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斯科早早收拾好狩猎用的物品,一身冲锋衣,扎好的裤腿,从镇上买的手工牛皮靴,背好的雷斯顿,腰间插好左轮,绑腿处还有一把瑞士sig特种匕首。

    拿起行李包,里面放着一些应急药品和血清,还有些压缩饼干和不锈钢水壶,他要预备着空手而归猎不到食物的结果,这种事情在他以往的经验里发生过不少次。

    李斯科出门就碰到了同样全副武装的公鸡和柯尔特,看着大家都是一样的鼓鼓囊囊大家都笑了。

    “公鸡,你去开皮卡。”

    三人坐上车,很快就赶到了山脚下。

    “呼~”柯尔特伸开胳膊,“我很久没狩过猎了。”

    “那你等会可要瞄准点,说不定这次你要垫底了。”公鸡调笑道。

    “不,还有李斯科呢,我觉得我怎么都比一个天天坐在书桌前写作的人要强一点。”

    李斯科笑了笑,“我可是经常去枪支俱乐部练枪的。”

    三个人吵吵闹闹的走进了树林中,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树林耸立着两座木屋,这是很久之前博和李斯科的父亲两个狩猎爱好者搭建的,这里也是李斯科三人童年最爱来的地方。

    “这里去年被野猪拱塌了,我找的木板又重新修了一下。”公鸡得意洋洋的邀功。

    三人捡了柴火,把屋子里的火点上热水。

    柯尔特像以前一样爬到屋顶观察,架好枪。“博的望远镜还是这么好用。”他拿着上面不少划痕的望远镜,边缘的绿色漆都已经磨掉很多了,这是博在军队带回来的纪念品。

    李斯科和公鸡一人一间,在屋子里架好枪,一人一包压缩饼干啃着。

    没多时,暗号就传来了,柯尔特在上面敲了敲屋檐。

    三人都聚精会神的往前看,一群野鸭子摇摇晃晃的走出丛林。

    “砰,砰砰砰”

    柯尔特最先开枪,撂倒了领头的野鸭,后面的李斯科和公鸡也掏出手枪射击着。

    一阵枪击过后,地上倒了一片野鸭。

    “谁打的最多,肯定是我。”

    柯尔特一下从屋顶跳了下来,拿着枪神高气昂的喊着。

    “肯定是我,你除了第一枪什么都没打中。”公鸡不屑的撇着嘴。

    李斯科好笑的看着两个争论的人。

    “收拾一只烤了吃,有点饿了。”

    柯尔特拔出裤腿的军刀,拎起一只就往水边去了,李斯科和公鸡就在收拾这些被打死的野鸭,全部扎好扔进包里,等着回去分配猎物。

    多年未见,柯尔特的手艺没有落下什么,鸭子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公鸡接过,用刀子在鸭子身上扎了几刀,抹上盐,香料。用大的树叶裹了起来,又抹了点泥巴,扔进了火炉。

    三人在炉子前面等待着美食,一边回忆着往事。

    忽然,公鸡停下了滔滔不绝的笑声,侧耳听了听,手立马抓起了枪。

    李斯科柯尔特俩人也很快变了脸色。

    “哼~哼~”

    叫声越来越近,他们都听出了是野猪的叫声,三把枪齐齐瞄准出声处。

    树林中的野草动着,不一会就冒出了头,一头有成人腰间大小的野猪顶着獠牙探出了头。

    公鸡深吸了一口气,虽然这里是山里,可是由于近年来狩猎的人越来越多,像这种大型猎物也基本很少见了,他们三个之前狩猎大部分收获都是野鸭野鸡,还有些野兔,最大的猎物也不过四角的麋鹿。

    李斯科三人屏住了呼吸,望着越来越近的野猪。

    “打头。”李斯科当先大喊一声,抢先扣动了散弹枪扳机。

    三人朝着前方不停的开着火。

    “砰砰砰,”

    李斯科把枪里的子弹一下子全部打了出去,望着一动不动的野猪,拦住了正在装弹的两人。

    “死了。”

