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兽语妙用【20000字更新完毕,求订阅月票!】-公子别秀一本书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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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别秀
作者:荣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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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之后,林秀将梨花苑那几名小丫头交给阿月,她会为她们安排好一切。
平安伯夫人对这些小丫鬟很喜欢,她们都出自梨园,可谓是带着才艺进府,能唱能跳还能翻跟头,她们一来,整个林府都热闹了起来。
林秀很喜欢这种热闹,前世父母离婚之后,他曾经一个人居住过很长的日子,连每年春晚都是一个人看的,这种热闹对他来说,难能可贵。
随后,为了验证外面那两个人是不是来保护他的,林秀吃过饭后,虽然没事,但还是和孙大力出门溜达。
果然不出他所料,当他出府之后,那乞丐和卖煎饼的小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身后,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又不让林秀离开他们的视线。
林秀观察了两日,发现他们白天来的很早,晚上宵禁之前才离开,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对他实施保护,这也让林秀放下心来。
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实力如何,但能被密侦司派出来,应该也不会太差。
安全问题,暂时不用再担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
修行。
虽说暗中已经有人在保护,但那终究是别人施舍的,只有自己拥有实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现在不是冬天,灵音也不在身边,单纯靠消耗元力修行,意义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适的天气,目前对他而言,最简单的方法还是获取元晶。
绕了一圈,又回到了银子的问题。
关于怎么赚钱,林秀心里有不少想法,包括开一家兽医院,或是做生意,但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资金也要很长时间,他还是倾向于简单直接来钱快的方法。
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林秀走到门口,看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
来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们从柳清风口中得知了林秀受伤,下衙之后,便带着礼物来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缘极好,和各处的关系都很融洽,几人见他没有大碍,放下礼物,没待多久,就告辞回去了。
清吏司的关系,还是需要维持的,第二天林秀没什么事情,早早的就出门,在街边吃了点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孙大力和大黄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边。
来到清吏司之后,林秀发现今天衙门内有些冷清,捕快们一个都没有见着,门口连值守的人都没有。
他走到案牍库门口,问道:“徐文书,衙门里今天怎么没人?”
徐文书正在整理卷宗,听到声音,抬头看到林秀,站起身问道:“林大人刚刚受了伤,怎么不在家多休息几日?”
林秀笑了笑,说道:“我的伤太医已经治好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来衙门看看。”
徐文书问候了他两句,这才道:“今天有个富商来报案,说是儿子丢了,让我们帮忙寻找,若是能找到,愿意出一千两银子的报酬,那些家伙听到有这么多银子赚,一个个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两?”
一千两可不是小数目,够清吏司普通的文书赚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辈子也就赚那么多,难怪他们这么积极。
而对全身上下只有几十两银子的林秀而言,一千两,可以买十颗二阶异兽的元晶,就只是找个人而已,简单的不要太简单。
林秀问道:“报案的是哪个富商?”
徐文书笑了笑,说道:“难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那富商寻人的告示,就在衙门外面贴着,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刚才没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门,果然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告示。
这是一张寻人启事,上面是一个孩童的画像,以及他走失之时所穿的衣物特征,告示上说,但凡有提供有用线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的酬谢,而能找到孩子,并将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两的酬劳。
告示的最下方,写着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说道:“走吧,来活了……”
陈员外府。
陈员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里主营珠宝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拥有十几家店铺,是真正的家财万贯。
说起这陈员外,他白手起家,能积攒到今日的家财,也算是个厉害人物,但婚后无子,家中香火无人继承,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后来直到他五十岁,娶到第六房小妾时,才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自然是大喜过望,平日里对这独子极尽宠爱,当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儿子,丢了。
这下可急坏了陈员外,昨天让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门报案,同时贴出了巨额悬赏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够提供线索,不管谁找到他的儿子,都能得到一千两银子的酬金。
林秀到陈府的时候,发现柳清风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满脸急色的老者了解情况。
看到林秀时,他目中闪过一次异色,问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过来看看,柳大人继续吧,我不打扰你问案。”
柳清风点了点头,继续对那老者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令公子极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掳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测,掳走他的,应该就是陈府的人,我需要你将府上所有人召集起来,我会一一问案……”
林秀没有理会柳清风这边,而是走到一个妇人身边,问道:“你是……”
那妇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妇是少爷的奶娘。”
林秀打了个响指,说道:“那正好,你去给我找一件你们家少爷平日里穿的衣服,最好是贴身穿的,没洗过的,我有用处。”
那妇人虽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还是转身进了一处房间,出来时,将一件衣物交给林秀,说道:“这是少爷昨天下午换下来的,还没来得及洗……”
林秀手里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种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这件肚兜之后,林秀就走出了陈府。
柳清风其实一直在关注林秀这边的情况,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通上次他是怎么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认,在查案上,林秀的确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边,问道:“他刚才和你说什么了?”
