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毫无疑问,沈水碧出来的时候,立刻就吸引了整个店铺的目光。

    李启怎么也没想到,仅仅只是换了身衣服,把披头散发变成了梳好头发,再加了个普通木簪子,她就能变化这么大。

    所以,李启连忙把钱付了,本来他还打算讲价压点价格的,现在搞了这一出,他压价也不敢了,拉着沈水碧就往外走。

    “借过,借过啊……”他一边不好意思的笑着对周围的路人说着,把因为换了新衣服而正开心的沈水碧拉了出来。

    根据这一个月的相处,对沈水碧的了解,李启敢打赌,她根本对外界的目光没有感觉,她脸上的笑容应该是单纯的高兴。

    就和那种拿到新玩具的小孩子那样。

    她是单纯的高兴了,但李启拉着她上街的时候,周围的目光都快把李启给钉死了。

    而李启也不愿意剥夺沈水碧换上新衣服的快乐,如果说是为了不惹人注目就让她换回去的话……

    那显得自己也太废物了吧。

    就算惹点目光,他应该还是护得住的。

    不知道哪里来的自尊心,让李启没有以往那么谨小慎微,而是大大方方的拉着沈水碧,朝着城外走去。

    好在,大鹿国总体来说,算得上是法度森严的国家,尽管这个森严只体现在台面上。

    但台面上的森严,也已经能阻止其他人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至于晚上的话。

    在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在晚上的时候出城的。

    李启一路拉着沈水碧,走出了城,一路走到野外,走进山岭森林之中,进入了十万大山的非人类聚居地。

    吹了个口哨。

    沈水碧捂着耳朵,浑身发抖,不停的扭动,表情变成了痛苦面具,一阵青一阵紫的。

    她非常受不了这种尖锐的声音,可能这就是兔子听力灵敏的代价吧。

    但只有这种声音能传播的比较广。

    很快,一阵律律声传来,老马在远处发出嘶鸣,应和着。

    没过多久,一匹俊逸的帅马疾驰而来,脚下生风,云气相随,在林中如飞一般,以极快的速度冲到了李启的面前,用马脸蹭了蹭李启。

    “好了,你们先在这里过一下夜,我去买点其他野外出行要用的,还有地图,老马你想吃什么?豆子?燕麦?”李启对着老马说道。

    老马嘶鸣了一声,跳了跳蹄子。

    沈水碧这时候开始翻译:“他说要燕麦,最好掺一些甜菜。”

    “要求还挺多,行,到时候给你带。”李启拍了拍马背,然后又对沈水碧说道:“你们暂时在这附近待一下,有老马在,应该没什么东西追得上你们,我大概晚上回来,如果晚上回不来的话,那明早一定到,我得处理一下那个金子,对了,老马的鬃毛,再给我一束。”李启说道,用刀割了一束老马的鬃毛,惹得老马不悦的晃头。

    他总感觉自己过段时间,漂亮的鬃毛会被李启割秃掉,

    “恩,好,我和老马就在这里等你回来。”沈水碧点了点头。

    她从来都是这么干脆。

    虽然呆呆的,但毕竟是能自废功体的狠人啊。

    李启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自己修炼个几百上千年,好不容易到了五品之后,他能轻易废掉功体吗?

    不好说,但肯定没有沈水碧这么释然就是了。

    迄今为止,他还没看见过沈水碧因为没了功体而变得气馁过,她好像一直心情都很好,偶尔不开心也能很快调整回来。

    好像那失去的千年修为不是她的一样。

    好像从高高在上的神仙中人,变成现在这个手无缚鸡之力,还得倚靠自己这个凡人的才能生存的羸弱女性,一点都不值得悲伤一样。

    真是心志坚定啊。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呆呆的,没有意识到而已。

    但李启觉得不太可能。

    沈水碧虽然性格有点呆呆萌萌的,可那深不见底的阅历和知识底蕴都是看得见的。

    呆不代表智商低,能记住这么多东西的怎么可能是蠢人?

    所以李启其实相当佩服沈水碧的。

    嘱咐完这些事情之后,李启就收拾了一下钱,然后把行李给了沈水碧保管。

    接着,他自己回城里去了。

    他还得去解决一下金子的事情。

    他想到的,解决这块金子,又不让自己亏损,更不会承担风险,还不需要嫁祸给别人的方法,就是拿这钱去做祭祀。

    他准备狠点心,花点钱,举办一场小型的祭祀。

    祭什么呢?

    祭他最熟悉的地祇。

    青华宫中,澧水之神。

    他最熟悉的,每年都会参与大祭的地祇,至此已经祭祀过三次的澧水河神!

    ————————

    “来,对,就这么摆着。”

    “祭坛就放在这里,没错,就摆在这。”

    “等会,你就负责在这里击鼓,就拍这个小鼓就行了。”

    李启安排着一些力工。

    他用每个人十钱的工钱,请这些人帮自己布置祭祀河神的小型道场。

    包括了一些木头,肉类的祭品,小纸船和香料,以及老马的鬃毛。

    纯色龙驹,好用的批爆。

    这些一共画了李启两千三百钱,包括人工在内。

    老实说,心在滴血。

    但是,本来他其实也有这个打算的,只是这个金子帮他下了这个决心而已。

    作为一个祝人,他还从来没有举行过单人以上的祭祀,这次算是开了头了。

    这种多人的祭祀,才是真正能获取到足够多的力量的办法。

    现在李启光是想一想开河的规模……就忍不住颤抖。

    每年开河,十来万人为之奔走,无数礼仪,祭品。

    仪式的主持者,也就是澧州太守,能得到多少东西?

    算了,不想那些,还是专注于自己的这个祭场吧。

    准备好这些东西,李启走上前,贡上祭品,将折叠好的纸船送入澧水河。

    祭品之中,赫然就包括了那块金子!

    以金奉神,本来就是祭祀的传统,有什么问题吗?

    肉食,酒水,金子,龙驹鬃毛,一切都按照礼仪完成。

    妈的,管他这东西有什么灾祸,诅咒,有本事去找澧水之神!

    李启不信了,这种东西能碰的过这位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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