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狐仙救我性命送我回家,小的从今以后定会为会为狐仙立下生祠,日日上供,夜夜祷告……”

    “不用那么气。逢年过节上点供就行,再加上三月三、九月九之类的日子。毕竟本姑娘和‘九’有缘。嘻嘻嘻,开玩笑的啦~”

    小狐狸每把一个灵男或者灵女送回家都会收到千恩万谢,不过她发现这些人族皆住在边关塞外的部落,没有什么金银钱财,所以贪财的丫头这次破例没有向他们要钱。灵男灵女亦是觉得长相出尘犹如仙女的秋千定然不喜凡间财物,于是发誓保证要好好奉上香火,感恩狐仙。

    告别又一家灵男灵女,再次化为青烟飞上云端,继续送人回家。小姑娘一边行云一边乐呵,心里别提多美:“哎呀呀,‘助人为乐’原来是这个意思。看到那些男女与家人团聚时的场景,本姑娘真的好感动好高兴。嘻嘻,嘻嘻,真好……普通人的幸与不幸真的好吸引人。感情丰富的动物在面对故事和事故时的表情和思维实在是神奇,很值得用心感悟。人间百态,各有不同,魅力非凡,当真是细微处如山泉叮咚,汩汩流水,温柔清亮;雄丽处似天海奇云,变幻莫测,蔚为壮观。正是:一朝凡尘百日仙,凡间一载天百年。尘世日日多辛苦,仙府年年少酸甜。怪不得爹说唐僧师徒西游一路虽然只有十几载,与修炼时间动辄千年、万年计数的神仙们比几乎微不足道,但这十几年的经历其实无比珍贵,其修行、修心的效果远超闭关多年。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的道理。本姑娘走云路送人,只是看了几次人间的悲欢离合,竟然隐隐觉得境界有不少提升,何况是大圣他们一步一个脚印行走十万八千里。”秋千越想越开心,仙法全速运转,罕见地日夜兼程、不辞辛苦、不计酬劳送众人回家,“美滋滋呀美滋滋,这次真是美滋滋。如果爹也在就好啦。”想起鸟人,小狐狸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之前乌鸦“凶”她时的表情,小嘴嘟嘟起来,“那个家伙,也不知现在怎么样!哼!人家才不担心你呢!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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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您还是别绕弯了,妖神战场到底有什么要办,您告诉小的,小的肯定给你办的漂漂亮亮。”乌鸦拍着胸脯夸下海口,看起来特别值得信任。当然,仅仅是看起来。

    “哼!”曹操斜了鸟人一眼,说道,“你这鸟儿,敢在孤面前吹嘘?莫不是忘记孤请你做的事你一件都没做成?”曹孟德生前曾让乌鸦帮忙办三件事,分别是“为郭嘉续命”,“找典韦双戟”和“调查曹冲之死”。三件事鸟人没一件成功,哪怕是不违背天条的后面两件他也故意出错。

    “那是以前。叔您当时是人间君王,我是修炼者,不敢插手太过分,牵连太多的因果,有伤天和。如今不同,您已经是妖鬼道之人,只要不参与凡间是非,小的都能办。”鸟人继续吹牛,“叔,咱现在修为好高好高,特别厉害。”为了证明自己值得信任,乌鸦踮着脚扯嗓子讲话,似乎这样就能表明他的能力。

    “呵呵。”曹操被鸟人逗笑,“孤倒是对你的修为有所耳闻,是很强。”他伸手拍拍鸟人的肩膀,“可惜智商还是差了点,而且性子还是那么不正经。呵呵呵呵。我记得当年遇见你时……”

