了承重柱,然而下一秒钟,他就傻眼了。

    地上只摆放着一台手机,在播放着通话录音,哪里有半点秦锋的人影?

    嗖!

    一把军用匕首,从另外一处的承重柱旁飞来,直接没入了唐尼的左后腰子。

    秦锋想起了父亲当年教过他的,军用格杀术中记录着人类的致命弱点之一,左后腰。

    当这个部位受到猛烈创伤时,人会在一瞬间内失去行动能力。

    “格兰斯!”

    或许是出于求生意志,唐尼高声大喊着,一下子吸引了其余两名队友的注意力,他本人则是直接晕了过去。

    刚想过去夺走手枪的秦锋,马上往后一闪,再度躲入另外一根承重柱后方。

    嗖!嗖!嗖!

    子弹打在白色的水泥墙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大量白色的腻子粉末漫天飞舞。

    秦锋拔出了腰间别着的,在房间里夺过来的那把手枪,此时已经打空了所有子弹。

    将弹匣退下来,手枪本体放在地上,手中拿着手枪的空弹匣。

    “呼...放松。”

    秦锋努力深呼吸了一下,将随身携带的一根钢笔,拔开笔帽插入了弹匣中。

    钢笔是当年母亲赠予他的礼物之一,父母在牺牲后,这支钢笔就一直被秦锋放在桌子上。

    虽然日常没有使用过,但也保养的很好,跟新的一样。

    在从窗户逃生时,秦锋不忘将其带走。

    咔嚓。

    往墙上狠狠一怼,钢笔直接插到底,钢笔还冒出弹匣半根手指的长度。

    两根手指,从侧边顶住钢笔突出来的部分,不让钢笔弹出去,一个简易的近距离杀伤武器组装完毕。

    秦锋想起当年父亲在跟他讲述军旅生涯时,经常按子弹按到手都快要断了的趣话。

    这就代表着弹匣内弹簧的弹性非常强,才能将弹匣内的子弹源源不断的送上枪膛,若是步枪的弹匣,弹力还要更大。

    “谢特,唐尼,听见请回话。”格兰斯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唐尼,不由得低声暗骂。

    他跟另外一名大汉,分两边包抄过去。

    昏暗的停车场,两个战术手电筒的光源,不断朝着秦锋所在的藏身地逼近。

    “他没武器了,杀了他,给伙计们报仇!”

    格兰斯与另外一名大汉相视一眼,快步朝着那个承重柱跑去。

    另一名大汉离秦锋的距离,比格兰斯要近很多,所以他是第一个抵达的人。

    然而他只看见地上放着一把手枪之外,什么人影都没有。

    格兰斯此时仅仅离自己不到三十米的距离。

    这里,好像是格兰斯的视线盲区,若是发生什么事情,格兰斯根本没法在第一时间支援到他。

    突然之间,他的心中升起强烈的危机感。

    他刚想往后退,从侧方闪现出了一道人影。

    大汉的反应速度非常快,但是秦锋比他更快。

    “噗嗤!”

    钢笔在弹匣巨大的弹力下,直接刺入大汉的喉咙,只留下半截在外边,卡到脊骨了。

    秦锋瞄准半截钢笔直接一个肘击,整根钢笔直接刺穿了脊骨,大汉捂着喉咙跪着倒了下来。

    死前,他的一双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秦锋,他想发出声音,已经没有任何的可能。

    秦锋迅速夺过大汉的手枪,关掉了他的战术手电筒,隐入黑暗中。

    “法克,你这个该死的大夏人,滚出来!”

    见得自己的同伴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在秦锋手中,哪怕是格兰斯也有些上火。

    不过他要更加的谨慎,用小碎步一步一步的朝着秦锋的位置靠近,同时还不忘借助掩体进行移动。

    此时的格兰斯已经瞄准了秦锋所在的位置,不管秦锋往左还是往右跑出来,他有90%的几率击毙秦锋。

    “谢特,小杂碎,你不是很能跑吗?跑啊?”

    格兰斯一边用话语挑衅,一边示威性的朝着承重柱左右两边各开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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