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晟这一刀的威力,的确让那只手缩了回去。
可当他松开房门,挥舞砍刀的时候,我一个人的力量,就已经无法支撑外面那么多人的扯拽。
门,在这个时候,终于不堪重负,被对方拽开。
我知道我承受不住,也没做挣扎,直接松开了手。
原本拉扯的力,在这一瞬间放开,由于惯性的作用,门口拉扯的几个混混,不有纷纷的退了几步。
“武圣,往后门跑!”
一般饭店,都会设置一个后门,用于端倒厨余垃圾之类的污秽物品。
拉起吴晟的胳膊,我和他朝着后门的方向狂奔而去。
而大春一行人,原本他们就堵在门口,门被拽开,他们一群人拥挤着,就造成了堵塞。
外加那个被吴晟砍废手臂的混混,痛呼慌神,未能及时让路,成功拖延了大春几人的步伐。
如此一来,为我与吴晟的逃生,制造出天赐良机。
“哎你们干什么的,后厨不让进不知道吗?”
闯进后屋,这里是厨房,厨房的后方,就是门。
“滚尼玛,砍死你呀!”
面对烧烤师傅的喝问,我怒声回怼。
将反锁的后门打开,我和吴晟顺利的逃出后门。
此时,大春也带着小弟也追了过来,看那架势,今天不砍死我,是不准备放过我。
‘砰’
将后门关闭,我们继续狂奔。
烧烤店的后院,是一座小区居民楼的院落中。
小区的内部,乌漆嘛黑,没有灯。
情急之下,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能朝这一个方向跑去。
跑了大概几十米,刚刚拐过一个弯,身后便传来了大春的声音。
“在那边了,给我追!”
体力,已经消耗殆尽,呼哧带喘,但依旧不能放弃逃亡的路。
胜利,就在眼前。
“秋哥,呼呼,前面好像没路了。”
吴晟双手扶着膝盖,指着面前的道路,无奈的道。
所谓慌不择路,就是在说现在的我们。
明明逃出来就有希望,可面前四合院式的高楼,将所有的道路封死,这是一条死胡同。
“秋哥,你跑吧,我拦住他们,我跑不动了。”
吴晟气喘吁吁的站直了身体,背部伤口的拉扯让他不禁面部狰狞,手握钢刀,视死如归的架势,向我证明了什么叫义薄云天。
在这一刻,我认定了,他是值得信任,值得成为我兄弟的人。
这个时候,不是逞能的时候。
我作为大哥,更不可能丢在自己的兄弟独善其身,跑,就要一起跑,死,也要我先死。
对方的目标是我,今晚的祸端,也因为而起。
“放你娘狗屁,别他吗墨迹了,往楼道里面跑!”
我们拐过弯了,而大春一行人,还在拐角的另一侧,他们的视线,目前还看不到我和吴晟的位置。
拉起吴晟,我臭骂一句,拽着他,朝一个单元门里钻里进去。
一连爬了三楼,楼下才传来大春他们的声音。
“春哥,人不见了。”
“前面是死胡同,他们跑不出去,一定在哪个楼栋里了,你们五个在楼下堵着,其余人分开找!”
躲在楼道里被发现是早晚的事情。
一连爬到五楼时,我看到一个门上,张贴着喜字,门口还有几袋垃圾,很明显,这家有人居住。
咚咚咚
咚咚咚
五零一和五零二的房门,被我同时敲响。
我全部的希望,都放在这两户人家之中。
只有躲进个人家中,我们才有概率逃生。
咚咚咚
轻轻的敲着房门,楼下,已经传来混混的脚步声。
“谁呀?”五零一张贴喜字那家里,传来一个女人的询问声音。
“我。”我压低声音,用平和的语气回答道。
我,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如果我跟她讲,我是修下水的,检查水表的,她可能不会给我开门,毕竟这个时间段已经很晚了,不符合常规上门工作者的时间。
若是说,有人追杀我,我们想进去躲避一下,那她肯定就把门反锁不让我们进,躲避着,害怕被波及。
但在敲门时,能用‘我’这个字时,就是在给对方暗示。
在对方心里,就会认定你是一个熟人,哪怕这个声音很陌生,她也想看看这个人是谁,到底是不是朋友。
“你是谁呀?”女人询问着,但还是将房门打开了。
‘咯吱’
房门刚刚开了一条缝隙,我的手,直接伸了进去,用力的将门推开。
“你们你们啊老公!”
