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大清早,长安城东市的菜市口,黑压压押解着上百号蒙着脸的犯人。
四家的女眷已被押入教司坊,而这些野心家将人头不保。
看戏百姓中,一位身着绿色衣裳,蒙着俏脸的女子,森冷看着这一切,她细牙几乎都被咬碎!
一声令下,朝阳的映射下,随着刽子手中刀光落下,直冒三尺的血浪让围观的群众脸色苍白!
......
钵罗叶护可汗的金帐,氛围有些压抑。
这些唐人领导的突厥骑兵,实在太滑溜,双方已经在草原上追逐二十多天,除双方的斥候,始终没真刀实枪的打一场。
时间拖得越久,自己在草原上的声望掉得越厉害。
钵罗叶护可汗明显感受到些许部落首领看自己的眼色不善!
四月是草长鹰飞的季节,也是草原一年中最舒适的季节,但此刻,钵罗叶护可汗心底只有深深的寒意。
幸亏自己料事如神,早早让执矢力摩带着年轻女眷孩童们西迁。否则,趁自己大部队不在,被人将老窝给端掉不是没这个可能!
这样,西突厥第一勇士执矢努阿才会死心塌地的支持自己。
“可汗,好消息。终于找到两个钦察支的养鹰人,他们正往王帐这边赶。”
闯进王帐的是可汗的亲弟弟乞努力完。正值二十多岁的年纪,也是突厥名列前茅的勇士。
“太好了,可汗。这下那群耗子们看他们往哪里藏。”
执矢努阿兴奋道,近乎一个月的追逐,他手中的马刀早就想饮饮大唐将领的鲜血!
“传令下去,让养鹰人将鹰放出去,让各部勇士随时准备出击,这次不将唐将侯君集的脑袋砍下来,决不罢休!”
随着钵罗叶护可汗一声令下,浩浩荡荡骑兵奔驰在旷野上,扬起漫天的烟尘,朝霞映射下,浩浩荡荡的骑兵就像是一头无比巨大的猛兽一般。
不时有鹰飞向天空,但它们飞行的方向始终朝着北方。
直娘贼,今天这鱼儿怎么咬着钩子死死不放?
被咬住的正是程知节部,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扫荡,他部下已经超过五万人。
“将军,探子回报,突厥人找到养鹰人,正利用飞鹰来确定我方的位置。”一将领回报道。
“果然不出我所料。”
“将地图取过来。”程知节大声道。
这一个月在草原上游荡,得益于马周调集来上百个善于制图的斥候,因此将这广阔的草原上地势地形图摸得一清二楚。
程知节仔细看了看地图,发现北边的库苏古尔湖附近的幕仁适合打埋伏包饺子。
那里三面都有小山包,只有从南边进来的口子一马平川。
“来人,将这几封信送给其他五路将军。”
就这样,利用飞鹰,钵罗叶护可汗成功咬住程咬金的尾巴,而双方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前方出现一处水源地,钵罗叶护可汗果断命令大军驻扎于此。
再追击下去,马儿们也受不了。已经咬上,还怕他飞走不成。
一众将领们齐聚在中军大帐之中,钵罗叶护可汗满面笑容,踌躇满志,朗声道:“我们今天利用飞鹰成功咬住一部贼军的尾巴,明天加紧行军,争取全歼这股大唐狗腿子。”
今天一天的追击算是强行军,对于擅长马战的突厥勇士来说,算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全军对于即将到来的骑兵野战,一个个非常的兴奋。当一只只烤羊被送上时,士卒们觉得再累也值得。
相较于钵罗叶护可汗,程知节对附近的了解,比他还要清楚。
如果从空中俯视,就会发现,两支队伍相隔仅仅才10余里地。
如果真当小说演义中程咬金是个莽夫,只会三板斧,那真是大错特错。
程知节行军帐篷。
“你们都清楚没有,这次夜袭只凿穿一次后立即往西行军30里,那里有处水源地。”
“将军,您这也太大胆,五万大军夜袭四十万大军,想想都要尿。”
说话的是阿骨打,东突厥的一位靺鞨部落的奴隶。
征兵时,程知节发现他勇武过人,经过一个月锻炼,将他提拔到郎将的位置,掌管五千的骑兵。
“只要不是怕得尿尿就行。让儿郎们早点休息,三时辰后,偷偷摸过去,杀他个措手不及。”
程知节为防止遭到突厥人的夜袭,派不少斥候探查方圆十里。
“呵,没想到这钵罗叶护还是有点料啊,居然让他弄到玩飞鹰的人。”
侯君集看完程知节的书信,直接丢到火盆里。
不怪他这么小心,毕竟他带领的士卒都是突厥人。此时的他已经跑到努尔苏丹那里。
“来人,命令部队,往东边的库苏古尔湖行军,每日两百里。”
侯君集的命令有些冷漠得不近人情,一天行军100公里,虽然在草原上,长时间这样,掉膘非常厉害。
相较于侯君集跑得比较远,另外几支队伍相对来说,也就几天的路程。
经历一个月的血腥杀戮,阿史那德的部下有些不敢相信这还是属于突厥人吗?杀起自己人来,比唐军狠得更多。
随着他右手的刀挥下,这个几千人的部落,就这么消失在历史中。
“阿史利隼,怎么身份还没转变过来?”
