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次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

    诺曼·奥斯本并没有看见军方的撒迪厄斯·罗斯将军从奥斯本生物撤资,甚至,在临走的时候,罗斯将军还表示他会安排人体实验的一些相关事宜。

    联邦招募人体实验,一次,最少也要两千美刀,而在东方,在咖喱国,十美刀就可以找到一个试验品了,甚至,量大还能有优惠的。

    所以。

    这些年,联邦本地的资本家没有选择让自己人参加药物实验,不是因为他们突然间有了良心,而是因为,本地人太贵,而且容易引起法务纠纷,但在咖喱国,一个本地人的费用都可以雇佣两百个试验品了,资本家可不是善心,有便宜的,为毛要用贵的呢。

    反正咖喱国都没有把那些试验品当人,他们,更加毫无心理负担的。

    而康纳斯博士实验小组的成员也很高兴。

    有钱了。

    终于可以想买什么设备就买什么设备了,什么各种色谱仪,康纳斯博士已经迫不及待的直接下了五台的订单了。

    格温也很高兴。

    毕竟,帮助别人,总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所以……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

    不对。

    有个人肯定是不高兴的。

    门德尔·史姆博士肯定是高兴不起来的,毕竟,人体增强工程什么的,是奥斯本生物与军方合资的,而在这么多年,军方的大力赞助下,门德尔·史姆博士有关人体增强工程的进展是缓慢的,当时在物理学领域,比如那什么飞行器,倒是鼓捣出了一大堆。

    眼下?

    军方停止对其的赞助了,向来花钱大手大脚的门德尔·史姆博士能高兴的起来吗,最重要的一点,他可是差一点儿害得奥斯本生物失去军方背景的,要不是关键时刻,格温及时出现,力挽狂澜,将军方赞助还留在了奥斯本生物当中,甚至也因此让诺曼·奥斯本改成了罗斯将军的合伙人,恐怕,诺曼·奥斯本杀了史姆博士都不会解恨的。

    不过,也悬了。

    科学家有傲骨,但,诺曼·奥斯本表示,资本家,有屠刀!

    坦白来讲,等到明天,如果有人报警说,门德尔·史姆博士失踪了,洛克都不会有任何心理波动的。

    毕竟,谁让这个史姆博士差点儿让奥斯本生物失去军方这层虎皮呢。

    别忘了。

    诺曼·奥斯本已经快挂了,这么多年来,没有找到能够治愈他的药剂,能让诺曼·奥斯本牵挂的,就剩下他打下来的江山了。

    果然。

    第二天。

    格温洗完澡之后,用毛巾卷着自己的长发,沿着旋转楼梯走下去,看着那坐在吧台上,喝着早上第一杯波本边看着报纸的洛克一脸惊讶的说道:“门德尔·史姆博士昨天因为心脏病突发,死在实验室了,天啦,我们昨天才见过他的。”

    我猜的果然没错。

    诺曼·奥斯本是一只快要病死的老虎,但要知道,濒死的老虎,才是最可怕的。

    洛克心中如是想着,抬头:“是吗?”

    格温嗯了一声,坐到了对面的高脚凳上,将手机翻转:“你看,工作群有人发图片呢,警署的人已经将史姆博士的实验室给封锁了。”

    说着。

    格温摇头道:“不行,我要问问爸爸。”

    洛克挑眉,不过,还没等他说什么呢,格温已经一个电话,直接拨打给乔治了,然后,穿着睡衣,直接朝着露台那边走去了。

    过了一会儿。

    格温重新走了回来,吐了吐舌头,很可爱。

    洛克说道:“乔治忙得团团转?”

    格温抬头:“你偷听了?”

    洛克笑了。

    “号称纽约城黑帮皇帝的金并挂了,整个纽约城……不对,整个东海岸的黑帮都在比赛谁会继承金并的位置呢,夜里的纽约城估计热闹得跟游乐园一样了,你夜里没听见各地的哇呜声吗?”

    “……没有啊。”

    格温眨了眨眼,重新坐下,摇头道:“我什么都没听见,就感觉,一觉醒来,就早上了。”

    那就对了。

    洛克见状,暗道了一声。

    昨天夜里,他可是加了一个班的。

    一句话。

    他说过,谁敢动格温一根汗毛,哪怕是有这个想法,他都要让对方十族陪葬。

    洛克说到做到。

    所以……

    靶眼莱斯特的十族,在昨晚,彻底的无了。

    还好。

    靶眼莱斯特的十族,最远的,距离纽约城也不过是两百公里的距离,洛克大概是夜里两点钟去加班的,等手起刀落了最后一个,在赶回来,也差不多是五点钟了,然后,加紧洗漱了一下,等再一次躺在床上的时候,时间刚刚好是六点。

    正好是起床时间。

    至于格温为什么没发现?

