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都赶到这儿了,易中海跟刘海中还能说什么?
“得,以后院子里的事情,不用问我了,有什么事,我听喝就成!”
易中海拂袖,忍者怒气。
刘海中则心底更是把许大茂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这王八蛋,简直属狗的,自己附和他,竟然还被咬。
但民意不可违。
只能暂时忍让。
到此,四合院三个大爷领导的时代,彻底结束。
变成了以三大爷为首,周建军为辅的局面。
“好,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就散了吧,散了吧。
以后没事儿就不乱开会了。
于莉,你回头把这统计工作,好好干完了,别漏了谁。”
于莉赶忙应了一声,对周建军多了几分谢意。
这可是积德的好事情。
“建军啊,你说的那个每家每户的棉衣,是真的啊。”
“四婶儿,你放心吧,我说的话,绝对算数。”
“好好好,你是个好孩子。”
打发了几个不放心的,周建军赌咒发誓了半天,这才算完。
大家对他的态度,明显又好了很多。
散了会,周建军跟何雨柱往家走,秦淮茹快速的追了上来,拉了周建军一把,满脸凄苦。
“建军,这次你无论如何也要帮姐一次,姐真的是没法子了。
棒梗他,他是无辜的啊。”
周建军叹了口气:“秦姐,他真的无辜吗?今儿他带着俩妹妹从外头出来,我跟柱子可都看见了。
再者,他偷许大茂的鸡不是第一次了吧?
有些事情,我们没在大会上说,就是给你留着脸呢。
但这做人,不能太得寸进尺。
今儿大伙儿信任我,把我推了出来,当个话事人,那我以后做事情就得更加谨言慎行,更加公正才是。
谁都活的不容易,困难的也不是您一家,您说是不?
更何况,东旭的抚恤金不少钱呢,在你手里也够你把孩子养大了。”
秦淮茹一脸见了鬼的表情看着周建军,浑身如坠冰窖,冰凉无比。
这人,他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是棒梗告诉他的?
不,这不可能啊,棒梗不可能说这种事情。
秦淮茹仿佛刚认识周建军一样,满脸都写着难以置信。
周建军摸了摸鼻子:“若有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秦姐,好自为之啊,没事别来麻烦我跟柱子,我们一家也不去找你们麻烦,听懂了吗?”
秦淮茹哪里还听不懂?
人家现在要想整她,就她家那点事儿,人家都门清,太简单不过了。
只不过人家不愿意跟她一个女人计较罢了。
看着秦淮茹失魂落魄的样子,周建军摇了摇头,拍了何雨柱一下,两个人才继续回家。
秦淮茹怔忡的看着两个人的背影,这才慌张的跑回家去。
她真的有点被吓到了。
本来以为,她很了解这两兄弟,但现在看来,人家更了解她。
“妈,棒梗,你们赶紧收拾东西离开这儿。”
看着她那惊慌失措的模样,贾张氏老大不乐意了。
“秦淮茹,你这是什么意思?之前不是说好了?我都不要你给养老钱了,你怎么还撵我走呢?”
“哎呀妈,不是我要撵你走。
棒梗今天杀了许大茂的鸡,被人家查出来了。
你们再不走,棒梗就等着吃牢饭吧。
还有,一大爷今天都被许大茂给提议罢免了,以后这个院子里,他说的可不算了。
你们赶紧收拾走吧,我这有两块钱,您先拿着,等过几天我再想办法给你们送钱去。”
一旁棒梗都吓傻眼了,早上还觉得自己牛的不行,大杀四方。
结果这才多久?
事情就败露了?
“不,我不想坐牢,妈,我不想……我,我这就走!”
棒梗想都没想,抬脚就跑。
“棒梗……”
贾张氏失声尖叫,跺了跺脚:“杀千刀的许大茂,日你姥姥!你给老娘等着瞧!”
她也不敢多待了,孙子都跑了,她还不得跟着走?
贾张氏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一走,就……
何雨柱回了家,于海棠刚刚起床,浑身透露着慵懒的味道。
“怎么去了那么久?”
“嘿,海棠,你今儿可是不知道,这大会开的,那叫一个热闹。
一大爷跟二大爷被许大茂整下台了,现在这院子里三大爷跟咱哥当家。”
何雨柱把事情经过大致上讲了一遍,在听说把做棉衣统计这种活交给了于莉之后,于海棠眼睛闪了闪。
“咱哥这可是看你的面子上,这是给人卖好的活,要不是你,我哥能把这事儿交给于莉?”
于海棠推了他一把:“我知道,周哥对我是挺好的。”
“那哪叫好啊,那真是当自己妹子疼,天天训我,让我好好疼你。”
于海棠啐了一口:“这种事情也要他教你啊,你就不是真心实意疼我。”
“瞎说,你是我媳妇儿,那我能不疼你吗?”
周建军回到家,跟于晓丽,于晓光还有于晓红几个人大致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搞了一副纸牌,给三个人玩去,自己则跑去画画去了。
虽然自己有很多技巧的肌肉记忆,但学习这东西,如逆水行舟。
画什么呢?
想了想,画个天书奇谭吧,大致的情节还记得。
只是那画风,周建军给改了一下,更加的卡通画,神仙圆滚滚的,坏蛋也圆滚滚的,看着莫名喜庆。
用来哄孩子玩,倒是挺好。
写到神仙两个字的时候,周建军突然想到一个故事来。
跟神仙这两个字有关系,说从古至今有一种东西,存活于书中,名叫蠹鱼。
这东西实际上就是大家熟知的书虫。
有古籍记载,这书虫只要吃了神仙两个字,吃上三次,那么就会发生变化,变为一种名叫脉望的东西。
如果有人机缘巧合,吃掉了这吃了这脉望,就能飞升成仙。这个故事出自唐人皇甫氏《原化记》。
宋人孙光宪《北梦琐言》中,同样有个书虫的故事,说有个人得知这个典故,开始人工饲养书虫,把书虫放在一个罐子里,把一堆写着神仙二字的人投进罐子里,这书虫要吃,肯定只能吃掉这两个字啊。
你瞧瞧,古人都懂得人工饲养这东西了,只不过后来他吃了这东西之后……疯了。可见,机缘不可人为。
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记载的比较简单,说是这书虫吃了三次神仙,就会变成五彩的颜色,吃了能成仙。
周建军觉得这个故事,加在天书里,挺好,能增加点曲折,趣味性。得到天书一瞧,呦少了神仙二字,就很棒。
嗯,这定然是个白白胖胖的大虫子,怎么着也得是20年的老书虫。到时候用香油炸着吃,嘎嘣脆鸡肉味,嘎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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