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马车飞驰在冰雪覆盖的路面上。
赶车的是一个穿着黑色呢绒风衣的男人,他围着厚厚的围脖,头上是厚顶礼帽,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放着一把杠杆式连发步枪。
在马车的车厢里坐着另一个男人,同样的黑色呢绒风衣,同样的围脖礼帽,同样的连发步枪。
任何人看到这样一副架势,都不免会立刻认定,这两人要么是疯了,要么就是有着极为重要的使命,以至于让他们在这样的气候下在野外赶路。
考虑到两人精良的装备和一身专业人士的装束,答案显然是前者。
忽然间,马车在冰雪中停了下来,赶车的黑衣人从车上跳了下来,他扛着步枪来到一棵大树旁,警惕的看着四周。
过了半响,确认周围除了他之外没有任何活物,这才放松了神情,一只手仍然扛着枪,另一只手却解开了腰带的扣子,随着一阵哗哗声,男人的脸上也露出了放松的神情。
即便在放水的时候,他鹰一般的目光仍然盯着四周,在这一路上他们已经遇到了好几次野兽的侵扰,狼、雪豹, 甚至又一次遇到了一只熊,他可不希望在最脆弱的时候遭受袭击。
“亨利, 还没好么?”车厢里的本大声嚷嚷着, 让正在开闸放水的亨利一阵不爽。
“马上就好了——真是见鬼了!”他用力的抖了抖, 快速的提上裤子,就这么一会的功夫, 他的裤裆就已经被冻得冰凉了。
他将腰带扣上,将风衣的前摆盖好,蹒跚的走到马车前, 正要跳上去,却被雪中的几道灰色影子给吸引。
是狼!
这种动物在诺德几乎到处都能看到,他并不怎么紧张,只要有足够的距离, 有开阔的视野,再多的野兽他也不担心。
举起步枪,瞄准, 开火!一只狼无声的在雪地上打了个滚, 再也不动了,另外几只狼还在冲锋,它们一定是饿坏了, 亨利心中毫无怜悯, 机械的扣动着扳机, 拉动着拉杆,眨眼间就把弹仓里的六发子弹全部打了出去。
看着雪地上躺着的几具尸体,亨利面无表情的跳上了马车,
本从车厢里刚探出头来,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你应该给我留几只的。”
亨利没有回应,用力一挥马鞭, 马车便再次移动了起来。
马儿也冻得够呛,正不停的喷着响鼻, 似乎在发泄不满,马蹄子被路面的积雪覆盖,身上的毛发挂满了白霜。
这几匹马怕是要废了啊,亨利惋惜的想着, 这一路的奔波跋涉, 就算找到温暖的地方, 这几匹马怕是也要留下冻伤了。
他这样想着, 手上的鞭子却没有丝毫的手软。
“亨利,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诺德福森啊?”
“快啦快啦。”亨利随口敷衍道,事实上他也不清楚,下了雪之后,周围的地理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到处都是雪白的一片,让他很难精准的判断路程的远近,况且诺德福森这个偏僻地方他也是第一次来。
风雪冻透了身上的呢绒大衣和厚厚的围巾,呼出的白气在围巾上,帽檐上挂满了霜。
在冬天的诺德赶路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就算有四匹马拉着的四轮马车也是如此,不仅有野兽袭扰,但最危险的还是极寒的天气。
但再恶劣的气候也阻止不了他完成任务的决心,作为一名专业人士,失败这两个字完全不再他的词典里面。
“我来替你一会吧。”
本终于从车厢里钻了出来,拍了拍亨利的肩膀。
两人交换了位置,亨利钻进了车厢里,车厢里并不暖和多少,但至少没有风雪,还有一个暖炉,多少能恢复一些温暖。
他拿出熏肉大口的嚼了起来,还没等咽下去,外面赶车的本就再次抱怨道。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不等雪化了之后再来,上头那帮人可真实一点都不体恤我们啊,最多也就一两个月的事情而已。”
本一边抱怨着,一边拉了拉帽檐,他有些后悔出来替换了,早知道在诺瑞姆就应该听那个旅店伙计的建议,去买两身皮毛大衣。