    三人观望了一会,发现野猪头上被打的密密麻麻都是弹孔,身下流了一地的血。

    “呼~”三人的手有些颤抖,大口的呼着气,公鸡挣扎着从背包掏了几罐啤酒,三人打开碰杯,大口的灌了几口。

    “哈哈哈,”互相看了看对方被汗水打湿的狼狈样子,都开怀大笑起来。

    “这刷新了我们的猎物记录,我们居然打了一头野猪。”

    柯尔特兴奋不已,三人平复了下心情,就跑去看野猪。

    黑色的毛发像钢针一样,身上裹满了厚厚的泥巴,还好他们三个开枪是照着头部,不然打在泥巴的身躯上野猪可没有那么容易死。看着身型,这头野猪起码有200公斤。

    获得了足够的收货,三人也没有心思在这里继续了,同时也怕地上的血吸引狼群,公鸡用随身携带的绳索扎起野猪四肢。

    三人找了粗大的木棍挑起野猪,灭了火,往山下走,走到一半就累的喘气。

    “要不这样,我们把猪头砍了,把四肢砍了,其他的丢掉吧,这头野猪太大了,我们抬不下山的。”

    俩人想了想,也同意了这个提议,带着猪头就已经满足了他俩那颗喜欢炫耀的心了,带着四肢也可以尝尝肉。

    意见达成一致的三个人很快就收拾完了,拒绝了分肉给自己的李斯科,拿了两颗獠牙收藏。

    回到家,换掉了被汗水打湿的衣服,李斯科在厨房用热水泡着野猪牙,用白醋刷洗着表面,很快两支獠牙就洁白如新。

    李斯科用纸巾擦拭干净,放进了书房里的展柜里。

    刚坐下歇息,电话就响了起来,李斯科一看来电,就知道是他那啰啰嗦嗦的经纪人。

    “李,今天过得好么?”

    李斯科翻了个白眼,“如果没有你这个电话一切都很美好。”

    “哈哈,好吧,我知道你很烦这句话,可是我还是要问,新书怎么样了?兰登书屋的编辑最近都堵着我的办公室门口了,这本书他们开出了版税18%,”

    李斯科思考了一会,这个版税在美国文艺界算是不错的了,新人作家往往只能拿5%,李斯科最近几年和他们合作也不错,而且兰登的老板和自己导师又是故交。

    经纪人鲁博是他一个专栏作家的师兄介绍的,合作好几年也没出过差错,平时为人也很好,很照顾李斯科。

    “鲁博,明天吧,我刚刚结尾,要稽查一遍。”

    “真的嘛,太棒了,我马上通知出版社准备,他们已经做好了封面和宣传海报。”

    李斯科有些嫌弃的把电话隔得自己远一点,鲁博今年四十多了,最近几年靠着李斯科也赚了不少钱,性格还是这样咋咋呼呼的。

    李斯科打开电脑翻了翻已经完结的文稿,稽查了一遍,emil也收到了鲁博传来的小说封面。

    一个兜帽男孩在一片金色的麦田里背对站着,天空被涂成了蓝色,总体来说这个封面很符合李斯科的审美。

    “鲁博,封面很棒,文稿明天邮寄给你。”

    李斯科回复了邮件,自己去了厨房,茉莉这几天都在忙着牧场的事,事先问过李斯科要不要回来做晚饭,李斯科觉得忙了一天,让她休息休息,翻出了在唐人街买的调料。

    从旁边拿了一条鲫鱼,这是在牧场里的湖里捞的,牛仔们本来是拿去丢掉的,被李斯科要了过来。

    热油放入葱姜蒜,烧一会把处理好的鱼放入油锅煎两面,加水煮沸,这样煮出来的鱼汤是白色的。

    鱼汤炖一个小时下面,这个时候已经是奶白色的鱼汤了。面条是在唐人街顺手买的机压面,李斯科前世是个北方人,最爱吃面食,这个鱼汤煮面是他之前的女友教他做的,试过几次后就非常爱吃,面带着鱼汤的鲜美。

    面慢慢也熟了,李斯科又放进去一点小青菜,切了几段红辣椒,这一锅看起来是很好看的,红色的辣椒,白色的鱼汤,绿色的青菜。

    李斯科关了火尝了尝这久违的味道,眼泪都止不住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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