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汉家士兵的呵斥,两个蛮子战士也很无奈。

    反抗是肯定不能反抗的,有恋恋不舍的看了两眼那两匹好马。

    寨子太小,都很穷。

    这样高大精神、皮毛顺滑的好战马哪里是他们能见到的。

    如今得到了机会,当然想要占为己有。

    所以才那么莽撞的上去抢,毕竟抢完了这么多人,肯定轮不到自己啊。

    但是被首领特意嘱咐过的,  他们也不敢违抗军令。

    虽然他们懂得东西不多,但是也知道要不听话要杀头的。

    反而是只要好好的听话,就有好东西可以拿。

    虽然他们小部落只分到了一套铁甲,被首领穿在了身上。但是却也分到了两套做工精美的藤甲分给了部落里最精壮的战士。

    那藤甲也是好东西,最起码穿着比铁甲轻便。

    在这样地形起伏的丘陵地区,穿着藤甲十分省力、透气、凉爽。

    而且以他们手里的兵器测试,藤甲已经可以起到非常良好的防护了。

    众人又堵在山林的小道边等了两刻钟。

    见鲁肃果然已经走得远了,不曾回来,也都松了口气。

    这汉家士兵才吩咐收拾东西回去。

    还是留下了一个人留守。

    两匹马自己翻身上马骑了一匹,另一匹马让旁边的蛮子士兵牵着,打算带回去给队长施云。

    果然不出所料,这两匹马最后再分的话,就轮不到这些蛮子战士。

    坐在马上的士兵毫不在意那蛮子眼里的幽怨。

    心里还在暗自腹诽,“看什么看,什么玩意儿都想要,这马给你,你会骑吗?”

    都是穷闹的。

    这样的战马留给他们也没用。一来是他们不会骑,二来是在江南的战斗中,除了将军骑马,其他人步战骑马更方便。

    毕竟又是要过河,又是要翻山。

    众人回到山寨报告施云。

    施云等人都在寨中坐着,翘首以待。

    见探子们回来,都迫不及待地上前追问。

    “怎么样,走了吗?”

    “走了,确实走了,  走得远远的。看样子是不会回来了。我在原地留了钉子,  有意外情况还会随时回来报告。还带回来了两匹宝马,  鲁肃他们要翻山不得不遗弃的。”

    “好!好!”

    施云连叫了两声好。

    转头看向洪明和吴免等人,大家眼中的激动都掩藏不住了。

    洪明和吴免等五个大统领手底下人多,这些人要么是汉家后裔,要么是汉蛮混血都已经分不清了。

    但是这些事大了,却没有一个是纯正的百越蛮族。

    虽然江南的旧称是百越之地,但是自始皇帝派赵佗治理百越,多年下来,虽然仍然摘不掉是蛮荒之地的帽子,但是,纯粹的蛮子却很难成气候。

    多是一些小部落。

    所以厨师云等六人外,帐下许多头上插着羽毛,绑着兽尾,纹身黑牙的纯正的百越蛮族,都是小部落的首领。

    这些人比洪明和吴免他们好打发的多。

    势力比较小的,只有首领一副铁铠甲。

    再大点的,也不过是多分几身藤甲。

    十几个小部落走了十几个铠甲,施云自己留了两百,另外三百都分配给了吴免他们。

    施云先看了看那两匹精神的好马。

    也爱不释手地摸了摸。马儿很温顺,就是有些不适应的打了个响鼻。

    施云忍耐住心中的喜爱。

    一匹马还给带来的士兵。

    “这是你的战利品,  赏你了。”

    那士兵高兴的嘴巴里像是塞了衣服撑子一样,  笑得完全合不拢嘴。

    施云看着另一匹棕红色的宝马,笑着,牵着马来到了洪明的面前。

    没有战士不爱宝马。

    施云克制住心中的欲望,就是因为它有更想要的东西。

    就好比范增看见刘邦入咸阳之后,也不搜刮美人,也不搜刮钱财,就认为刘邦是个劲敌,心中有大的志向,让项羽赶快杀了他。

    但是以洪明几个人的智慧是看不出来施云有什么大企图的。

    没读过书,就这点不好。目光太短浅,容易被眼前的利益冲昏头脑。

    施云将宝马赠送给洪明,这样高大的北方战马,洪明一个叛军头子哪里接触过。

    他的表现不比那小兵好到哪里去。

    如果他读过书,一定会有古人的经验作为参考。

    可惜他没有。他只能乖乖地被施云收买,为施云的荣华富贵冲锋陷阵。

    洪明是五个大头领中的老大。

    搞定了洪明,这五个人基本上就都搞定了。

    “多谢贤弟忍痛割爱,将这好马相赠啊。”

