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草帽和豆瓣酱
贝克骑士带着一行人赶着车子来到酒馆前,达伦刚下车,就看到一个7、8岁左右的男孩脸上笑着问:“骑士老爷,你要过来我家酒馆留宿吗?还是要过来喝麦酒?我母亲酿的麦酒味道好极了。”
他母亲酿的麦酒味道很不错,镇上经常有人过来买麦酒回去喝,有时外来的商队就是不过来他家酒馆住宿,也是会买些麦酒回去喝。
“我不喝麦酒。”达伦见这是一个脸上带笑的小孩,脸上变得和蔼不少,“我也不是骑士老爷。”
男孩眼睛微微睁大,这个男人看上去这么威严气派的,居然不是骑士老爷,那他是士兵先生吧?
“嘿,卷毛的托尼,还记得我吗?”贝克骑士也下了马匹,随手就摸了托尼一脑袋乱毛。
“记得,你是贝克叔叔!”托尼记性很好,一下子就喊了出来。
听到儿子忽然喊出来的声音,酒馆里面走出来一个身材丰盈的中年妇人,她见到贝克骑士,脸上立刻就露出笑容:“没想到是您,贝克阁下,您过来了。”
艾丽的余光扫到常年跟着贝克骑士走商的士兵和随从们,不过也有另外一队陌生的士兵整齐地站在一边,她看着明显是队伍头头的达伦,“这位先生,您是?”
贝克骑士主动介绍道:“艾丽,这位是达伦,他是乔里教士的护卫队长,这些都是他的同伴,他们今天跟我们一起过来酒馆住宿。”
“你好,艾丽夫人。”达伦简单地跟她打了个招呼。
“你好,达伦先生。”艾丽今年28岁,个性麻利又能干,马上就招呼他们道:“这几天都天气这么热,你们走了这么久,一定累坏了吧,快进来休息吧。”
说完,她连忙喊儿子托尼和另外一个帮工,一起给客人们带路,把牛车和马匹赶到后院畜牲棚里去,自己则先带着贝克骑士和达伦到酒馆内,先给他们钥匙开房间,好快点搬运货物进去保管。
达伦脱了脑袋上的草帽进去,很快就看见酒馆正厅中间摆放了不少餐桌,靠墙壁的东、西两边还盘了两条长长的火炕,上面放着几张小矮桌,火炕上的草席看上去有些旧了,现在天气这么热,当然是没有烧火炕的。
达伦和贝克骑士分别拿了好几条房屋钥匙,然后转身出去吩咐手下把货物都搬到房间里,等搬完后,他们再留几个人在房间里看管着货物,其余人则下一楼正厅准备吃晚饭,房间里的人,则等着伙计把食物送上去就餐。
“艾丽,怎么不见威尔?”贝克骑士和他的几名骑士随从,加上达伦都坐到大厅的正桌上,其他人则坐在大厅的边桌上。
在大城市的酒馆里,只有年长、经验丰富且有权势的商人才能在酒馆的正厅中吃饭喝酒,其余小商人只能在大厅的边桌上就餐,这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达伦这次算是沾了贝克骑士的光,才能第一次踏足酒馆就坐在正厅的中间餐桌上就餐。
“酒馆里的麦酒快卖完了,刚刚又有客人点了麦酒和炖羊肉,厨房里没有准备羊肉,威尔带着伙计过去酒铺搬麦酒,顺便再买点羊肉回来。”艾丽笑着说道。佛伦萨是重要的羊毛和毛皮交易中心,但也只有在冬天,羊肉的价钱才会降下来,现在正值盛夏,可没有多少人愿意宰山羊。
“酒铺?”贝克骑士好奇地问,“你们酒馆用的麦酒不是一向都由你来酿的吗?怎么要去酒铺买麦酒?”拉德温酒馆能生意这么好,除了价格、服务都不错之外,最重要的是艾丽家祖传的酿酒方子,酿出的麦酒味道真的很不错。
“哈,那间酒铺也是我们开的,那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你这半年都没有过来,所以不知道。”艾丽捧了一小坛麦酒过来给大家斟上,“贝克阁下,这么久不见,这坛麦酒算是我请你们喝的。”
“那就谢谢了。”贝克骑士端起酒杯,尝了尝麦酒,说道:“你的酿酒手艺好像更好了,现在开一间酒铺也不错。”
“威尔也是这么说的。”艾丽笑笑,然后问道:“你们想吃点什么?今天有燕麦粥、黑麦面包和卷心菜汤,还有新鲜的鱼和鸡蛋。”
“给我们一人来一个燕麦粥,一块黑麦面包,一块鱼肉和一碗卷心菜汤就行。”贝克骑士这时让随从拿出一个小坛子出来,说:“这是豆瓣酱,送你尝尝鲜的,不过我想,你或许可以试试用这个豆酱煮鱼,看看它跟你平时调制的酱汁有什么不同?”
