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是普通的刀,一样有刀身刀刃刀背刀锷刀把。

    这柄刀却没有刀鞘,一块油毡布密密麻麻地包住了它,也包住了由于常年拭擦把摸而显露出的,唯一不寻常的雪白与冰冷。

    若是少了这些许的光辉和气势,那么,它和任何一家兵器铺内所买到的最便宜最常用的刀,  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若是世上最锋锐的宝刀,在不会用刀的人手中,也不过是一柄凡铁。

    在善于用刀的人、驾驭刀的人手里,即便是最平凡的刀,也会变成一把无坚不摧的神兵。

    所以这把刀虽然是普通的刀,刀的主人绝不嫌弃。

    更重要的是。

    这把刀,  不仅仅是一把刀,更是他从不离身的亲密的伙伴和朋友。

    十几年来,  它伴他走过尘石肆虐的荒漠,风沙施暴的戈壁,牛羊遍地的草原。

    它虽然从不做声,但是从来都那么平静地倾听他的诉说,分享他的一切喜怒哀乐。

    这把刀,倾注了他的汗,他的泪,他的血,他的情,甚至他的的愤怒,他的仇恨。

    他已然没有一个亲人,这把刀,便是他的世上唯一的亲人。

    在这个世间,我只有你了。他在心中默默地想。

    方渐飞抬头的时候,见天边拥出一片灰色的云彩,那云彩变化得很快,不多时,它很快就由灰变黑,  由薄便厚,占据了大半个天幕。

    天色是那么的暗,乌云是那么的沉重,预示着一场大暴雨的到来。

    他知道,他的内心中也有这么一片阴郁的云,怎么也驱散不去。

    管他呢,他不怕暴雨,他甚至想到,当倾盆大雨泼洒在身上,豆大的雨点无情地敲击他的身躯的时候,他会是何等的快意。

    他不怕吃任何的苦,受任何的累。

    一个人曾经三天三夜流浪荒漠,紧靠枯败的草皮树根以及腐败的动物尸体维持生命,而且时刻要警惕苍鹰野狼的袭击。

    经过这样的磨难,世上还有什么更艰险困苦的事情能够将他折服?

    他不是一个铁人,使他时时刻刻清醒奋起拼搏的,只有两个字:仇恨!

    海一样深得仇恨!

    他这样想的时候,下意识地捉紧油毡包里的刀。

    乌黑的云更低了,却有四匹马,沿着官道飞快地向前赶。

    三匹枣红色马,  鬃毛鲜亮,  四蹄如飞,已是上乘,当中拥着的那匹黑马,浑身不见一丝杂毛,吐气如虹,更是神骏。

    马上乘客身手敏捷,驾驭自如,愈发显得人如虎,马如龙,两下相得益彰。

    赵适便在这匹黑龙一般的矫健的马上。

    他的脸如同天色一样阴沉。

    他必须在暴雨来临之前赶回沧州城内,否则在这一马平川的原野上,他会被雨水浇得湿透。

    一向注重享受的他,永远只喝最好的酒,玩最漂亮女人,骑最好的马,穿最华丽的服饰,又怎么能允许自己湿漉漉的、狼狈万分的出现在沧州城内?

    他是堂堂的快意门的门主,而快意门,则是北方武林赫赫有名的十大门派之一。

    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却十分惧怕这样的暴烈的天气。

    这样的天气,会使他回到多年前记忆深处最难忘的那个夜晚。

    这个夜里发生的一切事,改变了他的一生,是他生命里极力回避的、极为恐惧的一页。

    那是一个深沉的泥潭,混乱的丝网,一旦掉进去,便很难自拔。

    他正在思考的时候,前面一骑已经刹住了步,突来的停止使得那马前足直立起来,昂首激烈,发出希沥沥的嘶鸣。

    原来官道前头竟有一个人拦在那里。

    马上的乘客叱道:“哪来的野小子,竟敢拦住爷们的道,还不快滚到一边去!”

    那人却纹丝不动,说道:“叫赵适出来!”

    话是压着嗓子说的,话音不响,自有一股凛然之气。

    赵适打量那张年轻的脸,隐隐约约有些说不出来的熟悉。

    他迷糊了一下,还未说话,年轻人眼光已经扫射到他身上,眼光深处,是两点不宜觉察的火花。

    “你是赵适,我记得你。”年轻人低低地说道,声音里含着一股说不出、解不脱的怨咒。

    这人的神态使得赵适猛地警觉,说道:“你是谁?”

    年轻人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只要说一个字就可以压倒你了,我—姓—方!”

