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收敛嘴角那一丝丝不明显的笑意,眼神指了指地上的搓衣板。

    “这是要我跪你吗?”

    “不是。”

    纪御霆利落的褪下深灰大衣,随手往后一扔,精准的扔到墙角的衣帽架上挂着。

    纯白衬衫很贴身,将他的腰身勾勒得恰到好处,身材完美蛊人。

    他几乎想都不想,将戒尺塞进笙歌手里,弯膝贴上搓衣板,稳稳当当的跪上去。

    眉眼几乎是立刻紧了紧,很快恢复淡定,他仰着俊脸盯着笙歌,“是我跪你。”

    跪天跪地,跪祖宗和老婆。

    笙歌一怔,没想到他这么果断,伸手要拉他起来,“好端端的,干嘛要行这么大的礼,膝盖不疼吗,起来吧。”

    纪御霆摇头,长睫掩下眸底的郁郁,“我犯错了。”

    “什么错?”

    “不该弄丢老婆,不该故意抽烟挑衅你……”

    笙歌叹息,这次出事又不是他的错,抽烟的事在简屋已经算过账了。

    正想着,小腿突然一紧。

    她低眸一瞧,是纪御霆胳膊圈住她的小腿,慵懒弯腰,脑袋轻轻枕在她的腿上。

    “你……”

    “笙笙别动,让我抱会。”

    以往沉稳的嗓音有着明显的哽咽,笙歌愣住,放下他硬塞过来的红木戒尺,抬手揉揉他的短发,带着安抚之意。

    “对不起,是我不够警惕,你出事那天,我甚至因为你替宁承旭说话而不高兴。”

    “明知道余祥在逃这么多年,很有可能挟私报复,却没有及时保护住你,害你受伤,害你……失忆。”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声线颤抖得不像话。

    懊恼,自责,压迫着他的胸腔。

    他急切的想要赎罪,想通过家法来获取内心的一丝安慰。

    通红的眼圈深埋起来,不想让失忆的笙歌看到他的失控狼狈,既怕她会反感会嫌弃,又实在哽咽得难受。

    压抑十天的情绪,一瞬间爆发。

    只在她面前,抽噎得无助,宽阔的双肩微颤。

    笙歌跟着红了眼眶,张了张唇,几次欲言又止。

    纠结后,她拍拍纪御霆的后背安抚,选择说实话,“纪御霆,你不是圣人,总有顾忌不到的地方,这次的事你没有错,你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能……能抱抱腰吗?”

    他试探问,失落情绪下还没反应过来,笙歌对他的称呼变了。

    笙歌哭笑不得,“当然。”

    有力的臂膀松开她的小腿,上半身挪了挪,搁在搓衣板上的膝盖纹丝未动,小臂牢牢圈住她的腰,轻嗅她身上熟悉的香气。

    缓了缓,纪御霆后知后觉的回想笙歌刚刚那句话,倏地抬起头看她。

    四目相对。

    笙歌笑得温柔缱绻,眼眸里含着爱意。

    纪御霆拢眉,“你刚刚……叫我什么?怎么不叫纪先生了?这次的事你都记得?”

    笙歌点了点头。

    “你没有失忆?”

    笙歌再次点头。

    “那市医院的诊断结果?”

    她噗呲一笑,“你是不是忘了我二哥是做什么的?s市几乎全市的医院,都是他的最大控股,而且,那个神经科的张医生是我二哥以前的学徒。”

    帮忙改个诊断结果,只是两句话的事情。

    纪御霆深深拧眉,狐疑的盯着她,不说话。

    她解释:“不是故意要骗你的,医院是个是非地,我想让他们都以为我是真的失忆,降低对面的警惕心,才更能帮助你抓到罪魁祸首。”

    原本她是想继续瞒下去的,但是看纪御霆太伤情了,实在有些不忍心,就说了实话。

    老婆没有失忆,没有真的忘了他,纪御霆反而挺高兴的。

    “所以,十天前是怎么出事的,你都记得?”

    笙歌点头,开始陈述:“那天我准备去幼儿园接念念放学,路上正好遇到我二哥从前的病人,我曾经跟你提过的那个李沈雅,你还记不记得?”

    “记得。”

    “她在大桥前拦了我的车,请求搭个便车,我见她是单独一个人,又是个柔弱女人,就同意了,行进到蓝湾隧道时,她摘了帽子口罩,我发现她竟然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意识到这或许是个针对你的阴谋,我当时就想联系你,没想到她身上带了信号屏蔽器,还随时跟那边汇报我的位置,前后好几辆大车加速冲过来夹击我,想把我逼停,我无奈之下,只好选择冲出护栏,跌下山坡……”

    纪御霆心口一紧,圈紧她的腰,“然后呢?”

    “因为安全气囊,我没有受伤,醒得也比较早,就沿着峡谷小路一直跑,谁知道那个幕后黑手来得特别快,拦了所有能出峡谷的路,我只好走反方向,跑去掩蔽比较多的乡下……”

    纪御霆安安静静的听着,算计了下蓝湾隧道和余婶居住的那座山的直线距离。

    如果是开车,没有路,特别远。

    但如果是徒步跑,翻过两座山头就比较近了。

    “谁知道那天下了特别大的雨,又有人穷追不舍,乡间雨泥湿滑,我一时不慎就跌了,从山上滚到竹林下的溪边,被石头磕了后脑,晕了。”

    “等我再次醒来,我已经被余婶救了,但那个时候刚淋了一夜的雨,高烧不退,昏昏沉沉,时晕时醒,嗓子也无法发声。一直持续了两天,我隐约间醒来,无意中看见余婶抱着一袋黄金,兴高采烈的挖出地砖,把黄金全都悄悄埋起来。”

    “那样简陋的破屋,余婶居然能突然抱一袋金条回来,我很快意识到自己的位置已经暴露,余婶很有可能已经出卖我了,安全起见,我选择装失忆,降低对面的警觉心。”

    纪御霆心惊胆寒的听着,“原来是这样。”

    他取出手机,给还在山中搜查的拾年打电话。

    “去一趟山上的简屋搜查,尤其是两间里屋卧室,地砖都要撬开检查,另外,再看看余婶家里有没有她和亲人的合照,不放过任何可疑证据,全部拍照留存,带回国调局亲自交给我。”

    吩咐完,他挂断电话,继续将脑袋枕在笙歌腿上,像只慵懒矜贵的猫。

    “所以笙笙之所以不会选宁承旭,是因为根本没失忆。”

    笙歌指尖撸撸他的后脖子,轻笑,“宁承旭来得太快了,而且他现在只参与商界生意,连你都没有查到我的位置,他却第一个找到我,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我怀疑过他有没有可能跟那边勾结,试探了他几次。”

    “试探结果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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