“你都这么说了,我肯定要亲自试试。”艾丽老板娘手上干脆利落地接过坛子,打开闻了闻,发觉味道还不错,就抱着坛子走到后面厨房去给他们准备晚餐。
……
“庄园今年生产的羊毛卖了个好价钱,可惜戈利王国的塞利家这次没有过来,我家大人最喜欢吃他家出产的香料,几乎每顿都要让厨师用他们家的香料调配的酱汁佐餐。”坐在旁边的莫尔斯巴顿这么说道。
“维津人从鹿角河过来,和罗弗斯男爵的士兵一起袭扰伯爵的领地,他们戈利人怎么敢顺着河流过来这里贸易,还不害怕维津人杀了他们,抢走他们的货物,不是所有的戈利人都跟罗弗斯男爵一样,跟维津人交情好的。”说到这里,这人语气中带着冷讽。
“我之前听说维津人过来佛伦萨,所以今年来得晚了,我还没有采购到足够的羊毛,现在佛伦萨的羊毛几乎都被希雅人和欧萨人买走了。”毛纺商人哈德里说道。
大厅里还有其他几桌客人在彼此交谈着,有几个人认出了贝克骑士,干脆站起来和他打招呼,贝克骑士也很豪爽地跟他们问好。
“贝克阁下,你今年也来得有点晚啊,佛伦萨现在几乎没有艾斯农场的羊毛了。”隔壁桌一个身材瘦弱的男人扭头对贝克骑士说道。
五、六月是屯羊毛的季节,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这些毛纺商人总会过来佛伦萨采购羊毛,他们会和羊毛商贩交易,也会直接和个体农夫进行交易,甚至也会收购大庄园出产的羊毛,而艾斯庄园出产的羊毛无疑是最优质的羊毛,用它能织出最柔软的布料,贵族们最喜欢穿艾斯羊毛编织的布料了。
贝克骑士站起来过去他们这桌,和他们交谈几句,爽朗地笑着说:“隆巴,我这次可不是去佛伦萨买羊毛的,而是准备去王都贩卖货物。”
今天在酒馆这里的大部分都是毛纺商人,商人机灵热爱攀谈,彼此交流着得到的信息。
达伦是第一次带人出外走商,路上虽然有贝克骑士传授了他一些走商经验,但自己本身掌握的消息压根就不多,于是他就静静地坐在原位听这些商人交谈,暗自记下有用的信息。
“请问你是贝克阁下的随从吗?”莫尔斯巴顿跟达伦搭讪。
“不是,我叫达伦,我的老爷是乔里教士。”达伦十分客气地回答道:“贝克阁下是乔里老爷的朋友,我只是顺路跟着他一起过来贩卖货物的。”
“哦,原来你是乔里教士的人啊,是那位想出了火炕的教士老爷吗?”莫尔斯巴顿去年就听说过那位弄出了火炕的自由民教士。
达伦心里升起丝丝的骄傲,脸上还是略带客气地说:“是的,那就是乔里教士。”
莫尔斯这时候把目光放在达伦的手边的草帽,“达伦,你这顶帽子看起来真不错,很别致,是在哪里买的?”
因为夏天日头晒,乔里怕护卫队们顶着大太阳赶路会中暑,就一人给他们配了一定干草和麦秸编织而成的草帽,帽檐上面还绑了一条黑色布带,看上去十分绅士。
“这是乔里老爷送的,乔里老爷的家里出产这样的草帽,我们这次运了很多这样的帽子过来卖。”达伦看他似乎挺好奇这顶帽子,就主动递给他,说道:“你要看看吗?”看这位商人穿着光鲜,他说不定很快就能做成一笔买卖。
“谢谢你的慷慨,我可以试试吗?”莫尔斯巴顿接过草帽问道。
“当然可以。”
莫尔斯进酒馆后,就把自己的亚麻兜帽给脱下了,这么热的天气,他白天戴着帽子外出,经常会感到脑袋变得大汗淋漓,哪怕是用柔软的亚麻做成的兜帽也一样热。
莫尔斯看了看手里的圆顶草帽,帽檐上绑着一圈黑色布带,里面还有条绳子绑脸,用来固定住帽子,他把草帽戴上脑袋后,感觉很清爽轻盈,一点也不感觉到热,要是夏天带这样的帽子出去,肯定会清爽很多。
试过之后,莫尔斯就把圆顶草帽给回来达伦,然后十分心动地问道:“你这种帽子,买一顶的价钱是多少?”