奶娘如实的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柳清风眉头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干什么……”
很快的,他便摇了摇头,将这件想不通的事情暂且抛之脑后,陈员外已经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还要对这些人一一问话,办案多年的直觉告诉他,此案是内鬼所为,而内鬼,就在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陈府,将陈家少爷的贴身肚兜在大黄的鼻子上晃了晃,说道:“记住这个味道,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出现过的地方,立马回来告诉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黄在行。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千多倍,任何细小的气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大黄抬起头,为难的看着林秀,说道:“主人,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个人……不,我一条狗闻不过来……”
林秀想了想,问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时候,还没有别的朋友?”
大黄摇了摇狗头,说道:“没有,我们都是单独行动,有时候为了地盘和吃的还会打架,就算我去找他们,它们也一定不会帮我。”
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
一片堆满垃圾和杂物巨大空地上,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远离百姓生活区域,臭气熏天,没有人愿意接近,但却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们平日里就在这里寻找食物,勉强不被饿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够所有狗分,每天都会有因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现,不过今天,几十只流浪狗却没有时间打架,而是围着一只黄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说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个人,就管一个月的饭,每天三顿,还顿顿都有肉?”
“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们咬死你!”
……
大黄面对嘈杂的狗群,稳稳的蹲在地上,狗脸满是骄傲的表情,问道:“你们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众狗看了看大黄,然后纷纷惊呼出声。
“好像更壮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黄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狗,说道:“肃静,肃静,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每一顿都能吃肉,再也不会饿肚子。”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明媚起来,这一切林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心疼和爱怜,不是不想给彩衣承诺,而是婚约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
很快的,彩衣下楼登台了,林秀在她的房间休息,忽而听到外面传来几声狗叫。
林秀下楼走到门外,看到大黄和一只灰狗站在门口,大黄兴奋的看着他,说道:“主人,我们找到了!”
林秀问道:“在哪里?”
那灰狗到现在还不相信,居然有人类能听懂它们狗话,但和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于是它摇着尾巴,激动道:“跟我来!”
王都,北城区。
大夏王都并非只有权贵,事实上,整个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贫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与繁荣,与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为填饱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东城聚集着王都大多数权贵不同,北城区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穷苦百姓,这里的民房相对低矮,街上也不见禁卫巡逻,是整个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
林秀和孙大力,大黄,小灰站在一处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问道:“就在这里吗?”
大黄此刻连连点头,说道:“主人,我也闻到了,味道就在这个院子里。”
林秀上前一步,用力的敲了敲门。
院内很快传来一道警惕的声音:“谁呀?”
林秀道:“人口普查,麻烦开下门。”
那人道:“我们家两个人。”
见对方没有开门的意思,林秀继续道:“还有一件事,官府发补贴,每户一百文,老乡,开门领一下。”
那人道:“一百文不多,从门缝递进来就行。”
林秀再次开口:“我们走了很久,有点口渴,可不可以讨一杯水喝?”
那人无情道:“你们不是查人口吗,去下一家讨吧。”
林秀耐心耗尽,大怒道:“给脸不要脸,大力,上!”
轰!
孙大力轻轻一推,两扇大门便轰然倒地,一对中年男女站在院中,用惊恐的目光看着林秀和孙大力,颤声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来我家干什么?”
大黄用鼻子嗅了嗅,立刻道:“主人,在右边的房间里。”
林秀看了这对男女一眼,向右边的房间走去,那男子面色一变,正要阻拦,却被孙大力如小鸡一般拎起,扔在地上。
孙大力瞥了他们二人一眼,说道:“老实点,别逼我动手。”
二人见识到孙大力的怪力之后,果然不敢轻举妄动了,只是脸上的惊惧却越来越深。
林秀走到右边的房间门口,推门而入,在房间的床上发现了一个睡着了的小男孩,无论是长相,还是身上穿着的衣服,都和告示上一般无二。
似乎是林秀的脚步声惊动了这小男孩,他在睡梦中猛然惊醒,然后就大哭起来。
林秀走到床边,将他抱起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别哭,坏人已经被抓到了,我带你去找你的爹娘。”
林秀抱着小男孩走出来的时候,院子的那对男女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哭诉道:“不关我们的事啊,我们也只是帮别人的忙……”
……
陈府。
柳清风已经询问完了陈府的每一名下人,此刻他正看着一名妇人,沉声问道:“说,你把陈家少爷藏到哪里了!”
