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个多月之前,林秀还只能在玄冰床上坚持一刻钟。

    如今才过去了半个多月,他居然就能坚持两刻钟以上,这种修行速度,已经有些骇人了,要知道,赵灵音自己,在这玄冰床上坚持的时间,从一刻钟到两刻钟,足足用了三个月。

    这不是一个能力刚刚觉醒第二次的人的正常表现。

    林秀睁开眼睛,看着她疑惑的表情,问道:“持久难道不好吗?”

    赵灵音想了想,看着他问道:“你是不背着我偷偷修炼了?”

    林秀没好气道:“你每天都弄得我精疲力尽,你觉得我还有时间自己修炼?”

    赵灵音不解道:“那你的元力怎么增长这么快?”

    林秀道:“这半个月,我用了两百多颗二阶异兽的元晶,能不快吗?”

    赵灵音微微错愕,然后更加疑惑:“你哪里来这么多钱?”

    林家的情况,她是很清楚的,如果不是林秀当初为摘月楼制冰,林家连生活都难以为继,后来林秀制冰赚了些钱,家里的境况才好了些,但也没有好到这种程度。

    两百多颗二阶异兽元晶,也就是两万多白银。

    花费两万多两白银,换成异兽元晶修行,哪怕是今日的赵家,也做不出这么奢侈的事情。

    林秀解释道:“我和朋友合伙做了点生意,这是这半个月来赚的。”

    赵灵音表情一下子变的紧张,问道:“什么生意半个月能赚这么多钱,你是不是做什么坏事了?”

    她和林秀已经快要是一家人了,倘若林秀误入歧途,她有责任也有义务将他带回正道。

    林秀无奈道:“我在你心中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宫门口新开的那家红泥居知道吗?”

    赵灵音点了点头,说道:“知道啊,那不是一家酒肆吗,据说那里卖的酒很好,父亲一直想买,但每次去都被告知售空,他还郁闷了好一阵子……”

    林秀意外道:“岳父大人也好酒吗?”

    虽说这个称谓,让赵灵音觉得怪怪的,但他和姐姐成婚是迟早的事情,这个称呼也没错,赵灵音点点头,说道:“也不算好酒,只不过他喜欢睡前小酌一杯,最近那家店铺的酒深受权贵们喜爱,他也是听别人说的。”

    林秀摇了摇头,说道:“你怎么不早说,等会你先和我回林府,回去的时候,带上两坛。”

    赵灵音这才意识到了什么,意外的看着林秀,问道:“那家酒肆是你开的?”

    林秀道:“是我和朋友合开的。”

    赵灵音更加疑惑:“可那不是秦王府的产业吗?”

    她平日里是不关心这些事情的,但这几日吃饭的时候,父亲多次提起,她也将此事记在了心上,不过,她也只知道,这新开的酒肆,是秦王府的产业,所卖的酒价格极为昂贵,动辄几十上百两银子一坛,称得上是天价,偏偏王都权贵们还争相购买,有人甚至派府中下人连夜排队,若非如此,作为一等侯府的赵家,也不至于连一坛酒都买不到。

    人人都知红泥居日进斗金,但因为那是秦王府的产业,倒也没有人敢动歪念头,赵灵音并不知道,这店铺还和林秀有关系。

    林秀看着赵灵音,解释道:“我的那个朋友就是秦王。”

    赵灵音一愣:“你什么时候认识秦王的?”

    林秀道:“说起来你也认识,开院那天,在崇文殿,站在我身边那位就是。”

    赵灵音虽然听过秦王之名,但却从来没有见过,对于林秀能和秦王成为朋友,稍显意外,却也总算知道,他买元晶的银子是从哪里来的了。

    既然林秀赚钱不是走歪门邪道,她也不好说什么,修行结束后,先是和林秀去了林府,拿了两坛酒,然后才回到赵家。

    赵府。

    武安侯看着面前的两坛美酒,惊诧道:“此酒名为仙人醉,每月只卖一百坛,早就被人买光了,郑国公前几日出双倍的价格求购一坛,也没有结果,灵音,你这两坛酒是从哪里来的……”

    赵灵音回道:“林秀送的。”

    不等父亲发问,她就再次解释道:“宫门口那家酒肆,是林秀和秦王合开的店铺,他听说你买不到,就让我带回了两坛。”

    武安侯听到这个消息,也惊讶了许久。

    秦王是诸位皇子中较为低调的一个,向来深居简出,不参与朝事,林秀怎么能和他成为朋友,并且还合伙开了酒肆,这种关系,可不像是一般朋友。

    他问女儿道:“林秀和秦王关系很好吗?”

