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浩听王平如此说,心中不由一动。
之前在并州时,他就已经从常标处得知,自己这身体原主人家中的境况并不是很好,似乎因为财产上的问题,和族人起了冲突纠纷,其时又恰逢这身体原主人的父亲病故,然后一干忠仆无奈之下,决定向常威求助,这才派了一个老仆,带着这身体的原主人去了并州,找到了定北将军府。
没成想却是遇上了响马贼为乱这么一档子事,常威一家子固然死了个精光,那老仆也为了救这身体的原主人惨死,只是这身体的原主人傻傻呆呆,后来只怕也是死在了深山之中,然后也不知怎么弄的,就被常浩这个原本的小宅男给穿越附体了。
回想着这一切,再想想王平的提醒,常浩不由得又是一阵头大。
看来这身体的原主人,倒是留给了自己一些难题。
于是他便向王平问道:“王大哥,莫非我家中的境况不是很好?可是有人要谋夺我家的产业?”
那王平听了,心里顿时咯噔一声,暗想这浩哥儿虽然自称什么都不记得了,可现在看来,只怕也是记得一些的!
他干笑道:“大人如此称呼,莫要折杀小人,当不得当不得!”
却对常浩提出的问题,避而不答。
常浩见了,又想起方才那都伯的态度,心下已经了然,便道:“为何当不得?如今看来,你我本是旧识,你比我年长,我便称你一声王大哥,又有何不可!王大哥也莫要再唤我做大人了,不过一县尉,而且还是西县那边的,哪敢回到这里向王大哥炫耀?所以王大哥还是唤我浩哥儿吧,听着亲切些!”
那王平见常浩如此平易近人,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苦笑道:“既然如此,小人便斗胆唤大人一声浩哥儿了,只是浩哥儿,虽然都说是交浅言深,可你家中之事,毕竟是你们常家内部的事务,我一个外人,真是不好多嘴!所以还请恕罪则个!”
见他还是不肯说,常浩也是无奈,想了想又道:“那么还请王大哥告诉在下,在下家中,父母可还健在?家中都有何人?这样的问题,想来不至于让王大哥为难了吧?”
王平叹了口气,道:“这倒是可以说!”
说着他便将自己知道的一些常浩家中的情况,一一说给了常浩知晓。
原来常浩家乃是这天水郡常家的近支之一,其父乃是常武常三爷的独子,而这常武常三爷,则是常家当代家主的亲兄弟,也是常浩的祖父。
话说这常武常三爷,当年在常家也是一号人物,虽然为人淡泊,但颇有权势,武艺也是了得,便是在常家,也是有数的高手,不过常三爷一直有个遗憾,那就是自己再也没了其他子嗣,家中人丁单薄,偏生唯一的独子习武的资质平凡,未能尽得自己的真传。
直到十数年前,常浩出生之后,这种情况才渐渐改变,原来这常浩自幼便展现出了惊人的习武天份,三岁时起就随着常三爷开始习练武艺,到了五岁时,竟然就能在常三爷的指点之下,修习常家祖传霸王诀。
更为让人吃惊的是,小娃娃竟然就如同传说中的常无敌老祖宗一般,可以在睡梦中运行霸王诀!
这一下整个常家都是惊动了,常三爷更是老怀大慰,原以为自己一身本事无人能传下,没成想却是应在了孙儿的身上,自己的孙儿,竟然是天生的习武奇才!而且还是和老祖宗一般,天赋异禀!
