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有些与沈如珩相熟的朋友听说沈如珩突然决定搬家,三两个结伴也都主动来了文和苑暖宅。

    人家带了酒肉与一些搬新家需要用到的一些物件,以及贺礼。

    云荞对这些人略微眼熟些。

    上一世齐家的生意除了齐思恒每日打理之外,云荞在其中耗费的精力远胜于齐思恒,所以与这些人也曾打过交道。只不过,对方并不愿与齐家有何联系,全都婉拒了。

    她不成想,这些人竟然与沈如珩私交如此好。

    他们搬宅子的事,知晓的并不多。

    因沈家并未将此事张扬,京都的人即便听说,也不会刻意过来道贺。

    可以说,此时在文和苑的人,于沈如珩而言,都是挚友。

    云荞不曾想会有这么多人来这边,作为东道主,她赶紧叫珠珠将食肆的厨师请来,在文和苑支了一个小厨房。

    在这群公子哥来之后,林秀云便寻了个由头回了阮家,通过林秀云此行,云荞也了解到,林秀云的管家权收回的越来越多,又故意给何明琴下了绊子,阮岑对何明琴的信任不如以前。

    也算是与前世不同的转变。这些与前世大不相同的变故,倒是让云荞心下安定许多。

    主厅内,公子几人围坐在圆桌周围,云荞并未与他们同在,而是私下吃了饭食后,在院中坐着乘凉,顺道看看劳作的工匠。

    茶酒相磋,三杯两盏之后,董司手里抓了把花生米,优哉游哉地走到云荞身边,蹲下陪她一起看景。

    “董公子不在里面喝酒,怎么出来了。”云荞只看了他一眼,便将视线收回去,淡淡地问。

    “喝的多了些,出来吹吹风醒酒。”说着,还替自己剥了颗花生,扔进口中,又将手掌摊开,剩余的花生展露在云荞眼前,“来点?”

    “不了。”云荞拒绝,董司也没执意让她吃,堪堪收回手,笑了一声。

    两人沉默了半晌,云荞站起身准备要走,董司将剥开的花生壳扔在地上,搓了搓掌心,垂着眼眸说:“听说你的食肆过段时日要正式营业。”

    “怎么?董公子准备送一份开业大礼吗?”云荞娇笑着,调侃董司。

    “不算大礼,不过也能算是吧。”董司顿了顿,才继续说,“我听闻,你与那齐家的,相处并不愉快。”

    “不然,你将这供食材的生意转给我。董家在南郊有一个农庄,收成不错。”董司直言。

    云荞讶然,心知大约是沈如珩对董司提了一提此事,才会让董司愿意与她家那个根本入不了董家眼的食肆合作。董司家大业大,明显不是赚她食肆钱的目的提出的这个说法。

    “好啊。”有着沈如珩的关系可以利用,她又何乐而不为。恰巧她不想与齐思恒再有过多联系,有替代的商户,她及时换了才好。

    “大嫂果然爽快。”董司站起身,大约是腿脚因长时间蹲着,有些软,踉跄了一下才站稳。

    “董公子仗义,那我便却之不恭了。”

    “好了,我也得回去了,再不去,又得被人罚酒。”董司说完之后,只抬了一下脚,就缓缓又将腿脚放下,干笑着解释,“麻了。”

    云荞面上带着得体的笑,对人点了点头:“那我便先失陪了。”

    她进了主厅,厅内的公子们各个因醉酒面色绯红,室内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鼻而来,云荞将窗户开得大了些,又将主厅的门大开着透气。

    那些公子见她进门,笑着说一些醉酒后的浑话,称赞沈如珩软香在卧,才体力不支卧病在床。

    她只左耳进右耳出,将他们这些醉鬼的话放心上只能困扰了自己。

    走到沈如珩身边,云荞看他也面色潮红,心下一凛,没有多想便问出口:“夫君饮酒了?”