    赵灵音本想说两个人臭味相投,考虑到是在父亲面前,还是改口道:“秦王隐藏身份进了异术院,两人是那个时候结识的,关系还不错。”

    武安侯道:“他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的他,性格孤僻,连家门都很少踏出,更何况是结交什么朋友,现在居然和秦王成为至交,而且,平安伯从三等伯晋升二等伯,好像也是因为他,人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变化,难道他以前都是在隐忍蛰伏吗?”

    想起林秀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赵灵音目光有些游离,林秀的变化,是很大,甚至有时候让她看不懂。

    主要还是看不懂他到底好不好色。

    说他不好色吧,他身边群美环绕,经常去戏楼找那个戏子就不说了,还被她当面撞到调戏那位漂亮的女太医,最过分的是,他还总是和薛凝儿眉来眼去的……

    但说他好色……,赵灵音看的出来,林秀非常抗拒和赵家的这桩婚事,而且不是因为那两次刺杀,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他就已经表现出了要取消婚约的想法。

    王都想娶赵灵珺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偏偏是和她有婚约的那位,对她最不屑一顾,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林府。

    送走灵音之后没多久,天上就雷声阵阵,乌云聚集,眼看着是要下雨了。

    街道上的路人行色匆匆,显然是想尽快的赶回家,林秀却和孙大力出了门,两名密侦的身份被发现之后,干脆也不再掩饰,不远不近的跟在林秀身后保护。

    不多时,梨花苑门口。

    林秀对孙大力道:“你先回去,一个时辰以后再来接我。”

    孙大力道:“我就在下面听戏,少爷好了叫我就行。”

    那老乞丐靠在了戏楼墙角,卖茶水的中年人也将茶水摊摆放在了那里,对于保护林秀的安全,他们十分尽职尽责。

    进了梨花苑,林秀便直接来到二楼彩衣房间。

    彩衣看到林秀,意外道:“马上就要下雨了,公子怎么来了?”

    林秀转身将房门关上,小声说道:“我需要你帮我个忙,你这里有没有男子穿的衣服?”

    彩衣点了点头,说道:“有一件,是我反串小生时穿的戏服,公子要用吗?”

    “太好了!”林秀立刻道:“把你那件衣服借我穿穿……”

    彩衣打开衣柜,将那件男子衣衫翻出来,这衣服上还带着女儿家的香味,林秀拿到屏风后换了,出来后看到彩衣疑惑的眼神,解释道:“我要去办一件事情,但不想让人知道,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不在你的房间。”

    说完,他走到窗边,打开窗户,一跃而下,稳稳的落在后院。

    彩衣快步走到窗前,小声道:“公子小心……”

    青衣身影从梨花苑后门走出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样貌平庸的青年,青年通过一旁的小巷走到主街,就在巷口处闲聊的老乞丐和货郎,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王都。

    天空中乌云密布,雷电在云中狂舞,这是大雨欲来的前兆,行人匆匆归家,街道上很快就变的空旷起来。

    东城,某处高门府邸之中,不时有雷霆落下,周围的权贵们对此早习以为常。

    那里是秦王府,而秦王殿下觉醒的异术能力,正是雷霆,因此,每当有雷雨天气时,秦王府都会出现这一幅奇景,周围的邻居们见的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秦王府最深处,那处幽静的小院。

    李柏樟盘膝坐在院中,一道道雷霆从天空中落下,接连落在他的身上。

    普通人被这雷霆劈上一下,恐怕也会当场一命呜呼,但李柏樟神色始终淡然,甚至就连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什么变化。ltspanstylegt谷lt/spanstylegt