又过了五年之后,常浩的霸王诀已经到精通境界,几近小周天圆满,而这时候,他才不过十岁而已,可却已经是身材高大,更兼力大无穷,便是寻常的成年男子,也已经不是他的对手。
也因此,常三爷这个平日里与世无争的人,竟然也成了常家家主的有力竞争者,因为那时候,上一代的家主年纪已经实在是太大了,身子骨也一日差过一日,选出新一任的家主,对常家来说,已经是势在必行的事情了。
常家的许多人都认为,常三爷德高望重,是新家主的好人选,兼且有个天才的孙儿,而且还是和老祖宗一样,是那种可以在睡梦中修飞霸王诀的逆天体质,日后他这一支,定然能让常家再次重振往日的声威。
所以常三爷虽然并不想争夺这家主的位子,可却也因此而被族人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常浩出了意外,他外出游玩时,马失前蹄,他从马上摔下,跌破了脑袋,差点就当场丢了小命。
虽然后来经名医出手,总算是救回了一条命来,可自幼便聪明灵俐的常浩,却就此变得傻傻呆呆,头脑竟是不清楚了。
一时之间,举族皆惊,家族中的宝贝疙瘩武学奇才成了傻子,这还了得,当下常家四处求医问药,试图让常浩恢复正常,可却徒劳无功,名医请了不少,药也吃了许多,但常浩依旧是傻傻呆呆。
常三爷受此打击,心中悲痛,心灰意冷,原本十分强壮的一个人,竟是就此一病不起,自然也再没去竞争这家主的位子,而他这一支,本就人丁单薄,因为常浩变成了傻子,常三爷又威风不再,竟是一下子败落了下来。
听着王平的诉说,常浩心中不由得对当年的这些事情起了疑心。
话说这身体的原主人,也就是另一个常浩,当时那意外,发生的时间也未免太巧了一些吧?
这里面,莫非有什么猫腻不成?
可再仔细一问,常浩又觉得自己的心思有些太过黑暗了,因为王平说了,当年另一个常浩出意外之时,有许多目击之人,眼睁睁地看着他纵马飞奔,却突然马失前蹄,然后从马上摔了下来。
难道真的是巧合?
摇了摇头,常浩不再去深究这个问题,因为他注意到,在自己追问当时情形的时候,王平的神色明显有些怪异,显然是意识到了常浩的想法,有些不以为然。
两人一路走一路谈,天气寒冷,天空上还下着鹅毛大雪,诺大的冀城,街道上却是冷清无比,少有行人,偶遇路人,不是看到那白狼和众人的声势之后,急急地闪避,就是在注意到常浩的长相之后开始发愣。
王平引着众人,在一条条街道中踏雪而行,就如同他对常浩所说的那样,他对这冀城确实十分地熟悉,一路走来,七拐八弯,常浩都觉得有些头晕了,可那王平带路间却是一点也不见犹豫,十分地自信。
“原来的平西王府,位于城北,不过自从前任平西王被废之后,常家也就不在这平西王府中住了,搬到了城北的另一处大宅,不过常家现任家主上位之后,常三爷自己带着家人又搬到了另一处居住,却是就在这城西!”
说完了陈年旧事,王平又说起了常浩家中的近况。
“这些年常三爷一直都病着,家中便是你父亲在打理,可你父亲身体也一直不好,年初时就病故了,你母亲在你幼年时就已经亡故,你父亲一直没有续弦,你又没有兄弟姐妹,是以现如今浩哥儿的家中,除了常三爷这个祖父之外,再无其他亲人,原来还有一班下人在,不过这些年随着家道败落,人也散了,也就老潘家的几个还在!”
常浩听王平说自己这身体的原主人父母双亡,家中只有一个生病的祖父,这连下人只怕也没几个了,不由得大失所望。
他这一次回来,说是认祖归宗,其实只是托辞而已,身为穿越者,他实际上和天水郡常家并没有什么关系可言,更没有什么归属感,他之所以回来,一是想着自己占了别人的身体,总要帮对方尽些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来也是想看看对方是不是给自己留下了什么可用的资源。
至于认祖归宗?
呵呵!
常浩对如今的天水郡常家,那可是一点好感也没有的,这也不难理解,在常浩想来,这身体原主人的家中,因为族人谋夺其财产,被逼到舍近求远,不得不远走并州向早已离开常家多年的常威求助,可见其身边的族人,是多么的冷漠无情。
这样的家族,不要说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就算是有,他也是不想回去的!
如今听王平提醒自己要小心一些,常浩心中,对这天水郡常家,更是厌恶。
他正失落间,那王平左右看看,终于是忍不住问道:“浩哥儿,你这次回来,怎么不见老潘同行?当初不是他带着浩哥儿你去的并州么?”
