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天气稍微好了些,林熠又要出门去了。

    虽然屋里储存有足够的食物,但是他出门前,还是去隔壁五嫂家打了招呼,让她帮忙多照看一下家里那位大小姐。

    热心的五嫂听完他的请求,连声说道:“小哥儿放心,你娘子我定会好生照看的,每日也不必她煮饭,我自给她送过去,娇滴滴的别把手烫着了。”

    娇羞的躲在背后偷看的小姑娘,发出哼的一声。

    那是五嫂的女儿,名字叫玉珠,如今也有十五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五嫂已经开始帮她相看了,她却一门心思扑倒林熠身上,可惜林熠已经娶妻,她母亲是不可能让她做妾的,所以注定没有缘分。

    她也因此对陈锦恩又妒又恨,如今听到母亲如此说,忍不住哼出声,然而没有人在乎她的意见,只当她是小孩子不懂事。

    “如此我便放心了,感谢五嫂。”按道理他该叫婶,只是陈锦恩比他大了六岁,她叫了嫂子,他便不想再叫婶。

    他又拿出包银子,双手递上去,气的说:“请嫂子收下。”

    五嫂自然是不愿意收下,口中连呼使不得,林熠顺手将银子放到旁边的桌子上,拱手行了一礼,匆忙离去。

    看着他宽阔的背影,付玉珠想象着自己靠上去的情景,一颗心又飘飘荡荡的躁动起来。

    五嫂拿起银子追出门去,嘴里喊着:“小哥儿,这也太多了,可使不得。”一出门,除了天空中飘洒的黄沙,哪里还有人影。

    林熠脚程很快,很快便追上了商队。

    商队的领队是一个叫万兴的汉子,四十上下,叙州本地人,常年跑商,经验十分丰富,当他看到黄沙中冲出来的少年郎时,高兴的喊出声来。

    心里却悄悄的埋怨着,这少年人真是不靠谱,沙尘暴来了,说一句放心不下家里人,就丢下他们跑了。这个商队是才建立起来的,互相之间都还不信任,要是他再不出现,估计自己也压不住底下这些人,大家一起抢了货,散了算了。

    林熠利索的跳下马来,对着万兴一拱手,声音洪亮的说:“万大哥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这都是应该的。”万兴恭维着财神爷,言不由衷的打着哈哈。周围的其他人或多或少的露出些不屑的情绪,想他如此年少就有了一支商队,必然是祖上有横财,整个儿一个败家子。

    林熠爽朗一笑,对他们的态度毫不在意,想起陈锦恩说过,说得多不如做得多,来日方长吧,随即吩咐万兴启程。万兴招呼着众人开始收拾东西,大家很快便收拾好,重新踏上征途。

    天气时好时坏,但是商队的行程并没有受多大影响,行进速度还算快。

    一路中,众人渐渐品出味道来,这位年少的东家可不是好欺瞒的主,掌握天气和路线的能力,跟带队的万兴也差不了多少,什么时候该停,什么时候该走,他心里清楚得很,别想偷懒,也别想糊弄。

    后来又遇到一件事,让他们对这个少年彻底折服。

    那天大家像往常一般赶路,日落之后找了个背风的地方休息,篝火刚升起,大伙儿正忙着把货从马背上卸下来,忽然听到有人大呼有狼。

    众人一看,就在大家忙着收拾的时候,他们被狼群悄无声息的包围了。前面几头,左右分别几头,每头都膘肥体壮得跟小牛犊一样,猩红的眼恶狠狠的看着他们,就像是在看着自己的盘中餐。

    “抄家伙。”万兴大喊。

    一阵刷拉拉的声音响起,大家伙儿都把刀拔了出来,一起往背面的山坡移动,因为只有那个方向没有狼。

    “别动,头狼可能就在土坡后面埋伏着,等你们上钩。”林熠冷静的命令道。

    大家虽然诧异于他年纪轻轻就如此沉稳,但还是有些不信他说的话,都看向经验丰富的万兴。

    万兴转头看了一下周围地势,再看到群狼的眼睛都往山坡方向看,心里也有了谱。狼的智商非常高,包围袭击都是它们的平常战术,这确实是在故意把他们往山坡后面赶。

    他郑重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草原上遇到狼是常有的事,做这行本就是在刀口上舔血,大家倒不是怕,只是突如其来的有点懵,信息确定后,马上自动的围成一个圈,将货物和林熠围在中间。却没想到林熠扒开他们走了出来,缓缓的走上背后那个小山坡。

