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觉,我直接睡到了下午。

    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冲了一个澡,走出酒店,仰望夕阳西下,整个人神清气爽。

    走在城市的街道上,看着来往的行人,听着周边的吆喝,茫然的闲逛。

    铃铃铃

    不知逛了多久,我已经从城市的城东区走到了南江区,手机铃声响起,在裤兜能传来一阵震动。

    拿出手机,上面的电话号码是陌生的,不过看号段,是我们市的号段。

    思索片刻,最终还是谨慎的接起电话,毕竟我还是通缉犯的身份,我没有率先开口。

    沉默片刻,电话那边率先开口:“喂,是彦秋吗?”

    电话那边是一到深沉的男人声音,这个声音我熟悉,昨天夜里,我们谈了很久,是马副县。

    “恩,是我。”我应道。

    “孙老板那边我已经打过招呼了,他和小董刚刚已经把去撤案了。”马副县直言说道。

    马副县的办事效率,还算不错,但我这种案件的性质太过于恶劣,不仅是关于孙老板的个人问题,更是上升到社会安全的层面。

    所以想要真正的摘掉通缉犯的头衔,还要得到魏局的批准,甚至是市里部门的同意才行。

    “好,辛苦你了,魏局那边呢?”我反问道。

    “今天晚上我约见了魏局吃饭,我准备在饭桌上,和他去说这件事情。”马副县说道。

    话说完之后,他又沉吟一声,继续说道:“我今天细致的调查了一番你这件事,这件事情因为有报社的发酵,升级到社会舆论的压力,恐怕解决起来,很棘手。”

    官方的事情我不是很懂,既然已经将所有的事情托付给了马副县,那不如就都让他安排:“这件事,你看着解决吧,我想以马副县的手段,解决这件事,应该不在话下吧”

    听到我意味深长,略带威胁的话语,马副县沉默了。

    “后果我清楚,你放心,我这边一定会尽量去解决,但有些层面上的事情,还得你自己摆平。”马副县语气沉重的说道。

    我从来也把将全部希望寄托在马副县一个人的身上,虽然他的官职不少,但是能力也有限:“好,没问题。”

    挂断电话后,我已经走过了跨江大桥,我的那几套房子的位置,就是望江楼。

    房屋已经封顶了,外立面粉刷的是黑棕色,很洋气。

    在小区的周围溜达了一圈,了解一下环境。

    我并不是带有目的性的过来,只是闲来无事做,除了闫妮妮和胖子之外,我还不能出现在其他熟人的视线中。

    隐匿和保护好自己,才有翻身的机会。

    这一个月的省城生活,都是我一个人独处在房间内,若是再不出来放放风,我会被憋疯的。

    这一路上,我想了很多,青林镇现在已经被我纳入囊中,当时的计划是采用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一点点的逼近横河县,踏足横河县的势力。

    而自从办掉老狗,到现在,已经小半年过去了。

    这小半年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也耽搁了吞噬其他四镇的脚步,待我这一次回归,我一定要好好的做一番事业。

    一直以来,我的目标就在横河县,我从来没想过和许老板,包括金老板争夺市里的地盘,因为我知道,那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他们的背景都在省城,那是真真正正权势滔天的大人物。

    所以我的目标一直在横河,我要做横河的大哥。

    打了一辆出租车,我从回酒店停车场,开着胖子给我准备好的桑塔纳,朝着五星镇行驶而去。

    既然已经做好继续吞并其余乡镇势力的准备,那就提前去打探打探,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路上,闫妮妮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

    “喂,小秋,你不在酒店吗?我敲了半天门,都没人开。”闫妮妮询问道。

    “我出去了,在去五星镇的路上。”我如实说道。

    电话那边,闫妮妮诧异一声,问道:“你去五星镇干嘛了?”

    “去溜达溜达,我一个人在市里也没什么意思。”

    听到我这样说,闫妮妮沉思了一下,语气像是在征询我的意见:“我晚上也没有事情,我去找你,行吗?”

    “行。”我答应了下来。

    有一个人陪伴,总比我一个人去要有意思些。

    “那我到了给你打电话。”闫妮妮笑了一声,听她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五星镇距离市区大概五十多公里的样子,它和青林镇的距离相对较近。

    早在动老狗之前,我们就调查过各个镇子的势力情况,最后才选择了动老狗。

    动老狗的原因,一,是因为他的手下得罪了我。

    二,是因为老狗的势力,在五个镇子中最弱。

    三,就是青林镇地区偏远,不会引起那些大人物们的注意。

    五星镇,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镇子,但却有两股势力在掌管着五星镇的江湖资源。

    一股是一个外号名为老鼠的大哥,另一位姓皮,因为身材圆润,江湖外号都称他为皮球,十分滑稽。

    进入五星镇的时候,已经将近傍晚七点。

    九十年代时,因为交通和信息,以及思想不前卫的问题,那一代的年轻人,外出打工的很少,大部分还守着家里的几亩农田,靠着耕田为生。

    农村人不外走,镇子的人口就多,显得的格外热闹。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我一直没有进食,自从逃亡以来,那段时间每日饮酒作伴,我的身体也受到了一定的损失。

    几乎就算是一天不吃饭,也不会饿,但是有的时候,夜里会因为胃疼而痛醒。

    车停在镇子最繁华的地段,刚下车,就闻到远处飘来的一片熏烟的烧烤香。

    肚子,也不自觉的咕咕叫了起来。

    香味来自于一家大排档烧烤摊,在大排档前,坐满了客人,生意十分火爆。

    “兄弟,想吃点什么?”

    摊主是一个黑黢黢的大胖子,那双白色的棉线手套上,已经染成了煤黑色,在询问我的同时,还在用那黑手套,为肉串撒着佐料。

    看起来很不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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