他这一提,常浩顿时想起了常标口中那个忠心护主结果力战而死的老仆。
原来他姓潘?
叹了口气,常浩黯然道:“当初定北将军府发生那等惨事,老潘为了护我,已然亡故了!说来惭愧,若非是今日王大哥提起,我甚至不知道他原来姓潘!”
“老潘亡故了?”王平有些吃惊,也有些嘘唏,“他得过常三爷的指点,身手不差啊,竟然也……”
常浩对这忠心的老仆颇有些敬意,当下便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大致上说了一说,又道:“不过这一次,我将他的遗骸火化之后,带了回来,准备寻个风水宝地,好生安葬,算是让他落叶归根,也算是聊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是不知道老潘家中可还有何人?他救了我的命,他的家人我是一定要好生看护的!”
听得老潘死得如此壮烈,王平不由得肃然起敬:“为护主而死,死得其所,老潘所为,倒是让人心生敬佩!而且浩哥儿也因此而因祸得福,恢复了神智,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然后才道:“老潘的老妻前几年亦已亡故,如今他家中,还有五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在浩哥儿家中做事,说起来,老潘的这几个儿子身手都是了得,若不是有他们忠心相护,只怕浩哥儿家中早就……”
说着他似是想起了什么,却又闭上了嘴,在那里只是叹气,直让正竖着耳朵想接着听下文的常浩好生失望。
王平叹完了气,开始有些心神不宁起来,低声自言自语道:“金莲若是晓得老潘不在了,岂不要十分伤心?”
常浩一直在注意这王平的一言一行,自然将对方的自言自语也听在了耳中,当下好奇地问道:“金莲是谁?为何老潘亡故,她会伤心?莫非是老潘的相好?”
王平原本愁眉苦脸,听了常浩的话却是有点想笑:“浩哥儿莫要乱说,金莲便是老潘的女儿,也在浩哥儿家里做事的!”
老潘的女儿?那她岂不是叫潘金莲?
常浩差点从狼背上掉下去。
三国名人出来也就罢了,好歹这里也叫大汉朝,虽然皇帝不姓刘,可你一个水浒中的女人也跑到这里算怎么一回事?
一时之间,常浩只觉得自己的思维开始有些错乱。
“莫非她生得极美?”有点鬼使神差地,他这样向王平问道。
“自然是极美的!”王平也是鬼使神差地这样应道,然后不知为何,脸上竟是有些红了,“就是脾气太大了一点!”
“脾气大了一点?”
常浩有些玩味地看着王平,他忽然发现,这王平似乎对那潘金莲,有些想法。
王平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咳了一声,掩饰道:“潘家妹子的脾气,大家都是知道的!”
常浩见他尴尬,也不点破,只是笑笑,道:“原来如此!”
王平见他如此,反而越发地尴尬了,当下便转移话题道:“说起来老潘家的这五个小子,身手也都是不错,前些日子还有那多事的,给他们起了个浑号,唤作‘潘家五虎’!”
常浩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毕竟王平先前可是说了,老潘的这五个儿子,如今可是在他家里做事的,也算是自己的手下人了:“潘家五虎?倒是有些威风,他们很能打么?”
王平见成功转移了话题,脸上总算是不那么红了,便接着说道:“他们有老潘自幼教导,身手自然是不错的,不过更厉害的,还是他们的合击之术!据说他们这合击之术,是常三爷教的,乃是当年平西王随太祖征战天下时,在军中用的法子,很是了得!他们五人一体,同心对敌,便是来上十几二十号人,只怕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前些时候,常五爷家那位带人来浩哥儿家里闹事,怕不有三十几号人,结果却被他们五个给……”
说到这里,王平意识到自己又说漏嘴了,连忙又停了下来。
只是这时候,常浩已经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一些东西。
常五爷家那位?
想来这就是谋夺常三爷家产业的罪魁祸首了!
可恨这王平说话总是说半截,那位究竟是哪位,你倒是给说清楚啊!
不过再想想等到了地头,自然一切明了,常浩便也不急了。
正在这时,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众人抬眼一望,却见原本冷清的街道上,不知为何突然多了许多行人,而且都是在往同一个方向急急地跑去。
“这是怎么了?”