被阿史那德喊作的男子,是他的侄子,也是被他十分看重。
“记住,突厥已经完了。从颉利被抓到长安时,突厥就已经完了!”
“等你见过大唐的繁华,你就会觉得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值得。”
拍拍侄儿的肩膀,他让部队打扫战场,然后往程知节说的地方行军。
丑时三刻,正是人睡得正沉的时候。
突厥营地外五百米,黑压压的一片东突厥的士卒在程知节的带领下,开始加速朝突厥的营地袭来。
五万骑兵奔跑时发出的震动声,让突厥大营一片哗然。
“是不是地震了,赶紧跑啊。”
“不好了,夜袭,是唐人打过来,赶快跑啊。”
“天啦,真是唐人杀过来,听说他们是吃人的魔鬼,赶紧跑。”
不怪这群西突厥人胆怯,这一切威名都是唐人带领东突厥勇士活生生杀出来的。
程知节待草原一个月,他们的话听得七七八八。
感谢圣上,不是你将颉利抓到长安,让突厥的胆气没了,这仗真不好打。
程知节也没想到,这次的夜袭会这么的顺利,顺利得让人以为是不是有诈!
将是兵的胆!
程知节浑身浴血,挥舞着马槊往前砍杀着。突如其来的夜袭,让西突厥的军队如无头苍蝇,到处乱窜。
自从来草原后,根本就没经历什么像样的战斗,扫荡草原上手无寸铁能叫打仗吗?
乞努力完亲王因为献鹰有功,他哥哥赏赐给他两个女奴。
精力充沛的他晚上大战几百回合,等他刚睡着,就被猛烈震荡声给吵醒。
听清是唐军夜袭,他一骨碌爬起来,慌忙披甲拎着狼牙棒出了帐篷。
还没等他回过神,他感觉自己头颅飞起来。
四家的女眷已被押入教司坊,而这些野心家将人头不保。
看戏百姓中,一位身着绿色衣裳,蒙着俏脸的女子,森冷看着这一切,她细牙几乎都被咬碎!
一声令下,朝阳的映射下,随着刽子手中刀光落下,直冒三尺的血浪让围观的群众脸色苍白!
......
钵罗叶护可汗的金帐,氛围有些压抑。
这些唐人领导的突厥骑兵,实在太滑溜,双方已经在草原上追逐二十多天,除双方的斥候,始终没真刀实枪的打一场。
时间拖得越久,自己在草原上的声望掉得越厉害。
钵罗叶护可汗明显感受到些许部落首领看自己的眼色不善!
四月是草长鹰飞的季节,也是草原一年中最舒适的季节,但此刻,钵罗叶护可汗心底只有深深的寒意。
幸亏自己料事如神,早早让执矢力摩带着年轻女眷孩童们西迁。否则,趁自己大部队不在,被人将老窝给端掉不是没这个可能!
这样,西突厥第一勇士执矢努阿才会死心塌地的支持自己。
“可汗,好消息。终于找到两个钦察支的养鹰人,他们正往王帐这边赶。”
闯进王帐的是可汗的亲弟弟乞努力完。正值二十多岁的年纪,也是突厥名列前茅的勇士。
“太好了,可汗。这下那群耗子们看他们往哪里藏。”
执矢努阿兴奋道,近乎一个月的追逐,他手中的马刀早就想饮饮大唐将领的鲜血!
“传令下去,让养鹰人将鹰放出去,让各部勇士随时准备出击,这次不将唐将侯君集的脑袋砍下来,决不罢休!”
随着钵罗叶护可汗一声令下,浩浩荡荡骑兵奔驰在旷野上,扬起漫天的烟尘,朝霞映射下,浩浩荡荡的骑兵就像是一头无比巨大的猛兽一般。
不时有鹰飞向天空,但它们飞行的方向始终朝着北方。
直娘贼,今天这鱼儿怎么咬着钩子死死不放?