“这种有绑带和布带的帽子,一顶要两个铜币。”达伦让人上楼拿了两种不同规格的草帽下来,他指着一顶没有布带装饰的草帽,“像这种,一顶就只要一个铜币。”
“这么便宜?这里的帽子店一顶最便宜的亚麻兜帽也要卖三个铜币。”莫尔斯前阵子才买了两顶,这么一比较,买这个草帽似乎更划算。
“他们用的是亚麻布料做的帽子,我们是用干草和麦秸编的草帽,料子不一样,价钱当然也不一样。”达伦顺口跟他说道。
“莫尔斯,你要是嫌便宜,我这里有珍贵的灯芯草编成的草帽,一顶只要一个银币。”贝克骑士认得莫尔斯,他是佛伦萨附近一座大庄园的管事,为城主老爷管理庄园的生产。
“哈,贝克阁下,我一个月的薪资才多少,养家糊口可不容易,一个银币一顶帽子,我可买不起。”莫尔斯连忙摇摇头,“帽子只要好看又能戴就行,用什么料子,我并不在意。”
“贵是贵一点,但那是柔软珍贵的灯芯草编的草帽,贵一点也值得。”贝克骑士说道,“你要是不计较,就买达伦手上那种草帽也行。”
在场的人也被他们的谈话,激起了好奇心,纷纷找达伦或者贝克骑士拿了顶草帽当场试了试,感觉比布料做成的兜帽要透气很多,于是众人就从身上取出钱币来买草帽,有些富裕的就买灯芯草帽,有些节俭一点的商人买的是干草帽,还多买了一顶,反正就一两个铜币,买回去送给家人,哄哄孩子开心也好。
“先生们,晚饭来了。”酒馆伙计这时候陆续端来燕麦粥、黑面包配洋葱片和卷心菜汤,他鞠躬请贝克骑士这桌客人慢慢享用,还说腌鱼还要再等一会儿才煮好。
这里的住家酒馆空间有大有小的,住宿条件也还可以,就是伙食供应比较简单,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来住家酒馆主要做住宿和酒业生意,对于伙食供应的要求就没那么高。二来,酒馆要控制成本,中世纪食物难得,只能提供最基本都主食,例如麦子、豆子和黑面包,有些简陋的酒馆,连黑面包都没有得提供,相比之下,拉德温酒馆的食物供应已经算是比较能看的了。
如果商队不满意酒馆的伙食,还可以另外付钱让伙计出去跑腿买材料回来让老板娘现做,也可以在外面另外打包美食回来享用。
纽克镇为了照应过路商队的要求,附近有不少面包店和餐馆,甚至连小吃摊都有,当然相比于中国的小吃摊经济,中世纪这里的小吃和美食就显得要匮乏很多,倒是各种味道的面包种类层出不穷。
谁让在动荡的中世纪,面包才是王道呢。偏偏这里的面包,按材料只分分白面包和黑面包两种,达伦现在餐桌上的黑面包口感是偏硬且酸的,还要搭配着卷心菜和洋葱吃,味道才好一点,相比之下隔壁桌的姜黄蛋糕、烤小鸡和熏鱼肉就显得丰盛很多。
“贝克阁下,您要不要来两块蛋糕和烤鸡肉?”身材瘦弱的隆巴喜欢吃肉食,偏偏怎么也吃不胖,他看见贝克骑士的晚餐显得有些简陋,自己刚刚才跟贝克骑士购买了好几顶造型别致的灯芯草帽,这时候也想跟他攀点交情,毕竟贝克骑士背后的靠山可是谢菲尔德堂区教会。
“感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们的食物已经上桌了,我吃这个就好。”贝克骑士向对方笑道。
“那好吧。”隆巴笑着摇摇头,丝毫不在意对方的拒绝。他这桌菜色是挺丰盛的,不过客人也多,大家一人分一些,也能吃完,不然他也不会只招呼贝克骑士一个人吃,既然他拒绝了,那就算了。
隆巴用餐刀切开桌上的姜黄蛋糕,这蛋糕是用鸡蛋、面粉和姜汁烘烤而成的,透着一股姜香味,蛋糕是在巴林面包店买的,口感紧实又有嚼劲,本地人都喜欢在那里光顾,因为没有加奶油,发酵的方法也不同,所以它的口感跟后世那些各式各样、松软可口的蛋糕不太一样。
因为经常来佛伦萨采购羊毛的商人大多数从海上乘船过来的,在船上不好生火,他们平时吃够了干豆子、黑面包和肉干,所以下了船就喜欢在口福上放纵一把,蛋糕、鲜肉和蔬菜汤都是他们喜欢点的食物。
达伦让手下拿了平时开过的豆瓣酱坛过来,又跟店铺伙计要来一个空碟子,然后打开细绳掀开绑住坛口的布条,往碟子里倒出一些豆瓣酱,让桌上的众人吃面包沾豆酱。