常浩有些疑惑,凝神一听,却听得隐隐有人在喊道:“他们又去常三爷家里闹事了!”
王平显然也是同样听到了这样的说法,脸色顿时就变了。
只见他咬牙切齿了一会,似是在做着什么心理斗争,很是挣扎,更一度想翻身下马,但终于还是忍住了。
然后,他似乎最终下定了决心。
“浩哥儿,你家里只怕又出事了,你们快些随我来!”
他这样对常浩斩钉截铁地说道,然后竟是当先拍马向前飞奔而去。
常浩听得有人去自己家中闹事,虽然并不是自己真正的家,可心里也是不快,更何况前边还加了一个“又”字。
这个“又”字,着实是让人听了十分地刺耳啊有木有?
若不是想看看这王平对此事的反应,他早就先行一步赶过去看看了,反正这么多人都往一个方向去,他不认为自己会找不到地方。
是以如今见王平一马当先,他自然是不会落后,当下招呼武安国等人一声,分出两人看着多余的角马,然后自己也是策动身下的白狼,带着其余的人,急急地跟了上去。
他们一行人不是骑狼就是骑马,这一动之下,动静可比那些靠着双腿在跑的人大了许多,许多人听到声音,下意识地回头张望,一看竟然是一队顶盔贯甲的骑兵正自身后冲来,许多人脸上还戴着狰狞的面甲,其中还有一人,骑着的竟然是一头白色的巨狼,顿时都是吓了一大跳,哎哟喂呀地一边叫着,一边忙不迭地朝着两边闪去,唯恐挡着这行人的去路。
待这一队骑兵过去之后,人们这才惊魂未定的跳脚骂娘。
“这是什么人啊,骑着马在大街上横冲乱撞!”
不过骂归骂,声音却是极低,因为大家都是看见,这队骑兵过去之后,不远处还有两个骑兵,赶着数十匹角马,也正缓缓地朝着这边行了过来,双方的衣甲都是同一样式,显见是同一伙人。
之前在并州时,他就已经从常标处得知,自己这身体原主人家中的境况并不是很好,似乎因为财产上的问题,和族人起了冲突纠纷,其时又恰逢这身体原主人的父亲病故,然后一干忠仆无奈之下,决定向常威求助,这才派了一个老仆,带着这身体的原主人去了并州,找到了定北将军府。
没成想却是遇上了响马贼为乱这么一档子事,常威一家子固然死了个精光,那老仆也为了救这身体的原主人惨死,只是这身体的原主人傻傻呆呆,后来只怕也是死在了深山之中,然后也不知怎么弄的,就被常浩这个原本的小宅男给穿越附体了。
回想着这一切,再想想王平的提醒,常浩不由得又是一阵头大。
看来这身体的原主人,倒是留给了自己一些难题。
于是他便向王平问道:“王大哥,莫非我家中的境况不是很好?可是有人要谋夺我家的产业?”
那王平听了,心里顿时咯噔一声,暗想这浩哥儿虽然自称什么都不记得了,可现在看来,只怕也是记得一些的!
他干笑道:“大人如此称呼,莫要折杀小人,当不得当不得!”
却对常浩提出的问题,避而不答。
常浩见了,又想起方才那都伯的态度,心下已经了然,便道:“为何当不得?如今看来,你我本是旧识,你比我年长,我便称你一声王大哥,又有何不可!王大哥也莫要再唤我做大人了,不过一县尉,而且还是西县那边的,哪敢回到这里向王大哥炫耀?所以王大哥还是唤我浩哥儿吧,听着亲切些!”
那王平见常浩如此平易近人,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苦笑道:“既然如此,小人便斗胆唤大人一声浩哥儿了,只是浩哥儿,虽然都说是交浅言深,可你家中之事,毕竟是你们常家内部的事务,我一个外人,真是不好多嘴!所以还请恕罪则个!”
见他还是不肯说,常浩也是无奈,想了想又道:“那么还请王大哥告诉在下,在下家中,父母可还健在?家中都有何人?这样的问题,想来不至于让王大哥为难了吧?”
