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法医室。

    刑警队加班非常严重,遇到大案子,通宵的可能都有。

    法医室亮着灯,白离云在里面。林子川匆匆赶来,问白离云有什么发现。

    “解剖发现,胃部残留食物倒流至食管,说明刘墨生前尝试过催吐。”白离云简单明白地说,“他想活。”

    “刘墨留下的认罪信上表明,自己不想活的意志很坚定。这就跟他试图催吐的动作相矛盾了。”林子川道。

    “鼻腔内发现少量细纤维,经检验,来自酒店常用的那种被褥。”白离云又道。

    “刘墨曾被人强行摁在床上,面部陷在被褥里,挣扎中,鼻腔吸入细纤维。”林子川说。

    白离云点头。

    “那么刘墨的那封认罪信,到底是被胁迫写下的,还是有人冒充了他的笔迹?”林子川沉思。

    “刘墨的反抗意识很强烈,被胁迫写下认罪信的可能性不大。”白离云推断,“但笔迹是笔迹鉴定师鉴定的,可信度比较高。”

    “据我所知,笔迹鉴定主要依靠主观经验积累,较少依赖机器。笔迹鉴定的结果,并不能达到百分百正确。”

    “林队在质疑笔迹鉴定师的专业性?”

    “不不,我是在想,笔迹鉴定有很强的经验技巧,如果不法分子掌握了笔迹鉴定师的分析技巧,运用反侦察能力,逃过鉴定师的法眼,也不是不可能。”

    “要是这样的话,这个人大概率是个老手了。”白离云想了想,说:“或许我们可以求助一下小姝。”

    在《黑影》这本书中,原姝是个百事通、万能队友,她的专业方向是痕检,但案件现场情况复杂,只掌握本专业的知识远远不够,因为工作需要,原姝涉猎很广。

    “在做笔迹鉴定的时候,鉴定师表面关注的是笔迹的外形特征,实际上关注的是笔迹背后人们的书写习惯。”原姝也还在加班,知道了林子川和白离云的来意后,对他们说道,“书写习惯很难刻意隐瞒、模仿、伪装,但不排除有些人在这一方面有超乎常人的天赋,能够从别人的笔迹中看出那人的习惯,并完美地模仿出来,躲过笔迹鉴定。不过,我突然有了一个思路。”

    “是什么?”林子川连忙问。

    “那封认罪信是使用房间里酒店提供的纸笔写的,上面除了酒店服务人员的指纹外就只有刘墨的指纹,对不对?”

    “对,凶手很小心,连纸笔都是用的现场的。”

    “他没有在笔上留下指纹,说明他写字的时候戴了手套。笔迹鉴定不光能鉴定出是谁的笔迹,书写时垫着纸张的是什么材质、书写人是否戴了手套,都是可以检出的。”原姝道。

    林子川抚掌,“如果检出这封信是戴着手套写的,而现场没有手套,就能反证出写认罪信的人不是刘墨。”

    原姝加班到现在,面露疲惫,白离云注意到她桌面上的咖啡杯已经空了,便说道:“加班到这么晚,早点休息吧。咖啡别喝太多。”

    原姝笑了笑,说:“没事。”

    他俩很是熟稔,林子川想到,《黑影》里面说过,白离云礼貌但是疏离,唯独跟原姝走得比较近,甚至原姝的一些小习惯他都了解。

    这两人有什么渊源?林子川忽然好奇。

    “加班到现在,大家都辛苦了。这样,我叫外卖,请大家吃宵夜,你们想吃什么?”林子川问。

    原姝笑道:“林队,请不必这么着急,后面有的是请的机会。你一来就接手了命案,大家都忙案子,没有时间敲诈你。等案子完了,我们可是要敲你一顿大的。”

    原姝是个大美女,但她严肃端庄,工作中不常开玩笑,偶尔开一两次,整个人都明艳了起来。

    “后面的饭是后面请的,今天的宵夜是今天请的。我点个啤酒、炸鸡,怎么样?”林子川问。

    林子川是浓颜系,眼压着眉,有些凶痞,但他这凶痞是因为常年面对罪犯形成的,用来震慑犯罪分子的,林子川放松下来时,他这个人其实很随意,不然在穿书之前也不会跟下属勾肩搭背、没大没小。

    白离云听到“啤酒”二字,想到了他和林子川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调侃道:“林队还真是喜爱啤酒啊。”

    “这话听起来,小白早就知道林队爱喝啤酒了?”原姝问。

    “我第一次见林队的时候,林队酒气熏天的。”

    原姝疑惑地看看白离云,又看看林子川,然后神秘兮兮地靠近白离云,道:“有情况。”

    “我跟白法医住同一栋楼,还是对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从外面回家,酒喝多了。”林子川一边说,一边快速下了单,“外卖很快就到。”林子川说。