    与此同时,城外的一座山中。

    一道人影赤身裸体的坐在树下,全身银光流转,他睁开眼睛,就连双目中,也有电光闪动。

    林秀从来没有想过,被雷劈是一种这么舒服的事情,每一道雷霆劈在他的身上,都会转化为精纯的元力,融入他的体内,这短短的一会儿,就比得上他大半个月的修行了。

    不仅如此,他也能清楚的感受到,每一道雷霆过后,他的身体也会强壮几分,这种强壮,不是肌肉增长,而是他每一丝肌肉可以爆发出的力量,在逐渐增加。

    林秀本身就能够将元力转化为力量,倘若身体被不断的强化,他的武道实力可能增长的更快,近身搏杀,可以轻易的击败元力比他深厚的多的异术师。

    甚至于,再加上防不胜防的异术能力,只要是地阶以下的异术师或者武者,他都有机会反杀。

    当然,正面的公平搏杀,林秀还是一点儿希望都没有。

    灵音和明河公主都是玄阶上境,且同样具有不俗的武道修为,林秀能够清楚的看出和她们的差距。

    每次打雷的时间都不会太久,没过一会儿,天空便不再响雷,林秀换好衣服,一路狂奔下山,等到他进城的时候,雨势已经很大了。

    以他奔行的速度,自然是不可能打伞的,衣服没一会儿就被雨水湿透。

    梨花苑。

    彩衣坐在床边,看着窗外的雨幕,心中为林秀默默担忧。

    也不知道公子去做什么事情,还要隐藏身份,外面的雨这么大,他出门的时候,还没有带伞,要是淋湿了怎么办……

    就在他心慌意乱时,一道身影已经从窗外翻了进来。

    林秀的身上湿透了,歉意的对彩衣道:“不好意思,把你的衣服弄湿了。”

    彩衣连忙上前,将林秀湿透了外衫脱掉,说道:“公子快换衣服吧,会着凉的……”

    彩衣将林秀的衣服拿出来,外衣倒是可以换上,但林秀里面的衣服也一起湿透了,就这样套上,外袍很快就会被浸湿。

    好在彩衣是戏子,别的没有,戏服倒是很多,很快的,就在衣柜里找了一件里衣,她捧着递给林秀,说道:“这是我以前穿过的,公子可以先凑合穿回去,你的衣服就留在这里,我洗好晾干,公子下次来取。”

    林秀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先将她的衣服换上,彩衣脸色微红,这件里衣虽然是男子样式,但也是她贴身穿过的,心中顿觉羞涩。

    林秀倒是没想那么多,还是干爽的衣服穿着舒服,在屏风后换好衣服,他才走出去,叮嘱彩衣道:“今天的事情,记得不要告诉任何人。”

    彩衣立刻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公子放心,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

    林秀走到一楼的时候,发现孙大力已经睡着了,他拍了拍孙大力的肩膀,说道:“走了。”

    孙大力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和林秀走出梨花苑,因为不能离两名密侦太远,所以他现在出门,很少再用马车。

    出门的时候,孙大力就准备了两把伞,此时雨势还很大,林秀撑着伞走回去,看到不少行人在街边的屋檐下避雨,这场突如其来的雨,也让很多人措手不及。

    走到某处街角的时候,林秀脚步一顿,目光望向前方。

    街边一处人家的屋檐下,站着一位女子,应该是在躲雨。

    女子身段窈窕,容貌极美,黛眉瑶鼻,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一对桃花眼,以及右眼外侧眼角那一颗小小的泪痣。

    她的衣服已经被淋湿了不少,紧紧的贴在身上,更显得她身材玲珑有致,因为寒冷,站在屋檐下的她,双臂紧紧的抱在胸口,将那原本就是极品的身材,凸显的更为傲人。

    林秀认识这个女人。

    具体的说,是他见过一次。

    这个女人是秦婉。

    秦婉作为异术院四美之一,林秀,李柏樟,甚至还有杨宣,都给了她极大的赞誉,虽然灵音是他的小姨子,也是除了这个世界的母亲之外,在他心中地位最重要的女人,可让林秀摸着良心说,异术院第一美人,秦婉当之无愧。

