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梯上楼,顾谶站在自己所在楼层,发现除了自己那屋,走廊两旁其他的房间门都开着。

    “就你一个人住这吗?”芬格尔好奇地四下瞅,旋即忿然,“这里这么多空房间,还让我这个学院的老人去混新生宿舍,还有天理吗?”

    路明非连忙拉住他,让他收一收。

    灯光明亮,顾谶若无其事地朝前走,经过那些空屋子时瞄一眼,发现从玄关开始,里边都打扫得干干净净,也空空荡荡,别说是人,连件家具都没有。

    其他房间也是一样。

    很显然,之前住在这里的人都已经搬走了。

    顾谶站在冷清的走廊上,心说:“阴险啊,老富。”

    当心理学教员彻底认可之后,这座学院才真正接纳了他,之前无论是谁派来的人,才会从他的身边撤离,行动力令人叹为观止。

    “快快快!我跟师弟晚饭都没吃,就等着待会儿的晚宴呢。”芬格尔催促顾谶开门。

    路明非老脸一红。

    顾谶觉得自己刚刚应该只吃一盘饺子。

    进了屋,他打开衣橱,挂着的衣服并不多,白衬衫和西装熨帖地十分整洁。

    路明非扫了几眼,问道:“有没有那天晚上穿的那种,就是韩版的?”

    顾谶是那种穿衣显瘦的体格,所以路明非套他的西装会显得松垮,完全撑不起来,他需要青少年修身的那种。

    “那可能得裁剪一下。”顾谶说。

    “没关系吗?”路明非犹豫道。

    芬格尔撸起袖子,“不用不用,是时候让你见识一下师兄的绝活儿了。”

    很快,他们就见识到了这位老大学生的手段--在西装内侧的腋下、收腰、袖口等部位,夹满了那种彩色的长尾夹,整件衣服顿时瘦了好几个号码,而从外表几乎看不出异样。

    路明非面无表情地站在镜子前,芬格尔一脸笑容地给他穿上黑色西装,手伸进他怀里调整着夹子的位置。

    顾谶手在捏湿巾。

    “湿巾?”路明非嘴唇动了动,意识到了什么。

    “别小看它,拧出的水集合了定型水和香水。”顾谶一开口就是老江湖了。

    就连芬格尔都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好家伙,这竟然是连他都不知道的生活小妙招,简直就是知识点!

    就凭这条,他认可了顾谶在社会实践上的地位。

    路明非朝上翻着眼皮,眼瞅着顾谶将湿巾的水拧到了他的脑袋上,芬格尔立马殷勤地上手抓了两把,原本趴着的头发瞬间支棱了起来。

    “师弟其实还是很有型的。”

    这是来自败狗师兄的夸赞,所以被夸赞的人根本没往心里去。

    顾谶端详了镜子里的人几眼,“多吃点饭。”

    “这是你第二次让我多吃饭了。”路明非叹气,“可我饭量真的不大。”

    “胃口是慢慢撑开的嘛。”芬格尔一副过来人的模样,“而且有我这么英明神武的师兄陪着,你还担心增不起饭量来吗?”

    “那就更不下饭了。”路明非抱歉地说。

    打扮好了一个废柴之后,又有一条败狗舔着脸开始围着顾谶转圈。

    “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我以前也是个蛮不错的衣架子,我肯定不用夹子的。”

    得到顾谶的应允后,芬格尔开心地吹了个口哨,然后直接从衣橱里拿出了早就盯上的黑色西装,反复摸索,嘴里啧啧有声。

    “瞧瞧这做工,看看这料子,不用穿,光是摸起来就知道一定是意大利的老裁缝私人订制的,没有几个月的工期根本裁不出来!”

    “你确定?”路明非嘴角一抽。

    他以前可是听顾谶提过,这的确是出自‘意大利’,两个红绿灯之外的意大利小商品城。老裁缝倒是真的,批发六十块钱能买两三套。

    “我的眼光绝对错不了!”芬格尔十分自信,西装外套一抡,就直接穿在了身上。

    “帅。”顾谶跟路明非相视一眼,认真给出评价。

    “是不是。”芬格尔一脸荡漾的笑。

    ……

    夜幕降临的时候,下起了零星的小雨,滴落在皮肤上带来丝丝凉意。

    安珀馆打开了全部的灯,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看进去,水晶吊灯的光绚烂迷离。

    这是一座有着哥特式尖顶的别墅建筑,屋顶铺着深红色的瓦片,墙壁贴着花岗岩,门前是一条避雨的走道,用巨大的卷拱支撑起来,每一道卷拱下都有精雕的天使,或沉思或微笑。

    门前是持烈火之剑张开六翼的石灰岩炽天使立像,沐浴在秋天的细雨里。

    学生会年轻干部们都穿着黑色礼服,上衣口袋里摆着白色的手帕或者深红色的玫瑰花,站在走廊四顾,好像在等什么人。

    百米外的绿化树丛里,仨人撅着屁股暗中观察。

    “太精英了,这才是贵族的大学啊!我的妈呀,恺撒一个人住在这里吗?这么大的房子够一百个人住了吧?”路明非忍不住赞叹。

    看着他这副土包子的挫样,芬格尔忍不住向上拽了拽他的裤腰带,“师弟,这是你的欢迎晚宴,拿出你s级的气势来。一个失败者住的破房子而已,想想你当初是怎么把他爆掉的!”

    顾谶对此很难不认同。

    路明非仿佛得到了鼓励,深吸口气努力挺直了腰板,就像《猫和老鼠》里那只偶尔直立走路的斗牛犬斯派克。

    “其实凯撒也不总住在这里,这是他租来作为学生会活动场所的别墅,以前是不必支付租金的,他几乎每年都能赢得诺顿馆的使用权,但现在诺顿馆归你了。”芬格尔说道。

    不得不说,穿上西装后的他确实很人模狗样。他身材高大,说衣架子也不算差,只是灵魂有点猥琐。

    今晚芬格尔把乱蓬蓬的头发在脑袋后扎了一个小辫子,露出颇有几分帅气的额头,站在路明非背后俨然一条忠心耿耿的保镖。

    顾谶偶尔会朝有光有人的地方看一眼,他对这种场合还是略显局促。

    路明非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我们为什么不搬到诺顿馆去住?”

    芬格尔说道:“恺撒搬走以后,你得花个上万美金把家具修修,还有昂贵的取暖费和各种杂七杂八的税务。你如果有意出这笔钱的话,其实我是很乐意搬进去的,老顾也不必住在他那个空荡荡的单人公寓里,直接来跟我们住在一起,多好。”

    路明非搓了搓脸,到底是没敢继续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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