    施云哈哈大笑。

    “哈哈哈。区区一匹马,怎比得咱兄弟情谊?这点小利不算什么。”

    “如今太末县已经没有驻军,事不宜迟,咱们大事要开始了。”

    众人也都是七嘴八舌地答应着。

    “准备开战吧。”

    “我们大斧头早已等的饥渴难耐了。”

    这是一个爱用斧头的蛮族首领。

    众人答应的很好,人马也早就已经集齐,随时可以出发。

    但是,施云按捺住心中的冲动,要多嘱咐一句。

    “诸位,诸位,大事将成,富贵就在眼前,但是我却要将丑话说在前头,诸位莫要怪我。先小人,后君子。”

    “贤弟有话直说,我等自然遵从。”

    “正是正是,施云兄弟,有话直说吧,我等全听你调遣。”

    听了众人的回复,施云也不再客气。

    “我们的目的是取下会稽郡,献于主公刘备做见面礼。”

    “但诸位也要知道,我主刘玄德乃仁德之君,最是爱护百姓。”

    “如今,会计郡已经是我们囊中之物。无论何时,诸位入城之时都要约束手下士卒。”

    “绝对不可烧杀淫掠,残害百姓。”

    “我将丑话说在前面,若有违者,定斩不赦。”

    “诸位若是不同意者,请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真打起旗号发兵攻城,那一切就按军法处置,临阵脱逃者一律斩首。再想退出就来不及了。”

    施云这话说的倒是没有什么毛病。

    但是问题在于,很少有士兵进城而不烧杀淫掠地。

    一般这种事情都是要主官,特意吩咐,让士兵们秋毫无犯。

    但那都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

    没有说纯粹为了善良而不伤害百姓的。

    例如吕蒙夺取荆州之后,秋毫无犯,是为了使用攻心之计,让关羽手下士兵溃散。

    而此时施云不允许士兵在城中劫掠,那就不符合这个路首领一开始的想象了。

    在他们看来,入城抢东西是理所当然,不用刻意强调的。

    所以施云说服他们才那么的轻松。

    施云看到了众人的不乐意。

    又高声说道。

    “诸位兄弟,何至于如此短视?”

    “若诸位兄弟对百姓秋毫无犯,将会稽郡原原本本的交给我主公刘玄德,难道还会少了诸位兄弟的赏赐吗?”

    “若老老实实跟随我家主公立下大功,封侯拜相,封妻荫子,大权在握,难道不够风光吗?”

    “丈夫行于乱世,奋短兵而立大功,这才是真正的大丈夫!”

    “我放纵自己的欲望,只图一时的爽快。肆意欺辱百姓,烧杀劫掠,这样的不仁不义,又短视之人,我施云自认为咱们不是一路人。”

    “提前把话说明白,如果是这样的人,大家还是散伙了吧。”

    “若愿听我劝告,听我指挥。施云愿同大家誓同生死,共谋富贵!”

    施云振振有词,壮志勃发,熊熊燃烧的野心让他的双眼发亮。

    点点亮光,却能与大日争辉。

    此时此刻,无论是汉,还是蛮,只要是个男人,心中的野心就都在膨胀。

    男人的野心是不分种族的共同话题。

    在场的所有人不自觉的就被施云挑动起了情绪。

    鼻翼翕张,胡须颤动,黝黑粗糙的脸庞发红发亮!

    施云站在高阶之上。

    目光下放,扫视一圈,见军心可用。

    对着众人高声喊道。

    “愿约法三章,与我共谋富贵者左袒!”

    施云上了头,用了一个典故。

    可是这些会稽南部的土人哪里懂得周勃的故事。

    这让他面临一个尴尬的境地,还好他手下有数百汉儿。

    赶紧随着施云话音落下,袒露左臂!

