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小不点儿要哭了,小不点儿要哭了……哦,妈妈,妈妈快来救我,他们不乖,他们欺负我!”
“谁?谁欺负我儿子,他只是少了一条胳膊,你们还敢这么对他!”有人阴阳怪气地模仿女人的声音,如此说道。
“就是欺负这没有胳膊的废物,你能怎么滴?哈哈哈,哈哈哈……废物,废物!”
明媚的阳光,舒适的海滩,海鸥嘶鸣阵阵……
叶锋再次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这种场景,阳光照在身上,懒洋洋的,但他却感觉不到丝毫暖意,因为此刻他正被吊在一棵粗壮的椰子树上,眼前站着三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
这三个男孩身上穿着花色t恤,下半身套着短裤。
这是一处人迹罕至的角落,远处海滩上,是许多正在海边游玩的人们,身上都穿着泳衣泳裤,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
叶锋摇了摇脑袋,略带迷茫地扫了扫四周。
是的,经历过最初的惊诧、错愕过后,脑海中剩下的,也就只有迷茫了,至于为什么会惊诧、错愕,他努力地回忆,却是半点儿也回忆不起来。
疼痛。
越是回忆,脑中就越是疼痛,快要炸开一般。
叶锋晃了晃脑袋,开始审视自己,少了一条胳膊,十一二岁的模样,个头才一米四。
老实说,这个年纪能有一米四,也不算太差,但吃亏就吃亏在少了一条胳膊。但这怨不得别人。属于天生残疾——听孤儿院的嬷嬷说。出生的时候就是这样。
整个人被麻绳捆绑,吊在一棵粗壮的椰子树上,身上穿着件白色衬衫,但上面早已是污迹斑斑,很明显是面前这三个男孩造成的,下半身套着的短裤也是。
哦对了,想起来了,这三个男孩。个头最高的叫雷中,他是孤儿院的混混王……孤儿院里,二十七个小伙伴全都听他的,就是因为他,别人才不敢跟自己玩。
最胖的那个姓王,叫什么倒是忘记了,也不是忘记,而是从来都不记得,平日大伙儿都叫他王胖子;雷中旁边那个不停冲自己扔石子的,叫雷电。是雷中的弟弟。
雷中、雷电、王胖子,还有自己。全都无父无母,都在孤儿院长大。
诸般念头,闪电一般涌入脑海,然后就暴怒。
小叶锋瞪着眼睛,气呼呼道:“雷中,你再不放我下来,小心我告诉爱丽丝嬷嬷!”
“小心我告诉爱丽丝嬷嬷,瞧,我们的小可怜要哭啦……”王胖子挤眉弄眼,故意道。
雷中双手环胸,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道:“我好怕,我真的好怕啊,小叶子,求你放过我,求你不要告诉爱丽丝嬷嬷……哈哈哈,孬种,你也就只敢这么做了!”
“雷电,把他的裤子挎下来,让所有人都看看这孬货的小鸟!”
“是!”
才九岁的雷电,高兴地应了一声,立即小跑向小叶锋。
叶锋大叫道:“敢,你们敢!”
他口中一边大叫,一边不停挣扎,双腿乱踢。雷中、王胖子早就已经料到,直接将他抱住,雷电便乘机一把将他的四角裤拽了下来,还用力地在他小鸟上弹了几下。
叶锋痛地龇牙咧嘴。
雷中、雷电、王胖子三人便扬长而去。
叶锋大叫道:“放下我,你们快放下我!!”
很可惜,他们三个人已经走远。
不久之后,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隔着老远听到了叶锋的叫声,兴冲冲地往这边跑来,还叽叽喳喳道:“找到你啦,找到你啦……啊,你耍流氓!”
这小女孩跑到近处,瞧见叶锋的模样,羞得赶紧撇过脸,转身便要跑。
叶锋小脸涨红,但此情此景也顾不得其他,大叫道:“安小萌,你个大笨蛋,赶紧给我回来!小屁孩一个,谁要跟你耍流氓了,都是雷中他们干的,赶紧放我下来。”
这小女孩名叫安小萌,今年才八岁,跟叶锋从小就被父母丢在孤儿院不同,她是两年前才来基督孤儿院。
她的情况也比叶锋他们特殊,原本有个幸福家庭,但是父母不和,所以就离婚了,离婚之后,各自找到了新的归属,又各自有了自己的孩子,她自然便成了累赘。
安小萌刚被送到基督孤儿院时,长达半年时间,一句话都没说。而从来被小伙伴们排挤在外的叶锋,也亟需一个玩伴,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第一次瞧见安小萌,就被她深深地吸引。
只是很可惜,他年龄太小,又没读过多少书,否则他肯定会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见钟情。
当然,这也并没有什么好可惜的,因为不仅仅是叶锋,所以孤儿院的小男孩都对她一见钟情,这个年龄的他们,虽然没正式加入外貌协会,但也知道什么是漂亮。
譬如安小萌。
“芭比娃娃、芭比娃娃,她跟芭比娃娃一样一样的!”
安小萌第一次走进孤儿院,有个小男孩绞尽脑汁,想遍了所有的形容,如此兴奋地喊道。
从此以后,安小萌也就多了一个“芭比娃娃”的绰号。
最初几天,所有小男孩都围着安小萌打转,这其中不包括叶锋,倒不是他不想。虽然经常被欺负,但他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劲儿,从来不曾怕过。
但……人太多,挤不进去啊。
可从始至终,安小萌都只是安静坐在木椅上,眼神空洞地望着孤儿院的铁门,最初的热闹劲儿过去后,小男孩们也就没多少兴趣,小叶锋出手了。
并且,一开始就没有结束……他足足坚持了半年,并且还将坚持下去,抓蝴蝶、抓青蛙、对着她自言自语。
某天,安小萌认真望着小叶锋,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右手……我们来拉钩。”
小叶锋愣住,然后他说……
“靠,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呢,原来会说话啊。”
“你个大笨蛋才是哑巴!”