    “东家。”万兴大惊,想不到这个少年如此胆大,拿人钱财□□,他连忙冲上去,想把他拉回来,刚走两步,山坡后忽然窜出一匹巨狼,肌肉纠结,獠牙森森,张着血盆大口向林熠扑去,万兴本能的后退了一步。

    电光火石之间,突然闪过一轮圆弧状的刀光,半空中的巨狼,硕大的身躯被一分为二,掉在了地上,花花绿绿的肚肠哗啦啦的流了一地。

    少年背对着大家站立在山坡上,像是一座稳重的大山,散发出冷峻的气息,双脚成八字站立,双手握刀成劈砍状,狼血顺着刀的血槽流淌,脚下是被分成两半的狼尸,好一副杀神的模样。

    头狼已死,剩下的狼群在嚎叫声中一哄而散。

    周围一片寂静,唯有夜风叹息,篝火冉冉。

    “乖乖。”半晌之后,终于有人咽了下口水,艰难的冒出两个字。

    自此以后,每个人看他的眼光都变了,变得乖顺无比,商队的凝聚力更是高涨。林熠并不多话,也不吹嘘,就像是做了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但是商队里的人,再也不敢把他当小孩子看。

    草原上的部落都是游牧为生,哪里有水草就去哪里,商队中的有专门的向导,带着他们去找各个部落收集商品,用他们带来的商品去交换。

    这两年边境虽然日渐紧张,苍国的军队也经常去叙州抢劫,但是对他们这种商队一般还是不会去碰,毕竟商队也能将他们的东西销售出去,是互利互惠的事情,断了通商的路,对他们来说也是非常大的损失。

    因此后面的行程都还算比较顺利。走走停停在各个部落间穿梭,眨眼一个月便过去了,商队收获满满,拉货的马车再也装不下一点商品,林熠满意的带着大家开始回城。

    没有风沙的日子,草原的美景让人沉醉,嫩绿色的草原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覆盖着大地,一场大雨过后,各种各样的花都绽开了笑脸,白的、蓝的、粉的、红的能想象到的颜色都能看见,其中有一种叫萨日朗的花,尤其漂亮,花瓣弯曲着向下,像一盏盏小灯笼。

    想到家里的大小姐最喜欢各种花儿,林熠不由自主的弯腰采摘了一大把的萨日朗,红红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像是小火把。

    “要是师傅在就好了,她肯定会很喜欢。”林熠心里想着,原本冷峻的脸上露出少年的春意。

    “东家成亲了没有?”万兴好奇的问道。

    “成亲了。”

    “想老婆了吧?放心,很快就能回家搂在婆姨睡了。”万兴戏谑道。

    林熠难得的流露出一丝羞涩,不知道怎么回答。周围侧耳偷听的几个人,嗷呜嗷呜的发出怪叫,关外民风开放,对男女之事都是坦坦荡荡的调笑。

    远处出现一群骏马,牧马人骑在马上,甩着马鞭,悠闲的唱着草原民歌,宏厚的声音悠扬婉转,在草原上飘飘荡荡,一直飘到白云朵朵的天上。

    商队众人被这美丽的歌声吸引,大家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

    队伍中也响起了符合的歌声,声音粗狂有力,带着草原民族特殊的韵味,像是水浪般一波一波的扩散,跟远处的歌声融合起来,是那么的和谐舒畅。

    林熠转头一看,是万兴在唱歌,姿态舒展,一副沉醉其中的样子,直到远方的牧民走远了,渐渐没有了声音,万兴才停下来。

    “万大哥,你唱得真好。”林熠拍掌赞叹道。

    万兴笑着说:“草原的人哪有不会唱歌的,都是天生的百灵鸟,神赐给我们肥沃的草原,也赐给我们优美的歌喉。”

    “你是苍国人?”林熠有些吃惊,苍国人跟越国人在长相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是万兴看起来更像越国人。

    万兴苦笑道:“我父亲是苍国人,母亲是越国人,叙州城里我们这种人多得很,不打仗的时候还好,一打仗,两边都当我们是敌人,但愿局势稳定不要打仗,不然我们这种人的日子苦哦。”

    说完后,他一甩鞭子又哼唱起来,歌声中带着一丝惆怅和忧伤,林熠看着他的背影和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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