    女巫状态切换一下,给一个美妙梦境的魔法,不仅仅能让格温察觉不到,甚至,还能让格温一觉醒来精神奕奕。

    格温眨了眨眼睛,沉默了一会儿:“那我们最近晚上还是不要出去了。”

    外面太危险了。

    洛克耸肩道:“我们晚上,也没啥娱乐活动啊。”

    想要有娱乐活动,还是要等到二十一岁之后,那个时候,资本社会的腐败生活,才会彻底张开她那矜持了二十一年的大腿。

    格温点了点头,朝着楼上走去:“我把脏衣服洗掉,待会辛迪会过来,记得给辛迪开下门。”

    洛克看着格温上楼梯的背影,微笑道:“好。”

    不需要磨合与融入。

    一天的时间,格温和洛克磨合的已经很好了,而且,格温,也已经自动的代入了女主人的角色了。

    洗衣房间。

    吹好了头发的格温将脏衣篓提拉到了洗衣房,准备将衣服丢进去清洗自动烘干,等逛完街回来之后,衣服也差不多就干了。

    “咦?”

    格温打开洗衣机,往里面丢着她和洛克外套的时候,鼻尖皱了皱,然后,收回,看着手上洛克的这件西装外套:“怎么又把西装给丢进来了。”

    手工西装是不能用洗衣机洗的,都是让干洗店那边帮忙清洁的,最起码,乔治的手工西装,是怎么做的。

    但洛克,似乎不管不顾,脏了就丢洗衣机。

    本来格温还好奇,为啥洛克一天到晚穿西装,西装从来不皱也不臭呢,不过没好意思问,等到她昨晚去衣帽间准备收拾一下,给她的衣服腾位置的时候,拉开那挂衣栏……

    好家伙。

    格温看着那一套又一套,崭新,纯手工定做,一天换一套,都够洛克换一个月的西装的时候,彻底的震惊了。

    她严重怀疑,洛克完全就是将手工西装当成了一次性内裤一样穿了。

    太浪费了。

    留下来,干洗一下,给爸爸都好。

    格温心中如是想着,将洗衣机打开,然后,将格温的西装外套和裤子还有衬衫什么的折叠好,准备到时候和辛迪去逛街的时候,丢干洗店去。

    就在这时。

    “这是什么?”

    格温整理着洛克西裤的时候,眨了眨眼,看着似乎沾到裤脚上的暗红色污渍,还没放到鼻尖呢,似乎就明白是什么东西了:“血?”

    等裤脚拿到鼻尖之后,格温更加确定了。

    这是血。

    “可是……”

    格温再一次嗅了嗅,确认了一下,皱眉道:“洛克的裤脚,怎么沾到血了?”

    她也没发现洛克有什么地方受伤啊。

    难道是昨天在实验室的时候,不小心粘上的?

    格温心中如是想着,用手试探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如果是昨天的,就算是鲜血,到这个时候也应该凝固了。

    那这是什么?

    格温抱着衣服,从洗衣房里面走了出来,然后抱着衣服走了下去,朝着楼下的洛克说道:“洛克,家里的医药箱呢?”

    洛克抬头:“医药箱?”

    格温嗯了一声。

    洛克看着走下来,抱着他西装的格温,微微一愣,随即摇头道:“格温,我以为你昨晚是说笑的,你不会真的打算把衣服给乔治吧,你这么做,不会增加我和乔治之间的友谊的,只会让乔治对我的意见加深的,你就算是要送,拿套新的啊,别拿旧的。”

    这要是把他穿过的衣服给乔治。

    洛克根本不用去想,都可以断定,乔治一定会发疯的,也许,刚开始的时候会欣慰一下,但欣慰之后,怒火会全面倾泻到他这边来的。

    格温白了一个洛克:“我说笑的而已,你裤脚上有血渍,我看看。”

    洛克眉毛一挑:“血渍?”

    格温嗯了一声,将裤脚撑开,看去洛克:“你看,是不是。”

    洛克落眼看去。

    谢特。

    一定是昨晚不小心溅到的。

    没办法,都血流成河了,虽然已经很小心了,但这种事情,还是很难免的。

    洛克心中想着,凑近,嗅了嗅:“还真是,该死的切斯特。”

    格温眨眼:“切斯特先生?”

    洛克重新坐下,笑了一声道:“昨晚我不是下去一趟了吗?”

    格温点了点头:“你不是说,去买披萨的吗?”

    洛克嗯了一声,他实际上是借着买披萨去把资料给接收一下的,要不然,他昨天夜里加个屁的班:“当时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切斯特,那家伙的后备箱里面都是血,给我一块大牛排,死活让我带上来,一定是那个时候不小心沾染上去的。”

    格温眨了眨眼睛:“……是这样吗?”

    洛克点头。

    “肯定是,那该死的切斯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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