陈员外老来得子,对这儿子格外宠爱,仅仅是给他请的奶娘,就有四个。
这妇人是奶娘之一,她根本没想到,她只不过是在被询问的时候,露出了一点点惊慌的表情,就被直接识破抓出来,被一连串的逼问之后,漏洞越来越多,已经没办法再狡辩……
想到这里,她干脆心一狠,看着陈员外说道:“没错,是我把少爷藏起来了,给我一万两银子,然后放我走,我就把少爷交给你,否则,老爷就等着给少爷收尸吧!”
柳清风双目一凝,怒道:“混账东西,到现在居然还敢口出威胁……”
他话未说完,就被陈员外拉住了衣袖,陈员外一脸苦色,说道:“算了,不就是一万两吗,给她就是了,还是我儿的命要紧……”
那奶娘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她就是吃定了老爷老来得子,对这根独苗万分宠爱的心思,才冒险掳走了少爷,本想让亲戚来骗这一万两银子,现在则是逼不得已了。
奶娘看着陈员外,说道:“老爷,我还要告诉你,如果我出事了,他们也会杀了少爷,你最好……”
林秀抱着一个小男孩从外面走进来,问道:“最好什么?”
小男孩看到陈员外时,立刻伸出双手,大声道:“爹爹!”
陈员外愣了一下,脸上立刻露出狂喜,从林秀手中接过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连连道:“回来了,我的儿子回来了!”
那奶娘看着这一幕,当场面如土色,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怎么会这样!
她明明把少爷寄放在亲戚家里了啊!
柳清风也呆呆的看着林秀,心中万马奔腾……
他费了好大的心思,才将犯人找了出来,正打算继续盘问,可林秀,林秀直接将孩子抱回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孩子在哪里,难道他的能力是卜卦,这不可能啊……
平安伯夫人对这些小丫鬟很喜欢,她们都出自梨园,可谓是带着才艺进府,能唱能跳还能翻跟头,她们一来,整个林府都热闹了起来。
林秀很喜欢这种热闹,前世父母离婚之后,他曾经一个人居住过很长的日子,连每年春晚都是一个人看的,这种热闹对他来说,难能可贵。
随后,为了验证外面那两个人是不是来保护他的,林秀吃过饭后,虽然没事,但还是和孙大力出门溜达。
果然不出他所料,当他出府之后,那乞丐和卖煎饼的小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身后,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又不让林秀离开他们的视线。
林秀观察了两日,发现他们白天来的很早,晚上宵禁之前才离开,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对他实施保护,这也让林秀放下心来。
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实力如何,但能被密侦司派出来,应该也不会太差。
安全问题,暂时不用再担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
修行。
虽说暗中已经有人在保护,但那终究是别人施舍的,只有自己拥有实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现在不是冬天,灵音也不在身边,单纯靠消耗元力修行,意义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适的天气,目前对他而言,最简单的方法还是获取元晶。
绕了一圈,又回到了银子的问题。
关于怎么赚钱,林秀心里有不少想法,包括开一家兽医院,或是做生意,但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资金也要很长时间,他还是倾向于简单直接来钱快的方法。
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林秀走到门口,看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
来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们从柳清风口中得知了林秀受伤,下衙之后,便带着礼物来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缘极好,和各处的关系都很融洽,几人见他没有大碍,放下礼物,没待多久,就告辞回去了。
清吏司的关系,还是需要维持的,第二天林秀没什么事情,早早的就出门,在街边吃了点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孙大力和大黄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边。
来到清吏司之后,林秀发现今天衙门内有些冷清,捕快们一个都没有见着,门口连值守的人都没有。
他走到案牍库门口,问道:“徐文书,衙门里今天怎么没人?”
徐文书正在整理卷宗,听到声音,抬头看到林秀,站起身问道:“林大人刚刚受了伤,怎么不在家多休息几日?”