王平叹了口气,道:“这倒是可以说!”
说着他便将自己知道的一些常浩家中的情况,一一说给了常浩知晓。
原来常浩家乃是这天水郡常家的近支之一,其父乃是常武常三爷的独子,而这常武常三爷,则是常家当代家主的亲兄弟,也是常浩的祖父。
话说这常武常三爷,当年在常家也是一号人物,虽然为人淡泊,但颇有权势,武艺也是了得,便是在常家,也是有数的高手,不过常三爷一直有个遗憾,那就是自己再也没了其他子嗣,家中人丁单薄,偏生唯一的独子习武的资质平凡,未能尽得自己的真传。
直到十数年前,常浩出生之后,这种情况才渐渐改变,原来这常浩自幼便展现出了惊人的习武天份,三岁时起就随着常三爷开始习练武艺,到了五岁时,竟然就能在常三爷的指点之下,修习常家祖传霸王诀。
更为让人吃惊的是,小娃娃竟然就如同传说中的常无敌老祖宗一般,可以在睡梦中运行霸王诀!
这一下整个常家都是惊动了,常三爷更是老怀大慰,原以为自己一身本事无人能传下,没成想却是应在了孙儿的身上,自己的孙儿,竟然是天生的习武奇才!而且还是和老祖宗一般,天赋异禀!
又过了五年之后,常浩的霸王诀已经到精通境界,几近小周天圆满,而这时候,他才不过十岁而已,可却已经是身材高大,更兼力大无穷,便是寻常的成年男子,也已经不是他的对手。
也因此,常三爷这个平日里与世无争的人,竟然也成了常家家主的有力竞争者,因为那时候,上一代的家主年纪已经实在是太大了,身子骨也一日差过一日,选出新一任的家主,对常家来说,已经是势在必行的事情了。
常家的许多人都认为,常三爷德高望重,是新家主的好人选,兼且有个天才的孙儿,而且还是和老祖宗一样,是那种可以在睡梦中修飞霸王诀的逆天体质,日后他这一支,定然能让常家再次重振往日的声威。
所以常三爷虽然并不想争夺这家主的位子,可却也因此而被族人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常浩出了意外,他外出游玩时,马失前蹄,他从马上摔下,跌破了脑袋,差点就当场丢了小命。
虽然后来经名医出手,总算是救回了一条命来,可自幼便聪明灵俐的常浩,却就此变得傻傻呆呆,头脑竟是不清楚了。
一时之间,举族皆惊,家族中的宝贝疙瘩武学奇才成了傻子,这还了得,当下常家四处求医问药,试图让常浩恢复正常,可却徒劳无功,名医请了不少,药也吃了许多,但常浩依旧是傻傻呆呆。
常三爷受此打击,心中悲痛,心灰意冷,原本十分强壮的一个人,竟是就此一病不起,自然也再没去竞争这家主的位子,而他这一支,本就人丁单薄,因为常浩变成了傻子,常三爷又威风不再,竟是一下子败落了下来。
听着王平的诉说,常浩心中不由得对当年的这些事情起了疑心。
话说这身体的原主人,也就是另一个常浩,当时那意外,发生的时间也未免太巧了一些吧?
这里面,莫非有什么猫腻不成?
可再仔细一问,常浩又觉得自己的心思有些太过黑暗了,因为王平说了,当年另一个常浩出意外之时,有许多目击之人,眼睁睁地看着他纵马飞奔,却突然马失前蹄,然后从马上摔了下来。
难道真的是巧合?
摇了摇头,常浩不再去深究这个问题,因为他注意到,在自己追问当时情形的时候,王平的神色明显有些怪异,显然是意识到了常浩的想法,有些不以为然。
两人一路走一路谈,天气寒冷,天空上还下着鹅毛大雪,诺大的冀城,街道上却是冷清无比,少有行人,偶遇路人,不是看到那白狼和众人的声势之后,急急地闪避,就是在注意到常浩的长相之后开始发愣。
王平引着众人,在一条条街道中踏雪而行,就如同他对常浩所说的那样,他对这冀城确实十分地熟悉,一路走来,七拐八弯,常浩都觉得有些头晕了,可那王平带路间却是一点也不见犹豫,十分地自信。
“原来的平西王府,位于城北,不过自从前任平西王被废之后,常家也就不在这平西王府中住了,搬到了城北的另一处大宅,不过常家现任家主上位之后,常三爷自己带着家人又搬到了另一处居住,却是就在这城西!”
