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双晨马上指挥着列阵,将马背的短枪拿出来,枪头朝下插入土中。

    短枪的枪尾拉开两个分叉,平时合在一起,分开之后就成为火枪的架子。

    他们现在用的是前膛燧发火枪,而且是参照西洋重火枪来打造的,手臂力量无法维持稳定。

    有这样的短枪又能够作为冷兵器使用,还能够当做火枪的架子,可谓是一举两得。

    “舒罗呼,一旦开战必有死伤,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郑毅看着远处也在排兵布阵的非生部落再次问道。

    “你们汉人欺人太甚,今日我非生拼死也不让你们得逞!”

    舒罗呼骑上一头驯鹿,举着手中的长矛气势汹汹的喊道。

    “这是你们自找的!别怪我心狠!”

    郑毅说完就退到了火枪营后方。

    他必须要尽快通过非生部落。

    康红姑还在那里等着他。

    本来不欲与非生为难。

    奈何这部落太强硬了。

    非要逼着他下杀手。

    也就怪不得他了!

    非生是早晚要收拾的,毕竟阻断了南北。

    日后他想要南下,就必须要经过非生。

    既然如今赶上了,那就一起解决好了。

    两百多人的队伍分成三队,第一排就是主要负责射击,第二、第三排装弹。

    这样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火力覆盖,也是因为非生的人数不多。

    全族只能拉出不到两百战士,对他的人造不成太大威胁。

    钱双晨已经将队伍正好,火枪瞄准对方架了起来。

    非生这边也整好队伍,在舒罗呼的带领下呼啸而来。

    也就短短的两百多步,很快就进入到火枪的射程之中。

    这种重火枪的有效射程能够达到一百五十步,就算两百步也有效果。

    就在非生部落战士启动的一瞬间,这边钱双晨就下令瞄准射击。

    第一排七十根重火枪冒出一股黑烟,弹丸经过加速向非生战士冲去。

    火枪的弹丸噗噗噗的击穿非生那些战士身上的皮甲,哀叫着从驯鹿背上落下。

    舒罗呼冲在前面,也是感觉胸口一疼,然后浑身的力气就消失了,长矛坠地,人也落在地上。

    在最后一刻,他看到那些汉人接过身后人递过的铁管子,放在架子上再次射击。

    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非生部落也因为他的错误彻底成为历史。

    四轮射击,仅仅只用了四轮射击,两百非生战士就全都失去战力。

    时间仅仅过去不到三分钟,火枪第一次在外东北崭露头角。

    首战就取得让人不敢置信的影响力。

    能够彻底的统治住整个战场。

    距离第一排火枪营士兵最近的非生战士,还有大概三十多步。

    也是这三十多步的距离,完全拉开了生与死的界限。

    就算非生再厉害,也一样抵不过大时代的快速到来。

    郑毅轻轻舒了口气,如今他已经不再畏惧战场了。

    既然生在这样的时空,发展中死亡就不可避免。

    只要尽力保护他的队伍,让死伤尽量少出现。

    至于阻拦他的那些人,也只能扫落到尘埃了。

    时代的更替,永远都是这么的残酷。

    是以和平才会让那么多人向往。

    “给李源传信,让他接收非生,然后派人通传扎岭、卜勒克、阿者诸卫所和地面站,就说以后这片地区汉人来管理,如果不能与汉人和睦相处,就尽快迁到我们找不到的地方,谁若是敢不识相的阻拦和作对,非生就是他们的下场!”