林秀笑了笑,说道:“我的伤太医已经治好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来衙门看看。”
徐文书问候了他两句,这才道:“今天有个富商来报案,说是儿子丢了,让我们帮忙寻找,若是能找到,愿意出一千两银子的报酬,那些家伙听到有这么多银子赚,一个个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两?”
一千两可不是小数目,够清吏司普通的文书赚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辈子也就赚那么多,难怪他们这么积极。
而对全身上下只有几十两银子的林秀而言,一千两,可以买十颗二阶异兽的元晶,就只是找个人而已,简单的不要太简单。
林秀问道:“报案的是哪个富商?”
徐文书笑了笑,说道:“难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那富商寻人的告示,就在衙门外面贴着,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刚才没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门,果然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告示。
这是一张寻人启事,上面是一个孩童的画像,以及他走失之时所穿的衣物特征,告示上说,但凡有提供有用线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的酬谢,而能找到孩子,并将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两的酬劳。
告示的最下方,写着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说道:“走吧,来活了……”
陈员外府。
陈员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里主营珠宝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拥有十几家店铺,是真正的家财万贯。
说起这陈员外,他白手起家,能积攒到今日的家财,也算是个厉害人物,但婚后无子,家中香火无人继承,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后来直到他五十岁,娶到第六房小妾时,才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自然是大喜过望,平日里对这独子极尽宠爱,当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儿子,丢了。
这下可急坏了陈员外,昨天让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门报案,同时贴出了巨额悬赏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够提供线索,不管谁找到他的儿子,都能得到一千两银子的酬金。
林秀到陈府的时候,发现柳清风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满脸急色的老者了解情况。
看到林秀时,他目中闪过一次异色,问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过来看看,柳大人继续吧,我不打扰你问案。”
柳清风点了点头,继续对那老者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令公子极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掳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测,掳走他的,应该就是陈府的人,我需要你将府上所有人召集起来,我会一一问案……”
林秀没有理会柳清风这边,而是走到一个妇人身边,问道:“你是……”
那妇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妇是少爷的奶娘。”
林秀打了个响指,说道:“那正好,你去给我找一件你们家少爷平日里穿的衣服,最好是贴身穿的,没洗过的,我有用处。”
那妇人虽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还是转身进了一处房间,出来时,将一件衣物交给林秀,说道:“这是少爷昨天下午换下来的,还没来得及洗……”
林秀手里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种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这件肚兜之后,林秀就走出了陈府。
柳清风其实一直在关注林秀这边的情况,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通上次他是怎么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认,在查案上,林秀的确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边,问道:“他刚才和你说什么了?”
奶娘如实的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柳清风眉头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干什么……”
很快的,他便摇了摇头,将这件想不通的事情暂且抛之脑后,陈员外已经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还要对这些人一一问话,办案多年的直觉告诉他,此案是内鬼所为,而内鬼,就在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陈府,将陈家少爷的贴身肚兜在大黄的鼻子上晃了晃,说道:“记住这个味道,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出现过的地方,立马回来告诉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黄在行。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千多倍,任何细小的气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大黄抬起头,为难的看着林秀,说道:“主人,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个人……不,我一条狗闻不过来……”
林秀想了想,问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时候,还没有别的朋友?”
大黄摇了摇狗头,说道:“没有,我们都是单独行动,有时候为了地盘和吃的还会打架,就算我去找他们,它们也一定不会帮我。”
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
一片堆满垃圾和杂物巨大空地上,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远离百姓生活区域,臭气熏天,没有人愿意接近,但却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们平日里就在这里寻找食物,勉强不被饿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够所有狗分,每天都会有因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现,不过今天,几十只流浪狗却没有时间打架,而是围着一只黄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说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个人,就管一个月的饭,每天三顿,还顿顿都有肉?”
“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们咬死你!”
……
大黄面对嘈杂的狗群,稳稳的蹲在地上,狗脸满是骄傲的表情,问道:“你们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众狗看了看大黄,然后纷纷惊呼出声。
“好像更壮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黄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狗,说道:“肃静,肃静,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每一顿都能吃肉,再也不会饿肚子。”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明媚起来,这一切林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心疼和爱怜,不是不想给彩衣承诺,而是婚约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
很快的,彩衣下楼登台了,林秀在她的房间休息,忽而听到外面传来几声狗叫。
林秀下楼走到门外,看到大黄和一只灰狗站在门口,大黄兴奋的看着他,说道:“主人,我们找到了!”
