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醉酒后,会忘记那段时间的记忆。

    宋臻言希望童捡年具有这样的属性。

    宋教授不是没收到过告白。

    年轻有为又儒雅翩翩的学者,爱慕者自然不乏。

    但他一向无感这些,年轻些的时候,有人示好会直接漠视。

    年岁长些,更懂体面,会笑着拒绝。

    但这样说完就醉倒的情况,仿佛只抛出了一个烫手的信息,无从判定是否是酒精迷乱理智,更无法加以回绝。

    这会让事态增加失控风险。

    这样的现象出现,足以让宋臻言开始考虑,自己的拯救方法是否出现了一定偏差。

    他想他应该暂时与童捡年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失误增大,后续更难处理。

    今天周末,连上周一元旦,有三天公假。

    研究所和学生都放了假,又因昨夜落了雪,路面湿滑,不宜晨练,宋臻言只得赋闲在家。

    所以童捡年宿醉起床后,看到坐在阳台旁看书的宋臻言时吓了一跳。

    宋臻言淡定翻了一页文献,好似并未注意到他。

    童捡年垂眼看了看自己身上未换的衣物,只是被简单脱去了外套和鞋,身上还残余着淡淡的酒味儿。

    他无措得站在房间门口,指腹揪着衣摆不安的揉搓。

    宋臻言再次翻页时,余光终于扫到了这个手足无措的小孩儿。

    不过他只是意识到他醒了,并未抬眼看童捡年,只道,“早餐在桌上。”

    经历过这段时间的磨合,童捡年当然知道宋臻言这是在有意和自己保持距离。

    他不知道昨天说的话是否有了效果,或者,带来了什么副作用。

    这需要进一步判断。

    “宋叔叔……”像是经过几分钟强烈的思想挣扎,童捡年揪着卫衣衣摆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宋臻言面前。

    宋臻言还是不看他,愈发疏离的感觉并不是错觉。

    他便只能自己缓缓蹲在了宋臻言面前,轻轻扯了下宋臻言的袖口。

    像是祈求主人关注的猫咪。

    宋臻言不知该如何处理这只猫咪。

    昨夜的话纵使只是醉话,但还是一瞬间给宋臻言敲响了一记警钟。

    姑且不说两人在设定上未来即将你死我活,但他年长童捡年这么多,他都不应该给小孩儿造成这种错觉。

    他不明白是否是因为这个世界的信息素设定,但他知道,应该尽快终止这一切。

    尤其是不久后,又将出现一个变数不定的剧情点。

    少年人的心思总是单薄又强烈。

    当然,熄灭起来也相对容易。

    宋臻言合上书,微微侧脸垂目看向童捡年,等待他的发言。

    童捡年仰头看着他,散落的半长头发把他显得很乖很温顺,他有些不确定地问道,“宋叔叔……我昨晚是不是喝醉了?”

    “嗯。”

    “那我有没有……做什么奇奇怪怪的事?”

    “没有。”

    得到连续两次否定后,童捡年忙追问道,“那奇怪的话呢?”

    这次宋臻言短暂停顿了一秒,指间在单人沙发扶手上轻轻敲了下,似在思考,随后他微俯些身,问道,“你闹着要吃小蛋糕,这算么?”

    神他妈的小蛋糕。

    童捡年吃着桌上三明治的时候,还在想这人怎么跟个老人家一样那么能装??

    他告白了,他都告白了,凑到耳边说的,宋臻言怎么就是听不到?

    发情期都撩拨不成,这人是块木头嘛??

    童捡年从不觉得自己的皮囊和手段会出错,虽然宋臻言是他的第一个实践者。

    那显然,就是宋臻言不行!

    童捡年愤愤地嚼着包子,目光一直盯着心无旁骛看书的宋臻言看。

    把这块木头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忽然,他的目光停住了。

    落雪过后往往会放晴,九点过微熹的晨光暖洋洋洒宋臻言身上。

    童捡年视线扫过他被光影分割的侧脸到脖颈、身体,最后停在了他的脚踝上。

    宽大的居家服露出了一截笔直细长的脚踝……熟悉的感觉莫名涌了上来。

    童捡年向来对两样东西很敏感——泪痣和脚踝。

    毕竟在地下室暗无天日那些年,他能看到的,只有坐在那里看书那人的脚踝。

    小的时候,这只意味着那里坐着个陪伴自己的人。

    长大以后看,那双翘起重叠的双腿,脚踝又细又匀称。

    ……和宋臻言的很像。

    这次童捡年看了宋臻言很久。

    与他接触不过短短一月余,这些神似的重叠却让他开始有了一些异想天开的想法……

    宋臻言这周末不带实验,童捡年便与他商议,说自己要出门一趟。

    现在的宋臻言是不会多余过问他什么的,甚至比刚认识的时候还要冷淡。

    那时候至少还是乐于助人的叔叔,现在简直恨不得在他与自己之间挖下一条沟壑。

    童捡年无意判断是否是因为自己操之过急,他现在更想确定的是——“那个人”和宋臻言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