    魏王当年与乌鸦的见面也算是一段缘分。多年前,鹊翎正值进阶的重要时刻,因婚配之事心生魔障,又遇定数天雷意外而至,双劫来袭,闪电四射,她几乎被劈死。幸有鸟人出手救。说起天雷,它可不简单,可以称之为所有修炼者的梦魇,三界的修士都要面对的劫难,很值得研究。三清杂志有载,低级修炼者渡劫时若一定范围内有其他修炼者,甚至是有高级修炼者,那天雷的等级很很可能会提高,虽然有上限,但仍旧要小心;有时还可能引来跨越多境界的超级雷劫。鹊翎的进阶雷劫和定数雷劫是金仙级,鸟人去救她,导致雷劫威力上升,达到太乙金仙级别,而且是双倍的,那时乌鸦的修为也不过太乙金仙中期,而且之前因为一些事身体有重伤,面对同级别天雷,强行穿越雷区救人,十分危险。定数雷劫是天道之劫,进阶雷劫是大道之劫,二者不同于天庭雷部的惩戒天雷,没有不喜业力、不爱脏物之类的臭毛病,鸟人的业力之身完全没效果,两种雷不回避任何问题,就是一个字,干!乌鸦英雄救美,伤上加伤,惨着呢,几次轰雷,当场被劈回原形。而那时,天雷还差最后一道。也是最强的一道。手机端 一秒記住笔\趣\阁→.\b\\\\.\\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惊雷狂闪,本该人畜回避,但枭雄曹操却很巧地路过雷区。远远看到地上有两只可怜小鸟,一只乌鸦,一只喜鹊,曹孟德也不知怎么想的,鬼使神差地骑马过去将两只小东西拾起来揣进怀里。几乎在他把两只妖物收好同时,“轰隆!”那最强一道天雷落下,“砰!”似是撞击到什么东西上,威力无比的太乙金仙劫雷竟然完全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哇呀呀!好响!吓我一跳!”不知自己差点死掉的曹孟德还抬起头感叹一番。

    曹操将两只大难不死的小鸟带回住处,命人好生疗养。昏迷几月时间,鹊翎慢慢苏醒。又是几月,鸟人渐渐恢复神识。乌鸦看着面前用手指逗“它”的男子,仔细推演,心中暗道:“好厚重的紫微之气,连劫雷都无可奈何!”至此,鸟人和曹操算是认识了。

    由于鹊翎是个聪慧姑娘,在醒来的几个月中一直表现的像普通喜鹊一般,没人看出她是妖仙,但乌鸦不行,他是个笨蛋,才“活过来”几日便忍不住说话,大吵道:“能不能给点荤菜,天天喂谷物干嘛!”

    “啊!”见自己救下的乌鸦口吐人言,曹操震惊不已,但很快冷静过来。不愧是凡尘杰士,世间枭雄,惊讶很快变为喜色,曹孟德伸手捏住鸟人,笑道:“哈哈哈,竟是个妖物!好好好!”普通人面对鬼神皆恐惧万分,他却想利用一番,“有你在,我的大业可期呀!哈哈哈……”

    “哎呀呀,大叔,松手,赶紧松手!松手呀!”被捏在手上的乌鸦惨叫道,“松手呀!我还是童男,还不想现在被捏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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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鸟儿最终也没能帮孤完成一统大业。甚至是一点忙都没帮上。”曹操笑了笑,“真是没用的东西。几百年来,鹊翎尚且有时会拜访孤一番,你这鸟儿,哼!总是躲着不见。一点良心都没有。”

    “哎呀,讨厌啦,叔,人家不是说了嘛,不能插手凡间争霸。”

    “放心吧。这次不是凡间事。”曹操说道,“因金花城要搬迁至妖神战场,所以作为城主的孤提前派人进入地府讨伐队伍打听了一些情报,据说在妖神战场有处热土近来出现滚滚火焰之力,很有威势。孤想请小鸟你去瞧一瞧,看看到底是什么。”

    “哦?大王您也是为那个地方?”鸟人说,“东岳大帝也拜托我同样的事。”他把白无常转告的话说了一遍。

    “照你说来,孤倒是多余找你了。”曹操笑了笑,“既如此,你更要赶紧去看看。那个地方很重要,地势平坦,土基稳固,没有杂乱草木,无需派人整理,节省前期工作;内含微暖阳气,稍稍运作,有益魂灵休养;若再改变一下寸草不生的土壤状况,一定能长出三界罕见的‘温阳黄泉稻米’。本是金花城最佳选址,却不知最近发生什么意外问题。”

    “去看看必然是要去的,但最近……”鸟人面露难色,“等等吧,小的手头有件事要着急办,还请您稍等。”

    看着乌鸦脸上一闪而过的焦急神情,曹操点点头:“嗯。可以。”

    “那叔,再见喽~”

    “再见吧。”

    乌鸦从观景楼纵身跃飞,化为一道黑色遁光快速飞往凡间。曹操望着离开的鸟人,自言自语说道:“能让你躁动不安的事一定十分艰难。鸟儿,一定要谨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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