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男人,最渴望的是神?

    当然是家中有贤惠能干的妻子,家外有妩媚妖娆的情人。(小说文学网)

    公孙晴晴就是一个妩媚妖娆的情人,张莫谦已经尝过她身上的味道,这娘们的味道是其他女人所不能拥有的。

    所以,当公孙晴晴说要做他情人的时候,张莫谦童鞋激动了。

    这么漂亮的娘们说要做你情人,你能不激动?没事的时候,两人一起约在酒店里做做爱做的事情啥的,是多么令人愉悦的一件事。

    这一刻,张莫谦觉得那颗沙漠之心送得挺值的。

    韩小懒已经离开迪拜去了苏杭,他们两也就没什么顾忌起来,一起下楼吃饭,一起逛街……晚上在继续疯狂,张莫谦甚至怀疑要是和公孙晴晴这么同居下去,他会不会被榨干。

    公孙晴晴虽然喜欢现在无忧无虑的时光,但是她知道,自己必须回去了。

    他们定了直接给兰州的机票,依旧是头等舱,两人直接从帆船酒店停机坪坐直升飞机去迪拜机场,经过八个多小时的旅途,两人安全回到兰州市。

    公孙家豪宅。

    吃晚饭的时候,公孙晴晴照样给张莫谦夹菜,虽然看向张莫谦的眼神有些掩饰,但还是被老狐狸活得像人精一般的公孙老爷子看出来了,他这样的年纪,经历过的太多,可以说吃的盐比张莫谦他们吃的饭还多,女儿眼里那点意思,他还能看不出来。

    看来,女儿真是喜欢上了这个二十多岁的张家男人。

    晚饭完毕。

    公孙老爷子把公孙晴晴喊进了书房。

    带宝贝女儿进入书房之后,他关上了门。

    “爸,你要说什么,搞得这么神秘兮兮?”公孙晴晴娇笑着,主动泡茶,生于公孙家,她从小便对泡茶极有造诣,泡得出一手好茶。

    “晴晴,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上张家那小子了?”公孙老爷子一脸认真道。

    “爸爸,你说什么呢?怎么可能。”公孙晴晴一急,眼神躲闪,毕竟她的年纪,喜欢上了张莫谦这么小的一个男人,确实很丢人,再说了,她已经身为人妻,她和张莫谦之间的关系,就打算天知地知她知张莫谦知。

    “晴晴,你是我女儿,我从小看着你长大的。”公孙老爷子苦笑道:“我了解你,你要是不喜欢他,会用那种眼神对他?”

    “爸爸……我……”公孙晴晴张了张嘴。

    “晴晴,你不必瞒我。”公孙老爷子摆手,说道:“当年,你为了公孙家嫁给夏龙凤,苦了你了,爸爸知道,你不爱夏龙凤,他夏龙凤也不爱你,你们两人在一起,根本没什么幸福可言。”

    “爸,晴晴没事。”公孙晴晴笑着摇头。

    “傻丫头,你为这个家族付出的太多太多了。”公孙老爷子叹了口气,冷哼道:“你大哥二哥,他们贪生怕死,没有一点公孙家男人的样子,只可惜,你是女儿身,你要是男人,这公孙家将来肯定由你当家作主。”

    “爸爸,这是晴晴应该做的,我们是亲人。”

    “亲人?呵呵,对我们是亲人。”公孙老爷子突然眯起了眼睛:“晴晴,你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

    “什么意思?”公孙晴晴一怔。

    “爸爸允许你和张家小子在一起。”

    “什么?”公孙晴晴大惊,她现在可是夏龙凤的妻子,虽然自从生了孩子之后便没了夫妻之实,但夏家可是京城的五大家族之一,她怎么和张莫谦在一起?