    这个女人的美,不仅仅表现在外表。

    她的身上,由内而外的散发出一种媚态,很容易勾动男人心中最原始的欲望和冲动。

    此刻,她因为衣服被雨水打湿,抱着双肩,在屋檐下瑟瑟发抖的样子,更是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就连内心早已经过千锤百炼的林秀,有那么一瞬,也升起了一种将她揽在怀里的冲动。

    当然,这种冲动也只是一闪而过,到底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林秀在这方面定力十足。

    他缓步走过去,将手中的纸伞收起来,手握伞身,将伞柄的方向递给秦婉,说道:“婉儿姑娘是忘记带伞了吗,我马上到家了,这把伞借你。”

    秦婉目光望向林秀,一瞬之后,微微点头,接过那把伞,说道:“多谢林公子。”

    林秀意外道:“婉儿姑娘认识我?”

    秦婉微微一笑,说道:“赵姑娘的未婚夫,怎么会不认识,而且,林公子怕是不知道,你在学院的名气不小,尤其是在女同窗之中……”

    林秀只是笑了笑,说道:“外面冷,婉儿姑娘还是快些回家吧,我也先回府了。”

    说罢,林秀并未多说一句,径直转身离去。

    如果按照之前的性子,遇到这种美女,他肯定要留下来,女孩子被雨淋湿,站在屋檐下冻的瑟瑟发抖,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借给她是基本常识,然后再贴心的护送她回家,更是不用人教……

    可灵音说秦婉很危险,让她不要接近,于是林秀只是礼貌性的送上了一把伞。

    灵音的话,他还是很听的。

    林秀的行为,也让秦婉心中意外。

    她原以为,林秀会留下来趁机接近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拒绝了他赠衣的打算,没想到他只是送了把伞就干脆的离开,根本没有和她多说一句话的意思。

    犹豫一瞬之后,秦婉抬头道:“林公子。”

    林秀回过头,问道:“婉儿姑娘,还有事吗?”

    秦婉歉意的说道:“林公子,可否借我些银子,明日我去了异术院再还你。”

    林秀毫不犹豫,从袖中取出一张银票,递给她,问道:“一百两够吗?”

    秦婉摇了摇头,说道:“不用这么多,几钱碎银就可以了。”

    林秀有些尴尬的说道:“不好意思,这已经是我身上最低面额的银票了……”

    真不是林秀装,银票这东西,要比银子方便多了,林秀以前将碎银放在腰带或者袖子的口袋里,但不注意总会硌到自己,而且他出门,大多数时候是去买元晶,每次都是上千两银子的交易,也不可能用现银,所以,他现在身上带着的,全是大面额的银票。

    之前倒是也有十两二十两小面额的,但碰巧今天用完了。

    他还是从孙大力那里搜刮了二两银子,才借给了秦婉。

    之后,林秀就和秦婉分开,走过路边一个卖面的小店时,被从店铺里传出来的香味吸引,没忍住走进去,说道:“来碗面。”

    不得不说,大酒楼的饭菜是好吃,但一些路边小馆也不错,凡是能在王都这种地方开一家店面,而且还能长时间开下去的,哪个不是有点真本事。

    这里并非是东城的核心区域,周围居住的大都是平民,这小店的桌椅陈旧,墙面也不是新刷的,一看就开了好些年头。

    从这些就足以判断,这家的面很好吃。

    林秀生在北方,长在北方,对于面食的喜爱,有着一种骨子里的执着。

    店铺老板很快就端上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林秀闻着香气都食欲大动,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尝了尝,面条很细,又不失韧性,汤是菌汤,十分鲜美,一看就是精心熬制的,林秀抬头问老板道:“掌柜的,这汤费了不少功夫吧?”

    掌柜的笑呵呵的说道:“公子果然是懂行的人,这汤是用一十八种菌子熬制的,每一锅都要熬足三个时辰,要费好些功夫呢……”

    林秀正在和老板闲聊,一道人影走到店铺内,说道:“掌柜的,来碗面。”

    林秀转过头,和秦婉目光对视,两个人眼中都浮现出惊讶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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