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里只有三分之一不到的学生,而在这些学生当中,又有三分之一在玩手机,三分之一在睡觉,真正听课的寥寥无几。
大部分都是来混学分的。
自从陆云没有来江南大学授课之后,他的这个中医兴趣班,一度陷入了尴尬的局面。
那些赵墨安排过来上课的医生,没有一个能比陆云生动有趣。
几节课下来,学生越来越少。
学校为了避免这门兴趣课出现无人听课的尴尬情况,于是就把它纳入了学分系统,这才稳住了一部分学生。
只是中医这样东西,本就枯燥,如果讲的不够有趣,很容易让人昏昏欲睡。
眼前就是这样的情况。
讲课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古板男人,照着课件一字一句的念着。
他本来就是为了完成副院长安排的任务,讲课讲的一点也不用心。
此时他正在讲中医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治未病。
“古有云:上工治未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中工治未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惟治肝也……”
照着古籍原文念了一通。
然后又用白话翻译一遍。
这节内容就算过了。
陆云在教室门口听的清清楚楚,心中叹息一声,这哪是中医兴趣班,分明就是中医催眠班。
自己之前好不容易笼络起来的人气,算是败光了。
“课不是这样讲的。”
陆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大步走进了教室,缓缓开口说道。
教室里昏昏欲睡的同学们,皆是精神一震。
好耳熟的声音。
扭头往门口一看,顿时就躁动了起来。
是陆老师!
是他们的陆老师回来了!
没有陆老师的中医兴趣班,实在是太煎熬了啊!
学生们的情绪立刻就高涨了起来,有的漂亮女同学已经忍不住起身,准备把晚饭吃剩下的两个白馒头送给陆老师,当作回归礼物。
幸好陆云及时压了压手掌,才让躁动的同学们安静了下来。
正在讲课的古板男人看见这莫名其妙的一幕,脸色却是渐渐变得阴沉。
他以为又是哪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这里哗众取宠。
古板男人冷哼一声说道:“我不会讲课,你来讲?”
只要是经历过学生时代的人,估计都会对这句话感到十分耳熟。
每当老师在讲台上面讲课,下面有人在扰乱课堂纪律的时候,老师都会停下来对那个学生说,来来来,既然你这么能讲,那就到讲台上面来。
这是老师即将发火的前兆。
此时的古板男人就是如此,他无所谓学生听不听课,睡觉也好,玩手机也好,但是不能扰乱课堂纪律。
这是对老师的不尊重。
要是让陆云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嗤笑一声。
尊师重道,尊的是负责任的老师,而不是照本宣科,随意应付教学任务的老师。
陆云已经从赵墨那里了解过了,这些安排过来讲课的医生,并非义务劳动,而是有薪水补助的,医院给一份,学校给一份。
同时拿两份钱,却以这样的态度授课,还想让人尊重?
现在的钱都这么好赚了吗?
陆云也懒的跟这种人客气,大步朝着讲台走了过去,说道:“不会讲课就好好的在旁边听着,学着点。”
古板男人也没料到这小子这么拽,让他讲课还真敢上台来讲,还让自己跟他学着点,实在是嚣张过头了。
回头一定得把这事告诉李卫平,让他查查,他们江南大学,怎么会培养出这么一个刺头学生,简直有辱校风。
应该把这种学生劝退!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此刻古板男人也没有暴跳如雷,而是选择站在边上冷眼旁观。
他倒要看看,这个刺头学生怎么讲课,要是站在讲台上憋不出来一句话,丢人现眼的只会是他自己。
然而。
古板男人没有注意到的是,此时班上的学生,已经完全改变了之前的状态。
所有人都将灼热的目光注视在讲台上,注视在陆云的身上。
盯着一个帅气的老师讲课,也是一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情。
陆云熟练的开嗓说道:“既然你们刚才讲到了治未病,那我就再详细的讲讲治未病这个概念,不过在讲这个概念之前,同学们先来听一则小故事。”
“神医扁鹊,想必大家都知道吧,典籍记载,魏文王曾求教于名医扁鹊,问: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谁是医术最好的呢?
扁鹊回答: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魏文王不解:那为何你名声最广?
扁鹊答:大哥治病,常于病情发作之前,那时病人还未发觉自己的病症,就被治愈,故病人不知我大哥高明;
二哥治病,常于病情初起时,病人稍有不适,二哥就能药到病除,因此乡里人都认为二哥只是治理小病灵验;
而我治病,常于病情严重时,病人痛苦万分,家属心急如焚,病愈后,他们自然会加倍歌颂,所以我名闻天下。
这则故事讲的就是一个治未病的概念。
扁鹊的大哥和二哥,都精通于治未病,通常在看见患者的一个小病症时,就能预测到疾病接下来的发展走向。
提前解决这个小病症,可以及时避免以后因为这个小病症,引起的更大疾病,也就是我们西医上所说的预防。
原文中的‘上工’,指的正是高明医生的意思,这类医生看见肝脏病变,可以立马预知下一步疾病会传递至脾脏,所以都会抢先健脾。
而水平一般的医生,看见肝脏病了,就只会治肝病,不知道提前预防脾脏病变。
这就是所谓的治未病。”
(书中很多关于中医的内容,聪明的小伙伴已经猜到了,苏生的本职工作,就是专治吹牛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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