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边崎之当真轻手轻脚地走了。
没吵醒沈一欧。
就像他不吭一声又从上海跑回来一样,两次都是为了沈一欧。
他发誓自己决不是一个什么好人,放在原来读书的地方是数一数二的令人厌恶,不论是老师还是家人,如今似乎却有了些细小的、难以察觉的改变。
因为有个人让他觉得草木并非只将摧枯拉朽,还有茁壮向阳。
就像沈一欧,他一直有在好好生长,如不屈野草。
用野草来形容沈一欧说最合适了,边崎之一直这么认为,于是也想做野草的大树,不管怎样,陪在他身旁。
时间会在全然不觉中告诉你所有,可这所有的所有并不是时间在说,是故事在写,一点一点,仰仗着时间填进你的记忆。
所以人们总去感慨时间。
包括这时坐在回上海的飞机上的边崎之。
想要感慨的太多了……
比如现在——
他在荒谬绝伦的青春里遇到一个野草般生于蛮荒的沈一欧,于是尽数收落起张皇与不堪,想成为他的一点依靠。
这样文邹邹的感慨边崎之不太适应,却又忍不住挑起唇来,觉得似乎有些浪漫。
……
边煜乔忙丢掉手头工作回了家想看看他是不是疯了。
“我靠!”边董事长难得爆回粗。
刚走到门口就被一个臭小子撞到门后,那臭小子撞开他慌慌张张地跑进门去。
“我爸呢?”臭小子喊道。
边煜乔:“……”
他望着匆忙跑进门去还给他撞了个踉跄的边崎之,手心攥了把气。
边崎之到处张望,明目张胆地掠过边煜乔准备冲楼上找人。
“边崎之!”边煜乔忍无可忍,即刻喊住他。
边崎之这才看到他:“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边煜乔:“……”你进门那会儿。
“给我安排好没?”边崎之从楼梯上跑过去。
“安排好了,明天开始。”边煜乔无奈道:“你老远回来一趟就两袖清风的?行李都不带一个?”
“你不是说课本老师会给我带嘛。”边崎之终于落了心,悠然起:“再说家里都有东西。”
“你好歹给外公买些东西。”边煜乔不太想表达是要给自己买东西:“一点礼数没有。”
“我这次待得不久,把数学基础补完就走,待会儿我就去外公那里,晚饭不用给我准备,我就在外公家里吃。”边崎之坐到沙发上。
“又是去外公那里?这借口都用多少回了?”边煜乔坐过去:“说吧,这次又是去哪个酒吧?或者说哪个网吧?包夜还是半宿回家?”
“爸。”边崎之看着他:“我不开玩笑,真的是去外公那儿吃晚饭,后面几天都不会再有时间去了。”
边煜乔一哽,撇他一眼,又问:“你怎么突然学好了?”
“你可别捧我。”边崎之翘起二郎腿往后靠去:“我没学好也没变,我还是那个烦人又遭心的边崎之,我学习纯属为了要跟沈一欧考一个大学,像他一样考,不靠你进。”
谈到沈一欧,边崎之眉心又染了笑,却是认认真真说了句:“我要像沈一欧一样酷。”
边煜乔低下眸子,心觉边崎之似乎真的变了,不如说是那个叫沈一欧的男孩真的很酷,酷到够他这废物儿子心动至仓促修我。
为了迎合他,去紊乱原本悠然自得般生活,去过和他一样困苦又幸福的生活。
“小之。”边煜乔喊道。
“就喊我全名。”边崎之皱起眉来:“别带'小',不然我会怕你下面飙出来一个'鸡'。”
边煜乔张嘴要说话,边崎之却打断他嘱咐一句:“煽情也喊全名,这个小名不适合你喊。”
“边崎之!”边煜乔攒足的煽情之意一瞬间化为乌有,定成一句怒嚎。
“原形毕露了。”边崎之耳膜表示不满。
“……”边煜乔不愿再与他继续闲聊打闹。
又想起了那日秘书对自己说过的话——你与我待在一起的时间早已超过了与少爷的两倍。
他清清嗓子说道:“中午吃饭了吗?没有的话……”
“我去做吧。”边崎之站起身:“你要吃什么?”