一身睡衣的女人,尖叫着,花容失色。
不怪她反应激烈,的确,我们的模样,太惨了!
浑身血迹斑斑,一旁的吴晟,还提着一把沾满鲜血的砍刀。
我俩的样子,就像电影中的变态杀人狂。
女人的尖叫声尖锐且响亮,这一声喊叫,也成功给楼下的混混提了醒。
“春哥,我们这有异常,李彦秋他们在这里。”混混大喊着,报告起情况,随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朝着楼上狂奔而来。
我没有废话。
解释的言语,等到屋里,安全了再说。
推开挡在门口的惊慌的女人,我和吴晟闯入屋内。
‘砰’的一声,将防盗门紧紧关闭,拧动旋扭,上了两层反锁后,我回过身。
“你你们是什么人,赶紧走,要不然我可报警了!”
转过身来,站在客厅口,一位浑身上下只穿裤衩的眼睛男人,战战兢兢的威胁着我们。
从男人和女人的气质来看,这一家都是本本分分的知识分子。
对着两人歉意一笑,我解释道:“吓到你们了吧,抱歉了,我们也是为了逃命,没办法的,借贵宝地,让我们躲一下。”
我态度友善,没有任何的恶意,和威胁他们的意思。
闯入别人家中,本来就是我们的不对。
不能因为我们是江湖人士,是混混,有一定的实力和资本,就能蛮不讲理,去威胁,去恐吓。
江湖是江湖,做人是做人,江湖人不等同于流氓,坏蛋。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看到我态度和善,两个人静静的看了我们好半天后,男人答应下来:“行。”
这个男人是聪明的。
他知道我们不可能会出去,他也没用能力撵走我们,认同,是对他最有利的选择。
门外,是急促的脚步声,十几个人来来回回,寻觅着。
“方便让我们抽支烟吗?”我开口询问道。
太累了,这一段的逃亡路,几乎是耗尽了我全部的体内,透支了我全部的精力,紧绷的神经放松后,疲惫感,和身上刀口的疼,让我只能咬牙强忍。
吴晟甚至直接瘫坐在门口的地板上,垂着头,大口大口的呼吸着。
“嗯,没事,你们抽吧。”男主人点头同意。
从裤兜口袋中,拿出香烟,点燃后,递给吴晟一根,我自己抽了一根。
深吸一口烟,第一口的味道,是苦涩的,伴随着一股血腥的铁锈味,进入我的口腔,鼻腔,吸入我的肺中。
让我隐隐作呕。
在掏烟的功夫,我同样将兜里揣着的两千多元现金拿了出来。
轻轻的放在了鞋柜上。
“兄弟,这么晚打扰到你了,这些钱你们收着,就当是我谢礼了,小小心意,莫嫌弃。”
礼多人不怪,没有人不喜欢钱。
他们这个小区不是高档小区,屋内装修也很普通,门口摆放的鞋子也没有太贵重的名牌。
通过这几点的分析,大概率知道,这是一户普通人家。
两千块钱,对于他们夫妻俩来说,已经是一笔不菲的意外收入了。
“这钱,我们不能要,你拿回去吧。”男人开口拒绝。
女人这时也怯生生的凑了过来,给我们递了一个烟灰缸。
“兄弟,我看你门口张贴的喜字,想必是刚结婚吧,这钱就当是我随的份子了,放心,钱是干净的。”
我微微一笑,说道。
可很快,我的笑容就凝固住了。
一门之隔的门外,传来了一个混混的呼唤声:“春哥,这家门口有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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