    自从生日宴后被谢南川赶了出来,童捡年已经很久未曾来过西郊的别墅了。

    他的地下室也没了,他失去了与“那个人”联系的唯一媒介。

    他原来总想,等他长大,等他变强大,他会带上一束白色蔷薇花,对“那个人”登门道谢。

    谢南川的房子与邻居那栋,是背靠背似的建筑,这次童捡年直接打车到了梧桐路19号——“那个人”的房子。

    他从未来过这里,因为两所房子并不顺路,只是很靠近的平行线而已。

    最小最小的时候,他第一次发现这里搬来了新邻居,第一次见到他院子里开满像雪一样的白色蔷薇花的时候,童捡年想过,要是他能出去,就算是被打断腿,他都要去找这个人。

    问上一句好,或者要一朵蔷薇。

    但是后来能出去了,上学放学两点一线,像被司机押送着进行一样。

    他还是没能去找他。

    再后来就是现在了。

    他是被关在笼子里身无一物的畜生。

    他想着等自己再厉害一点,就来找他。

    这所房子就座装修极为简约的白色小别墅,除开这栋建筑,空白的地方都是绿色灌木植物,等到合适的季节,就会开满一院子的白色蔷薇。

    未融的稀薄的白雪挂在上面,童捡年就这么遥遥看着,心里那种找到落处又揪着的感觉十分强烈。

    这房子似乎鲜少有人住,看上去一切都很新。

    那天童捡年在梧桐路19号站了很久,他试图寻找一些佐证某个人或许就是那个人的证据,又或者……等到一次他。

    可惜两项任务他都失败了。

    偶尔有三两过路行人在谈笑,却并无一人打开那扇门。

    那里静谧地像用来载以幻想的冰冷器物,那个人不在,一切都不再特殊。

    童捡年等到黄昏的时候才走。

    那个每个周末都会出现陪伴他的人,最爱在这时候拿着书,坐在院子里陪他从日落过渡到黑夜。

    童捡年上车之前,拨通了一串加密电话,“帮我查一下梧桐路19号,他的归属人。”

    童捡年按响门铃时,宋臻言正在摆弄晚饭。

    介于童捡年那次说他做的饭是开水冲白菜,这段时间他匀出了半小时来浏览各种菜单。

    所以今天的桌上,有些一道除开绿白,颜色鲜亮的菜——西红柿炒蛋。

    宋臻言在十多种做法中,挑选了一种最为简单的,用水将西红柿煮熟,然后在混合到先前炒熟的鸡蛋中。

    做菜没有测评指标,所以宋臻言也无法判断这次实验是否合格。

    检验人迟迟没有回家,他也并未动筷。

    也并不是特意为谁做菜,只是觉得童捡年说得也并不是全无道理,自己做的菜的确寡淡无味。

    多学习一项技能,终归是好的。

    当然,更不是特意等谁吃饭,从小接受的良好教育告诉宋臻言,在家里还尚有另一位客人时,擅自先吃饭不是有涵养的行为。

    而且,这样的行为,并不会让童捡年产生“只有自己对他好”的偏执判断。

    所以在童捡年按响门铃时,他第一时间便去开了门。

    这已经距离他常规吃饭时间完了31分钟。他有些饿。

    “当当当当!”

    门后出现的并不是童捡年,而是一束白色蔷薇花——用牛皮纸颜色的纸皮包了起来,外面还有一层带白色波点的透明层,衬托起来,像是零零散散的小雪。

    中间是几朵蔷薇花,花瓣饱满,还挂着水珠,拥簇到一起的确简洁漂亮。

    西郊别墅的院子里,每年夏初都会开满这样的白色蔷薇。

    这种并不常见的花种骤然出现在宋臻言面前,并不明白意义为何。

    他猜测,童捡年可能知道了一些东西,或者,这是在试探。

    这束花在宋臻言眼前停留了三秒后,花被侧开,露出了那张眼睛弯弯的漂亮脸蛋。

    童捡年皮肤很白,在外边冻久了,高挺的鼻头都染上点浅浅的红,多了一点艳色。

    “宋叔叔,”童捡年甜甜唤着,把花往宋臻言面前凑,“送你的!”

    他穿的是件白色短款羽绒服,衬着笑容,显得阳光又有少年气。

    带着花站在这里,像是与暗夜截然不用的存在。

    宋臻言恍然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并不该用过多的心思揣度一个还未变坏的小孩儿。

    送花的理由也可能是,单纯觉得它好看。

    宋臻言在犹豫时间告罄后选择接下了这束花。

    绑着花束的麻质细绳咯到手心,触感异样。

    他忽然发现——在处理童捡年这个奇怪的研究对象上,他的自制力,一直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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