说完这句两人都愣住了。
一个以为还在淮宁,一个从没见过这样的儿子。
沉默几乎在这宽阔的室内蔓了个整,后来好长时间,两人谁也没开口说话。
“边崎之。”边煜乔打破沉寂。
“爸。”边崎之抬眼看过去,低声说:“要是我妈刚走那会儿你能想着我一点,现在我也许就会喜欢你多一点。”
“但是我大度,我还是喜欢你的,只是没有小时候那样喜欢。”边崎之说话时便像是个几岁大的小孩。
边煜乔很久没再说话。
边崎之无奈罢道:“我先走了。”
说着抱起饭饭出门去了。
边煜乔将那个高瘦的背影望了好久,竟觉得落寞。
他希望的边崎之到底是什么样子?这个问题突然难以回答。
从前他希望边崎之可以懂事一点,希望他戒烟戒网戒掉所有坏习惯,认真地去做一个好学生,就像那时读书时的自己一样,乖巧努力。
但是如今,边崎之的确是变了,愿意读书、会动手做饭、戒掉了一贯的坏毛病,真的认真地去做一个挺好的学生,他却觉得,这样的边崎之,似乎有点扎眼。
他在教育孩子的同时除了以身作则及言语相逼,好像连基本的陪伴的没有,甚至他不曾真的了解过自己这个坏孩子,他为什么坏?他怎么坏?他有多坏?
尽数不知。
只会拎着几个他的陋习念叨好多遍。
其实啊——
边煜乔是个好丈夫,却不是个好父亲。
边崎之生来含着金汤匙,腰缠万贯,从上学开始就要好多同学爱缠着他跟他交朋友,他小的时候是真的以为那就是朋友,后来越是长大,越是清楚,都是看上了钱。
但他并不失望,也不难过,甚至觉得这样也挺不错的,有钱就能有朋友,自己不用真心,他们也不用,就扔两张钞票出去就能是朋友了,也挺好的。
不然你看那个高高在上的边董事长,你给他扔多少钞票他都不会回来陪你,这些钱换来的朋友至少真的陪着你,还会认认真真地拍你马屁。
那会儿也挺自在的,就这样一直到长大都觉得快活,觉得交朋友实在太轻松了,只要口袋有钱、兜里有烟,随手一招都会有人跟你玩儿。
但是真的,真的从来不觉得这些傀儡有多温暖。
这十几年,他活在傀儡朋友和冷漠的逼迫中,找到了一个最好的平衡点去抗衡这两样不快人心的现实。
这个平衡点最是自在,无非就是酒吧网吧到处飞,随手一根烟就能吹,就像扶不上墙的难泥,最是讨人厌。
大家都讨厌这样的他,老师、家人、班里优秀的同学……
拿他来做反面教材这是常有的事,只要一提到混混方圆几里都能想到边崎之。
后来的有一天,他买了猫,爱上了动画片。
其实爱看动画片这个习惯不是童心未泯,他小时候根本不爱看动画片,那时他喜欢看书,喜欢认字,每天多认会几个字、多背几段诗都会开心得满楼跑。
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有天抽烟抽到想吐、酒精辣了胃、看到灯红酒绿觉得头疼、看到繁华落幕居然觉得孤独。
所以他去买了饭饭,买了一个陪伴。
但抓着那个平衡点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混来混去转眼十七岁了,边煜乔却突然动了真格,要把他送到了淮宁去。
其实知道自己卡被冻了的边崎之除生气外,更多的还是害怕。
那个时候的边崎之觉得边煜乔真的太过分了,在那时候他是真真切切地讨厌过边煜乔,像个烟瘾大的中学生被父母停了零花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叫天天不灵。
他就怕身无几文的自己在这里连一群傀儡都没有,没有一点陪伴。
可是很意外的是,有个叫张缶的傻逼请他喝了一杯柃檬水;有个叫沈一欧的帅哥请他吃了一碗面;有个叫何哆哆的美术生把他的一点见解当做大神;有个叫徐亚的混混拿他那点资本开玩笑。
最后他以一顿火锅结了这所有账,却忘不掉那碗一张照片换来的面。
牵引他又回到那个地方的明明是机票,明明是航线,却好像是一份情谊。
那里是真的温暖的,不用大把大把的钞票,要是兜里又几块钱都能被几个傻逼舔着喊爸爸,若是烟盒里还有一根烟也有人愿意抽你的半儿,如若身无分文便还能和他们一起呼天唤地。
总之在这个地方,不用很有钱,却能很有情。
这些他从未有过的温暖簇拥了他的十七岁,携着一份炙热滚烫的爱意侵袭了他的狼狈。
淮宁。
是他的梦。
沈一欧。
是上帝送他的礼物。
他孤身来到这个地方,携带了自己仅有的温暖遇见了更多的温暖,从厌恶到热爱。
从一成不变到大蜕变。
正如边煜乔所想,这也许真是一场大型的变形记。
如果是这样,那应该如此开头于这节目:
主人公边崎之是一个孤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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