    “当然,还需要一段时间。”公孙老爷子沉声道:“如果我聊得不错,夏家将会发生一场巨变,到时候,也许夏家就不是现在的夏家了。”

    “再说了,结了婚可以离婚。”公孙老爷子一脸慈爱的看着公孙晴晴:“你为家里付出了这么多,是时候该寻找自己的幸福。”

    公孙晴晴再次愣住。

    自己的幸福?她真的能拥有么?

    公孙晴晴离开书房的时候,心情还是久久难以平静,她下了楼,眼神复杂的看着正在客厅里陪她母亲下五子棋的张莫谦。

    “咋了?”

    “我爸让你去书房一趟。”公孙晴晴说道。

    “我去?”

    张莫谦眼睛一亮,公孙老爷子之前和他说过,如果能保护公孙晴晴安全从迪拜回来,老爷子将告诉他一个关于夏家的秘密。

    其实这次迪拜之旅这么平静安全,张莫谦也猜到了其中的原因,是因为古月橦的关系……古月橦表明了立场上支持公孙晴晴,那么就算胆子再大的竞争者,也不敢对公孙晴晴下手吧?在迪拜惹怒了古月橦,吃不了兜着走。

    “老爷子,你找我?”张莫谦走近书房,恭敬的说道。

    “恩。”

    这个时候,公孙老爷子正打开宣纸,准备了笔墨纸砚,要写毛笔字。

    “张莫谦,来帮我研磨。”

    张莫谦点点头,走过去帮忙,笔墨纸砚都是高档货,特别是墨,闻着有一股清香之气,令人身心愉悦。

    老爷子屏息凝神,开始写字。

    晏殊?渔家傲

    画鼓声中昏又晓,时光只解催人老。求得浅欢风日好,齐揭调,神仙一曲渔家傲。绿水悠悠天杳杳,浮生岂得长年少。莫惜醉来开口笑,须信道,人间万事何时了。

    老爷子的书法很好,笔力苍琼,写完这幅字之后,他叹息道:“老了,老了……现在,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

    “老么?”

    张莫谦笑道:“老爷子,你七十岁还不到吧?”

    “六十九了。”公孙老爷子感叹。

    “老爷子,不介意我写一幅毛笔字吧?”张莫谦突然笑道。

    “哦?可以。”

    公孙老爷子将手中的毛笔交给张莫谦。

    张莫谦自己铺开宣纸。

    提笔,沾墨,屏息凝神!

    他的手指落在宣纸上的一瞬间,仿佛整个人都融入了一个绝妙的境界,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只有他和笔墨纸砚。

    老爷子眼睛一凝,看向张莫谦的眼神开始凝重起来。

    忘我境界!

    书法造诣上,能达到忘我境界的人可是极少极少,整个华夏能达到这个境界的,一双手就能够数过来,而忘我境界之上,就是传说中的天人合一境界。

    据说天人合一境界写出来的书法,能驱邪避凶,看了之后振奋人心。

    张莫谦如此年纪,就达到了忘我境界,假以时日,能达到传说中的天人合一境界也说不定。

    张莫谦手上的动作很快,笔尖在宣纸上划动,行云流水,挥之方遒。

    他的额头上竟然渐渐冒出了汗珠。

    当他落完最后一笔的时候,整个人都快虚脱了,写一幅好字,有时候比进行了剧烈运动还累,特别是写草书。

    张莫谦感觉现在的劳累程度就像和公孙晴晴大战了一夜一样,要是被张逸群知道他把写毛笔字和做爱想必,不知道会被会被气死。

    张莫谦写的是辛弃疾的一首词。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公孙老爷子被彻底震撼住了!

    良久,他才深吸了一口气:“好字,好一个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公孙老爷子看了这幅字好久好久,这才把视线落在张莫谦的身上,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他:“不愧是张逸群和唐悠扬的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想,我可以把晴晴托付给你。”

    “什么?”

    张莫谦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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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腥年代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本书只为原作者肤浅在路上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七百七十五章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觉醒年代人物角色评价400字,偷腥年代,一本书并收藏偷腥年代最新章节 伏天记一本书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