林秀问道:“在哪里?”
那灰狗到现在还不相信,居然有人类能听懂它们狗话,但和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于是它摇着尾巴,激动道:“跟我来!”
王都,北城区。
大夏王都并非只有权贵,事实上,整个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贫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与繁荣,与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为填饱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东城聚集着王都大多数权贵不同,北城区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穷苦百姓,这里的民房相对低矮,街上也不见禁卫巡逻,是整个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
林秀和孙大力,大黄,小灰站在一处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问道:“就在这里吗?”
大黄此刻连连点头,说道:“主人,我也闻到了,味道就在这个院子里。”
林秀上前一步,用力的敲了敲门。
院内很快传来一道警惕的声音:“谁呀?”
林秀道:“人口普查,麻烦开下门。”
那人道:“我们家两个人。”
见对方没有开门的意思,林秀继续道:“还有一件事,官府发补贴,每户一百文,老乡,开门领一下。”
那人道:“一百文不多,从门缝递进来就行。”
林秀再次开口:“我们走了很久,有点口渴,可不可以讨一杯水喝?”
那人无情道:“你们不是查人口吗,去下一家讨吧。”
林秀耐心耗尽,大怒道:“给脸不要脸,大力,上!”
轰!
孙大力轻轻一推,两扇大门便轰然倒地,一对中年男女站在院中,用惊恐的目光看着林秀和孙大力,颤声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来我家干什么?”
大黄用鼻子嗅了嗅,立刻道:“主人,在右边的房间里。”
林秀看了这对男女一眼,向右边的房间走去,那男子面色一变,正要阻拦,却被孙大力如小鸡一般拎起,扔在地上。
孙大力瞥了他们二人一眼,说道:“老实点,别逼我动手。”
二人见识到孙大力的怪力之后,果然不敢轻举妄动了,只是脸上的惊惧却越来越深。
林秀走到右边的房间门口,推门而入,在房间的床上发现了一个睡着了的小男孩,无论是长相,还是身上穿着的衣服,都和告示上一般无二。
似乎是林秀的脚步声惊动了这小男孩,他在睡梦中猛然惊醒,然后就大哭起来。
林秀走到床边,将他抱起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别哭,坏人已经被抓到了,我带你去找你的爹娘。”
林秀抱着小男孩走出来的时候,院子的那对男女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哭诉道:“不关我们的事啊,我们也只是帮别人的忙……”
……
陈府。
柳清风已经询问完了陈府的每一名下人,此刻他正看着一名妇人,沉声问道:“说,你把陈家少爷藏到哪里了!”
陈员外老来得子,对这儿子格外宠爱,仅仅是给他请的奶娘,就有四个。
这妇人是奶娘之一,她根本没想到,她只不过是在被询问的时候,露出了一点点惊慌的表情,就被直接识破抓出来,被一连串的逼问之后,漏洞越来越多,已经没办法再狡辩……
想到这里,她干脆心一狠,看着陈员外说道:“没错,是我把少爷藏起来了,给我一万两银子,然后放我走,我就把少爷交给你,否则,老爷就等着给少爷收尸吧!”
柳清风双目一凝,怒道:“混账东西,到现在居然还敢口出威胁……”
他话未说完,就被陈员外拉住了衣袖,陈员外一脸苦色,说道:“算了,不就是一万两吗,给她就是了,还是我儿的命要紧……”
那奶娘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她就是吃定了老爷老来得子,对这根独苗万分宠爱的心思,才冒险掳走了少爷,本想让亲戚来骗这一万两银子,现在则是逼不得已了。
奶娘看着陈员外,说道:“老爷,我还要告诉你,如果我出事了,他们也会杀了少爷,你最好……”
林秀抱着一个小男孩从外面走进来,问道:“最好什么?”
小男孩看到陈员外时,立刻伸出双手,大声道:“爹爹!”
陈员外愣了一下,脸上立刻露出狂喜,从林秀手中接过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连连道:“回来了,我的儿子回来了!”
那奶娘看着这一幕,当场面如土色,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怎么会这样!
她明明把少爷寄放在亲戚家里了啊!
柳清风也呆呆的看着林秀,心中万马奔腾……
他费了好大的心思,才将犯人找了出来,正打算继续盘问,可林秀,林秀直接将孩子抱回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孩子在哪里,难道他的能力是卜卦,这不可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