被咬住的正是程知节部,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扫荡,他部下已经超过五万人。
“将军,探子回报,突厥人找到养鹰人,正利用飞鹰来确定我方的位置。”一将领回报道。
“果然不出我所料。”
“将地图取过来。”程知节大声道。
这一个月在草原上游荡,得益于马周调集来上百个善于制图的斥候,因此将这广阔的草原上地势地形图摸得一清二楚。
程知节仔细看了看地图,发现北边的库苏古尔湖附近的幕仁适合打埋伏包饺子。
那里三面都有小山包,只有从南边进来的口子一马平川。
“来人,将这几封信送给其他五路将军。”
就这样,利用飞鹰,钵罗叶护可汗成功咬住程咬金的尾巴,而双方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前方出现一处水源地,钵罗叶护可汗果断命令大军驻扎于此。
再追击下去,马儿们也受不了。已经咬上,还怕他飞走不成。
一众将领们齐聚在中军大帐之中,钵罗叶护可汗满面笑容,踌躇满志,朗声道:“我们今天利用飞鹰成功咬住一部贼军的尾巴,明天加紧行军,争取全歼这股大唐狗腿子。”
今天一天的追击算是强行军,对于擅长马战的突厥勇士来说,算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全军对于即将到来的骑兵野战,一个个非常的兴奋。当一只只烤羊被送上时,士卒们觉得再累也值得。
相较于钵罗叶护可汗,程知节对附近的了解,比他还要清楚。
如果从空中俯视,就会发现,两支队伍相隔仅仅才10余里地。
如果真当小说演义中程咬金是个莽夫,只会三板斧,那真是大错特错。
程知节行军帐篷。
“你们都清楚没有,这次夜袭只凿穿一次后立即往西行军30里,那里有处水源地。”
“将军,您这也太大胆,五万大军夜袭四十万大军,想想都要尿。”
说话的是阿骨打,东突厥的一位靺鞨部落的奴隶。
征兵时,程知节发现他勇武过人,经过一个月锻炼,将他提拔到郎将的位置,掌管五千的骑兵。
“只要不是怕得尿尿就行。让儿郎们早点休息,三时辰后,偷偷摸过去,杀他个措手不及。”
程知节为防止遭到突厥人的夜袭,派不少斥候探查方圆十里。
“呵,没想到这钵罗叶护还是有点料啊,居然让他弄到玩飞鹰的人。”
侯君集看完程知节的书信,直接丢到火盆里。
不怪他这么小心,毕竟他带领的士卒都是突厥人。此时的他已经跑到努尔苏丹那里。
“来人,命令部队,往东边的库苏古尔湖行军,每日两百里。”
侯君集的命令有些冷漠得不近人情,一天行军100公里,虽然在草原上,长时间这样,掉膘非常厉害。
相较于侯君集跑得比较远,另外几支队伍相对来说,也就几天的路程。
经历一个月的血腥杀戮,阿史那德的部下有些不敢相信这还是属于突厥人吗?杀起自己人来,比唐军狠得更多。
随着他右手的刀挥下,这个几千人的部落,就这么消失在历史中。
“阿史利隼,怎么身份还没转变过来?”
被阿史那德喊作的男子,是他的侄子,也是被他十分看重。
“记住,突厥已经完了。从颉利被抓到长安时,突厥就已经完了!”
“等你见过大唐的繁华,你就会觉得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值得。”
拍拍侄儿的肩膀,他让部队打扫战场,然后往程知节说的地方行军。
丑时三刻,正是人睡得正沉的时候。
突厥营地外五百米,黑压压的一片东突厥的士卒在程知节的带领下,开始加速朝突厥的营地袭来。
五万骑兵奔跑时发出的震动声,让突厥大营一片哗然。
“是不是地震了,赶紧跑啊。”
“不好了,夜袭,是唐人打过来,赶快跑啊。”
“天啦,真是唐人杀过来,听说他们是吃人的魔鬼,赶紧跑。”
不怪这群西突厥人胆怯,这一切威名都是唐人带领东突厥勇士活生生杀出来的。
程知节待草原一个月,他们的话听得七七八八。
感谢圣上,不是你将颉利抓到长安,让突厥的胆气没了,这仗真不好打。
程知节也没想到,这次的夜袭会这么的顺利,顺利得让人以为是不是有诈!
将是兵的胆!
程知节浑身浴血,挥舞着马槊往前砍杀着。突如其来的夜袭,让西突厥的军队如无头苍蝇,到处乱窜。
自从来草原后,根本就没经历什么像样的战斗,扫荡草原上手无寸铁能叫打仗吗?
乞努力完亲王因为献鹰有功,他哥哥赏赐给他两个女奴。
精力充沛的他晚上大战几百回合,等他刚睡着,就被猛烈震荡声给吵醒。
听清是唐军夜袭,他一骨碌爬起来,慌忙披甲拎着狼牙棒出了帐篷。
还没等他回过神,他感觉自己头颅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