    钱双晨马上派人向孔甲村的李源传信,心里也是有些惊讶,看来首领真的是变了。

    从原来的仁义慈悲,迅速的成长为霸道仁心都不缺少的真正一方霸主。

    钱双晨对于这样的变化,那是极为的兴奋,这才是能带着他们打下一片天下的首领。

    让钱双晨将舒罗呼的脑袋带上,一行人就急速向南而去,满地的尸体昭示着刚才的战斗。

    失去了这些战士的非生,几乎不可能重新在这里生存,必须要依附于他们才可以。

    李源会将后面的事情处理好的,他安排的那些村长们也不是吃干饭的。

    希望他回来的时候,到葛林下游这一代,都能成为他的地盘。

    人不够有基地车,食物不够到处都是江河。

    在这里根本不用担心会饿死人。

    就算上百万人,大自然也足够养得起。

    这一瞬间,郑毅决定要加速扩张步伐。

    留给他的时间也不多了,建州不说,小小的匪患罢了。

    但是西方不出几年就会开展工业革命,大航海也成为主流。

    他不能总将自己憋在这外东北,不然多少的资源也会被憋死在里面。

    要走出去,就势必有个安稳的后方,这东北和外东北的大好河山就是他的依仗。

    复兴号就是他的腰杆,让复兴号充分利用起来,那就必须要征服整个东北地区。

    一路南下,五速站有个小部落,本来还想拦住郑毅。

    但是舒罗呼的人口扔过去,他们立马就萎了。

    这些汉人大爷们看来特别的不好惹。

    还是乖乖的让道,免得灭族之祸。

    虎把希、忽林几乎都一样。

    一颗人头什么都能代表了。

    这就是郑毅要通过的决心。

    不让道那就是死,就是如此的霸道。

    汉人的管理在此地缺失百多年,但从来没有失去影响力。

    这就是强大的好处,只有实力强大了,很容易就能解决很多事情。

    复兴,可能也是因为如此吧?郑毅夜宿在忽林部无聊想到。

    一天的时间,他们从非生到忽林,赶路将近两百公里。

    忽林的位置就在黑龙江与葛林河交汇的位置。

    从这里他们将溯葛林河向西北进发。

    那里才是葛林四姓生活的地方。

    康红姑还在大山林艰难行进,没有了马,她只能用两条腿穿过山林。

    好在没有再遇到猛虎,也没有遇到狼群这样的猛兽。

    饿了她就在林子里打只猎物,吃饱了继续赶路。

    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郑毅已经到葛林河了。

    她还在努力的赶去葛林康家庄。

    对于她父母万分的担心。

    如果不是那头老虎。

    说不定她都快到了。

    现在靠两条腿走路,虽然可以抄更近的道儿,但无形中还是慢了许多。

    按照这样的速度,起码还需要两天才能赶到,让她心中也是无限焦急。

    第二日,从忽林出发,郑毅带上忽林的一个小伙子当向导。

    按照他们的说法,那边的汉人住的很深。

    一般第一次过去,不见得就能找到他们。

    忽林的这个小子叫做库其达莫,今年刚刚十六岁。

    是忽林部落中最优秀的战士,也是忽林对他释放的善意。

    这样的善意郑毅来者不拒,只要愿意跟随他的他都会善待。

    未来这片区域,不可能全部都是汉人,当地的百姓一样是他要负责任。

    如此才能保证这片区域长治久安,稳定和快速的获得发展。

    不然今天这个部落偷袭一下,明天那个过来捣个乱。

    他还要不要发展了?光处理这些事情就得头疼死。

    茫茫大山,除非直接灭族,不然很难防备偷袭。

    除非是没平方米的土地都安排上士兵。

    但那怎么可能?守也永远达不到目的!

    是以,恩威并施、融合同化才是王道。

    这些人的生活越过越好,那么就会将自己当做汉人。

    大家的目标利益才会一致,这片地区自然就会安稳了。

    库其达莫骑着马,带着郑毅等人没有完全沿着葛林河走。

    他是找了一条别的路,中间虽然要穿过几座山岗,但距离要近上一倍还多。

    到了下午的时候,郑毅就看到了一片广阔的山间平原,这里就是葛林四姓汉人生活的地方。

    葛林四姓源自当初努尔哥建设时期迁移过来的中原汉人,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当初的军户。

    从辽东、直隶、鲁西、晋北等地顺着迁移到此处,然后各种原因就在这里扎下了根。

    葛林四姓也不是就四个姓氏,而是有四个大姓占得比例比较大。

    不然两百年的时光,基因学也早将他们四姓汉人给打败了。

    “前面有个村庄,那里生活着一百多汉人,咱们要不要过去?”

    库其达莫指着远处几道炊烟跟郑毅说道。

    “走!我们先过去打探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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