    而错愕的地方军阀和百越蛮族战士头领,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也赶紧随着施云的手下一起解开衣袍,袒露左臂。

    施云望着眼前五颜六色的一片,非常满意。

    眼前的汉儿露出来的左臂是白皙的,董良跟随刘备之后,为了防备疫病,十分重视卫生。

    汉儿们经常洗澡,虽是军中战士,但也一般穿着衣服训练,所以他们的臂膀和脸庞是两种颜色。

    而洪明等地方军阀以及百越蛮族,都是胳膊黝黑。

    还有一些刺着纹身。

    吴越之地,素来就有纹身的习惯。

    昔日周太王的儿子太伯和仲雍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弟弟季历继承王位,就都跑到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

    而荆蛮都很敬佩他们的忠义,自愿跟随他们的人有千余家。这就是春秋时期吴国的由来。

    而随着南方受中原的影响越来越深,长江以北,纹身的人越来越少了。

    但是在这会稽郡南部,这里的百越蛮族战士都还保留着祖宗的习俗。

    此时此刻,在施云的眼里,虽然眼前的众人相貌,形态,习俗各异,但是大家的野心和壮志都是一样的。

    “刹突,刹古何在!”

    “在!”

    “你二人带五十将士,暗藏兵刃,佯装过路,一切如常,进入太末县,趁机控制城门。”

    “喏!”

    刹突和刹古的小部落就在这太末县旁边。

    手下人经常入城交换物资。

    因此大多也是熟面孔。

    不会引起太末县人的警惕。

    依照施云的情报和推断,太末县现如今应该不会有太多的守军,顶多是原来的那些县衙衙役。

    但还是那句话,攻城是非常麻烦的。

    即便是普通的县衙衙役,带着民夫把城门一关,也会给部队带来不小的伤亡。

    何况施云他们这里也没有什么攻城器械。

    所以能稳定地将太末县拿下来,就选择稳妥的办法。

    刹突和刹古两个人就领着五十个弟兄,穿着普通的衣服前往太末县去了。

    身上都没带什么兵器或者在腰上插一把柴刀,或者在怀里藏一把斧头。

    “其余众兄弟集合所有兵力,藏于山林之中,慢慢向太末县前行,不可出现大道之上。”

    “遵令。”

    洪明等人带着兄弟们遵从命令。

    便出了寨子,各自叫人出来,他们的兄弟早在寨子外面安营扎寨,等待很久了,那些蛮子战士也都在这里。

    洪明等人,所有五个首领人加起来,汉蛮杂军有个一万五多不到两万。

    剩余那些零零散散像刹古和刹突一样大的部落首领,又把人都凑起来,凑到了两万人。

    施云与红名在前,其余人在后,士兵们藏在山林之中,不往大路上走。

    这些人就隔着数百步的距离,远远的吊在刹突和刹古的先锋队的后面。

    没过多久,就远远地能看见太末县低矮城墙的轮廓。

    刹突和刹古身受军令,心里多少还有点紧张,抖了抖肚子,摸了摸怀里的斧头,心里多少安静一些。

    佯装无事,镇定的就往城里走。

    城门口零散的有几个行人往来。

    刹突和刹古他们总感觉有人在看着自己。

    事实上,还是他们多想了,哪有人会关心他们想要干什么呢?

    五十个蛮子大摇大摆的往城里走着,这在太末县稀松平常,根本没有人会在意。

    太末县本来就是处于汉蛮杂居的地方,城内也是一半蛮族一半汉家。

    出乎意料的顺利。

    刹突和刹古走到城门口,没有一个人阻挡他们,连兵器也没有露出来,自顾自地走过城墙,在城门口站起了岗。

    五十个人往城门洞里一站,只留下一条小道给行人通过。

    这一下,旁边的百姓确实有些慌了神了,顶着五十个壮汉的目光从他们中间走过去,也确实有点困难。

    但是到底没有什么反抗。

    又不是对于朝廷,对于孙权多忠心。

    县衙新到的县长也刚刚离开。

    管他们想要干什么呢,只要不亮刀砍自己,自己就不当一回事儿。

    谁统治太末县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北边的官兵来了,总不至于将他们杀光,到底需要人口。

    南边的蛮子又大多都是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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