    紧张工作了一天,难得放松下来。办公室里只剩下这三个加班的苦逼,苦逼们一边等外卖,一边聊起了天。林子川妙语连珠,原姝也是个会聊天的人,白离云听的时间多过说,但他在工作之余远没有工作时那么高冷,是个随和的人。

    林子川穿书之后,一直忙着走剧情。此刻之前,他把在这里遇到的人都当成小说里塑造的角色来看待,直到这一刻他与原姝白离云谈笑风生,跟寻常同事没什么两样,他才意识到,眼前的人都是活生生的鲜活的人,而不是某一个角色。

    可惜只能跟你们呆这一阵子,剧情完了,咱们就散场了。林子川心想。这里终究不是他的世界。

    林子川回家的时候看到白离云在路边等车,他一时好心,把车停在白离云面前,对他说:“白法医,这个时间点不好打车,反正你我住隔壁,坐我的车,一起回去。”

    白离云想了想,上了林子川的车。

    白离云不是个多话的人,林子川百无聊赖地找了几个话题,林子川问什么,白离云就答什么,一问一答之间,不久就到家了。

    林子川与白离云一同进了电梯,林子川想到第一次跟白离云在电梯见面的场景,难免有些尴尬,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

    “那天在电梯里还真是不好意思……”林子川道。

    “林队已经跟我道过一次歉了。”白离云打断了林子川的话,“我并没有在意。那天林队说自己有个特别讨厌的人,姓白,这倒让我有些好奇。”

    “嗯。那人叫白夜。”林子川知道白夜肯定在某个地方监视着他,这话是说给白夜听的。

    “居然跟我是本家。”

    何止跟你是本家,你俩声音还特别像,不然那天我也不会激动。林子川默默地想。

    电梯到了,两人互相道别,各自进了家门。

    回到家,林子川没有马上睡觉,而是打开笔记本电脑,上次他让周岩帮他找环宇时代传媒的资料和苏晓兰过往的直播视频,周岩都发给了他。

    林子川首先打开苏晓兰的直播视频,在直播中她叫苏一梦。苏晓兰热爱音乐,直播内容主要是唱歌,她的歌喉非常美妙,她的狂热粉们经常给她刷礼物。

    主播分为签约主播和个人主播。签约主播有公司、平台等作为后盾,优势更大一些,收入相对稳定,个人主播胜在自由,但收入不稳定、发展相对困难。苏晓兰是个人主播,没有签约公司和平台,她是个人主播中把自己的直播间做得比较好的一个,粉丝很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流量,看得出来这个姑娘在很用心地做这一份事业。

    林子川把苏晓兰的视频反复看了几遍,发现在最近一个月的直播中,苏晓兰经常唱的歌的风格发生了变化。

    以前,苏晓兰只唱流行歌曲,而在最近的一个月里,苏晓兰唱的歌的类别更多样了,除了流行歌曲,她还会唱一些古典歌剧选段。苏晓兰在音乐上的领悟能力很强,什么样的歌曲她都唱得有模有样。

    “音乐的形式多种多样,我们平常听得比较多的是流行歌曲。但最近,我迷上了古典歌剧,我被歌剧的魅力吸引,沉浸在它述说的一个又一个或忧伤或哀怨的传奇故事中。下面我来给大家唱一段歌剧选段,跟我最爱的粉丝分享我所爱的东西……”

    视频里,苏晓兰露出了迷人的微笑。

    凭林子川的直觉和经验,苏晓兰演唱曲目类别的突然改变很有可能暗藏玄机。可林子川毫无音乐细胞,听来听去,他什么也没听明白。

    林子川想来想去,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人。

    专业的事情要找专业的人来做。苏晓兰的音乐如果真的表达了什么东西,那么就应该找最懂音乐的人来解读。还真巧,在《黑影》的世界里,林子川认识一个名叫宋瑾风的当红歌手。宋瑾风毕业于欧洲某著名音乐学院,音乐素养非常高。

    在小说《黑影》中,林子川是在破了一桩枪击案后,才被调至云城区公安分局。枪击案不在小说的主线中,小说里只是简单描述了大致经过,没有细写。那桩枪击案凶手的最后一个目标是歌手宋瑾风,但宋瑾风幸运地没有中枪,因为他的男朋友管明淞帮他挡了两枪,中枪住院的是管明淞——没错,男朋友,宋瑾风是个gay,他与管明淞是同性情侣,虽然没有在公众面前公开。

    林子川现在明白了为什么《黑影》要介绍这一则不在小说主线中的枪击案。《黑影》是给林子川一个人看的,枪击案的经过并不重要,看似累赘的篇幅实际上是在告诉林子川他可以利用的人脉,为他穿书作准备,就好像游戏中为主角准备的npc。

    那个白夜,把一切都掌握得牢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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