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时锦捏起照片,语带探究地看着程醉。
程醉俊秀的眉间闪过短暂的窘迫,“呃……”
时锦憋笑,调侃道:“哟~程大顶流还有私藏人家照片的喜好呢,啧啧~”
“什么叫私藏啊。”
程醉低头抵着她脑袋,反驳,“明明是你送给我的,当时我还不乐意收呢。”
“吼!”
时锦掐他腰身,凶巴巴,“听九爷这意思,还挺嫌弃呢,嗯?”
满当当的威胁意思,但凡他敢应一声,她绝对掐死他!
“没有没有。”
程醉低笑着说:“我哪里会嫌弃你给的东西,我都是贴身珍藏。”
时锦哼一声,“算你会说话,不过这张照片也太丑了吧,我当时什么脑子啊,居然把这张送给你。”
小时候什么都不懂,就觉得过年,穿着红色小斗篷,白领毛边的衣服特别喜庆,就拉着景元初给她照了几张照片。
景元初当时忙着去摸麻将,随手给她拍了几张,照的那叫一个……敷衍。
“丑吗?”
程醉拿着照片仔细端详,“我觉得挺好看的啊。”
宝丽来拍的照片,有点年头,边都被摩挲的有点褪色,可见他时常拿出来看。
时锦心念一动,“你不会天天都带着这张照片吧?”
程醉的手顿了顿,随即低声应,“嗯,这是你送我的第一张照片,意义不一样。”
“所以,自从你离开之后,我就贴身放着,最贴近心口的位置,我希望,你能知道,我在想你。”
“很想很想。”
他带着这张照片,就好像带着她的喜欢,她的思念。
无论翻山越岭,无论落日西斜,她都在他身边,让他安心。
时锦怔忪,随即扑进他怀里。
“我也很想你,很想很想。”
六年多的时间里,她无时不刻不在想他,只是太多巧合,太多事情,让他们失去了见面的机会。
好在,六年后,他们重逢,一切误会化解,他们依旧是他们。
那份感情,那份爱意,从来不曾变过。
就像楚限说的那样——你是我看遍世间美好,未曾动摇的初心。
他们的选择,不是将就,不是权衡利弊,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非你不可,是唯你心动,是此生唯一。
……
“你们是打算把恩爱当饭吃啊?”
蔡士叼着烟,看到时锦和程醉手牵手回来,笑骂道:“怎么不饿死你们俩呢。”
时锦瞟一眼桌上的饭菜,得了便宜还卖乖,“您舍得我们饿死吗?留的什么好吃的呀?”
“鬼丫头!”
蔡士磕磕烟头,没好气道:“要不是老头子我想看幼崽,才不管你们呢。”
“这儿的蘑菇不错,所以都是蘑菇,炸蘑菇,蘑菇汤,配了点荤菜,也不知道你们吃不吃的惯。”
蔡士边说,边掀开锅盖,香气扑面而来。
大抵原料都是纯天然的缘故,莫名有种大自然的气息,让人特别舒畅。
“不过你俩的胃都不是很好,还是先喝点汤垫一下。”
“谢谢。”
时锦接过蔡士递来的蘑菇汤,后知后觉地问:“您怎么知道他胃不好的?”
“你们才认识多长时间啊,面都没见过几次吧?”
“呃……”
蔡士被连环问问的手一抖,汤洒手背上,程醉熟练地接碗,擦汤水。
时锦:“?”
“你们……不会提前就认识吧?”
时锦怀疑地眯起眼,表情严肃又认真。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好像抓奸的正房。
“嗯……”
蔡士瞟一眼程醉的脸色,干笑道:“我们……我们之前确实认识,因为,他是落日斜的老板。”
最后面的话他说的又快又含糊。
时锦眨巴眼揣摩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登时就放下了勺子,审视地看着程醉。
“行啊你!落日斜是你的产业,那我吃那么多东西,你……”
“宝宝你听我说。”
程醉试图解释,但时锦接下来的话,属实让他没想到。
她说:“你把我的钱还给我!我花那么多钱办的会员呢!”
程醉:“……”
果然是掉进钱眼里了,没救了,真的。
蔡士看不下去,笑着说:“丫头,丫头,落日斜现在已经归到你名下,钱你不用操心。”
“不过你就不想知道落日斜创立的初衷吗?”
时锦瞬间被吸引注意力,“什么初衷?”
“因为你啊。”
蔡士重新叼起烟,“某人担心你吃不惯国外的饭菜,特意请我出山,说实话,我当时是不乐意的。”
“但是他重情重义的样子,我实在拒绝不了。”
“后来,机缘巧合,跟你熟了,我就更喜欢你们了。”
“你不知道,我上新的每道菜,他都会先尝,就算再忙,他都会挤出时间来对菜品提出意见。”
“我记得有段时间,你好像饿出了胃病,他急得不行,非让我连夜搞出一套养胃套餐。”
“落日斜创立之初,根本不是为了赚钱,只是恰好,符合了很多人的胃口而已。”
时锦完全没想到,程醉也曾以这种方式陪伴在他身边。
就像她以vicky的身份陪在他身边一样。
默默的,不求回报的。
只是想他好一点,更好一点,仅此而已。
“崽崽……”
时锦嘴角一撇,眼睛又红了。
程醉赶紧把人捞到自己怀里,一声声哄着。
【神仙爱情啊!就算六年没见,彼此依旧心系着彼此】
【落日斜啊!我最最最最爱的私厨!没想到居然是我男神为我女神开的!真绝绝子】
【时锦真的让我太酸了,她绝对是上帝的宠儿,不然怎么能这么幸运呢】
【一个是名震音乐圈的vicky,一个是神秘莫测的落日斜老板,我的妈呀,又是为别人的爱情流泪的一天】
“等等。”
时锦被哄开心,突然想起一事,来回瞟了两人一眼,说:
“二位演技很好啊,都是影帝级别,只有我是蒙在鼓里的弟弟!”
草!
想起他们那天‘初见‘时的样子,时锦就觉得自己是个大笨蛋!
简直铁憨憨一个,居然一点猫腻都没看出来!
……
次日。
晚饭时间,落日西斜,照的村落无比美丽,像是昂贵的油画。
创作者们都围在秋千那一块找灵感,叽叽喳喳的,倒也热闹。
顾析和步归凡没去凑人头,两人拿着不知道从哪摘的野果子过来。
“味道不错,尝尝。”
顾析把果子递给时锦跟程醉。
时锦笑着咬一口,“你们的洁癖去哪了?怎么能弄这么脏?”
“脏?”
顾析拔高音调,一万个不赞同,“我觉得干净得很,我很久没感受到这种轻松自在的氛围了。”
“真的,,我跟你说啊,我灵感源源不断的,从来没这么多。”
“大自然果然是最好的导师!”
“你是怎么发现这么个宝藏地方的?”
顾析好奇。
步归凡也望了过来。
他真的很喜欢这里的氛围,脱离娱乐圈的阶级,远离城市的喧嚣,简直是心灵的洗涤。
他曾经寻找过这种地方,在濒临崩溃时。
但他没找到,他不知道时锦是从哪里翻出来这么个神仙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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