说完了陈年旧事,王平又说起了常浩家中的近况。
“这些年常三爷一直都病着,家中便是你父亲在打理,可你父亲身体也一直不好,年初时就病故了,你母亲在你幼年时就已经亡故,你父亲一直没有续弦,你又没有兄弟姐妹,是以现如今浩哥儿的家中,除了常三爷这个祖父之外,再无其他亲人,原来还有一班下人在,不过这些年随着家道败落,人也散了,也就老潘家的几个还在!”
常浩听王平说自己这身体的原主人父母双亡,家中只有一个生病的祖父,这连下人只怕也没几个了,不由得大失所望。
他这一次回来,说是认祖归宗,其实只是托辞而已,身为穿越者,他实际上和天水郡常家并没有什么关系可言,更没有什么归属感,他之所以回来,一是想着自己占了别人的身体,总要帮对方尽些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来也是想看看对方是不是给自己留下了什么可用的资源。
至于认祖归宗?
呵呵!
常浩对如今的天水郡常家,那可是一点好感也没有的,这也不难理解,在常浩想来,这身体原主人的家中,因为族人谋夺其财产,被逼到舍近求远,不得不远走并州向早已离开常家多年的常威求助,可见其身边的族人,是多么的冷漠无情。
这样的家族,不要说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就算是有,他也是不想回去的!
如今听王平提醒自己要小心一些,常浩心中,对这天水郡常家,更是厌恶。
他正失落间,那王平左右看看,终于是忍不住问道:“浩哥儿,你这次回来,怎么不见老潘同行?当初不是他带着浩哥儿你去的并州么?”
他这一提,常浩顿时想起了常标口中那个忠心护主结果力战而死的老仆。
原来他姓潘?
叹了口气,常浩黯然道:“当初定北将军府发生那等惨事,老潘为了护我,已然亡故了!说来惭愧,若非是今日王大哥提起,我甚至不知道他原来姓潘!”
“老潘亡故了?”王平有些吃惊,也有些嘘唏,“他得过常三爷的指点,身手不差啊,竟然也……”
常浩对这忠心的老仆颇有些敬意,当下便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大致上说了一说,又道:“不过这一次,我将他的遗骸火化之后,带了回来,准备寻个风水宝地,好生安葬,算是让他落叶归根,也算是聊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是不知道老潘家中可还有何人?他救了我的命,他的家人我是一定要好生看护的!”
听得老潘死得如此壮烈,王平不由得肃然起敬:“为护主而死,死得其所,老潘所为,倒是让人心生敬佩!而且浩哥儿也因此而因祸得福,恢复了神智,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然后才道:“老潘的老妻前几年亦已亡故,如今他家中,还有五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在浩哥儿家中做事,说起来,老潘的这几个儿子身手都是了得,若不是有他们忠心相护,只怕浩哥儿家中早就……”
说着他似是想起了什么,却又闭上了嘴,在那里只是叹气,直让正竖着耳朵想接着听下文的常浩好生失望。
王平叹完了气,开始有些心神不宁起来,低声自言自语道:“金莲若是晓得老潘不在了,岂不要十分伤心?”
常浩一直在注意这王平的一言一行,自然将对方的自言自语也听在了耳中,当下好奇地问道:“金莲是谁?为何老潘亡故,她会伤心?莫非是老潘的相好?”
王平原本愁眉苦脸,听了常浩的话却是有点想笑:“浩哥儿莫要乱说,金莲便是老潘的女儿,也在浩哥儿家里做事的!”
老潘的女儿?那她岂不是叫潘金莲?
常浩差点从狼背上掉下去。
三国名人出来也就罢了,好歹这里也叫大汉朝,虽然皇帝不姓刘,可你一个水浒中的女人也跑到这里算怎么一回事?
