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大妖王?尸骨?”姜屿洲一头雾水, “难道黄导其实是妖怪变的?”
“不!他是人!”金灿咬紧牙关,克制住浑身滂湃的妖力。
那个男人出现的瞬间,金灿就感知到了, 那种扑面而来的大妖之气, 雄浑的妖力上缠绕着死亡的气息,晦涩且血腥,充满着不甘与怨气。某个瞬间,金灿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那妖王临死前血红不甘的眼睛。
那是一双熟悉的眼睛, 金灿在小时候见过, 阿妈让他唤作“叔”, 说是远亲。
“阿灿,这是你瑞叔, 是秦岭的白虎大妖王哦。”
金灿记得那个大妖王,大妖王身上那澎湃浩瀚的妖力深深刻印在了小老虎的记忆中, 那是对强者的向往、崇拜与臣服。可是,当年盘踞九万里秦岭大山的大妖王如今竟然也身死道消了, 还被弱小的人类佩戴在了身上。
幸好阿妈飞升成仙了, 免受这末法时代的锉磨。想起阿妈的飞升,久远的记忆浮现于脑海, 那是一个与往日别无二致的一天, 天光未亮, 金灿蜷着身子在阿妈的肚皮底下呼呼大睡, 阿妈温柔地舔了舔小老虎的脑壳。
“阿灿, 妈妈感悟天地,若有所得, 大道将成, 飞升在即。”
小老虎睡得迷迷糊糊, 睡梦中听到阿妈的声音,只道,我阿妈果然是最厉害的。那时的金灿尚且不知什么叫做永久的别离。
“阿灿,要努力修炼哦,不要下山,山下都是吃虎的妖怪。”这是阿妈留给金灿的最后一句叮嘱。
再然后,金灿就窝在青嶂山的洞府里,整整修炼了两百五十年,无论山川变化,任由星河斗转,管他世事变幻,金灿牢牢记着阿妈的叮嘱——不要下山,山下是吃虎的妖怪。
“妈妈,你也不要走啊,山下是吃虎的妖怪!”无数个夜晚,小小的老虎在漆黑的噩梦里呼唤着阿妈。噩梦惊醒后,金灿便会自嘲一笑,“我阿妈是最厉害的大妖王,她是飞升当神仙去了。”什么吃虎的妖怪,一定是阿妈为了了哄骗自己好好修炼才这样说的。
等到金灿修为渐长之后,他就不需要睡觉了,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做过噩梦了。
然而,此时此刻,青天白日下,漆黑的噩梦再度侵袭——阿妈!山下真的有吃虎的妖怪!连厉害的大妖王都丧命了,自己的前路又在何方?
金灿曾今以为东北虎李大力变成原型丧失灵智,是因为李大力的修为低下,只要自己勤勉修炼,用时间换灵气,绝不会落得这等下场。可如今,连那不知名的大妖王都丧命了,自己就算再勤勉修炼,又能如何呢?
妖族的零落,术法的式微,末日的降临真的仅仅是因为灵气没了吗?金灿只觉自己窥探到了世界真相的一角,整个人颤栗不已——人类为天地之主,难道就不能容妖族一息之地了吗?
大妖王的尸骨上为什么充斥着肆虐的怨气,还被人类佩戴在了身上?是人类害了他吗?
“灿宝!灿宝!”姜屿洲焦急不已,他看着眼前陷入魔怔的小孩儿束手无策。
金灿的脸上妖纹浮动,一对圆圆的虎耳若隐若现,姜屿洲焦急不已,直接脱下外套将小孩儿兜头裹住。
“金灿,你冷静下来!!”姜屿洲将小孩儿抱在怀里,一边劝说,一边观察着周围,深怕金灿的异状被那个摄像头给拍了去。
“你是怎么了?那大妖王的气息很恐怖吗?还是因为黄文杰?他有问题?他杀了大妖王?”姜屿洲不知金灿心中所想,胡乱猜测着。
“我会帮你的,灿宝!”
“你会帮我?”小孩儿嗡嗡的声音从衣服底下传出来。
“当然。”姜屿洲理所当然道,“你是我的债主啊!”
渐渐的,姜屿洲感觉到小孩儿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小小地掀开衣服打量,发现金灿脸上的妖纹以及褪去,圆耳朵也收了起来,眼睛重新变回了澄清的琥珀色。
“我会帮你的灿宝。”姜屿洲直视小孩儿的眼睛,“你说在黄文杰的身上感受到了大妖王尸骨的气息,那我就去帮你探查一下。”
“但是你要知道,这是人类的社会,虽然你法力高强,非常厉害,但是蚁多咬死象,灿宝,千万不能冲动。”姜屿洲反复叮嘱着,生怕小老虎一个暴走,直接化成原型把黄文杰给嚼吧吃了。
姜屿洲以为金灿刚刚周身的杀意是想为大妖王报仇。但是俗话说了,拳头再硬也怕大刀,人类在排除异己、绞杀异类方面总是有着惊人的战斗力的,小老虎万万不能暴露了自己。
“我知道的。”最初的愤怒、惊恐过后,金灿已经平静下来。人类的可怕之处,他早就有所预估,他是不会冲动行事的,他要找出世界的真相!天不让他活,他就偏要活,人不让他活,他哪怕是灭却全人类也要活!