厚厚的呢绒风衣似乎完全就是摆设,尽管脖子和脸都被包裹的严严实实, 但冷风还是从每一个缝隙往里面钻,呼出的热气瞬间就变成了挂在围巾上的白霜, 没过一会眉毛也跟着变白了。
“一两个月可以发生很多事情。”亨利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巧的酒壶喝了一口。
他的目光看向窗外,看向远方, 冬日的阳光暗淡而萧瑟。
“要是等一两个月,那个人说不定就已经离开了。”
一想到那个人,亨利就眯起了眼睛,那个人可不好对付,他早就听过那个人的名声了,这一次带来的家伙也不知道够不够用,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只能用那玩意了。
他摸了摸怀里的口袋,一个小盒子被安全的放在那里,那将是他最后的底牌。
面对这样的东西,就算是那个人,想来也会就范的吧。
“快看,是那里么?”赶车的本忽然发出一声欢呼声。
亨利从车窗探出头去,看向远方,就在山坡的下方,在一座巨大的山体的阴影下,被冰雪覆盖的森林中的一片空旷地带上,一座小镇的轮廓出现在了两人的视线中。
“没错,就是那里——诺德福森,终于到了。”
亨利松了口气,他可是再也不想在野外过夜了。
半个小时后,马车终于进入了小镇的大门,马儿都累坏了,它们浑身散发着热气,亨利知道如果不能给它们找个舒适的地方好好处理一下。很可能会生病死掉。
他强忍着立刻去打听那个人的冲动,
“请问镇上有旅馆么?”他逮住一个戴着狼皮帽子的男人问道。
“当然有,就在那边,那是镇子上唯一的旅馆,也是酒馆,总之去那边就对了。”那人说着,用一种震惊的目光看着他们,“你们该不会是从诺瑞姆来的吧?这种天气再野外赶路,你们还真是够野性啊。”
亨利没有接那人的话,赶着马车直奔旅馆。
当亨利和本安顿好马车,走进旅馆/酒馆的大门的时候,扑面而来的热气让两人感动的几乎要留下眼泪来。
“谢天谢地,终于缓和了。”本说道。
两人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迫不及待的想要吃些东西,喝一杯热酒。
一个胖乎乎的女招待走了过来,“两位要点些什么嘛?”
“是的,有热乎的食物尽管上,再来两杯热啤酒。”
很快食物就端了上来。
一大盆炖肉,一盘烤面包,一盘腌野洋葱,还有几根烤的滋滋冒油的香肠。
亨利看着盘子里的肉,卖相意外的很亮眼,浓稠的红色汤汁和炖的稀烂的肉块看起来食欲满满,而且香气扑鼻,他插起一块一口吞下,感觉舌头都要咽下去了。
没想到这种偏僻的鬼地方还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两人狼吞虎咽的就吃了起来。
一口气吃掉了所有的食物,就连汤汁都用面包沾着吃光了才停了下来。
酒足饭饱,亨利才终于想起他们这一次的正事来。
他扫视了一样四周,一张桌子周围围着几个猎人,他们兴高采烈的聊着什么。
几个皮毛商人正在拿着小本子计算着什么。
一个本地的老人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们,亨利立刻锁定了目标,他端着酒杯走了过去。
“老人家,请问本地的镇长在哪?”
“镇长?我们这里没有镇长,你如果有事情的话可以找我们的‘领主大人’,瞧,那不就是么。”
亨利转过头去,看到一个长得好像熊一样的男人从酒馆外面走了进来,跟正着喝酒的几个猎人打着招呼。
亨利和本对视了一眼,一齐走了过去。
“这位先生,请问你是那位‘领主’么?我想跟你打听一些事情么?”
此人正是拉格纳,他有些意外的看了两人一眼,笑了笑,“领主大人什么的只是玩笑话,不过如果有事的话我的确可以帮忙,当然,也要看具体是什么事情,说说看吧,你们要问什么。”
“我想要找一个人,一个布莱顿人,二十多岁,大概这么高,他的名字叫肖恩·弗瑞斯特,他是个作家。”
拉格纳有些意外,又有些来了兴趣,“可以问问你们找他要做什么嘛?”
这个人绝对认识肖恩!亨利几乎立刻断定,他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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