    沈如珩平日都是以茶代酒,因此云荞从未想过他有一日也会饮酒。

    最近他因为受累身体的体质差些,又在针灸治疗,她心中自是不高兴的。

    “有了夫人就是不一样,像我回去,喝得烂醉如泥,都没个人关心。”一位公子找到机会又说着调侃的话。

    “只喝了一杯。”沈如珩倒是解释着,他并无不喜,甚至云荞都在他的脸上看出了浅浅笑意,他今日似乎很高兴。

    “瞧瞧,只喝了一杯,就被看出来了,弟妹也是心细如发。”另外一个年长些的也跟着调笑。

    听了他们的话,云荞口中原本想要劝说的言辞也都悉数咽下,只看着沈如珩,抿着唇不言语。

    沈如珩抬头看她,心情很好地说:“你过来。”

    云荞弯腰凑近,沈如珩将自己的杯子举到云荞鼻子下方,载笑载言:“换了蜂蜜水。”

    约莫是之前用杯子喝过酒的缘故,云荞仍能从中闻到淡淡的酒气,混着蜂蜜水的甜味,倒是醇厚。她抿着唇,抬眸与他对视,不知是否饮了酒的缘故,他的眉眼都柔和了几分,眼角带着细微的笑意,让她怔愣了一瞬。

    云荞知道,沈老夫人其实并不喜欢她抛头露面,又碍于沈如珩身体不能过度操劳,因此只能任由她在外经商。董司专门来同她说食材供应商的问题,无非也是想侧面告知她,在她不曾注意到的方面,沈如珩为她想了很多,也悄悄替她做了些事情。

    沈如珩果真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喝了酒的他,甚至连面冷都不复存在了。

    “我才回来,便听闻大哥搬到了此处,正巧赶上了暖宅,便过来祝贺一下。”沈如珏和董司一同进来,人才刚露面,爽利的声音便传到她的耳中。

    沈如珩与沈如珏是两种性子的人,不同于沈如珩的内敛,沈如珏似乎更肆意洒脱。

    原本云荞以为,能忤逆谋反之人,定是那种阴翳稳重,胸有城府的性子,却不知他倒是张扬活泛,与她想象中的样子大相径庭。

    “前几日打猎时捉到了几只狐狸,让人做了个狐裘,通体雪白,样子好看得紧,觉着适合大嫂,便拿了回来,正巧作为乔迁礼物。”沈如珏将手中的包裹扔到珠珠怀中,珠珠抱着包裹,问询般看向她。

    云荞轻点头,珠珠这才将包裹抱好,转身想将东西送回卧房。

    “那便谢过小叔了。”云荞道了谢。

    “得了这么好的衣物,不打开让人瞧瞧,一饱眼福?”董司出声,制止了珠珠离开的步伐,转头询问其他人的想法。在座的公子哥们纷纷赞同点头。

    “那便打开看看。”身侧沈如珩竟然也开口。

    珠珠求助地看向云荞,等她点了头,她才将包裹打开。

    果真是通体雪白,乍一眼看过去,像是用雪做的一般,竟然找不出一处瑕疵。

    珠珠托着狐裘从每人面前而过,云荞粗略扫了一眼,狐狸毛发洁白,成色又好,真若放到市面上去买,绝对价格不菲。

    他却拿来送与她。

    “果真兄友弟恭,这狐裘,确不可多得。”董司赞叹着,目光在云荞与沈如珏身上逡巡,“不过二公子,这么好的货色,你无妻妾可送尚可理解,怎么没拿去孝敬长辈。”

    董司问到了重点,只见沈如珏的手一顿,再将酒杯送到嘴边,干了杯酒之后才道:“还有一件褐色的,已送过了。”

    “白色的活泼生动,更衬大嫂,所以才拿了过来。”

    云荞看到董司对沈如珩扯了个令人琢磨不透的笑,拿起酒壶给自己斟满酒,也喝起酒来。

    沈如珏到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所以看在云荞眼中,沈如珏的酒喝得又猛又凶,几乎一杯接着一杯下肚。

    “小叔莫要贪杯。”云荞犹豫再三还是出声提醒。

    不成想,她的话音刚落,沈如珏喝到一半的酒竟然真就放在了桌上,不再喝了。

    换作是谁,都会因此怔然,云荞到底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大家闺秀,不动声色地移开视线,刻意不去看他。

    却仍然注意到,自那之后,沈如珩再未拿起酒杯来。

    所幸,在座的人都不曾注意到这一细节,否则传出去,又会成为多么香艳的□□。

    她不由得想起之前沈如珏醉酒,问她是否认识他。

    他难道,将她错认成了谁?