    话甫完,他的身体迸发出一股凌厉的煞气,那煞气是如此的凄烈,使得正待发作的另三名乘客都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颤。

    “是你是你,你便是那个死剩种,你果然没死!”赵适如狼嗷般狂叫,他的脸也奇异地扭曲起来,全然不似平日的威严与镇定。

    他在马上抖动着身体,戟指怪叫道:“杀了他,快给我杀了他!”

    枣红马上的三人立即动了,动得很快,很迅速,三把刀,组成一道光网,向方渐飞笼罩下来。

    这三个人是赵适亲手训练的最得力的手下,他们的配合,堪称心意相通,天衣无缝,而且一出手就是他们最得意的一招。

    有多少江湖好汉,就是丧身于这雷霆般的联手一击之下!

    天衣也有缝,方渐飞清啸一声,冲天而起。

    在三把刀尚未合围的刹那,在刀网中的空隙间掠过,刀光闪过,美丽的像一首伤情的哀歌。

    光芒徇烂间,刀网破碎了,三名刀客死鱼般跌落尘埃。

    赵适的脸色变得霜雪一样白,他偷偷地抽刀,偷偷地跃起,无声地出手。

    本来以他一派掌门之尊,平时绝对不会用如此卑劣的偷袭手段,去对付一个江湖上的无名之卒,但他害怕了,慌乱了,失去了冷静,忘掉了风度。

    他害怕见到这个人,害怕回想往事,他日夜心惊胆战的就是今天的场面。

    一个明明已经掉下悬崖、注定粉身碎骨的鬼魂,今日复活了,来向他索取那不可化解的冤仇。

    他必须杀了这个人,斩草除根,不管采取什么手段。

    只有除掉这个人,他才能彻底安心,才能埋葬可怕的过去。

    所以在方渐飞跃身半空,狙杀那三名刀手,无法闪避的那一刹,他的刀劈向方渐飞。

    他的刀已经递到对方胸前,方渐飞似乎已经无法避开。

    然而,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方渐飞竟能在——半——空——中——转——折——像——柳——絮——般——飞——得——更——高,姿势灵动,竟是传说中的绝技——蛇鹰搏击之术!

    赵适只觉得一道寒气从脚底直透心房。

    他怪叫一声,反手刷刷刷三刀,与其说是阻挡对方的反击,不如说是一种下意识的挣扎,他的心更加慌乱了,只想到一个字:“逃!”

    堂堂大派掌门人,交手一个照面,便落荒而逃,传扬出去定然叫江湖人士耻笑鄙薄,但赵适什么也顾不得了。

    他斜扑黑马,其势如风,只要抢到黑马身上,他就能摆脱敌人,他自信,以那匹大宛名马的脚力和速度,任何人也难以追赶。

    他的身法本来很快,反应也不慢,只可惜他这几年在酒色中浸泡得太多了,一个人整日流连在酒色中,又被自满骄狂蒙蔽了双眼,那么他的应变必然会变慢,纵使只是慢了一点点。

    慢一点,已经足够。

    赵适刚刚落在马鞍上,冰冷的刀锋已到了颈边。

    他的脸一下子变成死灰色,脖子僵硬不敢丝毫动弹,手足却止不住颤抖起来,喉咙里嘶哑着吐出几个字:“别……别杀我!”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声音会变得如此难听。

    方渐飞的手也止不住微微颤抖,他害怕自己一时忍不住,一刀结果对方的性命。

    他还要忍,他已经忍了十几年,为得就是今日,为的就是亲手结果这个本门的叛徒。

    “杀害我爹,灭我全家满门的总共有六个人,我需要知道另外五个人的名字。”他牙关咬得格格直响,低声说道。

    赵适哆嗦地说道:“只要你答应,不伤我性命,我说……我说。”

    他只求保命,哪里理会什么名誉什么道义,觉得脖子边的刀锋好像挪开了少许,他战战兢兢说出了其中四个人的名字。

    方渐飞手一紧,刀刃往内一收,一道鲜血慢慢爬将出来,他恨恨地说道:“还有一个,带头的那个,他是谁?”

    赵适感觉脖子上火辣辣的疼痛难忍,犹如一把烧红的鉄钳慢慢插入,他几乎要跪下来求饶,口中语无伦次地叫道:“别,别,别,我真的不知道呀,他一直蒙着脸,我我我看不出来,你去问问其他几个,对……对了!”