一时之间,常浩只觉得自己的思维开始有些错乱。
“莫非她生得极美?”有点鬼使神差地,他这样向王平问道。
“自然是极美的!”王平也是鬼使神差地这样应道,然后不知为何,脸上竟是有些红了,“就是脾气太大了一点!”
“脾气大了一点?”
常浩有些玩味地看着王平,他忽然发现,这王平似乎对那潘金莲,有些想法。
王平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咳了一声,掩饰道:“潘家妹子的脾气,大家都是知道的!”
常浩见他尴尬,也不点破,只是笑笑,道:“原来如此!”
王平见他如此,反而越发地尴尬了,当下便转移话题道:“说起来老潘家的这五个小子,身手也都是不错,前些日子还有那多事的,给他们起了个浑号,唤作‘潘家五虎’!”
常浩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毕竟王平先前可是说了,老潘的这五个儿子,如今可是在他家里做事的,也算是自己的手下人了:“潘家五虎?倒是有些威风,他们很能打么?”
王平见成功转移了话题,脸上总算是不那么红了,便接着说道:“他们有老潘自幼教导,身手自然是不错的,不过更厉害的,还是他们的合击之术!据说他们这合击之术,是常三爷教的,乃是当年平西王随太祖征战天下时,在军中用的法子,很是了得!他们五人一体,同心对敌,便是来上十几二十号人,只怕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前些时候,常五爷家那位带人来浩哥儿家里闹事,怕不有三十几号人,结果却被他们五个给……”
说到这里,王平意识到自己又说漏嘴了,连忙又停了下来。
只是这时候,常浩已经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一些东西。
常五爷家那位?
想来这就是谋夺常三爷家产业的罪魁祸首了!
可恨这王平说话总是说半截,那位究竟是哪位,你倒是给说清楚啊!
不过再想想等到了地头,自然一切明了,常浩便也不急了。
正在这时,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众人抬眼一望,却见原本冷清的街道上,不知为何突然多了许多行人,而且都是在往同一个方向急急地跑去。
“这是怎么了?”
常浩有些疑惑,凝神一听,却听得隐隐有人在喊道:“他们又去常三爷家里闹事了!”
王平显然也是同样听到了这样的说法,脸色顿时就变了。
只见他咬牙切齿了一会,似是在做着什么心理斗争,很是挣扎,更一度想翻身下马,但终于还是忍住了。
然后,他似乎最终下定了决心。
“浩哥儿,你家里只怕又出事了,你们快些随我来!”
他这样对常浩斩钉截铁地说道,然后竟是当先拍马向前飞奔而去。
常浩听得有人去自己家中闹事,虽然并不是自己真正的家,可心里也是不快,更何况前边还加了一个“又”字。
这个“又”字,着实是让人听了十分地刺耳啊有木有?
若不是想看看这王平对此事的反应,他早就先行一步赶过去看看了,反正这么多人都往一个方向去,他不认为自己会找不到地方。
是以如今见王平一马当先,他自然是不会落后,当下招呼武安国等人一声,分出两人看着多余的角马,然后自己也是策动身下的白狼,带着其余的人,急急地跟了上去。
他们一行人不是骑狼就是骑马,这一动之下,动静可比那些靠着双腿在跑的人大了许多,许多人听到声音,下意识地回头张望,一看竟然是一队顶盔贯甲的骑兵正自身后冲来,许多人脸上还戴着狰狞的面甲,其中还有一人,骑着的竟然是一头白色的巨狼,顿时都是吓了一大跳,哎哟喂呀地一边叫着,一边忙不迭地朝着两边闪去,唯恐挡着这行人的去路。
待这一队骑兵过去之后,人们这才惊魂未定的跳脚骂娘。
“这是什么人啊,骑着马在大街上横冲乱撞!”
不过骂归骂,声音却是极低,因为大家都是看见,这队骑兵过去之后,不远处还有两个骑兵,赶着数十匹角马,也正缓缓地朝着这边行了过来,双方的衣甲都是同一样式,显见是同一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