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腾的烟雾混着辛辣味弥漫在昏暗的酒吧里,年轻的男男女女耳鬓厮磨,眩晕在狂躁的音乐声中。

    孤魇靠在墙上,吞吐着烟雾,冷傲的眉眼在忽明忽暗的蓝色灯光中显出一种超乎寻常的魅力,引诱着人靠近。

    身着吊带亮片裙的女人,摇曳生姿地走过来,细长的手指中夹着一根烟,挑了挑眉,示意借火。他从衣兜取出打火机,转了一圈,捏着盖子递到女人面前。

    女人本意是让他帮忙点火,但酒吧太嘈杂,只好接过打火机。刚拨开盖子,火苗蹿出来。孤魇就伸了个懒腰,从她身边擦身而过。

    “送你了,下次自己记得带。”

    手中的高定打火机熠熠生辉,粗测万把来块钱。女人看着高高的火焰,内心百感交集。

    唐醒努力在人群中挤出来,她不得不踮起脚尖,才能在狂欢尖叫中找到他的身影。

    坐到吧台前的转椅上,唐醒把包包往桌子上一丢,大口地喘着气:“媒体刚刚报道了辛普森在孤儿院的演讲,你没有得手吗?酒保,麻烦给我一杯曼哈顿。”

    “被人搅局了。”

    “女朋友啊?”酒保是孤魇的老朋友了,但是没见他带女生来过酒吧,难免好奇。

    “不是,妹妹。”

    唐醒甜甜一笑,对酒保打了个招呼。又转头从包里掏出一大叠揉的皱巴巴的纸。

    “呐,这是辛普森为他的养女招聘油画家教的资料,我买了一个画家的身份给你,明天要不要去试试?”

    孤魇随手翻动着纸张,夹在中间的照片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从中取出,用手掌压平了褶皱。

    照片中的少女坐在画板前,抬着头神情专注,细软的发丝被风轻轻吹起,露出细白的脖颈。

    “sweetheart”他侧过头,眼里是盎然的兴趣,“就这个吧。”

    唐醒没有听清楚他的呢喃,下意识询问道:“什么?”

    “把酒喝完,乖乖回家去。”孤魇把照片倒扣在桌子上,拿食指敲了杯子托,推到唐醒面前。

    “我不,你得跟我一起回去,每天晚上那么大的屋子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你为什么总也呆在这又破又小的酒吧,家也不回。”

    孤魇沉默半晌,突然笑了:“没什么,只是喜欢热闹。”

    辛普森曾经有过一任妻子,但是两人结婚多年没有生孩子。后来原身的父母在一次反恐行动中双双身亡,他就收养了这个尚在襁褓的小女孩。

    和妻子离婚后,他没有再婚,而是专心拼搏事业。在方筝浓身上,他希望培养成一个大家淑女,为他博得更多的关注和赞赏。

    这导致,刚刚六点,方筝浓就被从温暖的被窝拖起来,穿上层层叠叠的长裙,梳妆整理。从早上的插花课,文学鉴赏课,穿搭课到下午的烹饪课,油画课,偶尔穿插着稀奇古怪的种类。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好像精细准备的礼物,喷上好闻的香水,缠上精美的丝带,随时等待着被交换。辛普森的心思,再简单不过。这个名义上的女儿,是他为自己的政治生涯备好的大礼。

    方筝浓乘着电梯来到一楼大厅时,见到了自己任务目标。孤魇穿着宽松的棉麻衣服,头发松松地扎成低马尾,金边眼镜更给他添了几分艺术家的色彩。

    “您好,方小姐,我是新来的油画老师,您可以叫我科尔温。”孤魇半弯下腰,朝着少女微笑。

    方筝浓点点头,安静地看着他。脑子里却在胡七胡八地跑飞机。在她及膝的白色中筒袜里,贴着皮肉藏了一把刀。但是,以孤魇的身手,她被反杀的概率太大了。

    “小姐,您之前已经初步学习过素描了,是吗?”孤魇翻着她之前的素描本,大多是单个的静物,最多有一副给小猫画的。她的画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温和精致,“也许,您可以试着画人像了,可以画你最了解的人的样子,这种熟悉会让你更加得心应手。”

    口不能言,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种阻碍,没有办法快速拉近与目标的关系,制造下手的机会。面对科尔温,她只能靠点头,微笑来表达情绪。

    “来,我今天会教您关于色彩。”科尔温走到她身后,推着她往庭院走去。

    院子里的花草都枯萎了,干败的枝头偶尔还留着几片叶子,也都打了卷,萧瑟枯黄。

    “色彩更像是一种基调,是确定你的画的氛围关键一笔。如果你想表达欢喜,那配色就该大胆热烈。悲伤就需要内敛,冷淡。”科尔温把她推到树下,刚好一片枯叶被风吹着,飘到了她腿上。