    他如同抓到一根救命稻草,慌不迭说道:“吕仙客那厮一定知道,我记得无意中听到他喊那人:龙大哥。对对,姓吕的一定知道那人的真实身份。求求你,不要杀我,我答应给他们做内应带路的,他们说,他们说,扶持我当副门主,咳咳,我没有杀你们家任何一个人,小兄弟,我一向都敬仰你爹方门主的,对吧?我不敢和方门主动手,是吧,是吧,都是那几个天杀的恶棍下此毒手……咳咳……”

    方渐飞感到只想呕吐,他没有料到一派掌门竟然如此贪生怕死、卑鄙无耻、毫无骨气。

    他只觉得一股强烈的憎恨和厌恶,此刻在他眼中,赵适便是一条摇尾乞怜、卑污无比的狗。

    当年,这条狗为了上位,勾结外敌,陷害门主,伙同外人杀害了他全家。

    这个阴毒的叛徒,做梦也没有想过会有今日。

    冥冥中的天意,无所不在。

    赵适还在苦苦作饶,方渐飞全无兴趣,将刀用力一拖,回过身去。

    身后,是重物堕地的扑通一声,然后再无其他声息。

    漫长的大道上,又多了一条卑污的死灵。

    然而,他心中感觉不到复仇的快意,倒像是勉强做完一件极其普通的事,很普通很平常,与平日穿衣吃饭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不是这样?或者他的内心深处,所渴求的,根本不是杀人?

    暴雨来了,密箭似的雨点噼里啪啦打在地上,扬起一团闷湿的尘土味。

    他动也不动,任由雨水冲刷身体,冲刷刀身上肮脏的污血。

    彭胜在笑,笑声大而响亮,即便是隔了三条街,也能听到他豪迈的笑声。

    他当然应该大笑,因为他今日很得意,很快活,他要让镇上的人都知晓,让江湖上的人都知晓,他刚刚又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那三个王八蛋,嗯,叫什么,名字记不得了,号称什么中原三英,名头响当当,长得也人模狗样,怪里怪气的要当街挑战。

    嘿嘿,挑战?周边数县,他怕过谁来?

    他奶奶的,彭胜领着那三个家伙来到镇口,拔出双刃斧,一斧头将镇口那一人多高,三尺多厚的石碑劈得粉碎。

    三条饿狼立即变成三只小绵羊,一个个夹着尾巴,溜得没影。

    他妈的,跑得倒快,要不然他真想把那三个混蛋的头砍下来当夜壶。

    于是他笑了,得意地大笑。

    周围房屋里一些躲着偷偷看热闹的人也跑了出来,他们也在笑,不过那是奉承、献媚的笑。

    他们很懂得选择场合,他们很懂得把握时机,所以,他们鼓掌,他们欢呼,他们笑。

    大家知道,谁要惹彭大爷不痛快,他就会扭断谁的脖子。

    没有人想被彭大爷平白无故地扭断脖子。

    就在这场献丑一般的闹剧上演到最热闹的时候,却有一个声音冷冷地说:“这把斧头,只配用来劈柴。”

    闹声全部安静下来,众人都很惊讶,谁人这么大胆,敢捋彭大爷的虎须?

    说话的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

    他约莫十七八岁,穿一身洗得泛白的青衣,手里抱着一条长条的布包,神态自若,横看竖看,都不像一个疯子。

    彭胜的眉毛竖立起来,他嘿的一声,不屑地说道:“哪来的野小子,骨头痒了,想尝尝老子劈柴的滋味?”

    年轻人并不接话。他在慢慢睇解开他的油布包。

    他做这件事的时候,很小心,很专注,仿佛布包里不是什么武器,而是一件很珍贵、很易碎的瓷器。

    旁人窃窃私语不已。“咦,哪里来的小孩子,不知天高地厚,要和彭大爷比试啊?”

    “顶个屁用!谁人不知道阴阳斧彭大爷的威名,人家在江湖上,是这个。”

    “唉,年纪轻轻,死了就可惜了。”

    “现在的年轻人,太过狂妄,这个月人家彭大爷已经吓跑三四批所谓的高手了。”

    “看他那镇静的模样,没准真有两下子……”

    “嘘,小声点,你没看见彭大爷的脸色不对吗?”

    年轻人从油布包里取出一把平常的单刀,刀身上还崩了一个小小的缺口。

    彭胜忍不住哈哈一笑:“小家伙,就凭这把破刀?哈哈哈……”

    旁人也跟着大笑,他们觉得,这个年轻人一定是个刚出茅庐的愣头青,要么就是个傻子、疯子。

    只有傻子、疯子才会不自量力去挑战彭大爷。

    “杀猪,一把破刀够了。”少年静静地说道,他的话里,有一种天经地义、自然而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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