    天色渐晚,宴会桌上也仅仅剩下残羹冷炙,公子们陆陆续续地从文和苑离开,只有沈如珏一直没有要走的意思,拿着一双筷子在桌上的残局里挑挑戳戳,倒是没再将吃食送入口中。

    沈如珏是留在最后走的,文和苑的客房还未修缮好,所以并不能让这位小叔留宿。沈如珩行动不便,又饮了酒,只能是云荞送客出门。

    送到院门口,沈如珏突然转过身来,盯着她看,然后问了一句:“你竟对我一丝一毫的印象都没有吗?”

    又自嘲般回答道:“事已至此,即便是有些印象,又能改变什么。”

    说完自顾自转身要走,云荞提醒飞羽跟上,将二少爷送回沈家,她听到他声音不大喃喃:“不记得……也好……”

    她与他难道真是旧相识?

    但是她为何对与他有过接触没有任何记忆。

    云荞回到卧房时,沈如珩正坐在轮椅上,对铺着大红色床单的床榻出神,走近一看,床榻上铺展着沈如珏送她的那披狐裘。

    红白交织,衬得红色更浓艳,白色更纯粹,那狐裘的毛发细细看来,竟挑不出一根杂色的毛。

    沈如珩听见她走过来,回过头看她,唇角扯了个笑:“他倒是有心。”

    “我向来不喜欢活物皮毛做的东西,穿在身上,想来总是难受。”云荞像是表明心意一般解释,“小叔送我这东西,到底暴殄天物。”

    “等他成了亲,再找个机会送还回去吧。”

    珠珠进来,顺手将狐裘收好,放到衣柜中储藏起来,替云荞梳洗完毕,也将卧房门关好。

    云荞的视线不由得落在床榻角落的包裹上,顿时心如擂鼓。

    之前藏在柜子里的,被梁芯称为“新婚礼物”的物件,怎么在这里。

    沈如珩是否已经看了?

    悬着心朝着那个被布包裹着的春|宫图挪过去,云荞离包裹最近的时候,她刚想坐下,装作不经意将包裹收回来时,沈如珩突然开了口。

    “如珏对你动了心思。”

    “什么?”

    沈如珩如此□□道明,着实让云荞心下一惊。

    “今日在酒桌上,你可曾见他听了你的话后滴酒未沾?”沈如珩问出这句话的语气,仿佛在问他人而非自己的妻子。

    “碰巧而已。或许是他喝多了,不想再喝罢了。”云荞不知为何自己竟然会想着解释,哪怕自己真的不知道,沈如珏为什么会这个样子。

    “哪里那样多的碰巧。”沈如珩从轮椅上站起来,他突然高过她头顶许多,多少会给她以压迫感,明明自己清白却莫名心虚。

    “做……做什么?”云荞声音都有些结巴,戒备地往后退了一小步,却忘记自己已经在床沿,直接被绊了一下,跌坐在床榻上。

    “你竟然真不记得。”沈如珩轻笑出声,“可怜我这弟弟,心心念念已久的姑娘,竟对他没有丝毫印象。”

    “什么意思?”云荞更觉得迷惑,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几年前,你可曾将一位公子从岸上踢落了水?”沈如珩提醒道。

    云荞瞬间便想起当初大致的场景,毕竟被她踢落水的公子,仅此一人。

    那时她还不到十岁,偷偷从阮府跑出去玩,从树上摘了果子之后被一个男孩子见到,非要缠着她学爬树。那个小公子的衣着并不华贵,云荞便没将人放到心上。后来她想下水抓鱼,那位小公子却一直念叨着要她教他爬树,她被烦的头痛,踢了人一脚。却不成想,他本就离河流近,不知怎么,竟然整个人落了水。

    云荞将人捞了上来,指着人的鼻子恶狠狠地说:“别再跟着我,当心我揍你一顿!”

    虽然她并非有意将人踢落水,却表现出了刻意的样子。

    不过小公子确实没再跟着她,后来也没再见过,再后来她便忘了此事。

    算着年纪,当时的人并非沈如珩。难道,是沈如珏?

    从沈如珩的表现看来,的确应该是沈如珏没错。

    他竟然因为年少时她的威胁,而对她生了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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