有个随从也跟达伦混熟了,跟着贝克骑士一样,拿了自己那块面包,用餐刀从中间剖开,又在碟子里沾了点豆酱刷在两块面包片上面,然后又往里面放了洋葱片和卷心菜,把两块面包片夹住就往嘴里送,吃得腮帮子鼓鼓囊囊的。
旁边的几桌客人伸长脖子往这边看了看,原本还觉得他们往碟子倒了不知道什么东西,黑乎乎又黏糊糊的,还跟刷果酱一样刷在面包片上面,吃的津津有味,心里一时都好奇极了。
“达伦先生,贝克阁下,你们沾的是什么,酱料吗?我能不能也尝尝?”巴隆忍不住问道。
这一小碟豆酱是达伦请客的,贝克骑士看向达伦,对他使了个眼色,达伦也知道这些商人不差钱,心里又指望着替乔里打开豆瓣酱的市场,当然不会拒绝,反而十分慷慨热络地说道:“当然可以,这是从塞登斯男爵领,威尔普村庄教堂出产的豆瓣酱,各位要是想尝尝的,都可以过来试试味道。”说着直接把一整坛豆瓣酱都打开让大家各自取用。
大家纷纷拿了餐刀往酱坛子里沾了豆瓣酱品尝它的味道,就在这时,艾丽老板娘也从后厨走出来,双手捧着一大碟豆酱煎鳟鱼,酱红色的豆酱连同油水垫在鳟鱼的下面,煎得里外酥黄的鳟鱼块堆在一起,散发着浓郁的香气,白色的热气混合着鱼香和豆酱香味,缓缓地飘散在正厅四处,让众人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喉咙也不由得咽了咽。
巴隆看了看旁边煎得色香俱全的豆酱煎鱼,又看了看自己之前点的熏鱼,突然对自己桌上的熏鱼失去了食欲,“老板娘,你做的这道鱼可比我桌上这道熏要香很多?”
隆巴是非常有实力毛纺商人,还是酒馆的老主顾,艾丽连忙向他解释道:“这可不是我藏私,贝克阁下刚刚送了一坛酱料给我试试手,刚刚才用这种酱料做了这一道煎鱼。”
酒馆里的鳟鱼都是镇上的渔夫从河里打捞出来售卖的,艾丽平时做鱼,通常是整条烤,把鱼得脆脆的,要不然就是做腌鱼和熏鱼,只有老主顾和老朋友,她才舍得用油煎鱼招待他们。
艾丽跟隆巴解释完,又连忙问贝克骑士,“贝克阁下,你送的这坛豆酱真不错,配着鱼肉佐餐味道好极了,连隆巴先生都动心了,我能不能跟你买几坛?”
“哈,艾丽,你要是想要豆酱,我倒是可以匀你一两坛,不过我的豆瓣酱也是从威尔普村庄采购的,你要是想长期买豆酱,不如问问我旁边的达伦。”贝克骑士向大家介绍道:“威尔普村庄教堂的牧师老爷和乔里老爷任命达伦先生负责豆瓣酱的买卖,各位要是想买,可以跟达伦先生商量商量。”
艾丽连忙转而问达伦,“达伦先生,请问这一坛豆酱的价钱是多少?”
“我们带来的酱坛有小坛和大坛的,像这种小坛的豆瓣酱,一坛只要20个铜币。”达伦让手下把另外一种大坛的豆瓣酱搬下来,“这种大坛的豆瓣酱,一坛要卖1个银币,或者100个铜币,这种大坛的豆酱可以用几个月也不会变臭,如果你们是去威尔普村庄教堂采购,价格还会更便宜一点。”
达伦说的这个价格是乔里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定出来的,像小坛的豆瓣酱大概能装半升左右豆瓣酱,重量大概在一斤多点,跟昂贵的香料比起来,这一斤多的豆瓣酱在佛伦萨城卖20个铜币不算贵。
如果是在威尔普村庄教堂购买,那价钱还能再低一点,只要13个铜币就能买一小坛,目前一个铜币能买两斤多蚕豆左右,就算只卖13个铜币,利润其实也挺高的。
还有一种大坛的豆瓣酱,大概能装五斤多豆瓣酱,在佛伦萨城卖的价格就是1个银币,也就是一百个铜币,如果是从威尔普村庄采购,买一大坛豆瓣酱可以送一小坛,买五大坛豆瓣酱,可以送一大坛豆瓣酱,反正买得越多,送得就越多。
在乔里看来零售和批发的价格,当然不一样,不过,对于中世纪的商人来说,这个价格就是相当优惠了,哪怕他们不是香料商人,尝过豆瓣酱的味道后,心里也明白这个豆瓣酱的价格已经是相当的物美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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