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续看下去,他居然发现了自己的通缉令。

    倒也不是他的通缉令,而是关于自己杀人的那件事。

    “兹有妖魔,于澧州城内杀人潜逃,据目击者言:其妖身高八尺,皮肤血红,蛮力惊人,刀枪不入,于澧州城内连杀十数人,穷凶恶极,疑似夺舍了名为李启的纤夫,现不知所踪,特此昭告县人,小心为上,如遇此妖魔,需立刻逃窜,有线索者,赏五百钱,有证据击杀此獠者,赏仟钱,生擒此獠者,赏仟五百钱。”

    合着自己杀了十几个人,就值一千五百钱,勉勉强强够到了十分之一金。

    按照现在的价格,用大鹿五铢钱的话,起码需要万钱才能换来一金。

    那个杀了能裂土封王的罗浮娘娘,光是一个消息就值百金。

    一百金啊……那得是多大一笔钱啊?

    想都不敢想。

    李启一脸自如,虽然被通缉了,但这些原本就是在他的计算中,所以没有什么奇怪的。

    倒是说自己被妖魔夺舍了……

    呃,应该是六叔的主意。

    自己没有赶尽杀绝,那帮逃回去的力壮帮纤夫,估计都知道那个红皮大力妖魔其实就是李启。

    这时候,李启又直接逃遁了。

    官府肯定要去找排波帮问问情况。

    排波帮肯定会一口咬定不知道,再加上,这么多年,排波帮都是那样,不管是功法还是行事都很正常。

    按照这种情况,官府会怀疑的,恐怕只有李启这个人,要么机缘巧合下学会了某种邪法,要么就是被某种妖魔给夺舍了,以李启的面目去杀人,然后现在逃窜了。

    除魔司肯定已经动员起来了,但李启当初赌的那一下,应该是赌对了。

    他是外道之人,占卜之法难以寻找到他的位置,占卜做不到,那么就只能依靠线索来寻找他了。

    可惜的是,李启这个名字,简直寻常的难以置信,澧州起码有一万个叫李启的,依照名字来找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那就只有依靠画像来找了。

    画像要找谁呢?

    呵呵,最熟悉李启的,莫过于排波帮了。

    他很相信六叔,六叔肯定会把画像弄得面目全非,只要自己不在人前暴露出牛力术那种特证般的红皮,想来是不会出事的。

    说到底,还是世间太乱,这种通缉,过个几个月还没抓到,也就这么过去了。

    因为这甚至都不能算通缉,只能说是昭告。

    真的缉捕文书可不是这么轻易的东西,那是要用黄纸的。

    肯定是官府也知道希望渺茫,所以根本就没有立案!

    毕竟,立了案,年底核查的时候,可是要给上头交待的,没有立案,那就无所谓,力壮帮还敢给官府施压不成?

    只要拖过这段时间,他换个名字身份,大摇大摆的回澧州城,估计都没人理他。

    就像是那些行商一样,巴奎等人,手里肯定是染着人命的,这帮人可不在乎野外的时候顺手干点坏事。

    平时是商,有机会就做贼,而且不会被追究。

    这才是才是常态,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会有人觉得一个个人实力被夸张到这样的世界还会很和平吧?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需要拿到能保护自己的力量。”李启这次单人上路,险些死无葬身之地,内心之中,他对变强有了更多的渴望。

    只是……

    “唉,先走吧,得找地方睡觉呢。”李启转身从告示处离开。

    各个团体之间,泾渭分明,想要加入谈何容易?不管是门派也好,帮派也好,都不是随便加入就能取信于人的。

    要么是小时候就在其中成长,根底清清楚楚,所以容易得到信任。

    要么……就准备拿命去换取信任吧。

    李启若不是几次三番挽救了排波帮,也不可能得到如此信任。

    排波帮人少,事情小,所以他的能力还能展现一二,得到信任,可那些大帮大派,他能当个什么?就算进去做底层帮众,估计也得不到核心功法,搞不好还不如排波劲呢。

    这么一想……能机缘巧合拿到一门术法,还真是运气爆棚了。

    所以……下一步该做什么?

    李启交了一钱的入城税,这是人头税,进城之后会有个木牌,名叫传验,无论是住店还是购物,都需要出示。

    传验制度很先进,但李启不知道为什么,大鹿国的传验,皆是一城一城的单独算,且不保留记录,丢了花钱就能补办,不同城市不通用。

    这一系列措施,导致人口非常混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采用这种古怪的制度。

    或许有什么隐情吧。

    走进城里,李启没准备住店,他先是把包里的干粮拿出来,准备今晚吃,然后又买了一些炒米,米粑粑之类的东西,储存着。

    没办法,米最便宜。

    听说在北方,面最便宜,不过大鹿国这块,多山多水,四处险峻,没什么平地,很难种麦,所以大多食米。

    农民们在山上开垦梯田,据说,农家都有法子能让庄稼汲取山气,所以才能种出亩产三千斤的灵米。

    在这个世界……当农民都得有两手,还真是……

    李启想着这些,在路边的茶摊上,又买了一壶茶,配着赠送的米糕,干嚼自己的干粮,实在是嚼的腮帮子疼,嘴里干的没有口水的时候,就喝点茶水缓缓。

    他肚大,一顿能吃七八斤,这次又是准备吃掉所有的存粮,一直吃到天色暗了下来,才把存粮都吃干净,又把茶水喝光,吃了个肚圆,心满意足的走了。

    这一顿全是吃米,什么菜也没有,不过也没办法,钱还是省点用好些。

    天色已经暗了,虽然还有酒家勾栏在营业,但那些都不是李启能涉足的地方,那种地方吃一顿要好几十钱,他一共也就一千钱,路上茶摊,干粮和入城费还花掉了八钱,现在只剩九百多钱,这些是半年的开销,还是需要省着用。

    不过,明天巴奎要请他吃饭。

    到时候应该可以蹭点荤腥。

    一路上脑门里转悠着,享受着肚子滚圆的快乐,李启找了一家屋檐延伸的比较长的大宅子,在屋檐下坐着,把包袱系紧,准备就在这里睡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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