    “你需要去辩识自然事物色彩的层次,棕色黄色都有不同的饱和度,试着去感触。”科尔温从她膝上捡起叶子,放到她手心里。

    方筝浓在艺术方面并没有什么造诣,听着他云里雾里的话只觉得太阳穴隐隐作痛,死盯着手里的枯叶,看来看去,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

    正想对科尔温表达些什么,扭头一看,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外面寒风瑟瑟,这副身子骨不好,吹点小风怕是就要卧床不起了。

    她按了轮椅上的自动按键,只能听见发动机努力运转的声音,却没有移动一分一毫。轮椅发出了警报声,方筝浓仔细一看,好家伙,轮胎上扎了一个小小的洞。

    她是一名职业的刺,摸过的冷兵器也不在少数,只需要一眼就看出来,这是刚刚有人用尖锐的长钉子扎穿的。

    玛德,这什么背地里插刀的小可爱。

    方筝浓原以为科尔温看够了热闹,就得回来救她了。于是她信心满满地在院子里吹了一个小时的冷风,吹得头疼眼花。

    科尔温回来的时候拿着两个甜筒,嘴边的那个已经舔的化了不少。在寒冷的初冬,他一面吃,一面冷的发抖。嘴里哈出的热气变成白雾,萦绕在脸庞前。

    “方小姐,你吃吗?”科尔温把甜筒往她面前递了递。

    方筝浓面无表情地摇头,暗地里牙齿都在咯咯作响。哪个傻缺大冬天吃冰激凌。

    “怎么样?看出什么了吗?”科尔温舔着冰激凌,眉眼弯起来,似乎憋不住那一点笑意。

    方筝浓继续摇头,只觉得热气一股一股往头上涌。

    “天气这么冷,小姐身子骨弱,不能在寒风中久坐。”科尔温随手把两只冰激凌都丢进今早扫的雪堆里,“您等不到我,怎么不自己先回屋里呢?”

    问得好,这是什么绝世小可爱。她要是能说话,现在就骂的他族谱空白,祖坟诈尸了。

    科尔温装模作样地推了下轮椅,惊讶道:“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推不动了呢?”

    方筝浓指了指轮胎上的窟窿,眨巴着大眼睛无辜地看着他。

    “呀,想必是不小心被石头扎破的,这轮胎质量这么不好的吗?”科尔温笑眯眯地说道。

    方筝浓实在是冷的不行了,寒意顺着脚踝一点点爬上来,脚趾都好像冻僵了。没空陪他演戏了,把心一横,朝他伸出了双手。

    科尔温挑了挑眉,好整以暇地看向她。少女脸色潮红,明亮的眼睛软萌萌的。他轻笑一声,温柔地问道:“小姐是要抱抱吗?”

    方筝浓忙用力地摇摇头。好在他也不打算再逗她了,半蹲下身子,背对着她,背起了轮椅上的少女。

    他还只是少年,身形略显单薄,脊背坚硬炙热。方筝浓趴在他背上,才微微回复了一点点体温。

    现在倒是动手的好时机,她摸了摸袖口,藏在里面的裁纸刀不见了。只是腿弯被科尔温搂着,不敢动作太大,只能小心翼翼地摸到小腿上。

    一模,没有任何坚硬的感觉,只有绵软的袜子包裹着小腿的触感。她愣了一瞬,仔仔细细摸了个遍,没有找到匕首。她的腿是没有知觉的,所以感受不到刀子,也不知何时不见了。

    她摸来摸去的,动作太大。科尔温像是察觉到了,把滑落的身子往上一颠,方筝浓猝不及防,吓了一跳赶忙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一路被他背进了厅,放到了沙发上。方筝浓扯了块小毯子,把身体裹起来,缩成一团。

    科尔温去了趟厨房和卫生间,取了一杯热水和一块热毛巾。一走过来,就把毛巾劈头盖脸地丢到她脸上,把孩子都砸懵了。

    “把这个喝了,小心生病。”他把水杯递给方筝浓,自己捡起毛巾,握住了她的手。

    方筝浓像是触电一般,用力往回抽手。却被他死死抓住,开口道:“别动,擦一擦,能热起来。”

    比她想象的要温柔得许多,他慢慢擦了手背,摊开手心,一根一根地擦拭手指,冻得发麻的手一点点回温,又麻又痒。

    她的脸腾起一股热气,应该是屋内比外面热的太多,一时没有适应吧。为了掩饰这股子不自在,方筝浓埋头喝了一大口杯里的东西。

    “噗。”她一口就全都喷了出来,咳嗽个不停。口腔连同气管都火辣辣地烧起来,生理性眼泪溢满了整个眼眶。

    “喝不惯伏特加啊?”科尔温微微一笑,瘆人得很,阴阳怪气道,“我还以为身上敢带这种东西的人,都挺喜欢喝酒的呢。”

    他手里的赫然是方筝浓不见的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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