安小萌一脚将其踹开,狠狠踩脸。
度过了最初适应期的安小萌,出乎意料的活泼、霸道。
ps:感谢同志们的支持,也许是我表达的不准确,成绩我挺满足的,上一个单章只是感觉挺累,天天码字,从来没有休息,感觉累了,身体又出现状况。
休息两天,感觉好多了。
写书是历练,有烦心,也有成长,某位书友说我纠结的不对,我必须说,兄弟你太正确了,我也需要成长啊,以后再也不多费唾沫,只看重你们。
一百个人里,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奇葩,每次出现必定是冷嘲热讽。点开他个人中心,十条有八条都是被删除的——被十多个不同的作者删除,估计还被禁言了,反正我是这么干的。
这种生物哪是来看书的,摆明就是挑刺的。
对于这种,我只想说好走不送,也别订阅我的书,最好都别看。(未完待续。。)
“谁?谁欺负我儿子,他只是少了一条胳膊,你们还敢这么对他!”有人阴阳怪气地模仿女人的声音,如此说道。
“就是欺负这没有胳膊的废物,你能怎么滴?哈哈哈,哈哈哈……废物,废物!”
明媚的阳光,舒适的海滩,海鸥嘶鸣阵阵……
叶锋再次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这种场景,阳光照在身上,懒洋洋的,但他却感觉不到丝毫暖意,因为此刻他正被吊在一棵粗壮的椰子树上,眼前站着三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
这三个男孩身上穿着花色t恤,下半身套着短裤。
这是一处人迹罕至的角落,远处海滩上,是许多正在海边游玩的人们,身上都穿着泳衣泳裤,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
叶锋摇了摇脑袋,略带迷茫地扫了扫四周。
是的,经历过最初的惊诧、错愕过后,脑海中剩下的,也就只有迷茫了,至于为什么会惊诧、错愕,他努力地回忆,却是半点儿也回忆不起来。
疼痛。
越是回忆,脑中就越是疼痛,快要炸开一般。
叶锋晃了晃脑袋,开始审视自己,少了一条胳膊,十一二岁的模样,个头才一米四。
老实说,这个年纪能有一米四,也不算太差,但吃亏就吃亏在少了一条胳膊。但这怨不得别人。属于天生残疾——听孤儿院的嬷嬷说。出生的时候就是这样。
整个人被麻绳捆绑,吊在一棵粗壮的椰子树上,身上穿着件白色衬衫,但上面早已是污迹斑斑,很明显是面前这三个男孩造成的,下半身套着的短裤也是。
哦对了,想起来了,这三个男孩。个头最高的叫雷中,他是孤儿院的混混王……孤儿院里,二十七个小伙伴全都听他的,就是因为他,别人才不敢跟自己玩。
最胖的那个姓王,叫什么倒是忘记了,也不是忘记,而是从来都不记得,平日大伙儿都叫他王胖子;雷中旁边那个不停冲自己扔石子的,叫雷电。是雷中的弟弟。
雷中、雷电、王胖子,还有自己。全都无父无母,都在孤儿院长大。
诸般念头,闪电一般涌入脑海,然后就暴怒。
小叶锋瞪着眼睛,气呼呼道:“雷中,你再不放我下来,小心我告诉爱丽丝嬷嬷!”
“小心我告诉爱丽丝嬷嬷,瞧,我们的小可怜要哭啦……”王胖子挤眉弄眼,故意道。
雷中双手环胸,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道:“我好怕,我真的好怕啊,小叶子,求你放过我,求你不要告诉爱丽丝嬷嬷……哈哈哈,孬种,你也就只敢这么做了!”
“雷电,把他的裤子挎下来,让所有人都看看这孬货的小鸟!”
“是!”
才九岁的雷电,高兴地应了一声,立即小跑向小叶锋。
叶锋大叫道:“敢,你们敢!”
他口中一边大叫,一边不停挣扎,双腿乱踢。雷中、王胖子早就已经料到,直接将他抱住,雷电便乘机一把将他的四角裤拽了下来,还用力地在他小鸟上弹了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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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隔着老远听到了叶锋的叫声,兴冲冲地往这边跑来,还叽叽喳喳道:“找到你啦,找到你啦……啊,你耍流氓!”
这小女孩跑到近处,瞧见叶锋的模样,羞得赶紧撇过脸,转身便要跑。
叶锋小脸涨红,但此情此景也顾不得其他,大叫道:“安小萌,你个大笨蛋,赶紧给我回来!小屁孩一个,谁要跟你耍流氓了,都是雷中他们干的,赶紧放我下来。”
这小女孩名叫安小萌,今年才八岁,跟叶锋从小就被父母丢在孤儿院不同,她是两年前才来基督孤儿院。
她的情况也比叶锋他们特殊,原本有个幸福家庭,但是父母不和,所以就离婚了,离婚之后,各自找到了新的归属,又各自有了自己的孩子,她自然便成了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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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小萌第一次走进孤儿院,有个小男孩绞尽脑汁,想遍了所有的形容,如此兴奋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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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安小萌认真望着小叶锋,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右手……我们来拉钩。”
小叶锋愣住,然后他说……
“靠,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呢,原来会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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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小萌一脚将其踹开,狠狠踩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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