姜屿洲抱着金灿回到合宿别墅的时候,别墅里的其他四个家庭正在忙着准备晚餐。五篮子的新鲜竹笋加上完成任务得来的奖励食材,足够一顿晚餐了。
“你们怎么去了这么久?”上前询问的是萧淑姝的爸爸萧长风,曾经的古装男神,明明颜值和演技都不差,可偏偏就红不了,就是戏红人不红的那种。谁曾想,人到中年,他竟然凭借着女儿萧淑姝红爆全网,成为了国民岳父。
所以说,在娱乐圈,红不不红,真的是玄幻且命运的一回事。
“灿宝肚子有些不舒服。”姜屿洲捏捏金灿的小肉手,解释道。
“灿宝儿不舒服?”小朋友们围聚上了,仰着小脸,关切地看着金灿,发现金灿果然脸色有些苍白,嘴唇都褪去了颜色。
“要医生来看看吗?”节目组是配了随队的医生的。
“谢谢,应该不需要,上完厕所已经舒服了。”姜屿洲放下金灿,示意他去和小朋友们一起玩。
“一定是下午挖竹笋累到了!”蒋礼皱着眉头,觉得自己要是在厉害一些,就不会累到金灿弟弟了。
“我去给灿宝倒杯热水。”萧淑姝小跑进厨房去为金灿倒水。
被一群人类小崽子包围着,金灿努力克制着自己身体里沸腾的妖血。空气中弥散着的人类气息令金灿感到不安——他们都是自己的敌人!那个男人身上散发出的妖力更是进一步的刺激着金灿的神经。
“要不灿宝儿你回房间休息一下吧。”姜屿洲担忧地看着金灿,深怕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暴走了。
“我不需要。”金灿拒绝,同时看向正在厨房里忙碌的那个男人,示意姜屿洲赶紧上去打听情况。
“好的,我知道的。”姜屿洲的大手摩挲了一下金灿的脑袋,温柔道,“灿宝要耐心等待哦,好饭不怕晚的。”
周围的人看着一大一小两个帅哥的互动,不明其中真相,只道,“屿洲真是意外的温柔呢,以后一定是个好爸爸的。”
“灿宝,我们去看电视吧,今天是《超级奶爸》的播出日呢。”
蒋礼拉着金灿做到了沙发上,乔治给金灿剥开了一块牛奶巧克力,萧淑姝为金灿拿来了热水杯,安安则时不时得摸一摸金灿的额头,探探金灿是不是发烧生病。
被小崽子们骚扰着,金灿端坐在沙发上,背脊挺直,浑身紧绷,时时刻刻关注了厨房里的动向。
厨房里,除了蒋信有下厨的经验,其他几个爸爸都是厨房新手,甚至是厨房杀手。
瞧见姜屿洲进入厨房的瞬间,蒋信眼睛一亮,终于解脱一般,“屿洲,你终于来了,快来帮忙,厨房都快被他们几个给拆了!”言语中的亲热劲儿,就好像他和姜屿洲之前的罅隙根本不存在一般。
“蒋哥,我来帮忙。”说着,姜屿洲就撸起袖子开始干活。
“小老虎挺可爱的。”不知谁说了一句,姜屿洲汗毛一竖,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暴露了?!
“是女朋友送的手绳吗?”几个爸爸顿时来了兴趣,凑到姜屿洲身边,观察起他手腕上的红手绳。
原来是在说手链啊。姜屿洲心神一松,抬起手腕,向众人展示自己的红手绳,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是挺可爱的。”
随着手腕的晃动,那悬挂在上头的金色小老虎一摇一摆,憨态可掬的模样着实惹人喜爱,“今年是我本命年,扣个红手绳。才不是女朋友送的。”说送也该算是小老虎送他的。
姜屿洲解释了自己的红手绳,便将话题转移到了众人随身携带的配饰身上。
“黄导。”姜屿洲点点自己的脖颈,看向黄文杰,“黄导戴着的吊坠肯定有故事,我记得在许多场合都带着这个吊坠。”那个吊坠难道就是金灿所说的大妖王的尸骨?
骤时间,厨房里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黄文杰身上,就连摄像都对准了黄文杰的脖颈间,似乎要来个特写。
“没什么故事,就是个家里的老物件,我自幼贴身携带。”说起家里的老物件,黄文杰的脸上不禁露出几分自得。
“老物件”姜屿洲眼睛微圆,赞道,“那定然不是凡品了。”
黄文杰看了眼姜屿洲手腕间的黄金老虎挂件,心中鄙夷——果然是小家子暴发户,就喜欢这些金银阿堵物。而他们黄家传承百年,是建国前就有名有姓的大户人家,完全不是姜家这种泥腿子可以比肩的。
瞧着姜屿洲嫉羡的目光,黄文杰自领口处拉出自己的挂饰,“这可是我们黄家的传家宝。”
没有人怀疑黄文杰所言,因为只一眼,哪怕是不懂文玩玉石之人都能看出,那挂坠绝非凡品。一指长的圆柱体,通体莹润,散发着柔和的光泽,不似雪的洁白,而是一种羊脂玉般的润白。周身毫无雕饰,然华贵天成。
一直到黄文杰把挂坠收回衣服里,大家还都沉浸于器物之美中。
“是和田玉吗?”萧长风好奇问道,他自诩对古玩玉石有几分了解,“你这玉有灵性。”都说人养玉,玉养人,黄文杰身上的这段玉柱已经养出了灵性。
“不是玉。”黄文杰按按胸口的挂坠,“是家传的护身符,据说是用猛兽的骨头制成的,可以镇压凶邪。”
“黄导,你还信这个啊?”姜屿洲似笑非笑地撇了眼蒋礼,那眼神似乎在说,你们一个两个的都搞封建迷信啊。
蒋信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金手绳,脱口道,“信则有,不信则无,心诚则灵。”
蒋信和黄文杰相视一笑,似乎是找到了同道中人。
姜屿洲冷眼瞧着两个人,嘴角挂着温和的笑意,心里却是一阵冷笑,狗屁心诚则灵,不过是他家小老虎厉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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